2003年5月13日16时许,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二水平104采区1048工作面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灾区有作业人员114人,经抢救28人生还,86名矿工遇难。
由于通风系统被破坏,1048掘进工作面一氧化碳和瓦斯浓度及温度偏高,与之相邻的1046采煤工作面机巷有积水,抢救工作受阻。先期赶赴现场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铁锤批示,全力以赴抢救下落不明人员,并确保受伤人员的及时治疗。
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千方百计抢救人员。国家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就事故抢救处理工作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了具体意见。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王显政局长、赵铁锤副局长已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抢救,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13”矿难,是2003年以来最大的一次煤炭安全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指示要尽力抢救人员,全力搞好抢险救灾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目前,我国煤矿事故中80%以上为瓦斯爆炸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又占90%以上。按我国目前瓦斯防治能力、水平,只要把防范瓦斯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大矿完全有能力预防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如果防范措施到位,芦岭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事故技术组专家18日将到达爆炸现场进行勘察取证,以确认事故爆炸点,并尽快分析爆炸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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