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
书目章节
送邹判官赴河南(一作刘长卿诗)
作者:皇甫冉 (唐朝) 收藏
摘要:全唐诗第250卷第011首

 

   看君发原隰,四牡去皇皇。始罢沧江吏,还随粉署郎。
   海沂军未息,河畔岁仍荒。征税人全少,榛芜虏近亡。
   所行知宋远,相隔叹淮长。早晚裁书寄,银钩伫八行。

分享到:
上一篇:宿淮阴南楼酬常伯能
下一篇:故齐王赠承天皇帝挽歌
相关内容

评论 0 条 / 浏览 894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