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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越传统,走出轮回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在《启示》的结语中,我曾经指出:

  昔日天下的历史完全证明,在统一政权中产生的消极因素和社会弊病的根源并不是统一本身,更不是统一带来的和平安宁和经济繁荣,而是政治制度,或者说是用什么制度来实现统一,如何统一,统一到什么程度。同样,分裂社会中存在的积极因素也不是分裂本身带来的,更不是战争和破坏所能造成的,而是冲击、削弱了旧制度的结果,是外力迫使中央集权制度暂时或局部解体的副产品。

  在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十周年时,我就认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初步成绩和前景已经肯定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在坚持统一的前提下,消除集权、专制的影响,避免由此产生的弊病;在防止分裂的条件下,获得分权、竞争、自治带来的活力和进步。”国内外都有学者认为,这只能是一种良好的愿望,却无法实现。但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之际,我更相信这样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并且完全可以变为现实。

  “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中国以往的历史确实证明了这一事实,它是不是一条同样适用于未来的普遍规律?中国在走向统一以后,是否还会有新的分裂?是否必定要重复分——合——分的过程?

  有人根据前南斯拉夫和前苏联由一个国家分裂成了几个或十几个国家的例子,预言中国也必定会发生分裂,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一方面,中国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与前南斯拉夫、前苏联完全不同。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到清朝最终形成极盛疆域,中国经历了两千年的统一——分裂——再统一这样一个反复的过程,今天中国领土的绝大部分早已结为一个整体,边疆地区的每一部分都与中原王朝有过长时期的归属关系。台湾岛归属于大陆政权的时间最晚,但也已有三百多年。新疆最后一次归属于中原王朝虽然迟至18世纪中叶,但最早一次却开始于公元前1 世纪。而前南斯拉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形成一个国家;前苏联的绝大部分领土是17世纪后武力扩张的产物,最迟的加盟共和国到本世纪40年代才为苏联占有,有的还是与希特勒瓜分的结果。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中国改革开放为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也为进一步协调和改善中央与地方之间、民族之间、地区之间、边疆与内地之间、不同宗教之间、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加现实、更有希望的前景。绝大多数人要求自治、分治或独立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民主、自由、人权,也是为了过更加富裕的生活。如果这些都能在一个统一国家内获得,为什么还要以分裂为手段?为什么非要让国家和人民付出更大的代价?作为政治家,如果真的是为本民族、本地区、本阶层的长远利益着想,就应该首先考虑目的能否达到,而不是达到目的的形式。除非他只是为了自己当“国家元首”,那当然非分裂出一个“国家”来不可。

  所以我相信,只要中国坚持并扩大改革开放,不仅不会分裂,而且还能实现统一,就能走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轮回。

  但是“分”不等于分裂,广义的“分”应该包括分治、自治、分权和各种形式的分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合中有分,分中有合,在分以后会有新的合,而在合以后又必定有新的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倒是一条普遍规律。这种“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文化多元化、地方(或少数民族)自治化的过程。对中国两千多年来统一成的专制政治、权力所有制经济、排他性的主流文化、中央集权体制,现在的确到了“合久必分”的阶段。

  从秦始皇开始的统一,都是统一于一人,统一于一家一姓,至多统一于一个由少数人组成的统治集团,却从来没有统一于人民。尽管他们的作为在客观上也 有符合人民利益、推动历史进步的方面,但即使是最英明仁慈的君主也不会将人民当作主人,更不会实行起码的民主。他们对历史所起的积极作用,也无一不是以人民付出的巨大代价为前提的,而这些代价本来是完全不必要的。如果说修长城造成的一些损失还可以用国防需要来解释的话,秦始皇为自己造宫殿、建陵墓给人民造成的灾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他为自己的宫殿和陵墓动用的人力物力比用在长城上的还多。不能因为他给后世留下了被一些人称之为“世界八大奇迹”(实际世界上并没有公认的八大奇迹),就宽恕了他对人民的暴行。在将《四库全书》赞扬为“伟大的文化工程”时,我们不应该无视成千上万种不符合乾隆皇帝思想的书籍被毁于一旦的事实,更不应该忘记无数惨死在文字狱中的冤魂和被禁锢在思想牢笼中的可怜的知识分子。从秦始皇到乾隆皇帝这些君主所凭借的,正是被高度统一于他们意志下的整个帝国、国家所拥有的全部人力和物力。在这种高度统一之下,不仅全体人民是君主的奴隶,就是地方的各级官员,也不过是君主派往各地的奴仆,他们的职责只是为主人看守或管理私产,由这样的官员所主持的各级地方政府当然不可能代表当地人民的利益,更谈不上有任何自主权。

  这样的统一难道不需要“分裂”?难道还能容许它长期延续吗?中国要是一直保持这样的统一,哪里还会有民主和自由?

  作为一个近千万平方公里的大国,中国内部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很大,人文地理的差异更大。即使有了现代化的交通手段、高度发达的通讯方式和雄厚的物质基础,地区间在经济和文化上的差异还会长期存在,所以在发展目标、速度、效益等方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统一。中央政府考虑再全面,也不可能具体了解各地的真实情况,同时顾及各地的利益,制定出适合各地情况的具体法规,集中过多的权力并没有好处,只会滋长专制、官僚和腐败。除了国防、外交、关税等必须由中央政府行使的权力外,其他的权力应该合理地分配给(更确切地说是归还)各级地方政府,权力应该集中在基层。

  不仅政府机构需要改革,地方行政区划也应该改革。现在的一级政区省、自治区辖境太大,一般都有一二十万平方公里,大的有一百多万平方公里,人口多的上亿,一般也有几千万。现有省区大多从明清时就已存在,一些积弊和矛盾也长期延续,难以消除。另一方面,宪法所规定的省-县两级制早已为省-市(地级)-县三级制所取代,市(地)一级已经由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演变成了新一级地方政府。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省的辖境过大,管的事又太多,省政府无法直接有效地管理全部属县,才增加了这一个中间环节。另一个产物是副省级的计划单列市,也是不见于宪法规定的。既然现行的省-县两级制已经不符合需要,并已在实际上被打破,就应该考虑一项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正式确立省-市(地)-县三级制既增加了新的层级,又解决不了以大城市或特大城市为中心的计划单列市与省级政府的矛盾,理想的途径还是在划小省区的前提下坚持二级制,将全国重新划分为50个左右的省(含自治区,但名称可改变为自治省),每省平均管辖四五十个县。与此同时撤销市(地)和计划单列市。先师谭其骧先生早就提出这样的建议,并于1989年12月在民政部召开的行政区划学术讨论会上提出了分省的方案(详见《谭其骧先生的分省建议及其现实意义》,载《中国方域》1998年第四期)。

  在未来的世纪,中国要实现和巩固统一,就必须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防止国内、特别是边疆地区的分裂;解决好与邻国的边界争端;实现大陆和台湾的统一。

  如上所述,只要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不断完善法制,扩大民主,改善人权,内部分裂的因素完全可以得到预防和消除。但对于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还应该在民族自治和宗教信仰两方面加以改善。民族自治是国家宪法的规定,也是少数民族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得到切实的保证。但对自治的范围也应该有明确的、严格的规定,哪些事权归中央和上级政府,哪些事权由本民族自治,都要依法办事,接受监督,既不能由某一领导人或某一政党、某一部门说了算,也不能一味迁就当地官员或本民族。政府应该保证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无论他们属于哪个民族;但同时也要保证政教分离,不允许宗教干预政治,使任何公民都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政教分离的原则也包括政府不能利用宗教团体达到政治目的,不能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

  中国与邻国间的边界(包括海疆)争端,主要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少数是新产生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解决领土争端的主要依据不是历史归属,而是现实。 对领土得失的考虑,着眼点应该是国家的长远利益。任何国家都不愿失去已经获得的利益,无论这种利益是通过什么手段获得的,所以解决领土争端只能通过双方理智的妥协。一方的只进不退,绝对胜利,必然潜伏着新的危险,带来新的争端。一般来说,已经失去的领土是不可能通过谈判收回的,通过武力或许能收回,但付出的代价和长期的影响往往会使结果成为得不偿失。而且领土总是与人民联系在一起的,当外国居民已经成为那块领土上的主要居民、甚至唯一居民时,那块土地与故国的联系就不会再继续存在,故国就不得不接受这一痛苦的事实。当苏联解体时,有人天真地提出:中国该有机会收回我们失去的领土了吧?且不说实际并不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只要看一下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住的是什么人,就可以作到答案。难道已经在那里生活了一二百年的俄罗斯人会认同于这块土地以前的主人?难道他们会自愿迁离这块本来不属于俄国的土地?

  所以我们肯定当年沙俄掠夺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但不影响我们以现有边界为基础,与俄罗斯等国划定边界,为邻国间的持久和平和友好合作奠定基础。

  对我国与邻国在海疆的领土争端,邓小平曾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这是完全正确的、明智的。我们必须面对这样的事实:尽管中国比其他国家更早地开发利用过这些岛屿,更早地行使过管辖权,但由于历史的局限,当时的政府和民众并没有自觉的领土意识,没有建立完整的主权,也没有经常有效地行使管辖权并保卫这些岛屿不受侵犯。一些岛屿长期为外国所占,有的驻有军队,设有军事基地,有的已完全由该目的居民所住,有的已划为该国的行政区,或成为该国的旅游胜地,或成为该国的工业基地。周围海域的潜在财富,更吸引着周边国家会竭其所能地争夺任何可能获得的权利。所以我们不能指望,在不付出一定代价的情况下,就能取得理想的结果。必须从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从眼前和长远的、现实和潜在的、局部和整体的利益,来权衡利弊得失,妥善处理,争取以较小的损失换来长远的和平和共同开发。

  大陆和台湾统一的基础是一个中国,否则就无统一可言。

  但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如何实现统一,以什么方式统一,统一到什么程度,都有很大的余地。这一统一过程不应该是历史的重演,而应该超越传统,创造出新的统一模式。

  中国历史上的统一都是以武力实现的,但这些统一大多是出于个人意志,未必符合人民的利益。中国未来的统一得到两岸绝大多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又有比较有利的国际环境,完全有可能以和平的方式实现。

  中国的分裂时期都有正统与僭伪之争,分裂的双方无不以正统自居。但在统一重新实现后,双方往往都会被承认为中国的一部分。如唐朝对南朝和北朝给予同等地位,将《南史》和《北史》并修。元朝修《辽史》、《宋史》、《金史》,就意味着元朝承认辽与北宋、金与南宋都是正统,都是它的前朝。大陆与台湾的历史地位,可以留给历史来作出评价。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早已明确,当然不存在台湾“重返联合国”的问题。但在一个中国实现后,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可以以适当的方式,也可以以中国一部分的身份在国际社会活动。

  中国历史上的分裂大多是分裂的双方或其中一方造成的,很少受到外力作用的影响。但到了近代,中国的分裂割据就离不开或明或暗的外国势力。在强权政治还在世界起作用的今天,主要大国对中国统一的态度无疑举足轻重。大陆的改革开放和实现和平统一的主张是赢得主要大国支持的前提,有了它们的支持,台湾“独立”就会失去国际市场。

  但谁也不能高枕无忧,也不能对现状听之任之。随着时间的推移,由大陆迁居台湾的第一二代移民将离开人世,而他们生长在大陆以外的子孙,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上一二代人那样的感情,台湾与大陆的精神联系不可避免地会逐渐淡薄,统一的精神基础也会被消解。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的领土同样可能被分裂出去,同一个民族、同一种文化的人民也可能被分裂为不同的国家,我们应该记取历史教训。时不我待,所有爱国的中国人都要加紧努力,为实现和平统一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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