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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庾、王江州之争
作者:田余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咸和四年(329年)庾亮初镇芜湖时,《庾亮传》记其官守为“持节都督豫州扬州之江西宣城诸军事平西将军假节豫州刺史领宣城内史”。《成帝纪》所记,于都督以下脱豫州二字。《通鉴》略同本传。胡注对都督诸军事的地境作出了解释。我们把胡三省的解释,加标点表示如下:“豫州、扬州之江西:淮南、庐江、戈阳、安丰、历阳等郡也。宣城郡属扬州。”这就是说,庾亮都督范围包括侨立的豫州,也包括扬州的江西诸郡以及扬州江东的宣城郡。这样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建康上游,紧迫建康,长江两岸的郡县全在庾亮手中,庾亮的军队朝发而夕可至建康。所以庾亮名为藩镇,实际上却能够掌握朝权。王导则被庾亮困死都下,无法动弹,只有等待时机,徐谋生计。

  庾亮出镇同年,江州刺史温娇死,地入强藩陶侃之手,庾亮无力与陶侃争夺。五年以后,咸和九年(334年),陶侃死,庾亮始得总统荆、江、豫诸州,从密迩建康的芜湖迁镇武昌。庾亮“虽上流分陕,而顿失内权”①。这种情况,给力图改变现状的王导以可乘之机。接着,事态就向有利于王导的方面发展。

  《晋书》卷七六《王允之传》:允之“咸和末除宣城内史,监扬州江西四郡〔诸军〕事,建武将军,镇于湖。”咸和末当指咸和九年(334年)。是年六月乙卯陶侃死;同月辛未,庾亮加都督江、荆、豫、益、梁、雍六州诸军事,领江、荆、豫三州刺史,徒镇武昌。王允之为王舒子,王导侄。于湖在芜湖附近,两地都在江东。王允之出镇于湖,当是趁庾亮徙官之际,踵迹而来,占领紧逼建康的长江两岸之地,以图纾解琅邪王氏在建康的困境。不过,这时豫州都督刺史仍为庾亮①,至少名义上如此。王允之在于湖能否立定脚跟,还难确定。

  第二年,即咸康元年(335年),春,发生了石虎入侵事件。《成帝纪》:是年“夏四月癸卯,石季龙寇历阳,加司徒王导大司马,假黄钺,都督征讨诸军事以御之。癸丑,帝观兵于广莫门,分命诸将,遣将军刘仕救历阳,平西将军赵胤屯慈湖,龙骧将军路永戍牛渚,建武将军王允之戍芜湖。司空郗鉴使广陵相陈光帅众卫京师,贼退向襄阳。戊午,解严。”以干支计,自所谓石虎入侵至解严,共十五日,在这十五日中,王导利用机会调兵遣将,完成了对豫州治所周围要地的占领,并使前一年已占据建康上游两岸之地并出镇于湖的王允之,改镇豫州旧治芜湖。看来,当年庾亮出都时所统“豫州、扬州之江西、宣城诸郡”,统统归于琅邪王氏势力范围。而郗鉴所遣陈光之众入都为宿卫者,也未再返回原来建制②。《晋书》卷一○六《石季龙载记》记此事,只是说“季龙自率众南寇历阳,临江而旋,京师大震”。《王导传》也只是说“石季龙掠骑至历阳,导请出讨之。加大司马,假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俄而贼退,解大司马……”,云云,都是含糊其词,没有说及细节,似乎有些隐情。

  寻绎史实,我认为有一些难于解释之处。庾亮西移后王允之踵迹出都为宣城内史,似属窥探性质。王导还需寻求口实,才能进行有效的部署。恰恰这时石虎南来,王导抓住时机,十五日内完成了全部军事部署,占领了建康以上长江两岸的许多要地。看来,偶然的事态促成了这一历史的转折;其实,偶然事态之中却留下了值得分析的蛛丝马迹。

  《晋书》卷八三《袁耽传》:“咸康初,石季龙游骑十余匹至历阳;〔太守〕耽上列,不言骑少。时胡寇强盛,朝野危惧。王导以宰辅之重,请自讨之。既而贼骑不多,又已退散,导止不行。朝廷以耽失于轻妄,黜之。寻复为导从事中郎,方加大任,会卒。”案袁耽少年时无行,起家为王导参军,说苏峻将路永归降王导,可见他是亲附王导,与王导关系较深的人。他虽以报警轻妄不实受黜,但不久却得入王导府为从事中郎,而且王导还将加大任于他,可见黜免不过是敷衍塞责之举。这是可异的事。更其可异的是,宰辅不核实军情,不经周密考虑,只凭“不言骑少”的一纸表奏,擅自判定需要宰辅亲自出征,而且宰辅还假黄钺,亦即得到专斩节将的权力。于是遣将兴师,一朝上路,出现了上述形同儿戏之举。儿戏甫毕,册命随颁,王导未以轻率兴师受谴,反而因“功”晋位,受上公之职。这不能不使人怀疑:袁耽上列不实,不过是有意为王导提供一个兴军的机会。王导趁此机会假借军情,部署兵力,向庾亮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反击,并且取得了继续向上游蚕食的立足点。所以,王导假黄钺亲征,尽管以寇少不行,但王导所遣占据建康上游各地之师,却并没有奉到班师之诏。

  这个阶段,王允之是被派遣代表琅邪王氏家族,向颖川庾氏庾亮兄弟进行反攻的主要人物。王允之之父王舒死于咸和八年(333年)六月,胡骑临江之时,王允之尚在艰中。《王允之传》:王舒既葬,允之“除义兴太守,以忧哀不拜。从伯导与其书曰:‘太保(王祥)、安丰侯(王戎)以孝闻天下,不得辞司隶;和长舆(和峤)海内名士,不免作中书令。吾群从死亡略尽,子弟零落,遇汝如亲,如其不尔,吾复何言!’允之固不肯就。咸和末,除宣城内史、监扬州江西四郡〔诸军〕事,建武将军,镇于湖”云云。案王导敦促王允之出守义兴,动之以家族的利害,并引先辈事迹,劝他不要拘泥礼制,贻误事机,词旨非常削切动人,但允之犹推而不就。咸和之末,王舒方死年余,允之丧服未除。但他改变初衷,夺情起复,其间必有事机之紧迫、王导之再劝等多种原因起着作用,只是史籍对此没有明确的记载。王允之出据于湖,王导假黄钺征讨,种种事件连续发生,使人感到王、庾关系一时间达到剑拔弩张的程度,气氛之紧张前所未有。

  咸康五年(339年),另一种异常事态又在江州突然出现。这就是庾亮弟庾怿急率所部进驻江州的半洲。半洲在今江西九江以西,在其时江州治所寻阳的上流,与寻阳比邻,是军事上的要地①。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自东晋至南齐,半洲有时曾是江洲治所。《晋书》卷七三《庾怿传》,当咸康五年庾亮在荆州部署北伐时,庾怿受命以辅国将军、梁州刺史远镇魏兴。庾怿牙门霍佐亡归石虎,亮表上贬怿为建威将军②。朝议欲乘此机会召还庾怿,庾亮力陈“怿名号大,不可以小故轻议进退”,朝廷只好屈从于庾亮。这里所谓“朝议”云云,自然是反映王导或其羽党的意见。接着,突然的事情发生了。庾亮改变主意。

  《庾怿传》说怿“所镇险远,粮运不继,诏怿以将军率所领还屯半洲。”这是一件大为费解的事。庾怿所镇魏兴在今陕西安康,“所在险远,粮运不继”,自然属实,但是这不足以成为庾怿突然撤离魏兴的理由。据《庾亮传》,庾怿撤离魏兴之后,庾亮立即“以武昌大守陈嚣为辅国将军,梁州刺史,趣子午”。依道路计,“趣子午”必须越过魏兴。从军号、职守以及进军方向看来,陈嚣就是被派来代替庾怿的。可见庾怿撤军并非真由于地远粮缺的原因需要放弃魏兴,而是庾亮所统诸部的一次换防,以陈嚣之军替换庾怿之军,以怿军另作它用。其时庾亮经营北伐,梁、荆正需重兵,而庾怿匆遽撤离魏兴后立即远走半洲,脱离北伐的建制,这必然是出于十分急迫、十分重要的原因,否则是不可思议的。

  根据当时总的形势,我们可以判断,庾怿远道奔驰,占据长江中的半洲,目的是对付下游王氏家族势力扩展的形势。庾怿东来,首先是为了防守,同时是为了进攻。《庾怿传》曰:怿屯半洲之后,“寻迁辅国将军、豫州刺史,进号西中郎将,监宣城、庐江、历阳、安丰四郡军事,假节,镇芜湖。”案俘迁辅国将军,即恢复在梁州时的旧号。怿所监扬州四郡,庐江、历阳、安丰在江西,宣城在江东。庾怿得监四郡夹长江而扼建康,是恢复庾亮咸和九年出镇荆州以前在豫州的态势。这当然是针对王允之出任宣城内史、监四郡、镇芜湖而采取的一次反措施,这次反措施逼使王允之退出建康以上夹江四郡,不过不知道王允之是和平撤出,还是战败的结果。无论如何,这是琅邪王氏的一次重大挫折。庾怿刺豫州,是此年秋天①后赵军陷邪城、豫州刺史毛宝死后之事。毛宝刺豫州时治邪城,主要是对付北面后赵的军队;庾怿代刺,治所又迁回侨寄的芜湖②,以镇守扬州的四郡,对付建康。

  琅邪王氏处心积虑夺回的豫州和扬州四郡,又在一次未经宣扬的袭击中回到颖川庾氏之手。庾氏势力突然回到贴近建康之地。琅邪王氏面对这一进攻,将如何自处呢?

  《王允之传》于前引咸和末王允之出镇于湖以后继谓:“咸康中,进号征西将军,假节。寻迁南中郎将、江州刺史。”王允之出刺江州年月,《晋书》及《通鉴》均缺载。万斯同、吴廷燮分别编纂的两种《东晋方镇年表》,均系之于咸康六年庾亮死后③。案质亮西迁武昌后,其职衔一直是豫、江、荆三州刺史。其中的豫州系侨置,而扬州的四郡已入王允之之手,庾亮的豫刺徒具虚名。咸康四年庾亮以毛宝为豫州刺史,移治邾城。邾城属西阳郡,在今湖北黄冈境,毛宝移治,得豫州之实土。到这时为止,庾亮还是荆、江二州刺史。《晋书》卷九五《艺术·戴洋传》:咸康五年,庾亮疾笃,术士戴洋为之占候,谓当解荆、江二州,而庾亮竟不能解,于咸康六年正月初一死。据此可知,江州刺史职衔一直属于庾亮④。因此,王允之正式居江州刺吏之任,只能在庾亮死后,晚于庾怿之出任豫州刺史。这就是说,庾亮之死,使王允之得到进入江州的机会。

  就豫、江二州形势而言,王允之本据豫州以与江州对峙,尔后庾怿由江州之半洲顺流得扬州四郡而就豫州刺史位号,王允之则于稍后溯流而上,进至庾怿的后方,卒得江州刺史之职。这就是说,在咸康五年秋后至咸康六年之春,王、庾两家族的王允之与庾怿,恰好互换了地盘。这肯定不是一次常规的换防活动,而是一次两家士族门户之间的实力较量。我们还知道,在此以前不久,可能只有几个月,庾亮曾有兴兵废黜王导之谋,以郗鉴反对而止。庾怿仓猝南来半洲,接着又得豫州而镇芜湖,我怀疑这或者是庾亮为废黜王导,或者是乘王导之死,而采取的突袭行动。这些问题,都由于史料含糊,日月不具,难于确凿言之。不过可以肯定,咸康五年是王、庾两家士族生死搏斗的一年,搏斗的结果,暂时只能是持平,这与王导、庾亮相继死去很有关系。但是王、庾之死,并没有结束这两个家族之间的搏斗。由于继王导为相的庾亮弟庾冰,在“人情恇然”(《庾冰传》)的情况下意在周旋宁息,王、庾矛盾暂时在宁静局面下转为暗流,维持了两年多之久。

  《晋书》卷七三《庾怿传》:豫州刺史庾怿“尝以毒酒饷江州刺史王允之,王允之觉其有毒,饮犬,犬毙,乃密奏之。帝曰:‘大舅已乱天下,小舅复欲尔耶?’怿闻,遂饮鸩而卒。”此事发生在咸康八年(342年)之春,即成帝死前数月,其性质在《晋书》、《通鉴》以及其它史籍中均未见有何解释。《成帝纪》于末尾处论及成帝不满舅族专横,曾录此事,与《庾怿传》同。所谓“大舅已乱天下”云云,当是指庾亮激成苏峻之乱,以及剪除宗室、谋废王导诸事;所谓“小舅复欲尔”,当是责备庾怿谋杀王允之以再次挑起王、庾两家矛盾,并认为此事的后果与庾亮“乱天下”相当。其时成帝虽已成年,但无任何权威。史谓仅仅由于成帝这两句话就使得庾怿饮鸩而卒,是值得怀疑的。看来王允之借这件事制造了多方面的巨大的压力,而庾冰在有时腋之虑的时候,为门户计,不能援助庾怿,因此庾怿不得不死。

  吕思勉先生尝有疑于庾怿自裁之事。他在《两晋南北朝史》第一五○页中说:“《纪》又言帝少为舅氏所制,不亲庶政,而赫然一怒,庾怿惧而自裁,有是理乎?妨帝不亲庶政者王导也,于庾氏何与?而谤转集于庾氏,何哉?”吕先生不相信成帝一怒使庾怿惧而自裁之说,这是有道理的。但吕先生着眼于庾亮、王导个人毁誉问题,似难究及历史实际。其实庾怿自裁,决非只是成帝一怒的结果,也不只是王允之制造压力的结果,而是几十年来庾、王门户之争,特别是近数年来庾、王江州之争的结果。它反映了庾、王江州之争的尖锐激烈程度。庾怿之死这一庾、王关系的重要插曲,情节虽难细究,但背景是清楚的。香港学者苏绍兴先生也有“怿谋害允之一事,殊不可解”,“怿何事而毒允之,已不可考”①的问题,本节所论,似可部分地作为回答。

  庾怿虽死,王允之仍然不能自安于江州,江州还不断出现新的变局。

  咸康八年六月,成帝死,成帝弟康帝即位,委政于庾冰、何充,士族门户势力重新配置,错综复杂的斗争继续进行,其焦点还是互相争夺江州。

  何充参政,是王、庾门户冲突的产物。《晋书》卷七七《何充传》:“充即王导妻之姊子,充妻,明穆皇后之妹。”何充具有与王、庾都是戚属的家族背景,所以王、庾二族在必要时都能够接受何充居间缓冲。庐江何氏并非第二流士族,所以暂时也没有坐大的危险。《何充传》说:“王导、庾亮并言于帝曰:‘何充器具方概,有万夫之望,必能总录朝端,为老臣之副。臣死之日,愿引充内侍,则外誉唯辑,社稷无虞矣。’”细玩此语,王、庾不可能同时进言荐充,“老臣”云云,更似王导口气。《世说新语·赏誉》“丞相治扬州廨舍”条注引《晋阳秋》:“导有(使充)副贰己使继相意,故屡显此指于上下。”而何充虽居王、庾之间,实际上却是袒王的。庚冰为了巩固庾氏的外戚地位,屡以宜建长君为由,请立成帝母弟为嗣,因而康帝得以继统。何充则主张立嫡不立弟,庾冰不从。何充自知与庾冰难于两立于朝,自请出镇京口,以求自固。此事史传均谓“避诸庾”,实际上除此以外,还有抢据京口要津,以防庾氏造次的目的。中枢庾冰并未以何充为主要对手,他的目光正注视着江州的王允之,观察王允之的动向,寻找驱逐他的机会,以便把江州重新纳入庾氏之手,使荆、江重新合为一体。这样,即令庾氏在中枢不能得手,也可以巩固庾氏在上游的地位,保全庾亮时庾氏的门户势力。

  《晋书》卷七六《王允之传》:“王恬(王导之子)服阕,除豫章郡。允之闻之惊愕,以为恬,丞相子,应被优遇,不可出为远郡。乃求自解州,欲与庾冰言之。冰闻甚愧,即以恬为吴郡,而以允之为卫将军、会稽内史。未到,卒。”案王导长子悦早死,恬为次子,继嗣。王恬少好武,在王、庾相持阶段,曾守石头以卫护建康,是王氏家族中少有的堪任武事的人才。王允之求解江州,其目的之一是故作姿态,逼庾冰收回以王恬为远郡的成命;目的之二是推荐比自己更有地位才能的王恬代为江州,以防庾氏觊觎。庾冰的处理,则是将计就计,以退为进,在改署王恬为吴郡的同时,一并改署王允之为会稽,以示将东方例由门阀士族居任的吴会地区,画为王氏家族势力范围,庾氏不求染指,只求能换得江州。所谓庾冰“甚愧”云云,不过是士族名士处理此类问题的一种自饰而已。

  但是王允之明白此中底细,拒绝受调,他所持的理由,据《通典》卷一○四所载,是会稽犯王允之之祖王会名讳。这看来是一种托辞。因为第一,名讳嫌忌问题本无一成不变的说法,既有如《晋书》卷五六《江统传》“故事,父祖与官职同名,皆得改选”之说,亦有如《通典》卷一○四谯王无忌议“国之典宪,亦无以祖名辞命之制”之说,不能固执一端;第二,据《王舒传》,王允之父王舒曾经以改会稽为郐稽的折衷办法接受过会稽内史之命,王允之完全可以援例处理。但是王允之没有考虑这些,而是始终不受会稽之命。《康帝纪》咸康八年八月“以江州刺史王允之为卫将军”,细味“以”、“为”二字,可知王允之并非以江州刺史加卫将军,而是离江州之任就卫将军职。此诏亦未提及会稽内史之职。这就是说,会稽内史可辞,但江州非离开不可;离江州后总该有个归宿,那就是让他回建康就卫将军这一尊显的虚号。从这里我们可以窥见庾氏对王氏的强力胁制。同年十月,据《康帝纪》载,“卫将军王允之卒。”王允之死时,已被迫受调。但是他实际上是否已离开了江州,他的死是否还另有文章,都无从考实,我们只知道王允之是死在卫将军任内,至少名义上是如此。这是庾怿死后关于江州的第一次变局。

  江州既已不在王氏手中,庾冰自可取之以实现庾氏一统上游的目的。但是当庾冰部署尚未妥贴之时,是年十二月,皇后褚氏立,名士褚哀以后父之重,表示不愿居中任事,“苦求外出”,庾冰遂以之为建成将军江州刺史,镇于半洲①。褚裒外任,庾氏取得江州的计划,功败垂成。这是庾怿死后关于江州的第二次变局。

  翌年(建元元年,343年)十月,形势又为之一变。庾冰效法当年庾亮出都的办法,外出为都督荆江宁益梁交广七州、豫州之四郡②军事,领江州刺史,假节,镇武昌,以为荆州庾翼形援。于是,争夺多年、辗转易手的江州重镇,终于被庾氏以强硬手段取得。这是庾怿死后关于江州的第三次变局。

  回顾这段时间之内的江州形势,可以看到变化迅速纷纭。庾怿毒杀江州刺史王允之不成,饮鸩自毙,在成帝咸康八年(342年)二月;以王允之入为卫将军之诏,在是年八月;王允之之死,在是年十月;康帝后父褚裒出镇江州,在是年十二月;而庾冰出都为江州刺史,在翌年(建元元年,343年)十月。江州问题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历了这样多的曲折变化,江州地位的重要和斗争的激烈就可想而知了。

  成、康之交,咸康、建元之际,琅邪王氏家族发展史上经历着又一关键时刻。王允之是企图以军事实力维持王氏家族利益的最后一人。王允之死后,琅邪王氏虽然还是代有显宦,宗族不衰,但基本上是靠祖宗余荫,靠社会影响。由此到晋末为止,真能影响政局的人是一个也没有了。《晋书》卷七七《殷浩传》载庾翼遗殷浩书曰:“当今江东社稷安危,内委何、褚诸君,外托庾、桓数族。”庾翼作书时间,就在咸康、建元之际,可见此时琅邪王氏在内外政局中已不再是一个重要因素,在估量局势中不再被人们提及了。与琅邪王氏的就衰相比,颖川庾氏看来好象取得了很多的成果,扩充了很大的地盘。但是这个家族根柢不深,好景不常,在桓温的打击之下,很快就被摧折了。

  关于王导、庾亮的嫌隙问题,读史者多诸悉王导“元规尘污人”①的清言。王导以尘埃喻庾亮而以扇拂尘,对政敌庾亮则字而不名,使人感到王、庾处理嫌隙,大概也同清言一样含蓄隽永。其实不然。在清言的后面,存在着与名士风流旨趣大不相同的现实利害的冲突。阴谋诡计,刀光剑影,充斥于这两个门户、也就是两大势力之间,其残酷性并不亚于其它朝代统治者内部的斗争。王、庾江州之争大体能证明这一点。不过江州之争的许多复杂而微妙的关节,史料已泯灭无闻,有许多本来只能由武装冲突来解决的问题,在现存的简括的史料中竟然都是和平过程,这很难令人相信。根据这些史料勾画的庾、王江州之争,最多不过是貌似罢了。

  庾、王江州之争的研究,至此暂作结束。江州以其所处的地位,在东晋荆、扬相持的门阀政治格局中,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竞争之地,只要门阀政治的格局不变,江州的重要地位不变,江州之争也将不断发生。实际上,庾冰居江州只有一年。建元二年十一月庾冰死,朝廷立即以谢尚为江州刺史,企图把江州从庾氏手中夺回。由于庾翼强力抵制,谢尚未得如愿。翌年庾翼死,江州又再易手。淝水之战前夕,桓冲、谢安分据荆、扬之时,这两个门阀士族之间也出现了争夺江州之争,性质与庾、王江州之争类似。不过其时南北大战将临,桓、谢彼此克制,与当年庾、王势同水火者有所不同。关于这几次发生的问题,本书另有分析,此处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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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借用《晋书》卷八三《刘毅传》论刘毅语。刘毅以“都督豫州、扬州之淮 南、历阳、庐江、安丰、堂邑五郡诸军事豫州刺史”,又兼督江州,俄进荆 州都督刺史。其实力的演变,李慈铭有论,见《越缦堂读书记》历史类。庾 亮由豫州进荆州,变迁与刘毅相近。
① 《宋书》卷三六《州郡志》南豫州条,庾亮至咸康四年始以豫州授毛宝。但毛宝刺豫州时豫州治邾,已远离芜猢。参《晋书》卷七三《庾亮传》。
② 参见本书第七○页。
① 据《三国志·吴志·张昭传》,昭弟子奋官至“平州”都督。据《三国志辨误》(下),此“平州”为“半洲”之讹。可知半洲是孙吴沿江置督的军事 要地之一。
② 据《宋书》卷三九、四十《百官志》:“诸征镇至龙骧将军”,三品,辅国将 军在其中;“宁朔至五威、五武将军”,四品,建成将军在其中。是庾怿此 次由三品降为四品。
① 邾城之陷,《成帝纪》在咸康五年九月,《通鉴》从之,《戴洋传》作十月。《庾亮传》系于七月王导死前,疑误。
② 庾怿奔半洲的月分不详(《通鉴》附之于三月,显然不是准确的时间),所以不知道庾亮的此一决策是对七月王导之死的反应,还是对豫州刺史毛宝之死、邾城失守的反应,或者另有其它的原因。庾怿徙屯半洲和进驻芜湖,其间当小有间隔。
③ 秦锡圭《补晋方镇表》以王允之咸康七年为江州刺史。秦表错误太多,不取。
④ 《艺文类聚》卷三八庾亮《释奠祭孔子文》:“惟咸康三年荆、豫州刺史都亭侯庾亮”云云,疑夺“江州”字,并非咸康三年庾亮已解江州。
① 见《两晋南朝的士族》第一七二页,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出版。
① 据《晋书》卷九三《褚裒传》,康帝为琅邪王时,聘褚裒女为妃,裒出为豫章太守。“及康帝即位,徵拜侍中,迁尚书。以后父,苦求外出,除建成将军江州刺史。”事在咸康元年十二月。案,同年八月,何充出为骠骑将军都督徐州、扬州之晋陵诸军事徐州刺史,镇京口。此事史谓“避诸庾”,实际上具有“避诸庾”和抢据津要双重目的。数月后出现的褚裒外任,与何充之事性质相同。徐州京口津要既然已属何充,褚裒以曾为豫章太守之故而得江州,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三年以后,水和元年(345年),褚裒改授徐、兖,又以征北大将军筹划北伐。总之,咸康八年何充、褚裒相继外任,是东晋门阀政治中居位家族既能避免门户矛盾激化,又能积累实力以观形势的一种惯用手法。
② 四郡,《通鉴》建元元年胡注认为就是宣城郡及扬州江西之历阳、庐江、安丰等郡。如果是这样,那末应当说“扬州之四郡”。从庾冰职衔上看来,建康以上直到荆、益、交、广,全入庾氏之手。不过《通鉴》胡注所列四郡之名是否准确,还难判定。如果庾冰所得只是豫州四郡,而扬州四郡仍在何充之手,那末何充还保有建康以上相当大的地盘。
① 《世说新语·轻诋》“庾公权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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