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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生
作者:蒲松龄 (清朝) 收藏

 

  南阳鄂氏患狐,金钱什物,辄被窃去。迕之祟益甚。鄂有甥姬生,名士不羁,焚香代为
祷免,卒不应;又祝舍外祖使临己家,亦不应。众笑之,生曰:“彼能幻变,必有人心。我
固将引之俾入正果。”数日辄一往祝之。虽不见验,然生所至狐遂不扰,以故鄂常止生宿。
生夜望空请见,邀益坚。一日生归,独坐斋中,忽房门缓缓自开。生起,致敬曰:“狐兄来
耶?”殊寂无声。又一夜门自开,生曰:“倘是狐兄降临,固小生所祷祝而求者,何妨即赐
光霁?”却又寂然。案头有钱二百,及明失之。生至夜增以数百。中宵闻布幄铿然,生曰:
“来耶?敬具时铜数百备用。仆虽不充裕,然非鄙吝者。若缓急有需,无妨质言,何必盗
窃?”少间视钱,脱去二百。生仍置故处,数夜不复失。有熟鸡,欲供客而失之。生至夕又
益以酒,而狐从此绝迹矣。
鄂家祟如故。生又往祝曰:“仆设钱而子不取,设酒而子不饮;我外祖衰迈,无为久祟
之。仆备有不腆之物,夜当凭汝自取。”乃以钱十千、酒一樽,两鸡皆聂切,陈几上。生卧
其旁,终夜无声,钱物如故。狐怪从此亦绝。生一日晚归,启斋门,见案上酒一壶,燂鸡盈
盘;钱四百,以赤绳贯之,即前日所失物也。知狐之报。嗅酒而香,酌之色碧绿,饮之甚
醇。壶尽半酣,觉心中贪念顿生,暮然欲作贼,便启户出。思村中一富室,遂往越其墙。墙
虽高,一跃上下,如有翅翎。入其斋,窃取貂裘、金鼎而出,归置床头,始就枕眠。
天明携入内室,妻惊问之,生嗫嚅而告,有喜色。妻骇曰:“君素刚直,何忽作贼!”
生恬然不为怪,因述狐之有情。妻恍然悟曰:“是必酒中之狐毒也。”因念丹砂可以却邪,
遂研入酒,饮生,少顷,生忽失声曰:“我奈何做贼!”妻代解其故,爽然自失。又闻富室
被盗,噪传里党。生终日不食,莫知所处。妻为之谋,使乘夜抛其墙内。生从之。富室复得
故物,事亦遂寝。
生岁试冠军,又举行优,应受倍赏。及发落之期,道署梁上粘一帖云:“姬某作贼,偷
某家裘、鼎,何为行优?”梁最高,非跋足可粘。文宗疑之,执帖问生。生愕然,思此事除
妻外无知者;况署中深密,何由而至?因悟曰:“此必狐之为也。”遂缅述无讳,文宗赏礼
有加焉。生每自念无取罪于狐,所以屡陷之者,亦小人之耻独为小人耳。
异史氏曰:“生欲引邪入正,而反为邪惑。狐意未必大恶,或生以谐引之,狐亦以戏弄
之耳。然非身有夙根,室有贤助,几何不如原涉所云,家人寡妇,一为盗污遂行淫哉!吁!
可惧也!”
吴木欣云:“康熙甲戌,一乡科令浙中,点稽囚犯,有窃盗已刺字讫,例应逐释。令嫌
‘窃’字减笔从俗,非官板正字,使刮去之;候创平,依字汇中点画形象另刺之。盗口占一
绝云:‘手把菱花仔细看,淋漓鲜血旧痕斑。早知面上重为苦,窃物先防识字官。’禁卒笑
之曰:“诗人不求功名,而乃为盗?’盗又口占答之云:‘少年学道志功名,只为家贫误一
生。冀得资财权子母,囊游燕市博恩荣。’”即此观之,秀才为盗,亦仕进之志也。狐授姬
生以进取之资,而返悔为所误,迂哉!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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