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主,淄邑之幕客。令公出,夫人徐,有朝碧霞元君之愿,以道远故,将遣仆赍仪代 往。使周为祝文。周作骈词,历叙平生,颇涉狎谑。中有云:“栽般阳满县之花,偏怜断 袖;置夹谷弥山之草,惟爱余桃。”此诉夫人所愤也,类此甚多。脱稿,示同幕凌生。凌以 为亵,戒勿用。弗听,付仆而去。未几,周主卒于署;既而仆亦死;徐夫人产后,亦病卒。 人犹未之异也。
周生子自都来迎父榇,夜与凌生同宿。梦父戒之曰:“文字不可不慎也!我不听凌君 言,遂以亵词致干神怒,遽夭天年;又贻累徐夫人,且殃及焚文之仆,恐冥罚尤不免也!” 醒而告凌,凌亦梦同,因述其文。周子为之惕然。
异史氏曰:“恣情纵笔,辄洒洒自快,此文客之常也。然淫嫚之词,何敢以告神明哉! 狂生无知,冥谴其所应尔。但使贤夫人及千里之仆,骈死而不知其罪,不亦与刑律中分首从 者,殊多愦愦耶?冤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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