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那些侨生们英文都很好,但中文水平仅能识字;本埠学生则大多在修道院的书院里受过教育。
张爱玲在这里,算是穷学生。正如《小团圆》里所说,“在这橡胶大王子女进的学校里,只有她没有自来水笔(只能用蘸水笔),总是一瓶墨水带来带去,非常触目”。为了省钱,她不敢参加社交活动,结果连跳舞都没学会——因为跳舞要额外置办衣裙,她舍不得。
同宿舍有一个香港女孩,叫周妙儿。其父与鼎鼎大名的何东爵士齐名,阔得不得了,自家竟然买下了一整座离岛——青衣岛,在上面盖了豪宅。她邀请同宿舍女生去她家玩一天,去的时候要租小轮船,说好大家分摊船钱,每人十多块钱。
张爱玲最怕这类额外支出,只好向负责管理的修女解释说,因为父母离异,自己被迫出走,母亲送她进大学已经非常吃力,因此不想去。那修女做不了主,又去请示上司,最终闹得修道院长都知道了有这么一位贫困生。
这一来,连张爱玲的密友都为她感到大失颜面。可是,穷人——又能怎么办?她只有发奋苦读以雪耻。
她学习英文极其努力,可以背下整本的弥尔顿《失乐园》。
为了考出好成绩,她动了一番脑筋,“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结果,每样功课都能考第一。到第二年,港大文科二年级的两项奖学金,被她一人拿下,大大扬眉吐气了一回。如此一来,不仅学费、膳宿费全免,毕业后还可免费保送去牛津大学深造。
有一位以严厉出名的英国籍教授惊叹:教书十几年,从未有人考过这么高的分数!
为学业而付出的代价,是她在大学里放弃了写小说的爱好。
三年里,她几乎没用中文写过东西,给母亲和姑姑写信,也用的是英文。姑姑那时常用漂亮的粉红色拷贝纸给她写英文信,上面是淑女样的蓝色字迹。姑姑的英文很棒,爱玲对来的每一封都要细加品味。
经过一番苦学,她的英文逐渐老到,以至可以用作谋生之道了。晚年在美国时,还曾有教授夸她:英文写作比美国人还地道、还要富有文采。
对港大的老师,她多不感兴趣,但也有几个,给了她深刻印象。
教西方文学的,是一位绅士气很足的先生,最爱讲莎士比亚,讲到忘情处就掏出雪茄来,顺手点燃,在袅袅青烟中陶醉。
教古典文学的,是一位长髯老先生,穿一袭长袍,有仙风道骨的样子。爱玲喜欢听他吟《楚辞》:“长太息以掩泣兮……”
图书馆是爱玲常去的地方。她喜欢那些乌木长台、影沉沉的书架子和带着冷香的书卷气。有几间旧书库,显是好久没有人来。里面的象牙签、清代礼服的五色图版、大臣奏折……都让她有他乡遇故知的惊喜。
在这里看书,偶尔抬起头来,能看见窗外斜坡上的花园,那里有艳红的杜鹃花。
路边铁栏杆外就是雾,再远,就是海湾对面的青山。坐在这里,心里有一种君临天下的安泰感。
她把大学的这三年,当做来之不易的甜甘蔗,非要榨出最多的汁来不可。偶而出去游玩、拜访人、谈天,都感觉心里不安,以为是浪费了时间。
惟一没放弃的爱好,就是画画,因为绘画不占用脑子吧,也可以稍微放松一下神经。
应该说,张爱玲在港大最大的收获,还不是在学业方面的,因为她后来没能沿着这个阶梯往上攀。作为一个潜在的作家,她在这所生源来自“五湖四海”的大学,最大的收获是看到了不同的人、不同的人性,开始了对人世的独立观察。
脱离了父亲的老屋,走出了寄宿制中学,她的视野大大开阔起来。
这里不像颜色单纯的圣马利亚女校。在这里,来自热带地区的华侨子女,人生态度是恣意放任的,就像那些自顾盛放的野火花。
——这种对生活所抱有的热情,大大地影响了张爱玲的性格。
在港大的生活中,能见到各种很刺激的颜色。
那些女同学们,也好像个个都异乎寻常。
有个来自马来亚的女同学,叫金桃,淡黑的脸,牙齿很可爱地向外龅着。她从小在娇生惯养中长大。张爱玲最喜欢她教大家学马来人怎样跳舞。
——喏,是这样的:男女排成两行,摇摆着小步小步走,或是仅只摇摆;女的捏着大手帕子悠然挥洒,唱着:“沙扬啊!沙扬啊!”
“沙扬”是爱人的意思。歌声因为单调,在张爱玲听起来,反而“更觉得太平而美丽”。
马来亚就是今天的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张爱玲有一种偏见,认为那里的人生活习俗“不甚文明”,所以看金桃身上总有不讨人喜欢的小家子气。金桃晚上去看电影,见到其他富家女孩穿了洋装,总要匆忙跑回去,换了洋装再来。这种小小的虚荣,张爱玲说:“就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遮住了头,盖不住脚。”
还有一个女孩,叫月女。张爱玲初见她时,她刚抵达香港,在宿舍卫生间里冲了凉出来,新换了白地小花的睡衣,胸前挂着小巧的银十字架,向大家含笑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