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甲辰策书曰:〔五〕“高密侯邓禹,元功之首,其以禹为太傅。”北堂书钞设官部 案:此条引作汉官。〔六〕
和帝丁酉策书曰:〔七〕“故太尉邓彪,元功之族,三让弥高,海内归仁,为群贤首。其以彪为太傅,〔八〕案:北堂书钞、初学记、艺文类聚俱引作“太尉”。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庶得专位内之事。”〔九〕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两引
殇帝策曰:〔一0〕“张禹三世在位,黄发罔愆,〔一一〕忠孝弥笃。其以禹为太傅,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北堂书钞设官部两引
冲帝丁酉策书曰:〔一二〕“舅氏辅翼股肱,三公国之桢干,朝廷取正,以成断金。太尉赵峻,三世掌典机衡,〔一三〕案:太平御览引作“枢衡 ”。有匪石不二之心。〔一四〕大司农李固,公族之苗,忠直不回,〔一五〕有史鱼之风。今以峻为太傅,固为太尉,与大将军冀参录尚书事。”北堂书钞设官部两引、初学记职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两引、太平御览职官部两引
灵帝策书曰:“故太尉陈蕃,忠亮蹇谔,有不吐茹之节。司徒胡广,惇德允元,五世从政。今以蕃为太傅,与广参录尚书事。”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太师,太傅,太保,皆古官也。〔一六〕初学记职官部
太师,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见,授诏,太师无朝,十日一赐餐,赐灵寿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自是而□。续汉志补注 案:三公,太师在太傅前。后汉省太师、太保,唯置太傅。今改列于后。 又案:此条末“□”,今本作“阙”字,乃校者所记,而后来误入正文也。今订正。
孝平皇帝元始元年,〔一七〕太后诏曰:“太师光,今年老有疾,俊乂大臣,惟国之重。书曰‘无遗老成’ ,〔一八〕国之将兴,尊师重傅。其令大师无朝,十日一赐餐,赐以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于省中施坐置几,太师入省用杖焉。”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平帝元始元年,〔一九〕孔光以太师见授。太后诏曰:“太师先圣之后,〔二0〕道术通明,案:北堂书钞又引作“先师之子,德行纯淑”。宜居四辅职,训导帝躬。”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
太保,古官也。保,养也。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二一〕
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马。后汉书光武纪注 案:通典职官云:“应劭汉官谓太尉为周官,非也。”与此异。
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而无印绶。北堂书钞设官部
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续汉志补注
三司之职,司马主兵。汉承秦曰太尉,武帝改曰大司马,无印绶,官兼加而已。世祖改曰太尉。太平御览职官部 案:引作汉官序
张衡云:案:太平御览引作“河闲相张衡说”。“明帝更司马、司空府,欲复更太尉府。案:太平御览引作“明帝以为司徒、司空府已荣,欲更治太尉府”。时公南阳赵□也。 案:太平御览引有“南阳”二字。西曹掾安众郑均,素好名节,以为朝廷新造北宫,整饬官寺,旱魃为虐,民不堪命,曾无殷汤六事,周宣云汉之辞。今府本馆陶公主第舍,员职既少,自足相容。〔二二〕□表陈之,即听许。〔二三〕其冬,临辟雍,〔二四〕历二府,见皆壮丽,〔二五〕而太尉府独卑陋。显宗东顾叹息曰:‘椎牛纵酒,勿令乞儿为宰。’时□子世为侍中,骖乘,归具白之,□以为恨,频谴责均,均自劾去,道发病亡。”续汉志补注、太平御览职官部
章帝诏曰:“司空牟融,典职六年,勤劳不怠。其以融为太尉,录尚书事。”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 类聚职官部两引、太平御览职官部两引
殇帝策书曰:“司徒徐防,以台阁机密,施政牧守。其以防为太尉,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艺文类聚职官部
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成鼎味”。〔二六〕太平御览职官部
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贼曹,主盗贼之事。后汉书铫期传注
决曹,主罪法事。〔二七〕后汉书王霸传注
宫骑(二十二)〔三十〕人。〔二八〕续汉志补注
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续汉志补注
汉仪曰:〔二九〕“司徒府与苍龙阙对,厌于尊者,不敢号府”。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有四出门,〔三0〕随时听事。明帝东京本欲依之,迫于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每国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通典职官 案:“应劭曰 ”以下,是汉官仪之文。
相国、丞相,皆六国时官。通典职官
丞相有疾,御史大夫三日一问起居,百官亦如之。案:艺文类聚引作“百僚亦然”。朝廷遣中使太医高手,膳羞络绎。及瘳视事,尚书令若光禄大夫,赐以养牛、上尊酒。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 职官部
丞相见免,乘騩马自府归。说文系传十九
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司直仍旧。今省。后汉书光武纪注
司徒府掾属三十一人,秩千石。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后汉书光武纪注、梁冀传注
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续汉志补注
御史大夫、尚书令、司隶校尉,皆专席,号三独坐。 后汉书王常传注
大司空朱博奏:“高皇帝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 北堂书钞设官部
司空骑吏以下皂□,因秦水行。今汉家火行,宜绛□ 。太平御览服章部
三公听采长吏臧否,人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举谣言也。顷者举谣言,〔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三一〕主者大言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默尔衔枚。后汉书蔡邕传注、范滂传注
今司徒太尉下书州郡,〔三二〕文皆称公。盖仓颉作书,自环者谓之私,〔三三〕背私者谓之公。案:通典职官引下有“韩子曰‘背私曰公’”七字。春秋“九命作宰”。天子御坐即起,其兴案:“其兴”当作“在舆”,见通典。为下。凡拜,天子临轩,六百石以上悉会,直事卿赞,〔三四〕御史授,案:当脱“印绶”二字,见通典。 公三让,然后乃受之。汉礼仪曰:“天子称尊号曰皇帝,言曰制,补制言曰诏,称民有言有辞曰陛下。” 今皆施行。诗云:“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不,仲山甫明之。”诏令之义。三公三人以承君,盖由鼎有足。故易曰“鼎象”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案:通典职官引作“鼎足三者,三光也”。
群臣上书,公、卿、校尉、诸将不言姓。凡制书皆(称)玺封,〔三五〕尚书令重封。惟赦赎令司徒印,露布州郡也。后汉书鲍昱传注
世祖诏:案:北堂书钞引作“中兴甲寅诏书”。“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六〕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三七〕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三八〕皆有孝悌廉公之行。〔三九〕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覈,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又旧河堤谒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迁超御史中丞、刺史,或为小郡。监察黎阳谒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骑定天下,〔四0〕案:后汉书窦宪传注引作“光武中兴”,又“定”上有“克 ”字。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兵骑千人,复除甚重。谒者任轻,多放情态,顺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迁超牧守焉。续汉志补注、北堂书钞设官部 案:后汉书和帝纪注、太平御览治道部引作“建初八年十二月己未诏书”,文略同,唯无“ 河堤谒者”以下一段。
三公府有长史一人。后汉书梁冀传注
将军,周官也。赵王以李牧为将军破秦,〔四一〕始受大名。王翦、灌婴并为之。北堂书钞设官部
将军,周官也。汉兴,置大将军,位丞相上。北堂书钞设官部
和帝以窦宪为大将军,乃冠三公。太平御览职官部
梁冀为大将军,以三世姻媾援立之功,公卿希旨,上比周、霍,举高第茂才官属,皆倍余府。太平御览职官部
鼓吹二十人,非常员。舍人十人。续汉志补注、通典职官
鼓吹为国盘娱,御每爪牙。〔四二〕北堂书钞仪饰部
汉兴,置骠骑将军,位次丞相。是以汉百官志云骠骑将军秩与大将军同。〔四三〕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章帝以元舅马防为车骑将军,服银印青绶,位在卿上,绝席。续汉志补注、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和帝以窦宪为车骑将军,赐金印紫绶,位次司空。续汉志补注、北堂书钞设官部
武帝西征西夷,有前后左右将军,为国爪牙,所以提示威灵,折冲万里。北堂书钞设官部
度辽将军,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十八年,案:当云“八年以中郎将吴常”,见明帝纪注。〔四四〕 行度辽将军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银印青绶,秩二千石。长史、司马六百石。续汉志补注
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县。后汉书安帝纪注
将军掾属二十九人,中大夫无员,令史四十一人。后汉书东平宪王传注
太常,古官也。书曰:“伯夷,‘典朕三礼’。帝曰:‘咨伯,汝作秩宗’。”百官公卿表云:“太常,古官。”云伯夷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常,古官也。书曰“伯夷”。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以列侯为之,重宗庙也。后汉书光武纪注、北堂书钞设官部
北海周泽为太常,斋有疾,〔四五〕其妻怜其年老被病,〔四六〕窥内问之。泽大怒,以为干斋,掾吏叩头争之,不听,遂收送诏狱,〔
四七〕并自劾谢。论者非其激发不实。〔四八〕谚曰:“居世不谐,为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
四九〕既作事,复低迷。”初学记职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卿,彰也,明也。言当背邪向正,彰有道德。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史令属太常,案:张衡传注引有此二字。秩六百石。掌天时星历,凡岁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奏良日;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五0〕后汉书张衡传注、太平御览职官部 案:太平御览引作“应劭曰”。
太史令,秩六百石。望郎三十人,掌故三十人。昔在颛顼,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际,分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至于夏后、殷、周,世序其官,皆精研术数,穷神知化。当春秋时,鲁有梓慎,晋有卜偃,宋有子韦,郑有裨灶,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其言屡中,有备无害。汉兴,甘石、唐都、司马父子,抑亦次焉。末涂偷进,苟忝兹阶,既闇候望,竞饬邪伪,以凶为吉,莫之惩纠。太平御览职官部 案:引“应劭曰”。
张温字伯慎,穣人也,封玄乡侯。〔五一〕太史奏言有大臣诛死,董卓取温笞杀于市而厌之。〔五二〕后汉书窦武传注
博士,秦官也。博者,通博古今;士者,辨于然否。〔五三〕案: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有 “博者”以下十二字。孝武建元五年,案:朱浮传注引作“武帝”,无年号。初置五经博士,秩六百石。案:太平御览引有此四字。后增至十四人。太常差次有聪明威重者一人为祭酒,〔五四〕总领纲纪。其举状曰:“生事爱敬,丧殁如礼。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隐居乐道,不求闻达。身无金痍痼疾,世六属不与妖恶交通、〔五五〕王侯赏赐。行应四科,经任博士。” 下言某官某甲保举。后汉书朱浮传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光武中兴,恢宏稽古,易有施、孟、梁邱贺、京房,书有欧阳和伯、夏侯胜、建,诗有申公、辕固、韩婴,春秋有严彭祖、颜安乐,礼有戴德、戴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选有聪明威重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也。〔五六〕后汉书徐防传注
汉置博士祭酒一人,秩六百石。唐六典二十一
文帝博士七十余人,为待诏博士。朝服玄端,〔五七〕章甫冠。唐六典二十一
博士入平尚书,出部刺史、诸侯相,次转谏大夫。北堂书钞设官部
博士限年五十以上。后汉书杨仁传注
秘书监一人,秩六百石。〔五八〕后汉书桓帝纪注、唐六典十
大予乐令一人,秩六百石。后汉书明帝纪注
置陵园令、食监各一人,秩皆百石。后汉书皇后纪注
宪陵园丞秩三百石,阳陵令秩六百石。〔五九〕后汉书段颎传注
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续汉志补注
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言光(六)〔禄〕典郎、谒、诸虎贲、羽林,〔六0〕举不安得,〔六一〕赏不失劳,故曰光禄勋。太平御览职官部
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案:后汉书张霸传注:光禄勋主事,见汉官仪。〔六二〕 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秩四百石。次补尚书郎,出宰百里。唐六典一〔六三〕
光禄有主簿。唐六典十五
光禄举敦厚、质朴、逊让、节俭,此为四行。〔六四〕后汉书吴佑传注、范滂传注
五官中郎将,秦官也。秩比二千石,三署郎属焉。太平御览职官部
五官、左、右中郎将,秦官也。秩比二千石。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北堂书钞设官部
郎中令,属官有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曰三署。署中各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外)多至千人,〔六五〕主执戟卫宫陛,及诸虎贲、羽林郎皆属焉。谓之郎中令者,言领诸郎而为之长。初学记职官部 案:续汉志无郎中令。〔六六〕
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六七〕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国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后汉书和帝纪注
建武二十四年,〔六八〕遣中郎将段郴迎单于于五原塞。北堂书钞设官部
虎贲中郎将,古官也。书称“武王伐纣,戎车三百两,虎贲八百人,〔六九〕擒纣于牧之野”。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孝武建元三年,初置期门。案:顺帝纪注引有“孝武”以下十字。北堂书钞引作“孝武皇帝初置期门”。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 案:白帖七十五引“更名虎贲中郎将” 。〔七0〕古有勇者孟贲,改奔为贲。中郎将冠两鹖尾。案:太平御览服章部引“冠”下有“插”字。〔七一〕鹖,鸷鸟中之果劲者也,每所攫撮,应瓜摧碎,斗不死不止。案:北堂书钞引有“斗”下五字。鹖尾,上党所贡也。 后汉书顺帝纪注、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服食部、〔七二〕太平御览职官部、服章部
虎贲中郎将衣纱縠禅衣、虎文锦□,〔七三〕余郎亦然。汉书江充传注、北堂书钞衣冠部两引、初学记宝器部、太平御览服章部两引、布帛部
虎贲千五百人,戴鹖尾,属虎贲中郎将。后汉书光武纪注
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以天有羽林之星,故取名焉。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光武中兴,以征伐之士劳苦者为之,故曰羽林士。后汉书顺帝纪注
羽林者,言其为国羽翼,如林盛也。皆冠鹖冠。一名为严郎,言其御侮严厉。其后简取五营高才,别为左、右监。〔七四〕羽林父死子继,与虎贲同。广韵九麌注、〔七五〕太平御览职官部
羽林郎出补三百石丞、尉自占。丞、尉小县(丞、尉)三百石,〔七六〕其次四百石,比秩为真,皆所以优之。后汉书和帝纪注
羽林左、右监,属光禄。后汉书来历传注
羽林左监主羽林八百人,右监主九百人。后汉书安帝纪注
羽林左骑,秩六百石,领羽林,属光禄勋。后汉书曹褒传注
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不言属光禄勋。案:艺文类聚引有此六字。
光禄勋门外特施行马,以旌别之。艺文类聚职官部、白帖七十五
成帝时,王延世以校尉领河堤。语曰:案:“语”当作“诏”。“东郡决河,流漂二州,校尉延世堤防立塞。改为河平元年。惟延世长于计策,功费约省。以延世为光禄大夫,秩二千石。”北堂书钞政术部
天子二十七大夫,职在言议,毗亮九卿,无员,多至数十人。北堂书钞设官部
登高能作赋,可以为大夫。感物造端,才知深美,可与国事,故举为列大夫。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时案: “时”当作“诗”。〔七七〕以喻其志,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北堂书钞设官部
议郎、郎中,秦官也。议郎秩比六百石,特征贤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试博士者,拜郎中。北堂书钞设官部
议郎十二人,秩比六百石,不属署,不直事。侍御史迁补博士、诸侯王郎中令。北堂书钞设官部
谒者仆射,秦官也。仆,主也。古者重武事,每官必有主射以督课之。〔七八〕后汉书光武纪注、北堂书钞设官部
孝明皇帝丁酉诏书曰:“谒者,尧之尊官,所以试舜于四门。”北堂书钞设官部
明帝诏书:“昔燕太子使荆轲劫始皇,变起两楹之闲。其后谒者之引客,持匕首剑刺腋。高祖偃武行文,故易之以版。”北堂书钞设官部
谒者皆着缃帻大冠、〔七九〕白绢单衣。北堂书钞衣冠部、太平御览服章部〔八0〕
谒者三十人,秩四百石,掌报章奏事及丧吊祭享。北堂书钞设官部
谒者三十五人,以郎中秩满岁称给事,未满岁称灌谒者。后汉书雷义传注
旧河堤谒者居之。水经注济水
公车司马令,〔八一〕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案:和帝纪注引作“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李郃以公车司马入为侍中。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后汉书光武纪注、和帝纪注、三辅黄图二、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北宫卫士令一人,秩六百石。后汉书谯玄传注
凡居宫中,皆施籍于掖门,案姓名当入者,本官为封棨传,审印信,然后受之。后汉书窦武传注
崇贤门内德阳殿。后汉书顺帝纪注
未央大厩、〔八二〕长乐、承华等厩令,案:文选东京赋注引“汉有承华厩”。皆秩六百石。 后汉书和帝纪注、三辅黄图六
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置西北边,〔八三〕分养马三十万头。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后汉书和帝纪注
廷尉责案上御史台。通典职官
光武时有以疑狱见廷尉曹史张禹,所问辄对,处当详理。于是册免廷尉,以禹代之,虽越次而授,亦足以厉其臣节也。通典职官、太平御览职官部
秦置典客,掌诸侯及归义蛮夷。汉因之。景帝更名大行令,武帝改曰大鸿胪。初学记职官部〔八四〕
鸿胪,景帝置。北堂书钞设官部
皇帝延诸侯王,宾王诸侯,皆属大鸿胪。故其薨,奏其迹,赐与谥及哀策诔文。通典职官
昔唐、虞宾于四门,此则礼宾之制。〔与〕鸿胪之任亦同。〔八五〕初学记职官部
宗正卿,秩中二千石。后汉书安帝纪注
长公主傅一人,私府长一人,食官一人,永巷长一人,家令一人,秩皆六百石,各有员吏。而乡公主傅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六百石;家丞一人,〔八六〕三百石。后汉书皇后纪注
长公主官属,傅一人,员吏五人,驺仆射五人,私府〔长〕、食官〔
长〕、永巷(长)令、〔八七〕家令各一人。后汉书邓晨传注
大司农,古官也。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时。高祖受命,惩秦之獘,与民休息。逮至文、景,国家无事,家给人足。京师之钱,累一日巨万,〔八八〕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腐败而不可食。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初秦置治粟内史,掌谷货。汉因之。景帝更名大农令,武帝更名大司农,王莽改日羲和,又改为纳言。〔八九〕东汉复曰大司农。初学记职官部、白帖七十五
丞二千石。续汉志补注 案:此条引作“应劭汉官秩”。
平准令一人,秩六百石。后汉书灵帝纪注
廪牺令一人,秩六百石。后汉书和帝纪注、董钧传注
少府掌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小也,故称少府。秩中二千石。大用由司农,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北堂书钞设官部
少者,小也,小故称少府。王者以租税为公用,山泽陂池之税以供王之私用。古皆作小府。续汉志补注 案:引作“汉官”。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汉官宰尹下曰:“少府,言别为少藏,故曰少府。”〔九0〕
田租、刍□以给经用,凶年,山泽鱼盐市税少府以给私用。续汉志补注
太医令,周官也。两梁冠,秩千石,丞三百石。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太医令一人,秩六百石。后汉书安帝纪注
太官令,两梁冠,秩千石,丞四人。郡孝廉年五十,清修聪明者,光禄上名,迺召拜,比秩四百石。三岁为令,以供养劳苦迁。案:此下当有阙文。左丞有汤官丞,案:当云“有左丞,有汤官丞”。掌诸甘配。案:当云“有甘丞,掌诸甘肥”。皆见续汉书志及补注〔九一〕有□丞,掌□瓜菜茹薪炭。太平御览职官部
太官令,秩一千石。桓帝延熹元年,使太官令得补二千石,置四丞。唐六典十五
太官,主膳羞也。后汉书皇后纪注 案:光武纪注引“口实,膳羞之事也”。
太官〔□〕丞官别在外,〔九二〕掌□瓜菜茹。太平御览菜茹部
太官右监丞,秩比六百石。后汉书桓帝纪注
守宫令一人,〔九三〕秩六百石。后汉书桓帝纪注
鸿德苑令一人,秩六百石。后汉书桓帝纪注 案:“鸿德”二字,从桓帝纪注以小字别之,下凡仿此。
侍中,周官也。案:太平御览引连下 “金蝉”一段。侍中便蕃左右,与帝升降,卒思案:北堂书钞引作“切问”近对,拾遗补阙,百寮之中,莫密于兹。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白帖七十一、太平御览职官部
侍中金蝉左貂。案:艺文类聚引作“ 有貂”,误。金取坚刚,百炼不秏。〔九四〕蝉居高食洁,案:晋书舆服志引作“饮清” 。目在腋下。案:续汉志补注引作“口在腋下”。〔九五〕貂内劲悍而温润。案:晋书舆服志引“温润”作“柔缛”。貂蝉不见传记者,因物论义。案:“者”上当有“ 说”字,“论”当作“生”。依续汉志补注引予览战国策,乃知赵武灵王胡服也。〔九六〕其后秦始皇破赵,得其冠,以赐侍中。高祖灭秦,亦复如之。孝桓末,案:北堂书钞引有“孝桓”二字。侍中皇权参乘。问貂蝉何法,〔九七〕不知其说。复问地震,云不为灾。还宫,左迁议郎。续汉志补注、晋书舆服志、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器物部、艺文 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服章部
侍中冠武弁大冠,亦曰惠文冠。加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谓之貂蝉。初学记职官部〔九八〕
侍中,左蝉右貂,本秦丞相史,往来殿中,故谓之侍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武帝时,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坐)唾壶,〔九九〕朝廷荣之。至东京时,属少府,亦无员。驾出,则一人负传国玺,操斩蛇剑乘。案:“乘”上当有“参”字,见通典。舆中官俱止禁中。案:“舆”当作“与”,见通典。 后汉书献帝纪注、太平御览职官部
侍中秩千石。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案:唐六典八引作“
秩比二千石”。〔一00〕续汉志补注引汉官秩“千石”。
侍中殿下称制,出则参乘,佩玺抱剑。北堂书钞设官部、文选恩幸传论注、太平御览职官部
汉成帝取明经者充为侍中,使辟百官公卿,参议可正止殿,〔一0一〕行则负玺。旧高取一人为仆射,后改为祭酒。北堂书钞设官部
史丹为侍中。元帝寝疾,丹以亲密近臣得侍疾,候上闲独寝时,丹直入卧内,顿首伏青蒲上。〔一0二〕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桓帝时,侍中迺存案:艺文类聚人部引作“刁存”。〔一0三〕年老口臭,上出鸡舌香与含之。〔一0四〕鸡舌香颇小,辛螫,不敢咀咽。自嫌有过,得赐毒药,归舍辞决,欲就便宜。家人哀注,不知其故。
赖寮友诸贤闻其□失,求视其药,〔一0五〕出在口香,咸嗤笑之,更为吞食,其意遂解。存鄙儒,蔽于此耳。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艺文类聚人部、太平御览人事部、职官部、香部
侍中,周官。号曰常伯,选于诸伯,言其道德可常尊也。文选陈太邱碑注
侍中,周成王常伯任侍中。殿中称制,出即陪乘,佩玺抱剑。文选东京赋注、藉田赋注、安陆王碑注
汉官表曰:凡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也。通典职官
汉因秦置侍中舍人。北堂书钞设官部
中常侍,秦官也。汉兴,或用士人,银珰左貂。光武以后,专任宦者,右貂金珰。后汉书朱穆传注、太平御览服章部
给事黄门侍郎,六百石,无员。掌侍从左右,给事中使,关通中外。后汉书献帝纪注
给事黄门侍郎,案:北堂书钞、文选注引无“黄门”二字,下同。〔
一0六〕位次侍中,侍从左右,关通内外,给事于中,故曰给事案:太平御览引下有“中”字黄门侍郎。献帝置六员。 北堂书钞设官部、文选恩幸传论注、太平御览职官部
黄门侍郎,每日暮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后汉书献帝纪注〔一0七〕
给事中,秦官也。汉因之,无常员,皆为加官。初学记职官部〔一0八〕
汉武元鼎三年,初置散骑,俱掌问应对。世祖省之。案汉初有散骑侍郎,掌侍省,皆为骑郎,赀满五万为常侍郎。〔一0九〕张释之以赀为常侍,盖此官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秦及前汉置散骑及中常侍各一人。〔一一0〕散骑骑马并乘舆车,〔
一一一〕献可替否。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白帖七十三、太平御览职官部、初学记职官部
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汉因之,兼用士人,无〔常〕员,〔一一二〕多以为加官。初学记职官部
黄门令,秩六百石。后汉书皇后纪注
黄门有画室署,玉堂署,各有长一人。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黄门冗从仆射一人,秩六百石。后汉书桓帝纪注
黄门鼓吹百四十五人。后汉书安帝纪注
暴室在掖庭内,丞一人,主宫中妇人疾病者。其皇后、贵人有罪,亦就此室也。后汉书皇后纪注
永巷令一人,宦者为之,秩六百石,掌宫婢侍使。后汉书灵帝纪注
濯龙监,六百石。续汉志补注 案:此条本引作“应劭汉官秩”。
中黄藏府,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也。后汉书桓帝纪注〔一一三〕 案:续汉志“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此衍“黄 ”字。
内者,署名,令一人,秩六百石,属少府。后汉书梁商传注
内者,主帷帐。后汉书皇后纪注
朔平署司马一人。后汉书桓帝纪注 案:朔平署不见于续汉志。
尚书令主赞奏,总典纲纪,〔一一四〕无所不统,秩千石。故公为之〔者〕,〔一一五〕朝会不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天子所服五时衣赐尚书令。其三公、列卿、〔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令〕、仆射、左、右丞,〔一一六〕皆回车豫避。案:初学记职官部又引“尚书官出,百官寮皆回车避也” 。〔一一七〕卫士传不得纡台官,〔一一八〕台官过,乃得去。唐六典一、太平御览职官部
尚书令、侍中上东、西寺及侍中寺。初学记职官部
尚书令,秦官,铜印墨绶。案:初学记一引作“汉初并用士人为尚书令,秩二千石”,与此异。又案:“墨”当作“青”,见通典职官,与后汉书舆服志合。每朝会,案:唐六典引有此三字。与司隶校尉、御史大夫中丞,案:唐六典、太平御览引无“大夫”二字。皆专席坐,京师号曰三独坐,言其尊重如此。唐六典一、初学记职官部两引、艺文类聚礼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汉旧置中书官,领尚书事。北堂书钞设官部〔一一九〕
仆射秩六百石,公为之,加至二千石。唐六典一
献帝建安四年,始置左、右仆射,以执金吾营郃为左仆射,〔一二0〕卫臻为右仆射。文选王文宪集序注
尚书,唐、虞官也。书曰:“龙作纳言,朕命惟允。 ”〔一二一〕案:艺文类聚、白帖引俱有此四字。诗曰:“惟仲山甫,王之喉舌。宣王以中兴。”秦改称尚书。汉亦尊此官,典机密也。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白帖十七、太平御览职官部
汉明帝诏曰:“尚书盖古之纳言,出纳朕命。机事不密则害成,可不慎欤!”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尚书四员,武帝置,成帝加一为五。有〔常〕侍曹尚书,〔一二二〕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户曹尚书,主人庶上书事;主客尚书,主外国四夷事;成帝加三公尚书,主断狱事。后汉书光武纪注
尚书秩五百石,次补二千石。唐六典二
初秦代少府,遣吏四(一)〔人〕在殿中,〔一二三〕主发书,故号尚书。尚犹主也。汉因秦置之。故尚书为中台,谒者为外台,御史为宪台,谓之三台。初学记职官部、文选潘正叔赠王元贶诗注、袁绍檄豫州注〔一二四〕
尚书左丞、右丞,秩各四百石,迁刺史。太平御览职官部
尚书令、左丞,总领纲纪,无所不统。仆射、右丞,掌□假钱谷。唐六典一
左、右丞久次郎补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案:引作“侍臣上注”。
左、右曹受尚书事。前世文士,以中书在右,因谓中书为右曹,又称西掖。初学记职官部两 引,〔一二五〕太平御览职官部
尚书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案:“
吏民”二字当在此下,见通典。天下户口土田垦作,一人主钱帛贡献委输。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尚书郎,初从三署郎选诣尚书台试。每一郎缺,则试五人,先试笺奏。初入台,称郎中,满岁称侍郎。〔一二六〕初学记职官部
尚书郎初上诣台,称守尚书郎。满岁称尚书郎中。三年称侍郎。太平御览职官部
郎以孝廉年未五十,先试笺奏。初上称郎中,满岁为侍郎。北堂书钞设官部
尚书郎,初入台为郎中,满岁称为侍郎,五岁迁太尉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能通苍颉史篇,案:通典引作“史籍 ”。〔一二七〕补兰台令史。满岁补尚书令史。满岁为尚书郎。出亦与郎同,宰百里。郎与令史分职受书。〔一二八〕令史见仆射、尚书,执板拜;见丞、郎,执板揖。唐六典一、通典职官、太平御览职官部
尚书郎见左、右丞,对揖无敬。北堂书钞礼仪部〔一二九〕
丞、郎见令、仆射,执板拜,朝贺对揖。丞、郎见尚书,执板对揖,称曰明时。案:当云“ 执板揖”,无“对”字,见通典。郎见左、右丞,对揖呼曰左、右君。唐六典一、初学记职官部
尚书郎主作文书起草,夜更直五日于建礼门内。〔一三0〕初学记职官部、白帖七十二、太平御览职官部
尚书郎给青缣白绫被,以锦被,〔一三一〕帷帐、毡褥、通中枕,太官供食,汤官供□饵五熟果实,下天子一等。给尚书史二人,女侍史二人,案:初学记引作“入直台廨中,给女侍史二人”。皆选端正。从直女侍执香炉烧薰从入台护衣,〔一三二〕奏事明光殿。省皆胡粉涂画古贤人烈女。郎握兰含香,趋走丹墀奏事。黄门郎与对揖。天子五时赐服。案:北堂书钞引作“赐珥,赤管大笔一双,分墨一丸”。〔一三三〕若郎处曹二年,赐迁二千石、刺史。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尚书郎奏事明光殿,省中皆胡粉涂壁,其边以丹漆地,故曰丹墀。尚书郎含鸡舌香,伏其下奏事。黄门侍郎对揖跪受。太平御览职官部 案:引作 “汉官”。〔一三四〕
尚书令、仆、丞、郎月给赤管大笔一双,篆题曰“北工作案:太平御览引作“一宫工作”,无下文十一字。〔一三五〕楷”于头上,象牙寸半着笔下。艺文类聚杂文部、太平御览文部
尚书令、仆、丞、郎月赐渝麋大墨一枚,小墨一枚。〔一三六〕初学记文部
曹郎二人,掌天下岁尽集课。有尚书曹郎,有考功郎中一人。〔一三七〕唐六典二
明帝时,〔一三八〕馆陶公主为子乞郎,不许,赐钱千万。上曰:“
夫郎上应列宿,出居百里,使非其人,民受其伤。” 故时称明慎之至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汉制: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座交礼,〔一三九〕迁又解交。唐六典一、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周礼有典瑞掌节之士,盖所以宣命重威,为国信者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别在殿中,兼典兰台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纠察百寮。〔一四0〕后汉书周纡传注、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案:周纡传注引“ 寮”作“司”。
御史,秦官也。案:周有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案:引皆曰“汉官仪侍臣下曰”,盖其篇名也。
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一曰柱后,〔一四一〕以铁为柱。〔一四二〕或说古有獬豸兽,触邪佞,〔一四三〕故执宪者以其角形为冠耳。余览奏事云:案:“奏”当作“秦”,见通典。〔一四四〕始皇灭楚,以其君冠赐御史。汉兴袭秦,因而不改。后汉书何敞传注、初学记职官部、服食部、〔一四五〕太平御览职官部、服章部
柱史以铁为冠。张武曰:“当以柱史惠文冠治之。” 〔一四六〕锦绣万花谷十一
柱后冠,〔一四七〕左传“南冠而絷”,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冠赐近臣,御史服之,即今獬豸冠也。古有獬荐兽,案:此“豸”、“
荐”二字,皆当作“廌”。触不直者。故执宪以其形用为冠,令触人也。左氏正义成公
柱下史,老聃为之。秦改为御史。柱下史一名柱后,史谓冠以铁为柱,言其审案:当有“固 ”字。不桡也。〔一四八〕北堂书钞设官部
侍御史出督州郡赋税,运漕军粮。侍御史至后汉,复有护漕都尉官,建武七年省。通典职官
老子为周柱下史。张苍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侍御史之任也。〔
一四九〕初学记职官部
治书侍御史,宣帝尝幸宣室,斋居而决狱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后置,秩六百石,印绶与符玺郎共,平治廷尉奏事。北堂书钞设官部
兰台令史六人,秩百石,掌书劾奏。后汉书班固传注 案:续汉志兰台令史秩六百石。
执金吾比二千石,丞六百石。续汉志补注〔一五0〕 案:此条引作“汉官秩”。
执金吾典执金革,以御非常。北堂书钞设官部
吾,御也,掌执金革,以御非常。缇骑二百案:当有“人”字。〔一五一〕五十人,案:当作“五百二十人”,见续汉书志补注、通典。此“ 五百”者,伍伯也。舆马导从,充满于路。〔一五二〕世祖微时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是也。续汉志补注、太平御览职官部 案:引作“汉官”。太平御览又作“宰尹下”。
执金吾属官府武库令丞,案:“府” 当作“有”,见续汉书志补注。从骑二百人,案:后汉书窦宪传注、张酺传注引作“缇骑”。持戟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壮矣。中兴以来,但专徼循,不预国政。北堂书钞设官部〔一五三〕
执金吾,车驾出,从六百骑,走六千二百人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静室令、式道候,秦官也。静宫令,车驾出,在前驱,静清所徼车逆日,以示重慎也。式道左右凡三,惟车驾出,迎式道持麾王宫,行之乃闭。北堂书钞设官部 案:续汉书志“执金吾”下本注云“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云云。此所引多讹,当依彼订。
太子太傅,日就月将,琢磨玉质。言太子有玉之质,琢磨以道也。文选陆士衡侍宴宣猷堂诗注、刘越石劝进表注、王元长曲水诗序注、太平御览职官部
詹事,秦官也。詹,省也,给也。秩二千石。广韵二十四盐注、〔一五四〕艺文类聚职官部、白帖七十一、太平御览职官部
帝祖母为太皇太后,其所居曰长信宫。〔一五五〕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注
帝祖母称长信宫,帝母称长乐宫,故有长信少府、长乐少府及职吏,〔一五六〕皆宦者为之。后汉书皇后纪注
永乐太仆,用中人为之。后汉书皇后纪注
太子舍人、王家郎中,案:侯霸传注引“王家郎中”作“选良家子孙”,与续汉志补注引汉官同。 又案:通典云:“比郎中,选良家子孙。”续汉书志云: “更直宿卫,如三署郎中。”此有讹脱。并秩二百石,无员。后汉书灵帝纪注、侯霸传注
皇太子五日一至台,因坐东厢,省视膳食,以法制敕大官尚食宰吏。其非朝日,〔一五七〕使仆、中允〔旦旦〕请问,〔一五八〕明不媟黩,所以广敬也。太子仆一人,秩千石;中允一人,四百石,主门卫徼巡。后汉书班彪传注
安帝时,太子谒庙,门大夫乘从,两梁冠。通典职官
门大夫选四府掾属。通典职官
将作大匠,世祖中兴,以谒者领其官。章帝建初元年,乃置真,位次河南尹。永元七年,〔一五九〕案:续汉志补注引汉官作“永元十年”。大匠应慎上言:“百郡计吏,观国之光,而舍逆旅,崎岖私馆,贡篚之物,朽湿曝露。〔一六0〕昔晋国霸之盟主耳,〔一六一〕舍诸侯于隶人,郑子产以为大讥。况今四海之大,而可无乎?”和帝嘉纳之,即创业焉。续汉志补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左校署,属将作大匠。后汉书皇甫规传注
洛阳十二门,东面三门。最北〔门〕名上东门,〔一六二〕次南曰中东门。每门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百石。后汉书张湛传注、张奋传注
平城门为宫门,不置候,置屯司马,秩二千石。〔一六三〕续汉志补注 案:此条引作“汉官秩”。
十二门皆有亭。后汉书皇后纪注
上西门所以不纯白者,汉家□于戌,案:续汉志补注引作“汉家初戌”,故以丹漆镂之。 续汉志补注、太平寰宇记河南道 案:续汉志补注引作“故丹镂之”。
开阳门始成,未有名,夜案:续汉志补注引“夜”作“宿昔”。有一柱来止楼上。〔一六四〕琅邪开阳县上言,县南城门一柱飞去。光武皇帝使来识视之,良是,案:续汉志补注引 “良是”作“怅然”。遂坚缚之,因刻记其年月,〔一六五〕以名门焉。后汉书循吏传注、续汉志补注、水经注谷水、太平寰宇记河南道两引、文选怀旧赋注、太平御览居处部
屯骑、越骑、步兵、射声各领士七百人。长水领士(七)千三百六十七人。〔一六六〕后汉书安帝纪注
骁骑,汉官也。武帝以李广为之。后世祖建武九年始改屯骑。北堂书钞设官部
越骑司马一人,秩千石。后汉书郑众传注
步兵校尉比二千石,掌宿卫兵,属北军中候。后汉书皇后纪注
司隶校尉部河南、内、案:“内”上当有“河”字。〔一六七〕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案:后汉书鲁恭传注引作“董领京师及三辅、三河、弘农”。段颎传注引作 “部河南洛阳,管三辅、三河、弘农七郡”。〔一六八〕于河南洛阳,故谓东京为司隶。后汉书光武纪注
司隶校尉,征和中,阳石子孙敬声案:“子”当作“公”。〔一六九〕巫蛊之狱,乃依周礼,置司隶校尉,持节都督大奸猾事,复置其司。今董领京师、三辅、三河、弘农者。北堂书钞设官部
司隶校尉纠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国无不统。陛下见诸卿,〔
一七0〕皆独席。太平御览职官部
司隶校尉初置,唯(寔领)〔宽饶〕、〔一七一〕王章、鲍宣纠上检下,严刑必断,贵戚惮之,京师政清。 北堂书钞设官部
司隶都官从事,主洛阳百官,朝会与三府掾同。后汉书窦武传注、北堂书钞设官部 案:北堂书钞引作“ 掌洛阳中百姓”。
司隶功曹从事,即治中也。后汉书传燮传注、太平御览职官部
别驾秩百石,同诸郡从事。〔一七二〕北堂书钞设官部
河南尹所治,周地也。洛阳本周城,案:“周城”当作“成周”。〔
一七三〕周之衰微,分为西周。案:“西”上当有“东”字。东周洛阳,西周河南。〔一七四〕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案:艺文类聚引“河、雒、伊”作“洛阳、伊”,误。〔一七五〕汉更名河南。孝武皇帝增曰太守。世祖中兴,徙都雒阳,改号为尹。尹,正也。诗曰“赫赫师尹”。艺文类聚地部、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尹,正也。郡府听事壁诸尹画赞,肇自建武,讫于阳嘉。注其清浊进退,所谓不隐过,不虚誉,甚得述事之实。后人是瞻,足以劝惧,虽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一七六〕不避王公,无以过此,尤着明也。续汉志补注
仁恕掾,主狱,属河南尹。后汉书鲁恭传注
周监二代曰伯。汉兴,海内未定,令刺史举州事。北堂书钞设官部
孝武皇帝南平百越,北攘夷狄,置交址、朔方之州,复徐、梁之地,改雍曰梁,改梁曰益,凡十三州。所以交、朔独不称州,明示帝王未必相袭,始开北方,遂交南方,〔一七七〕为子孙基址也。后汉书光武纪注、太平御览职官部〔一七八〕
孝武元封四年始,〔一七九〕御史丞相之迁部刺史十三人,乘驿奏事。北堂书钞设官部
朱博言:“刺史督察郡国,从来故事,居九岁,案:“居”下当有“
部”字。为守相。”北堂书钞设官部
翟方进奏:“刺史位下大夫,而临二千石,轻重失次,请罢署牧,〔
一八0〕案:“署”当作“置”,见通典所载何武与翟方进奏。秩二千石者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元帝时,丞相于定国条州大小,为设吏员,治中、别驾、诸部从事,秩皆百石,同诸郡从事。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秦用李斯议,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凡郡,或以列国,陈、鲁、齐、吴是也;或以旧邑,长沙、丹阳是也;或以山陵,〔一八一〕太山、山阳是也;或以川源,西河、河东是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有金,酒泉泉味如酒,案:初学记州郡部、艺文类聚水部、太平御览地部引“
酒泉城下有金泉,泉味如酒,故曰酒泉”。豫章章树生庭中,〔一八二〕案:水经注赣水、太平御览木部俱引此句。雁门雁之所育是也;或以号令,禹合诸侯,大计东冶之山,会稽是也。水经注河水、太平御览州郡部
京兆,绝高曰京。京,大也。十亿曰兆,欲令帝都殷盈也。左辅右弼,蕃翊承风也。张掖,始开垂,张臂掖也。太平御览州郡部 案:后汉书明帝纪注引“张国臂掖,故曰张掖”。
冯辅蕃翊,故以为名。太平御览州郡部
弘,大也,所以广大农业也。太平御览州郡部
济南、乐安、齐国、东莱、平原、北海六郡,青州所管也。青州在齐国临淄。后汉书史弼传注
荆州管长沙、零陵、桂阳、南阳、江陵、案:“陵”当作“夏”。武陵、南郡、案:续汉书志荆州郡七,此上是也。下章陵乃南阳县,中有脱文。〔一八三〕章陵。后汉书刘表传注
大府秩二千石。丞一人,边郡称长史,皆六百石。丞者,丞也。长史,众史之长。北堂书钞设官部
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职,秩比二千石。孝景时更名都尉。后汉书彭修传注
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补盗贼。案:“补”当作“备”,见续汉书志。〔一八四〕景帝更名都尉,建武(十)〔六〕年省,惟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一八五〕后汉书桓帝纪注
京兆虎牙、扶风都尉案:耿恭传注引有“郡比二千石”五字。〔一八六〕以凉州近羌,数犯三辅,将兵卫护园陵。扶风都尉居雍县,故俗人称雍营焉。后汉书安帝纪注、耿恭传注、窦宪传注、南匈奴传注
盖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尚矣。易称“
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 “三时务农,一时讲武”。诗美公刘,“匪居匪康,入耕出战,乃裹糇粮,干戈戚扬,四方莫当”。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辨,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鹊捕鹰鹯,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张角怀挟妖伪,遐迩摇荡,八州并发,烟炎绛天,牧守枭裂,流血成川。尔乃远征三边殊俗之兵,非我族类,忿鸷纵横,多僵良善,以为己功,财货粪土。哀夫民氓迁流之咎,见出在兹。“不教而战,是谓弃之”,迹其祸败,岂虚也哉!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国威抑私力也。今虽四海残坏,王命未洽,〔央〕折冲压难,〔一八七〕若指于掌,故置右扶风。案:此下当脱文。 续汉志补注
世祖中兴,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裁十二三。边陲萧条,靡有孑遗,鄣塞破坏,亭队绝灭。建武二十一年,始遣中郎将马援、谒者,分筑烽候,堡壁稍兴,立郡县十余万户,案:二字有讹。或空置太守、令、长,招还人民。上笑曰:“今边无人而设长吏治之,难如春秋素王矣。”乃建立三营,屯田殖谷,弛刑谪徒以充实之。续汉志补注
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一八八〕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后汉书光武纪注
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家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鄣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丞一人,〔一八九〕治兵民。当兵行长领。置部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一九0〕不给卫士。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应合选为亭长。亭长课徼巡。尉、〔游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一九一〕五兵:弓弩,戟,楯,刀剑,甲铠。鼓吏赤帻行縢,带剑佩刀,持楯被甲,设矛戟,习射。设十里一亭,亭长、亭候。五里一邮,邮闲相去二里半,司奸盗。亭长持二尺版以劾贼,索绳以收执贼。续汉志补注 案:此条亦见汉旧仪。
督邮、功曹,郡之极位。后汉书张酺传注
孝廉,古之贡士,耆儒甲科之谓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孝廉年未五十,先试笺奏。初上试之以事,非试之以诵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孝武元封四年诏曰:“上士,贡名,茂才者是也。” 北堂书钞设官部
元朔元年,诏二千石举孝廉,以化风俗。北堂书钞设官部
元朔元年,诏曰:“深诏执事,兴孝廉,成风俗,绍圣绪。”北堂书钞设官部
和帝诏曰:“大郡口五十万,举孝廉二人。”北堂书钞设官部
前书百官表云: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荆扬江南七郡,惟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及南阳穣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江)〔汝〕南阳安为女公主邑,〔一九二〕改号为令,主薨复复其故。若此为系其本。俗说令长以水土为之,及秩高下,皆无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书,斯近其真。续汉志补注
明帝临观,见洛阳令车骑,意河南尹,及至而非,尤其太盛,敕去轩绥。时偃师长治有能名,以事诣台,因取赐之,下县遂以为故事。通典职官、太平御览职官部
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续汉志补注、通典职官、太平御览职官部
北边郡库,官之兵器所藏,故置令。汉书成帝纪注、河闲献王传如淳注〔一九三〕
使匈奴中郎将,拥节,秩比二千石。后汉书光武纪注
使匈奴中郎将屯西河美稷县。后汉书光武纪注
拥节,屯中步南,设官府掾史。单于岁遣侍子来朝,谒者常送迎焉,得赂弓马毡罽他物百余万。谒者事讫,还具表付帑藏,诏书敕自受。续汉志补注
护乌桓校尉,孝武帝时,乌桓属汉,始于幽州置之,拥节监领,秩比二千石。太平御览职官部
乌桓校尉屯上谷〔郡〕(密)〔宁〕县。〔一九四〕 后汉书张奂传注
拥节。长史一人,司马二人,皆六百石。并领鲜卑。客赐质子,岁时胡市马。续汉志补注 案:此属乌桓校尉。
护羌校尉,〔一九五〕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节,以护西羌。王莽乱,遂罢。时班彪议,〔一九六〕宜复其官,以理冤结。帝从之,以牛邯为护羌校尉都,〔一九七〕于陇西令居县。后汉书光武纪注
拥节。长史、司马二人,皆六百石。续汉志补注 案:此属护羌校尉。“史”字下亦当有“一人”二字。
戊己,中央,〔一九八〕镇抚四方。又开渠播种,以为厌胜,故称戊己焉。后汉书明帝纪注、西域传注 案:戊己校尉不见于续汉志。
西域都护,武皇帝始开通西域三十六国,其后稍分至五十余国,置使者、校尉以领护之。宣帝神雀三年,改曰都护,秩二千石。平帝时省都护,令戊己(都护)〔校尉〕领之。〔一九九〕太平御览职官部
马曰羁,牛曰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文选难蜀父老注
诸侯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位特进,在三公下;其次朝廷,案:“廷”当作“侯”。〔二00〕在九卿下;其次侍祠侯;其次下土小国侯,案:续汉书志无此句。似当云“无土关内侯”。以肺腑亲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师,亦随时朝见,是为隈诸侯。案:“隈” 当作“猥”。后汉书和帝纪注、邓禹传注
皇后父兄,率为特进侯,朝会位次三公。故章帝启马太后曰:“汉典:舅氏之封侯,犹皇子之为王。”其功臣四姓为朝侯、侍祠侯,皆在卿校下。通典职官
天子建侯,上法四七。后汉书刘瑜传注
伯使,主为诸侯官驱,使避路于道陌中,故言伯使。 通典职官引云“
汉官中有伯使”云云。
太保,俸月三百五十斛。唐六典一
中二千石,俸月百八十斛。史记外戚世家索隐
二千石,〔二0一〕其俸月百二十斛。史记外戚世家索隐
斗食月俸十一斛,〔二0二〕佐史月俸八斛。汉书百官公卿表注、通典职官 案:引皆作“汉官名秩簿 ”。
张敞、萧望之言曰:“夫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洁身为廉,其势不能。请以什率增天下吏俸。”宣帝乃益天下吏俸什二。通典职官
范迁字子闾,〔二0三〕沛人也。后汉书明帝纪注、牟融传注 案:凡引人名,皆举其官,今不能知者,总附于此。
王敏字叔公,并州隰城人也。后汉书明帝纪注
尹睦字伯师,河南巩(州)人也。〔二0四〕后汉书和帝纪注、张酺传注
梁鲔字伯元,河东平阳人也。后汉书殇帝纪注、鲁恭传注
周章字次叔,荆州随县人也。后汉书安帝纪注
李修字伯游,豫州襄城人也。后汉书安帝纪注、虞诩传注、李膺传注
刘授字孟春,徐州武原人也。后汉书安帝纪注、杨震传注
吕□字君上,范陵人。〔二0五〕后汉书鲁恭传注
许训字季师,平舆人。后汉书刘宽传注
宋俱字伯俪。后汉书宋均传注
陶敦字文理,京兆人也。〔二0六〕后汉书虞诩传注
刘矩字叔方。后汉书皇甫规传注
尹讼字公孙,〔二0七〕巩人也。后汉书段颎传注
樊陵字德云。后汉书李膺传注
刘弘字子高,安众人。后汉书董卓传注
校勘记
〔一〕 类聚卷四六“密令”下引有“ 南阳”二字。
〔二〕 孔本书钞卷五二引无“前密令卓茂”五字,又“纯固”下有“断断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十字。
〔三〕 孔本书钞卷五二有“夫士” 二字。又“名冠”上有“则”字,“重赏”作“之大赏 ”。
〔四〕 后汉书卓茂传作“褒德侯” ,袁纪亦同。而此引则与东观汉记、续汉书同。
〔五〕 后汉书作中元二年夏四月丙辰诏。
〔六〕 孔本书钞卷五二引作汉官仪。孙案乃沿陈本之讹。
〔七〕 后汉书作章和二年三月庚戌窦太后诏。
〔八〕 书钞卷五二、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0六“其”均作“今”;而书钞卷五九、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0则作“其”,后汉书亦同。孙辑作“其”,当是。又孔本书钞卷五二、初学记卷一一均作“太傅”,唯类聚卷四八作“太尉”,孙案非。
〔九〕 孔本书钞卷五二“庶得”上有“朕”字,后汉书亦然。
〔一0〕孔本书钞卷五二“策”下有 “书”字。
〔一一〕孔本书钞卷五九“张禹”上有“太尉”二字。又卷五二引作“太傅”,则非。
〔一二〕袁纪卷一九作建康元年秋八月庚午诏,疑书钞引误。
〔一三〕御览卷二0七引作“赵峻贰掌枢衡”;类聚卷四六作“二世掌典机衡”,又卷四八引“掌”作“常”,余同;初学记卷一一作“
二世掌枢衡”。诸引虽有异,然作二世典掌枢衡则同。按后汉书顺、冲帝纪,赵峻于顺帝汉安元年十一月壬午任太尉,冲帝即位,仍任太尉,此诏下始转任太傅,则二世典掌枢衡明矣。严可均初稿此引从御览卷二0七而录,见全后汉文,甚是。孙氏改从书钞卷五九作“三世”,失考。
〔一四〕孔本书钞卷五九“之心”作 “其心”,类聚卷四八亦同。又书钞卷五一此句引作“ 有若匪石不可转其心也”。
〔一五〕孔本书钞卷五九引作“忠真 ”,类聚卷四八作“忠贞”,而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0七则均作“忠正不挠”。
〔一六〕此引乃徐坚综合前引“太傅,古官也”,及下引“太师,古官也”,“太保,古官也”三句而成,已非汉官仪之旧。
〔一七〕据汉书孔光传、百官公卿表所载,光任太师于元始元年,而太后下诏则在王莽号宰衡之后,即元始四年。四、元形近易讹,诸引恐皆误。
〔一八〕孔本书钞卷五二作“不遗□老 ”,汉书孔光传亦同,恐当以此为正。
〔一九〕此“元年”亦当作“四年” ,说详前注。
〔二0〕孔本书钞卷五二“太师”下引有“光”字。
〔二一〕书钞卷五二引作汉书仪,而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0六引作汉官。
〔二二〕“容”点校本续汉志补注作 “受”,御览卷二0七作“授”,孙辑与汲本、殿本同。
〔二三〕御览卷二0七“即”下引有 “见”字。
〔二四〕御览卷二0七“临”上引有 “帝”字。
〔二五〕点校本续汉志补注、御览卷二0七“见皆”均作“光观”。
〔二六〕御览卷二0九“助成”作“ 助和”,孔本书钞卷六八亦作“
和”。
〔二七〕点校本后汉书王霸传注作汉旧仪之文。
〔二八〕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引作 “三十人”,据改。
〔二九〕此汉仪乃蔡质汉官典职仪式选用之文。
〔三0〕此引首见于续汉志补注,“ 有”上引有“府”字。严氏稿有此出处,孙氏误删之。
〔三一〕据后汉书范滂传注补“掾” 字。续汉志补注引应劭曰,亦有“掾”字。
〔三二〕孔本书钞卷五0“州郡”下引有“事”字。
〔三三〕通典卷二0引作“自□者谓之辅”。
〔三四〕通典卷二0“□”下有“拜 ”字,疑此脱。
〔三五〕据后汉书鲍昱传注删“称” 字。
〔三六〕后汉书和帝纪注引作“经明行修,能任博士”,御览卷六二八引亦同。
〔三七〕后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明达法令”均作“明晓法律”,“文中”作“文任”。
〔三八〕后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明足以决”均作“明足照奸,勇足决断”。
〔三九〕后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皆有”引作“皆存”,“
廉公”引作“清公”。
〔四0〕后汉书窦宪传注“幽”下引有“冀”字,后汉书南匈奴传注亦同。而通鉴卷四五胡三省注有“冀”无“并”。又“骑”原误作“
骄”,据诸引而改。
〔四一〕孔本书钞卷五一“赵王”下引有“乃”字,又引书作汉官。
〔四二〕此引又见类聚卷六八,孙辑脱注。
〔四三〕汉书有百官公卿表,东观汉记有百官表,皆不称志。称百官志者,自谢承后汉书始,然应劭不得而见之。疑原引有误。俞安期唐类函删“ 是以”以下,或近其真。
〔四四〕黄山校补曰:“柳从辰曰: ‘据纪,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为明帝初。“十”字衍。’今按:史无纪年不着年号者,盖注实阙‘
永’字,‘平’字亦残其半,遂讹为‘十’字也。”黄说是。
〔四五〕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八“斋有疾”引作“恒斋”。据下文谣谚,恐当以作“ 恒斋”为是。
〔四六〕御览卷二二八“被病”引作 “瘦弱”。
〔四七〕“收”原作“取”,初学记卷一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二八均引作“收”,据改。
〔四八〕“论”原作“议”,据初学记卷一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二八引改。
〔四九〕此引又见后汉书儒林传注,孙辑脱注。
〔五0〕据御览卷二三五引删“掌” 字。
〔五一〕王先谦后汉书集解曰:“官本‘玄’作‘互’,是。”王说是。
〔五二〕点校本后汉书窦武传注“而 ”引作“以”。
〔五三〕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三六 “辨”均作“辩”。此引又略见于书钞卷六七,作“辨 ”。陈本作汉旧仪之文,故孙氏分入两书,而孔本则作汉官仪。按之类聚、御览,恐当以作汉官仪之文为是。
〔五四〕后汉书朱浮传注“差次”作 “差选”。又下引后汉书徐防传注亦作“差选”。
〔五五〕后汉书点校本校勘记曰:“ 集解引惠栋说,谓注‘世’别本作‘卅’,音先合反。今按:通典卷二十七引后汉督邮状作‘三十六属’,则 ‘世’字当作‘卅’。因版刻‘世’字往往作‘世’,与‘
卅’形近而误。”其说是。
〔五六〕后汉书徐防传注引作汉官。
〔五七〕唐六典作汉仪之文。
〔五八〕唐六典作汉官之文。
〔五九〕后汉书段颎传注引无“宪陵园”、“阳陵”等字。其原意指凡帝后陵园丞,秩皆三百石,令秩六百石,非有专指。孙氏所补非是。
〔六0〕据御览卷二二九改“六”作 “禄”。
〔六一〕初学记卷一二引应劭曰作“ 举不失德”,当是。
〔六二〕点校本后汉书张霸传注作“ 见汉官”。
〔六三〕唐六典引作汉官。
〔六四〕“此为四行”四字乃李贤之语。首句当依后汉书吴佑传注作“光禄举四行”为是。
〔六五〕据初学记卷一一叙事删“外 ”字。
〔六六〕郎中令,秦时置。汉初因而未改,至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中兴后,仍名光禄勋,百官志载之甚明。应劭叙汉官,上溯西京之制,用其旧称耳。故非续汉志无郎中令也。又“羽林郎”之“ 郎”字,原在“虎贲”下,“为之长”之“长”字上,原有“令”字,孙辑或改或删,甚是。
〔六七〕后汉书和帝纪注“左、右署 ”下有“也”字。
〔六八〕后汉书光武帝纪、南匈奴传均作建武二十六年事,疑原引误。
〔六九〕后汉书顺帝纪注、御览卷二四一均作“三百人”,尚书牧誓亦同。孙辑所据本误。
〔七0〕孔本书钞卷六三亦引作“更名虎贲中郎将”。
〔七一〕孔本书钞卷六三、初学记卷二六均引有“插”字。
〔七二〕“初学记服食部”乃“初学记器物部”之误。
〔七三〕初学记卷二七、御览卷八一五“虎贲中郎将”下均有“古官”二字。又此上御览服章部仅有一引,即卷六九五所引。另一引见卷六九一,乃董巴舆服志之文,孙注误。
〔七四〕“御侮”二字原误倒,“别 ”亦讹作“列”,皆据御览卷二四二引以改。
〔七五〕“九麌”见广韵卷三。
〔七六〕刘攽东汉书刊误卷四曰:“ 文云丞、尉小县三百石,其次四百石已足,不当更有丞、尉字。”点校本据删,甚是,今从之。
〔七七〕孔本书钞卷五六引作“诗” 。
〔七八〕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言乃尚书仆射事。又书钞卷六二引乃言谒者仆射事。其引无“仆,主也”三字,“每官必有”作“是故设”,无“课” 字,当别作一条。
〔七九〕“帻”原误作“绩”,据书钞、御览引而改。晋书舆服志亦作“缃帻”。
〔八0〕此条御览服章部有两引,分见卷六八七、卷六九一。
〔八一〕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三辅黄图卷二、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均无“令”字。又后汉书和帝纪注作“公车令一人”。
〔八二〕三辅黄图卷六作“未央宫六厩”。
〔八三〕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作“分置北边、西边”。
〔八四〕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八五〕据初学记卷一二引补“与” 字。又初学记引书作汉官。
〔八六〕“家丞”原作“家乘”,诸本后汉书皇后纪皆作“家丞”,故据以改。
〔八七〕诸本后汉书邓晨传注均引作 “私府长、食官长、永巷令”,故据以改补。
〔八八〕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三二 “一日”均引作“百”。又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亦作“累百巨万”。孙辑作“一日”,恐非。
〔八九〕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之文,“又改”上引有“后”字。
〔九0〕影宋本御览卷二三六“少藏 ”引作“小藏”。
〔九一〕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九即引作 “甘肥”。
〔九二〕据御览卷九七八引补“□” 字。
〔九三〕“宫”原误作“官”,据后汉书桓帝纪注引改。续汉志亦作“守宫令”。
〔九四〕续汉志补注、晋书舆服志“ 金取”上均引“说者”二字。
〔九五〕晋书舆服志、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二一九“目”均引作“
口”。
〔九六〕御览卷六八八“乃知”下引有“昔”字。
〔九七〕书钞卷五八“问”上有“帝 ”字。
〔九八〕初学记引作汉官。
〔九九〕后汉书献帝纪注、御览卷二一九均无“坐”字,通典职官正文亦同,据删。
〔一00〕日本广池本唐六典引作汉官。
〔一0一〕孔本书钞卷五八“可正” 引作“国正”。
〔一0二〕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一九均作汉官之文,而其下以小字引应劭注曰:“以青规地曰青蒲。”文与汉书史丹传应劭注同。据此疑“汉官”或系“汉书”之误。
〔一0三〕孔本书钞卷五八引作“刁存”;初学记卷一二作“方存”,与陈本书钞同;御览卷三六七则作“乃存”。本辑从御览卷九八一、又卷二一九,作“□存”。按:刁、方、乃三字形近易讹。严可均稿有案曰:“野客丛书二十五作‘刁协’。案:刁存是也。刁协晋人,误。”严说近是。
〔一0四〕类聚卷一七“上出”作“ 帝赐”。又“与含之”三字书钞卷五八引作“教令含之 ”,类聚卷一七、御览卷三六七作“令含之”,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一九作“使含之”。诸引各异。
〔一0五〕御览卷九八一“视”作“ □”。□,古视字,见玉篇。
〔一0六〕孔本书钞卷五八、文选恩幸传论注皆引有“黄门”二字,孙案非。
〔一0七〕后汉书献帝纪注作“应劭曰”,未着明出何书。而同注中前两处引文明言出自汉官仪,此引不作“又曰”,疑非汉官仪之文。
〔一0八〕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一0九〕汉书张释之传注引如淳曰:“汉注赀五百万得为常侍郎。”据此疑书钞原引“五 ”下脱“百”字。
〔一一0〕孔本书钞卷五八“各一人 ”下引有“官无员”三字。初学记卷一二引作“官并无员”。
〔一一一〕孔本书钞卷五八、初学记卷一二“并”皆引作“夹”。
〔一一二〕据初学记卷一二引补“常 ”字。又初学记引作汉官之文。
〔一一三〕后汉书桓帝纪注引作汉官。
〔一一四〕“纲纪”两字误倒,据原引以改。
〔一一五〕据唐六典卷一、御览卷二一0补“者”字。
〔一一六〕据唐六典卷一、御览卷二一0补“大夫”及“令”字。
〔一一七〕初学记卷一一引作汉官。
〔一一八〕唐六典卷一“传”下有“ 呼”字。
〔一一九〕孔本书钞卷五七引作汉旧仪,孙辑从陈本。然此引与初学记卷一一引汉旧仪之文基本相同,疑当以孔本为是。
〔一二0〕初学记卷一一引作“营劭 ”。然考之后汉书,既无营劭,也无营郃。按续汉百官志注昭案曰:“献帝分置左、右仆射,建安四年以荣邵为尚书左仆射是也。献帝起居注曰:‘邵卒官,赠执金吾。’”又按魏志贾诩传注引献帝纪有“司隶荣邵”。唐六典卷一亦引作“营邵”。据此则“营劭”、“营郃 ”均系“营邵”之误。孙辑从文选注,非。
〔一二一〕类聚卷四八引作“龙,命汝作纳言,朕命惟允”,与尚书舜典原文最切近。
〔一二二〕点校本后汉书光武帝纪注据东汉书刊误补“常”字,甚是。续汉百官志即作“常侍曹尚书”。今据补。
〔一二三〕据初学记卷一一改“一” 作“人”。又其引作汉官之文。
〔一二四〕“袁绍檄豫州注”系“为袁绍檄豫州”之误。
〔一二五〕初学记卷一一仅一引,孙注误。
〔一二六〕初学记卷一一引作汉官。
〔一二七〕广池本唐六典卷一考订曰:“郑氏通志略引汉官仪,‘史’下有‘籀’字,六典脱之。”甚是。通典亦作“史籀篇”,孙注误。
〔一二八〕唐六典卷一“受书”引作 “受事”。
〔一二九〕孔本书钞卷八五引作汉官典仪。孔广陶按:“‘典仪’当作‘典职’。本钞六十诸尚书左右丞篇引,正作‘典职’。”又御览礼仪部亦引作汉官典职。孙辑乃沿陈本之讹。
〔一三0〕初学记卷一一“夜”上引有“昼”字。
〔一三一〕此上书钞卷六0、初学记卷一一均作汉官典职之文,且“
以”上皆引有“或”字。按通典职官、唐六典卷一、锦□万花谷前集卷一二均有“或”字,御览偶脱之。
〔一三二〕据御览卷二一五、初学记卷一一引补“薰”字。又初学记卷一一“端正”下有“ 妖丽”二字,“香炉”下有“香囊”二字,与他引异。
〔一三三〕孔本书钞卷六0仍引作“ 赐服”,下又引“赤管大笔”等十字。孙辑乃从陈本。
〔一三四〕初学记卷一一两引此条,孙辑脱注。
〔一三五〕影宋本御览作“北宫二作 ”,孙辑所据本误。
〔一三六〕初学记卷二一叙事引作汉书,事对中引作蔡质汉官。又御览卷六0五亦作汉官典职之文。孙辑引误。
〔一三七〕广池本唐六典作“尚书郎曹”。
〔一三八〕“明帝”原误作“武帝” ,据书钞卷六0改。
〔一三九〕唐六典卷一“都座”作“ 都堂”。而宋书百官志作“都坐”,言本汉旧制。
〔一四0〕初学记卷一二末句下尚引 “休有烈光”四字。
〔一四一〕初学记卷一二‘曰’作“ 名”。御览卷二二七则作“名曰”。
〔一四二〕“柱”原误作“之”,据初学记卷一二、又卷二六、御览卷六八五引改。又初学记卷一二“为柱”下有“言其审固不挠”六字。御览卷二二七、又卷六八五亦同。
〔一四三〕御览卷二二七“触”上有 “主”字。御览卷六八五又引作“主触不直”。而初学记卷二六则引作“性触不直”。主、性形近易讹,疑此引“触”上脱“性”字。
〔一四四〕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七正引作“秦”。
〔一四五〕“服食部”系“器物部” 之讹,且当注明有两引。
〔一四六〕北图藏明版锦□万花谷两 “柱史”皆作“柱后”,“冠”作“柱”。孙氏所据本误。
〔一四七〕左传正义卷二六成公九年疏引汉官仪首句作“法冠,一曰柱后冠”。
〔一四八〕孔本书钞卷六二引有“固 ”字,又“桡”作“挠”。
〔一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一五0〕续汉志补注有两引,孙辑脱注。
〔一五一〕影宋本御览卷二三七引有 “人”字。
〔一五二〕续汉志补注引作“光满道路”,下尚有“群僚之中,斯最壮矣”八字。
〔一五三〕孔本书钞卷五四引作汉旧仪。
〔一五四〕该出处当作广韵下平声卷二盐二十四注。
〔一五五〕“曰”原作“者”,据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注而改。
〔一五六〕“长信少府”、“长乐少府”原误倒,据后汉书皇后纪注改正。
〔一五七〕“其非”原亦误倒,据后汉书班彪传注改正。
〔一五八〕沈家本诸史琐言曰:中允,“续志作‘中盾’”。后汉书班彪传注恐误。又据原引补“旦旦”二字。
〔一五九〕疑“永元”以下,乃刘昭之语。
〔一六0〕续汉志补注“贡篚”引作 “直装”,“朽湿”引作“敝朽”。
〔一六一〕续汉志补注脱“晋”字,作“霸国”。御览卷二三六引有“晋”字,无“国”字。孙辑从类聚卷四九。
〔一六二〕诸本后汉书张湛传注“最北”下均有“门”字,故据补。
〔一六三〕诸本中唯点校本作“秩千石”。按续汉志曰:“司马一人,千石。”掌诸门司马、门候之城门校尉不过秩比二千石,而平城门屯司马岂能秩二千石!疑“二”字系衍文。惠栋曰:“北宋本作 ‘秩千石’。”亦可证。
〔一六四〕水经注谷水注亦作“宿昔 ”。又“来止”作“来在”。又御览卷一八七“一柱” 下引有“飞”字。
〔一六五〕水经注谷水注、文选怀旧赋注“年月”下均有“日”字。
〔一六六〕据后汉书安帝纪注原引删 “七”字。
〔一六七〕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内” 上有“河”字。
〔一六八〕“段颎传注”系“张奂传注”之误。
〔一六九〕孔广陶按:“考后汉三十七百官志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有‘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句,则本钞‘子孙’固 误,而渊如作‘公孙’亦非矣。”今按:据汉书五行志所载,“阳石”当指阳石公主,而“子孙”指丞相公孙贺:“敬声”即太仆敬声,公孙贺之小。疑此句当作“阳石、公孙贺、敬声巫蛊之狱”。
〔一七0〕影宋本御览卷二五0“陛下”作“陛坐”。本条又见书钞卷六一,孙辑脱注。
〔一七一〕据子本书钞卷六一改“寔领”作“宽饶”。宽饶者,盖宽饶也。
〔一七二〕孔本书钞卷七三“诸郡” 引作“州郡”。
〔一七三〕影宋本御览卷二五二即作 “成周”,孙氏所据本误。
〔一七四〕影宋本御览卷二五二引作 “分为东、西周”。
〔一七五〕类聚职官部误作“洛阳伊 ”,而地部仍引作“河、雒、伊”。
〔一七六〕点校本续汉志补注“贬” 作“罚”,“介”作“厘”。
〔一七七〕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南方 ”作“于南”。
〔一七八〕“职官部”系“州郡部” 之误。
〔一七九〕汉书武帝纪、百官公卿表均作“元封五年”,疑书钞引误。
〔一八0〕孔本书钞卷七二“请罢” 下有“刺史”二字。又汉书朱博传载翟方进奏言,“请罢”下亦有“刺史”二字。
〔一八一〕“山陵”原作“山林”,据水经注河水注、类聚卷六引改。
〔一八二〕类聚卷六亦引此句,孙辑脱注。
〔一八三〕按后汉书刘表传作“荆州八郡”,则当包括章陵在内。洪亮吉曰:“案诸地志皆不言章陵郡何时所置,惟祢衡传黄祖长子射为章陵太守。魏志赵俨传太祖征荆州,以俨领章陵太守。刘表传注引傅子言蒯越拜章陵太守,事又在射、俨前。疑郡亦建安时所立也。”黄山曰:“案续志刘注引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八年三月庚寅,省州并郡,复禹贡之九州。荆州得交州之苍梧、南海、九真、交址、日南,与其旧所部南阳、章陵、南郡、江夏、武陵、长沙、零陵、桂阳凡十三郡。’据此则官仪‘江陵’确为‘江夏’之误,而章陵亦旧郡也。疑光武改舂陵为章陵县,后车驾屡幸,亲祠园陵,尝升为郡,旋又并省。桓、灵时,因而复置。傕、泛乱长安,图籍尽亡,遂无可征也。观表于初平元年至荆州,蒯越即云荆州八郡,已数章陵矣,安得元郡为建安时立乎!”黄说是,可补洪说不足,又可证应劭所言八郡与汉末荆州建置不殊。严可均立此案语,疑所不当疑,孙氏因而不改,失考矣。
〔一八四〕后汉书桓帝纪注“补”作 “捕”,不误。孙案非。
〔一八五〕黄山校补曰:“‘十年’ 官本作‘七年’。据光武纪及续志,皆‘六年’之讹。 ”点校本据以改。今亦从之。又诸本原引均有“往往” 二字,亦补之。
〔一八六〕点校本据刘攽东汉书刊误改耿恭传注“郡”为“都尉”,是。
〔一八七〕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折冲”上均有“可”字,故据补。
〔一八八〕“肄”原作“诣”,诸本后汉书光武纪注皆作“肄”,故据以正。
〔一八九〕“丞一人”原作“丞二人 ”,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皆作“
丞一人”,故改。
〔一九0〕“皆不治民”原作“皆不治兵”,据诸本续百官志补注引而改。
〔一九一〕诸本续百官志补注“尉” 下均有“游徼、亭长”四字,与下文“皆”字相应,据补。
〔一九二〕点校本续汉百官志补注“ 江南”作“汝南”。按郡国志阳安县正属汝南郡。孙辑从汲本、殿本,非。今正之。
〔一九三〕汉书成帝纪注、河间献王传注均作汉官之文。
〔一九四〕诸本后汉书张奂传注“上谷”下有“郡”字,据补。又点校本改“密县”为“宁县”。王先谦按:“作‘宁’是。”今亦据改。
〔一九五〕此四字孙氏所补,依例当作小字。
〔一九六〕“时班彪议”以下,乃李贤之语,孙辑误引。
〔一九七〕“尉都”二字原误倒,据后汉书光武帝纪注以正。
〔一九八〕后汉书明帝纪注“中央” 下有“也”字。
〔一九九〕据影宋本御览卷二五一改 “都护”作“校尉”。
〔二00〕后汉书邓禹传注原作“朝侯”,此乃孙辑沿严氏稿之讹。
〔二0一〕此三字亦孙氏所补,当作小字。
〔二0二〕“十一斛”原作“一十斛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注、通典职官引而改。
〔二0三〕后汉书牟融传注作“字子庐”。
〔二0四〕据后汉书和帝纪注删“州 ”字。两汉志均作巩县。
〔二0五〕点校本后汉书鲁恭传注“ 君上”作“君玉”,“范陵”作“苑陵”,是。孙辑从汲本,非。
〔二0六〕后汉书顺帝纪注作“京县人”,是。
〔二0七〕点校本后汉书段颎传注引作“尹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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