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晚清诗人,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汉族,广东省梅州人,光绪二年举人,历充师日参赞、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参赞、新加坡总领事,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工诗,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有“诗界革新导师”之称。黄遵宪有《人镜庐诗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
黄遵宪于1848年4月27日生于广东梅州(梅县)。他的一生可分为四个阶段:即读书应试阶段(1863~1876);出使阶段(1877~1894);参加变法阶段(1895~1898);乡居阶段(1899~1905)。
1876年中举人,1877年随驻日大使何如璋出使日本,曾被日本历史学界称为中国“最有风度、最有教养的外交家”。驻日期间,撰写《日本国志》(1887年成书),全书共四十卷,五十余万字,详细论述日本变革的经过及其得失,借以提出中国改革的主张。驻日期间,针对日本于1875年派兵占领琉球,建议对日本采取强硬的政策和立场。1882年,调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适逢美国议院制订了《限制华工条例》15条,旧金山侨民深受其害,多名侨民被当地政府以“不卫生”为借口而被捕入狱。此前,黄遵宪就此已向清政府提出对策,但未被采纳。因此,他只能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尽力保护中国侨民。他在视察旧金山华工聚住地之后,亲自探望关押华工的美国监狱,并叫随从丈量监牢面积,责问美国人:“这里人多地窄、空气污浊,难道监狱里的卫生条件要比华侨的住处好吗。”经过黄遵宪的努力,被拘捕的华侨被全部释放。黄遵宪动用国际法,争得了总领事给华工签发执照的权利。从此,华工来往中美之间,有法可依。
1890年,黄遵宪以分省补用道任驻英国二等参赞,1891年任驻新加坡总领事,从事改善侨胞待遇、保护侨胞财产的工作,发展华侨教育,取得一定成效。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期间,黄遵宪被召回国,任江宁洋务局总办。1895年参与上海强学会、与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创办《时务报》,任湖南长宝盐法道,后署理湖南按察使。戊戌变法期间辅佐湖南巡抚陈宝箴大力推行变革,倡立的湖南保卫局,将近代警政引入中国。1898年8月,被任命为出使日本大臣。戊戌变法失败后,被清政府列为“从严惩办”的维新乱党,由于外国驻华公使等干预,清政府允许黄遵宪辞职还乡。
黄遵宪回乡后仍热心推进立宪、革命等工作,并潜心新体诗创作,被誉为“诗界革命巨子”。同时,他热心家乡教育事业,创立嘉应兴学会议所,自任会长,积极兴办新学堂。晚年黄遵宪在墙上悬挂兴中会会员谢缵泰画的《时局全图》。1904年冬,即黄逝世前一年,他在《人境庐诗草》最后一首诗《病中纪梦述寄梁任父》中写道:“……君头倚我壁,满壁红模糊。起起拭眼看,噫吁瓜分图……。”1905年3月28日,黄遵宪病逝于家乡梅州,终年五十八岁。六年后,辛亥革命爆发,封建制度在中国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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