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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0月14日 勃列涅夫当选苏共中央第一书记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勃列日涅夫

列昂尼德-伊里奇-勃列日涅夫,1906年12月19日生于乌克兰卡缅斯克(今第聂伯罗捷尔任斯克市),1929年入党。1931-1935年在冶金学院学习。1939年任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州的党委书记。苏德战争期间在前线从事政治工作,获少将军衔。

1952年任苏共中央书记。1953年斯大林逝世后,改任苏军总政治部副主任。1955年任哈萨克党中央第一书记,积极推行赫鲁晓夫的垦荒政策。1956年再次当选为党中央主席团候补委员和中央书记。1957年开除马林科夫集团后,升任主席团正式委员。1960年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

1964年10月14日赫鲁晓夫下台后,勃列日涅夫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1966年改称为总书记,勃列日涅夫上台后,采取比较稳健的方针。谨慎地进行一些改革。1965年推行国营企业的“新经济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1967年提出关于“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论点。在外交上,一方面缓和同西方的关系,另一方面推行大国霸权主义。1968年出兵捷克斯洛伐克,1979年入侵阿富汗,扩军备战,与美国争霸。1977年兼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1982年11月10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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