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西班牙内战爆发后,英、法等27个欧洲国家宣布对西 班牙实行不干涉政策,它们为防止向西班牙输送武器而派出海军 在西班牙海岸巡逻和封锁。意大利潜艇乘机在地中海接连袭击开 往西班牙港口的别国商船。针对意大利破坏地中海航行与贸易安 全的侵略行为,英、法于8月底共同邀请德、意、希、土、苏、 南等国开会讨论同“不明国籍”的潜水艇作斗争的问题。德、意 拒绝参加。
1937年9月14日,英、法与其他7国的代表在瑞士日内瓦附近 的尼翁签订《尼翁协定》。协定规定:对在地中海攻击不属于西 班牙任何纷争一方的船舶的潜水艇,缔约国海军应予以反击并在 可能情况下予以消灭。为实施上述决定,在地中海水域,英法两 国舰队应同在公海上和尼翁协定参加国的领水内,依两国协议分 区执行任务,以保护航行安全;地中海沿岸国则保证对上述舰队 协助提供使用港口。
9月17日,在日内瓦又签订《尼翁协定》的补充协定,规定 本协定扩大适用于水面船舰和航空器对商船的袭击。这样就全面 地确定潜艇、飞机、水面船舰袭击商船的行为均当视为海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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