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托芬(1860~1927)荷兰生理学家。1860年5月21日生于爪哇,1927年9月28日卒于莱顿。其父为驻爪哇军医。1879年入乌得勒支大学医学院。1885年获医学博士学位。次年,任莱顿大学生理学教授,后成为荷兰皇家科学院的成员。
1895年在英国生理学家A.D.沃勒的工作基础上开始进行心脏动作电流的研究,改进了德·阿森瓦氏的镜影电流计,设计了弦线式电流计,采用直径为0.002毫米的镀银石英丝代替动圈和反射镜记录心动电流及心音,克服了以往仪器的缺点。
1903年,他确定心电图的标准测量单位,即描记记录的影线在纵坐标上波动1厘米,代表1毫伏的电位差,在横坐标上移动1厘米为0.4秒。采用P、Q、R、S、T等字母标出心电图上的各波,并选择双手与左脚安放电极板,组成3种标准导联(至今仍沿用)。
1912年研究正常心电图的变动范围,并提出“爱因托芬三角”理论。
因研究心电图机理和发明心电图描记器,获1924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代表作有《色差实体镜》、《弦线电流计和心脏动作电流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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