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
书目章节
1990年10月18日 台湾刑法将劫机罪改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1990年10月18日,台湾刑法增列规定空中劫机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台湾“法务部长”吕有文在“立法院”司法委员会报告刑法修正草案时表示,劫机是近年来的新型犯罪行为,因此“法务部”在这次修正草案中特别增列空中劫机罪处罚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规定,以达到吓阻作用。

台湾“交通部长”张建邦表示,今后自大陆劫机来台者可依罪犯被遣送回去。

分享到:
上一篇:1924年10月18日 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推翻曹锟政府
下一篇:1981年10月18日 飞机穿过凯旋门 巴黎当局大为不安
相关内容

评论 0 条 / 浏览 726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