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部分国家为促成煤炭和钢铁工业一体化而成立的经济联合体。1950年法国外长舒曼提出“欧洲煤钢联营计划”(即“舒曼计划”),建议愿将本国经济中的煤钢部门管理权委托给某一独立机构的国家成立煤钢共同市场。此后,法、西德、意、比、荷、卢等6个西欧国家开始在此计划基础上进行谈判。1951年4月18日上述6国在巴黎签订为期50年的《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它标志着欧洲煤钢联营正式成立。至1954年,这些国家的煤、焦炭、钢、生铁等的贸易壁垒几乎完全消除。联营先后制订一系列共同规章,监督卡特尔和调整企业合并。其中央执行机构决定价格、规定生产限额并被援权对违反条约、规章的企业进行处罚。欧洲煤钢联营使“欧洲煤钢联营计划”得以实现,以后又发展为欧洲经济共同体。1967年,其部长理事会和委员会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对应机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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