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13日至17日,在美国纽约举行了关于柬埔寨问题的国际会议,通过了《柬埔寨问题宣言》,取得了重大的积极成果。
这次会议是根据第35届联大通过的一项决议召开的。那个决议要求找到一项全面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的办法,要求在联合国核实下限期从柬埔寨撤出一切外国军队,保证柬埔寨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会议通过的《柬埔寨问题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强调,外国军队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全部无条件地撤出柬埔寨,必须尊重和遵守柬埔寨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所有国家保证不干涉和不插手柬埔寨内政。
《宣言》强调,为达到全面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会议要求就以下问题进行谈判:
1.柬埔寨冲突所有各方达成停火协议,所有外国军队必须尽快撤出柬埔寨,由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或观察组进行监督和核实;
2.作出适当安排以确保柬埔寨各派武装不能妨碍或破坏自由选举的举行,或在选举过程中恐吓胁迫人民,确保柬埔寨各派武装尊重自由选举的结果;
3.采取适当措施,以便在外国军队全部撤出柬埔寨后,自由选举产生的新政府建立前,在柬埔寨维持法律和秩序并举行自由选举;
4.在联合国监督下举行自由选举,使柬埔寨人民得以行使自决权,选出自己所选择的政府。所有柬埔寨人都有权参加选举。
会议表示希望越南参加可以导致和平解决柬埔寨问题和恢复东南亚地区和平与安定的谈判过程。这将使该地区所有国家能够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相互信任并在一切领域内促进区域合作,从而在东南亚开创一个和平、协调、和睦的新纪元。
在这次会议中,对于解决柬埔寨问题的具体做法上,曾经有过一些不同的看法和主张。有的国家提出在越南撤军后“解散一切柬埔寨人的武装”和“在柬埔寨建立一个临时行政机构”。中国代表团不同意上述主张。解决柬埔寨问题的关键是越南撤军,至于涉及柬埔寨内部问题应由柬埔寨人民自己协商解决。与会国家以反对大小霸权主义的大局为重,反复协商,求同存异,终于消除分岐,顺利通过了《宣言》,使这次关于柬埔寨问题的国际会议圆满而顺利地结束,为推动柬埔寨问题的公正合理解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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