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在八国联军监督下斩杀被定罪的清朝官员
1901年2月14日清朝下令惩办反洋教的王公大臣。
1901年2月13日,在列强要挟下,清廷连发上谕三道。其一宣布加重对“首祸诸臣”之惩处:载勋赐令自尽,载漪发往新疆永远监禁,毓贤即行正法,刚毅追夺原官,董福祥即行革职,英年、赵舒翘革职、斩监候,已故之徐桐、李秉衡革职撤销恤典。其二对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宣布“先行革职”,查明所犯确据,再从严惩办。其三开复徐用仪、立山、许景澄、袁昶、联元五大臣原官,以恢复名誉。
2月19日,署陕甘总督李廷箫闻毓贤“即行正法”之讯,服毒自尽。21日,清廷谕令加重惩治肇祸诸臣,除令载勋自尽、毓贤正法外,载漪、载澜定为斩监候,加恩发往极边新疆,永远监禁;英年、赵舒翘赐令自尽,并命奕匡、李鸿章照会各国,将启秀、徐承煜交回,即行正法;刚毅定为斩立决,徐桐、李秉衡定为斩监候,惟以已故,业经革职,撤销恤费,应免再议。当日,庄亲王载勋在蒲自尽。
20日,归绥道郑文钦因杀害英国武官周尼思及西洋教士18人,清廷命就地正法,并革去绥远城将军永德职。
22日,毓贤被斩于兰州,英年、赵舒翘同日赐死于西安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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