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罗杰紧紧地踏着马达,车子迅疾地向山上射去。他是一个傻子,娶这么一个稚气的夫人!傻就傻吧,人生只有这么一回!他爱她!他爱她!在今天下午行礼之前,无论如何要去探望她一次。她好好地在那里活着么?她会在礼拜堂里准时出现么?蜜秋儿太太不会让他见到愫细的,因为办喜事的这一天,婚礼举行之前,新郎不应当看见新娘的,看见了就不吉利。而且他今天上午已经和蜜秋儿家里通过两次电话了,再去,要给她们笑话。他得找寻一些借口:那并不是容易的事。新房里的一切早已布置完备了,男傧相女傧相都活泼泼地没有丝毫生病的象征,结婚戒指没有被失落,行过婚礼后他们将在女家招待亲友,所以香槟酒和茶点完全用不着他来操心。……哦,对了,只有一件:新娘和女傧相的花束都已定购,但是他可以去买半打贵重的热带兰花送给蜜秋儿太太和靡丽笙佩戴。照理,他应当打电话去询问她们预备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是他觉得那种白色与水晶紫的兰花是最容易配颜色的,冒昧买了,决没有大错。于是在他的车子经过“山顶缆车”的车站的时候,他便停下来了,到车站里附属的花店里买了花,挟着盒子,重新上了车,向“高街”驶来。这“高街”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街身比沿街的房屋高出数丈,那也是香港地面崎岖的特殊现象之一。
蜜秋儿太太住的是一座古老的小红砖房屋,二层楼的窗台正对着街沿的毛茸茸的绿草。窗户里挑出一根竹竿来,正好搭在水泥路上,竹竿上晾着白褥单,橙色的窗帘,还有愫细的妹妹凯丝玲的学生制服,天青裙子,垂着背带。凯丝玲正在街心溜冰,老远的就喊:“罗杰!罗杰!”罗杰煞住了车,向她挥了挥手,笑道:“哈罗,凯丝玲!”凯丝玲嗤啦嗤拉摇摇摆摆向这边滑了过来,今天下午她要做拎花篮的小女孩,早已打扮好了,齐齐整整地穿着粉蓝薄纱的荷叶边衣裙,头上系着蝴蝶结。罗杰笑道:“你小心把衣服弄脏了,她们不让你进礼拜堂去!”凯丝玲撇了撇嘴道:“不让我进去!少了我,你们结不成婚!”罗杰笑了,因问道:“她们在做什么?忙得很吧?”凯丝玲悄悄说道:“快别进去。她们在哭呢!”罗杰惊道:“愫细在哭么?”凯丝玲道:“愫细也哭,妈妈也哭。靡丽笙也哭。靡丽笙是先哭的,后来愫细也哭了,妈妈也给她们引哭了。只有我不想哭,在里面呆着,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我出来了。”罗杰半晌不言语。凯丝玲弯下腰去整理溜冰鞋的鞋带,把短裙子一掀掀到脖子背后去,露出裤子上面一截光脊梁,脊梁上稀稀地印着爽身粉的白迹子。
罗杰望着那冷落的街衢。街那边,一个印度女人,兜着玫瑰紫的披风,下面露出柠檬黄的莲蓬式裤脚管,走进一所灰色的破烂洋房里面去了。那房子背后,一点遮拦也没有,就是藕色的天与海。天是热而闷,说不上来是晴还是阴的。罗杰把胳膊支在车门上,手托住了头……哭泣!在结婚的日子!当然,那是在情理之中。一个女孩子初次离开家与母亲……微带一些感伤的气氛,那是合式的,甚至于是必需的。但是发乎情,止乎礼,这样的齐打伙儿举起哀来,似乎过分了一些。无论如何,这到底不是初民社会里的劫掠婚姻,把女儿嫁到另一个部落里去,生离死别永远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
他一面这么想着,一面却深深觉得自己的自私。蜜秋儿太太是除了这三个女儿之外,一无所有的人。她们母女间的关系,自然分外密切。现在他要把愫细带走了,这最后数小时的话别,他还吝于给她们么?然而他是一个英国人,对于任何感情的流露,除非是绝对必要的,他总觉得有些多余。他怕真正的,血与肉的人生。不幸,人是活的,但是我们越少提起这件事越好。不幸,他爱愫细,但是他很知道那是多么傻的一回事。只有今天,他可以纵容他自己这么傻——如他刚才告诉自己的话一般,傻就傻吧!一生只有这么一天!屋里的女人们哭尽管哭,他得去问候愫细一下,即使不能够见她一面,也可以得到她的一些消息。他跳下车来,带了花,走下一截纤长的石级,去揿蜜秋儿家门上的铃,仆欧给他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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