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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人员的“无间道”生活 - 人物故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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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人员的“无间道”生活

在香港廉署里,有一个“撒手锏”——卧底,即派工作人员打入怀疑有犯罪行为的机构内部,或者潜伏在犯罪嫌疑人身边,取得信任,搜集证据。30多年来,这批隐姓埋名的反贪"地下工作者",令香港"廉洁之都"的美誉得以保持。

现任香港廉署总调查主任的苏干明,当年就曾充当卧底,调查一桩贪腐案。苏干明回忆说,上世纪90年代初期,游戏机产业大行其道,可说是商家的一块肥肉。负责发放游戏厅营业执照的影视娱乐事务处牌照部职员,自然成为商家贿赂的对象。1990年,廉政公署怀疑该政府部门内有人以个人或集团形式贪腐,于是展开了调查。

苏干明笑着说:“当时我28岁,年纪、打扮都与大学生格格不入,为了避免被识破真实身份,我除了要完全掌握嫌疑犯的背景,也要专程去大学餐厅里学习大学生们的衣着谈吐。最困难的是‘洗脑’,从心底接受即将扮演的角色,反复练习被叫到真名时毫无反应!”

掌握了以上所需的情况后,苏干明进行了“变脸行动”。他到发型屋做头发,又生平第一次到美容院里敷面膜、做美容。此后,苏干明加入影视娱乐事务处,成了一名发牌官,随时准备揭发贪腐罪行。

“当时和影视娱乐事务处的同事一起出去吃饭,吃的都是鲍参翅肚,喝的都是名酒,3个人吃饭便要5000多港元。他们又带我去夜总会,一边为我引荐商铺的老板,一边饮酒,还有美女相陪。他们见我吃喝玩乐都很享受,便认定我与他们一样,都是贪官!”苏干明细说了当年亲身经历的“受贿三部曲”。

不久,同为发牌官的同事便塞了3万港元给他。当他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同事表示,有一家游戏厅的营业执照还未发出,而正是苏干明负责那家游戏厅的发牌事宜,并暗示他尽快办理。

在前来担任卧底之前,苏干明已请示过律政署(1997年7月1日起改称为“律政司”)。律政署的代表给了他“特赦令”:只要苏干明是在上司的指示下执行任务,便可免予起诉。

有“特赦令”在手,苏干明于是接受了这笔贿款。此后便财源滚滚——在半年里分得贿款30多万港元,相当于行政主任月薪的30倍!

说到这里,苏干明坦言:“当时,我的心跳得很快。一方面,要做贪官了,这与自己的性格有冲突;另一方面,我每天和影视娱乐事务处的同事在一起,产生了感情。所以,每天清早我洗脸时,都对着镜子提醒自己:我是廉政公署的调查主任,不能受引诱!”充当卧底9个月,苏干明终于搜集到了足够的罪证。廉政公署将15名涉案人员缉拿归案。

在9个月的卧底生涯中,苏干明几次险被疑犯识破身份。最初,疑犯只是默默观察他的举动,之后借故登门拜访,3个月后终于出动,约苏干明去“洗澡”。大家赤条条浸在水里,无法录音,苏干明只好强记谈话内容,事后将线索笔录下来。

苏干明与疑犯熟络后,仍不能疏于防范,有一晚大家喝酒喝到有点儿醉意时,有人突然对苏干明说:“我怀疑你是廉署卧底!”当时,苏干明灵机一动,回答说:“是!”大家都目瞪口呆。接着,苏干明幽默地说:“开玩笑吧!”此后便无人再追问。可见“无间道”生涯有多不易。

作为卧底,苏干明感到最难受的是,不能跟任何人,包括家人,透露调查的详情。他很庆幸娶到了一位百分百支持他且很有默契的太太。在他“失踪”9个月、有家不能回的日子里,太太从来不抱怨。在不能见面的日子里,苏干明的妻子摇身一变,成了他的“姐姐”。“我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不可能有太太,与她一起上街要称呼‘姐姐’。”

做卧底的人要经过“洗脑”,即使有人在街上直呼真名,也要置之不理。接近疑犯时,说太多话会露马脚,话太少又会令人怀疑。苏干明说,有一次,疑犯不断呼唤自己的假名,自己却良久未有反应,非常惊险。

充当卧底9个月,苏干明终于搜集到了足够的罪证。廉政公署将15名涉案人员缉拿归案。

与苏干明一样,Sunny(化名)也是廉署的卧底,曾协助廉署侦破多宗贪污罪案。

Sunny认为,以“扮演”来形容卧底的工作最恰当不过:“其实做卧底就像在拍戏,要熟读剧本,要入戏,戏一定要逼真才不会被识破。卧底跟演员唯一的分别就是,卧底完全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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