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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始末 - 人物故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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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始末

1980年6月24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80)65号文件,批准了中央组织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提出的关于为“新疆马明方案”平反的报告,该文件称:“事实证明,所谓‘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是林彪一伙和康生等人制造的一起冤案,应推倒强加给马明方、张子意等同志的一切不实之词,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迪化抗日虎口脱身

1937年10月,中国共产党与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建立了新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同时,在迪化(今乌鲁木齐)设立了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陈云为首任中共驻新疆代表兼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主任。曾担任过中共陕北省委书记等职,并于1938年赴苏联治病和学习的马明方,在1941年回国时被阻于迪化。遵照党中央的指示,他在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担负起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国内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盛世才决定更换门庭,投靠蒋介石,大举反苏反共。1942年9月初,盛借口“容易保护与免被国民党发觉”,分批将中共党员软禁起来。1943年2月7日夜,盛世才撕去伪装,正式抓人。自3月10日起,蒋介石派驻迪化的所谓“特派新疆审判团”,伙同盛世才对狱中的中共党员进行了历时3个月的审讯迫害。9月27日,经请示蒋介石批准后,盛世才最终以莫须有的“危害民国”罪,将陈潭秋、毛泽民和林基路秘密杀害。

以张子意、马明方等为核心的狱中党组织连续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反普遍审讯斗争和集体绝食斗争,挫败了国民党策反中共人员的图谋。经多方努力,国民党当局迫于压力,于1946年4月同意释放新疆在押中共人员。

■捕风捉影旧事生非

1967年5月的一天,南开大学一个名为“卫东”的组织在抄家时发现一张获释人员合影照片,继之顺藤摸瓜,得到一份当年在新疆被国民党逮捕入狱的中共人员名单。他们做出这样一个“推理”:李宗林与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一起被捕,惟陈、毛、林被害,而马明方和张子意等却被释放,那么马、张等就极有可能在狱中变节。于是决定深入“挖掘”,并得到吴法宪的支持。

11月初,随着由吴法宪、李作鹏和叶群等领导的中央专案组第二办公室主管的中央“四三”专案组的成立,所谓“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被正式立案,对外代号“五二六”。

“四三”专案组刚成立不久,中央二办主管该案的吴法宪就指示专案组:“材料不少了,现在要突击审讯,要他们的口供。有口供就可以定案。”为此,他责令专案组“把人分成三班倒,日夜审讯”,“案犯不老实就铐起来”。与此同时,专案组还对当年的敌特人员进行了反复审讯,制造伪证。实际上,康生对被列为审查对象的这些同志当年在新疆监狱斗争的情况和出狱的经过是清楚的:1946年7月11日,当这批人员无罪获释回到延安时,他曾亲自去七里铺欢迎;当这批人经过严格审查并进行休整后,他又参与了为其分配工作。然而现在,他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无中生有地说:“这些人出来前,派人和张治中谈判,要出材料作交换条件。……他们在监狱和国民党合伙销毁证据,然后和国民党一块潜伏到我们党内,集体向党隐瞒。”

为了实现“九大前将叛徒、特务清除出党”的阴谋,当年从新疆监狱集体获释回到延安的这批同志被定为“马明方叛徒集团”。

■历经周折沉冤得雪

1974年年底,中央三办奉命对“马明方案”进行复查、结案。他们调查了其他几个曾提供过重要伪证的人,从而弄清了原专案组所谓“活材料”的来源。据此,他们于1975年3月写出了对该案的复审报告,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的存在。报告上呈中央,周恩来阅后批示:把复审报告压缩到1500字左右,改为平反报告。同时周总理还让秘书将张治中致毛泽东的信中有关中共人员当年在新疆监牢的表现部分摘录下来,抄送中央三办。

中央三办按照周总理的指示,很快写出《关于新疆马明方案的平反报告》,呈报上级,中央办公厅于7月31日以中办发(1975)10号文件将该报告转发各省军级单位。文件下发后,虽然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局限,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

粉碎“四人帮”后,高登榜、谢良、吉合等15位同志于1979年9月20日联名上书中央,恳请彻底解决“马明方专案”。此后,中组部多次召开由有关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与总政治部联合写出《关于为“新疆马明方案”平反的报告》,上报中央后得到批准,于是便产生了中发(1980)65号文件。历经曲折的“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最终沉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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