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谈屑(二)
前不久,见到一家报纸,登了启事。大意是说,他们的报纸,是作协的机关刊物,领有该处主管部门的出版许可证,却被某省邮局,列入非法小报,予以没收,为此提出抗议。看后哑然失笑。因为这家理论刊物,理论登得不多,却接连不断登载“通俗小说”,这些小说给我的印象,并不大好。邮局扣留,也算是事出有因吧。
作协办的,有许可证的,也不一定就都是“大报”。
有的文学刊物,改名不到一年,又要改换名称了。去年,刊物换名之风甚盛,一般是换为“某某小说”或“小说某某”。那时小说的销路好些。有的刊物初改名,销路确是上去了千把份,但不到几期,就又掉回原数。如质量不提高,改头换面,究竟不是长远办法。而改来改去,尤其不像话,有失体面。什么买卖,也得讲究货真价实,只换门脸招牌,解决不了问题。
据说,在“通俗小说”中,“公安小说”,销路一直不错。
有几家这样的刊物,生意兴隆,主办的人,也兴致勃勃。这种小说,古时称做公案小说,外国叫做侦探小说。当前有的叫案例小说,侦破小说,法制小说,其中都有犯罪行为,而以桃色案件为多。
有一家这样的刊物,约我写篇文章,我久久未能应命。原因是,我的想法,和他们的刊物,恐有抵触。
我以为读书兴趣,虽有人认为是一种消遣,其实也是一种社会心理的表现。社会心理就是社会意识。目前这类小说,就其内容来看,有些不一定能够达到宣传法制,惩恶劝善的目的。恕我直言,有的作品,甚至与这一目的南辕北辙。有不少的人,喜欢看这类作品,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
一家刊物提出的“同名小说”,是越写越不带劲了。可还有别家刊物在模仿。模仿别人,在平常日子,也被认为是一种不高明的举动,在提倡勇于创新的时代,却常常走别人的脚印,这是什么道理?
前几年,提出“问题小说”,有作品,有理论,热闹了一阵。现在又在大办“小说唱和”,以为只要是名家出面,再弄些花色,刊物就可以多销,且看结果吧。刊物既是“商品”,买主就要看看,是否货真价实。
听说各地新华书店积压的武侠小说太多,卖不动了。国家出版局也在警告:纸张全叫这类书占去,好书出不来了。给人的感觉,是晚了一步。早一点抓就好了。
事到如今,也听不到什么地方开会赞扬“通俗文学”了。
那些理论家在会议上,胡乱吹捧了一阵,看见行情不妙,就又改写别的文章,吹捧别的新事物去了。才热闹了几个月,这股新浪潮就灯火下楼台,冷落了下来。不知这些积压的书,如何处理,经济效益又由谁人负责?
几个月前,风起青萍之末,一哄而来,致使一些敏感的理论家,认为是新的文学崛起。崛起得快,败露得也快。
又是三十年代。那时,就是一些皮包书店,野鸡书局,偷版漏税,也是出版一些对读者有益、有用的书,甚至革命的书,大书局不敢出版的书。没有听说谁家专印坏书、无聊的书以欺世获利。鲁迅与北新书局为版税,发生纠纷。鲁迅有一次对人说:李小峰不好好办书店,却拿出钱来,去办织袜厂。先生这话,是有些苛责了。北新书局还是印了很多好书,如果开列一个书目,那是要使当前的一些出版社,相形见绌的。如果是指该书局不按期给作家版税,自当别论。开袜子厂,是没有错的。书是人民需要,袜子也是人民需要,属于国计民生,至少是有利而无害的。
不久前,有些出版社,拿出大量资金,消耗大量纸张,去印无聊的,低劣的,甚至黄色有害的“通俗小说”、“武侠小说”。竞相仿效,你追我赶,一印就几十万册。书店也争相订货,书店几乎成了通俗小说专卖市场,形成“无侠不订货,无案不代销”的局面。其结果,流毒难以清算,这比起开办袜厂,问题就复杂得多了。
开书局,办出版社,总得有些识见,总得为文化事业着想吧,为什么会弄成这个样子?也是不讲协调,不按比例办事的结果吧。
现在,妇女为了戴耳环,又在纷纷穿耳。自残身体,以求美观,本是一种原始举动,在多少年前,就反对掉了,现在又成了时髦,真是奇怪。从国外贩来的洋人估衣,不知道是死人穿过的,还是病人穿过的,现在也成了时髦货。青年人穿在身上,走在街上,去跳舞,去求欢,就不怕贻笑大方,传染细菌吗?
翻开一本文艺理论刊物,其中有些理论;翻开一本介绍外国小说的刊物,其中有些篇目,也给人以外国估衣的印象。
理论是用新鲜名词作装饰,小说是用标题刺激读者。
读了两篇小说,是写人的原始本能的。就是把人物放在一种近于绝望的环境里,让他作本能的表现,互骂,互打,互咬。问了一位小说编辑,他说这种写法,还有一种理论。可惜我忘记了那个新名词。我看的这两篇,只能算是模仿,还不能算是创作。外国小说中,有不少是写人的本能的,当然其中也有高下之分。三十年代介绍来的,苏联拉甫列涅夫写的《第四十一》,在当时是很有名的。我记得育德中学的图书管理员,一次在大会上讲演,就是讲的这篇故事,全场哄动。
小说写一个红军姑娘和一个白军军官,在孤岛上相爱,一到救生船来,才各自意识到了本来的阶级。如果是在那些年,会有人说它是人性论或阶级调和论的。但这篇小说,在苏联好像一直平安无事,就因为它有那个不可动摇的结尾。
我读的这两篇小说,时间,环境观念不清,不知是发生在什么年代,什么特定的环境。只是写人的类似动物的本能,写人物的幻想、梦境,也是仿效外国小说的。
创作与模仿,怎么看得出来?创作的色彩是鲜明的,而模仿的东西,常常是模糊的。创作有作家自己的生活根据,而模仿只是根据作家读书的印象和得出的概念,经不起推敲,又谈不上创作的个性。
前几天,读了一篇理论文章,谈到鲁迅写的《故事新编》。
鲁迅的《故事新编》,就其历史知识,文学手法,哲学思想来说,都不是轻易就可以否定,更不是轻易就可以超越的。
至于他当时为什么写这个,这就很难说了。因为,我们距离鲁迅所处的时代与环境,究竟是生疏了。对于当时鲁迅的思想和心情,如不设身处地,为逝去者着想,更难得其要领。
单就小说而言,自然是鲁迅初期的创作,更有现实意义,更与时代的脉搏相呼应。但如就杂文而言,则鲁迅死前之一日,其作品仍为革命文艺中最现实的。他的心,他的血液,正接连多灾多难的祖国的呼吸。他的一言一动,成为那一时代,对青年最有号召力、吸引力的号角之声。这一点,就是当时的革命作家,也都甘拜下风,尊为前导,后之来者,就不用多谈了。
现在,有些人对鲁迅的作品,抱冷漠态度,这原因很复杂,是多方面的。十年动乱,把鲁迅奉为主神的陪坐之神,强拉知己,无限制地印刷其著作,并乱加驴唇不对马嘴的解释,引出反作用,是原因之一。
鲁迅初期的创作,确是勇于借鉴西方的东西,以丰富自己。但是,他的借鉴,是通过外国文学的革命的或进步的内容,涉及其形式与技巧。这一立场,直到他死前,所办《译文》仍为主流。其间着力介绍弱小民族战斗作家之作,是与祖国当时的处境,息息相关的。对于批判现实之作,也多有介绍。总之,以为鲁迅借鉴外国,只是追求创作的“现代化”,那是无稽的瞎子摸象之谈。
鲁迅的《故事新编》,也并非都是晚年的作品,其中有的还是他早年之作。一个作家的着力点是多方面的,就是他那战斗的主要方向,也不能不受个人生活经历的影响。一些寓言、讽喻之作,一些看来短小、无意义之作,在每个大作家的文集中,都有录存。因为对作家本人来说,这些作品,仍是关系其一生的重要资料。
鲁迅一生,虽战斗姿态凌厉,但对待文学创作,则非常谦虚谨慎,从未自放狂言,以欺世盗名。
近来一些文艺评论,唯心主观的色彩加重了。有些虽谈不上什么哲学思想,但在文字上,编造名词,乱作安置,把文艺现象,甚至创作规律,说得玄而又玄,令人难以索解。层次呀,结构呀,转化呀,渗透呀。本来是很简单的东西,一两句就可以说清楚。叫他们一说,拐弯抹角,头下脚上,附会牵强,连篇累牍,说个不完。这种文章,貌似很新鲜很洋气,很唬人,拆穿来,除去新名词,并没有什么新鲜货色。不过把过去人云亦云的道理,变个说法,变个道道而已。此风已影响到文艺教学,那些讲义,有很多是辞费,使学生越听越糊涂。
经过很多人的努力,经过很长一个过程,我们的文艺理论,才逐渐克服了欧化、生硬、空洞、不通俗、脱离实际种种毛病,现在又有旧病复发之势。再加上哲学思想,逻辑概念上的混乱,有很多文章,实在是叫人读不下去了。
与之相呼应的,是创作上的所谓“现代化”。脱离现实,没有时空观念,动物本能描写,性的潜意识,语言粗野,情景虚幻。这样的文艺作品,中国人是不习惯的。对于现实,对于人生,都不会有好处,却为一些作家所热衷,所追求,为一些评论家所推崇,所赞赏。也不知是何道理。
198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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