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凯男坐在她的梳妆台前,卷她的头发,下午两点半。对她的头发她有点生气。问题出在她有一张长脸型、宽轮廓、明晰、黑眉和大眼睛。她留短发,整个向后梳。梅玲的长发曲卷披肩,配上圆圆的小脸非常合适。凯男尽力使她的头发向后梳拢,但是似乎仅仅强调了她的脸型。如果博雅肯劝她和教她在耳后弄上几小撮卷发,一定非常合适。但是博雅不在意,而她又不像罗娜和梅玲懂得女性打扮的要诀,不知如何做才好。她站在落地镜前面,显得比以往更高了些。
博雅回来,仍在想着梅玲,不知道要如何了解她。对于太太他有种犯罪般的异样感觉,以往他从八大胡同的风化场合回来,从来没有歉疚,这股感觉对于他来说很陌生。他也没做什么,只不过带梅玲去看祖祠,和她略微调情一番,但是在他心目中已经和她做爱了,而似乎他实际上如同已经和她做爱了。他对梅玲的着迷,自己也觉意外。
“你回来了。”凯男表现出惊喜的样子。
“嗯,梅玲要去看红玉的画像,她十分感动呢。”
凯男丢下发梳,走向椅子,拾起一份杂志却不打算翻阅。“你真以为她对我们的家庭真的那么有兴趣?她既不同宗也非亲戚。”
“我怎么知道呢?我想罗娜舅妈告诉过她红玉的罗曼史,她想亲自看看。”
“她究竟是谁?”
“我不知道,她是罗娜的客人。我只知道她的姓氏和名字。”
“她打算在这儿住多久?”
“我不知道。她一直想去上海,也许她和我们一块去。”
凯男抬起头看看博雅。“你真以为她那么无依无靠吗?没有家的女子通常会自己照顾自己。”
“你怎么知道她没有家?”
“她有没有家不干我的事。”凯男压住了火气说,“不过一个人好客是有限度的,我们要去南方,等我们走了后,她能和罗娜住在这座花园里,爱住多久就多久。但是我不愿和那个女人一道出门。”
博雅发火了:“你不愿意?喔,我愿意。”
博雅是个冷酷的丈夫,凯男不轻易对他人屈服,但是博雅瞧不起她,她似乎没有力量反抗。她希望他动手打人,她好指责他,但是他始终保持冷静自若的态度,那才更加气人呢。
凯男站起身,很生气地走出房间。博雅回来,因为他感到歉疚,又相信不久就可自由了。但是凯男的话激怒了他,他说话就显现出唐突、优越的态度来。
凯男的心情就像一位幽怨的少妇,在结婚三四年后,才发觉她的婚姻失败了。她嫁给博雅,当时在国立北京大学女子群中是一项大的胜利。博雅和她都在北大读书,博雅课业并不杰出。过去两年他曾在西部的清华大学读书,后来改变主意,改读北大完成了学业。北大的学生较穷,而且通常年纪较大些,他们当中有些人已经是乡下学校的老师或校长了,并已结婚生子。博雅身为“亲王园”主之孙,既年轻又潇洒,相貌堂堂,在学生当中非常突出,被女同学们看做白马王子。凯男是篮球队员,她美好的身材吸引了博雅。最后一学期,简短的恋爱后两人就结婚了。博雅选上她有几点理由:第一,因为这段时间的理想,是找一个高大、健康的女性,他自己也很高;第二,凯男课业并不很好,人却很活泼,很愉快,参加不少活动;第三,她名叫“凯男”,包含有“向男性挑战”的意味,也吸引了博雅。他需一位能和他肩并肩工作的妻子,这是他年轻时代理想主义的一部分,凯男在适当的时期到来,正合乎他的理想。最后,最主要的理由是,凯男凭着现实的本能,博雅追她,她也追博雅。追逐时期她无拘无束,毫不忌讳什么,博雅还以为这是真正现代化的象征。所以他向她求婚,她就拒绝了别人而接受了他。这是很轻松的决定,她的女友们都说她“挖到了金矿”。当时,博雅的祖父姚老太爷还健在,当博雅请求他时,他说:“我同意。她是一个强壮、健康的女孩。大屁股表示多孩子——强壮、健康的孩子。我们的民族必须健壮,你看西方国家,他们的女人多健康,多自由!”
尽管姚老太爷曾这么预测过,他们却没有生孩子。几个月后,丈夫和妻子双方都发现对方个性强,通常都是女人屈服的多。在他的珊瑚姑姑死后,博雅抽上了日本鸦片,变得非常疲惫。凯男对他妥善照顾,有一段时期博雅再度对她温柔。几乎是不知不觉中,当他好了以后又冷淡下来,凯男不懂何以他还不满意。她尽量注意穿着,但博雅似乎愈来愈疏远了。他朋友很多,常和他们出去,他喝酒时曾爱上一名名伶艾云,凯男视之为富家子弟的自然现象。通常他回来时,闻起来有酒味。他是纸牌、麻将、划拳的高手,有许多风流韵事而不只告诉太太的那些而已。他陪老学者们逛风化区,回到家,不太爱说话,只管读艺术、诗以及他祖父书斋的珍本,一直读到凌晨。在他空闲时,他就研究顾炎武一百二十卷《天下郡国利病书》。这是受了北京地学测量会会长的影响,自他毕业后曾和此机构接触过两年。会长是留英的地学家,也是杰出的学者,以研究现代战争的武器为嗜好。在他的影响下,博雅变成自己所谓的“战略家”,他曾研究历史上的战役,但是家境富裕,从来不需要在杂志上发表著作。他多才多艺,同时他也弹钢琴,还记了不少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