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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纪 - 竹书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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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纪

  〔一〕《竹书》: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新唐书.历志》
  案:此唐代一行《历议》所引, “庚寅”二字为一行推算所得,非《纪年》原文。唐兰先生云:“唐代一行根据《尚书.武成》的月日,用他的‘大衍历’来推算,认为伐纣应该是庚寅。”(《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年代问题》,刊《新建设》一九五五年三月号。)是。

  《尚书.泰誓书序》:“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与《纪年》合。

〔二〕《竹书纪年》曰:周武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水经.清水注》

  案:《尚书.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
书序》:“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郑康成曰:“ ‘牧’一作‘坶’。”孙星衍云:“‘牧’作‘
坶’者,《说文》云:‘朝歌南七十里地。’《诗.大明》疏引《书序》注云:‘牧野’ ,纣南郊地名,《礼记》及《诗》作‘坶野’,古字耳。……据此则知《礼记》及《诗》旧本皆作‘坶野’,故《水经注》引《诗》亦作‘坶野’,今本为后人改从近字也。”(《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一一《牧誓》)

  《存真》云:“‘西夷诸侯’即《牧誓》之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也。”

  近出周初金文《利○》,记武王伐纣事,云:“□(武)征商,隹(唯)甲子朝。”即为是役。此称“甲子朝”,与《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合。《逸周书.世俘》:“维一月丙午旁生魄,若翼日丁未,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执矢恶臣百人。”《吕氏春秋.简选》: “武王虎贲三千人,简车三百乘,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而纣为禽。”又《首时》:“(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武王以甲子日败纣于牧野,所谓“甲子之事”,金文、《
尚书》以及《吕氏春秋》所记皆合。

〔三〕《竹书纪年》曰:武王亲禽帝受于南单之台,遂分天之明。《
水经.淇水注》

  晋束皙《汲冢书抄》云:周武王亲禽受于南单之台。《初学记》卷二四居处部

  《郡国志》曰:……《纪年》曰:武王擒纣于南单之台。《太平御览》卷一七八居处部

  《纪年》曰:武王擒纣于南单之台。《太平寰宇记》卷五六卫州卫县

  案:永乐大典本、黄省曾本《水经注》作“帝受”,戴震校本作“帝受辛”,《辑校》同,所据即戴校。《存真》作“帝受”。他书所引皆作 “受”或“纣”,无作“帝受辛”者,当以大典本为是。《
御览》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此《郡国志》非《续汉书.郡国志》,《新唐书.艺文志》史部地理类着录有《郡国志》十卷,当即其书。

  《水经.淇水注》:“南单之台,盖鹿台之异名也。”陈逢衡《
竹书纪年集证》卷二三云:“‘分天之明’,‘分’疑作‘受’,谓受天之明命,观《史记》‘受天明命’自见。郑环云:明,明命也。”疑是。(《史记.周本纪》:“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即受天命之意。)

〔四〕《竹书》云:年四十五。《真诰》卷一五注

  案:《真诰》云:“武王发今为鬼官北斗君。”注:“文王之子周武王也,……”后即引《竹书》云云。《路史.发挥》卷四、金履祥《通鉴前编》卷六皆引《竹书纪年》:“武王年五十四。”罗氏父子及金履祥虽未见古本《纪年》,或据当时辑录之本。《存真》作“
王陟,年五十四”。《辑校》作“ 武王年五十四”。皆据《路史》。所引该书,见本书附录。

〔五〕《纪年》曰:康王六年,齐太公望卒。《太公吕望表》,《金石萃编》卷二五

〔六〕晋侯筑宫而美,康王使让之。《纪年》云。《北堂书钞》卷一八帝王部

  案:“筑宫”,《辑校》作“作宫”。《存真》作“筑宫”。

〔七〕《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年不用。《文选.贤良诏》注

  《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文选.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注

  《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案:《御览》卷八五,《辑校》误作八四,《存真》不误。《史记.周本纪》:“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与《纪年》同。

〔八〕《纪年》曰:周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案:《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
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此齐桓公伐楚,管仲与楚使讯答之辞。《吕氏春秋.音初》:“周昭王亲将征荆,辛余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还反涉汉,梁败,王及祭公抎于汉中,辛余靡振王北济,又反振祭公。”西周金文多记昭王南征伐楚事,《○驭 ○》:“○驭(御)从王南征,伐楚荆。”《过伯○》:“过白(伯)从王伐反荆。”《
贞○》:“贞从王伐荆。”唐兰先生以为均昭王南征时器(《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五四)。是。

  《楚辞.天问》:“昭后成游,南土爰底,厥利维何,逢彼白雉。”闻一多先生云:“ ‘雉’当为‘兕’,声之误也。《吕氏春秋.至忠篇》:‘荆庄襄王猎于云梦,射随兕。’《说苑.立节篇》作‘
科雉’,《史记.齐太公世家》‘ 苍兕,苍兕’,索隐曰:‘一本或作苍雉’,《管蔡世家》‘曹惠伯兕’,《十二诸侯年表》作‘雉’,并其比。……《初学记》七引《纪年》曰:‘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本篇所问,即指斯役。然则昭王所逢,是兕非雉,又有明征矣。”(《楚辞校补》,《闻一多全集》第二册页四0四。)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0以“兕,水兽,与陆地者异”。皆是。

〔九〕《纪年》曰: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纪年》曰: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开元占经》卷一0一

  《书纪年》曰: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太平御览》卷九0七兽部

  案:此亦记昭王南征事。西周金文屡见“六○”或“西六○”之称,徐中舒先生云:“ 西六○为王之禁军,《大雅.朴棫》之诗云:‘周王于迈,六师及之’,此六师应即金文的西六○。西六○为王禁卫,随时皆在王之左右,所以王行而‘六师及之’ 。”(《禹鼎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考古学报》一九五九年第三期。)

〔一0〕《书纪年》曰:周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贯紫微。其年,王南巡不返。《太平御览》卷八七四咎微部

  案:《存真》、《辑校》作“夜清,五色光贯紫微”,所据《御览》为鲍刻本。《辑校》云:“《路史.发挥》三注引‘清’作‘有’。”与影宋本《御览》合。《存真》、《辑校》所引《路史》注,见本书附录。

  “王南巡不返”,即《左传.僖公四年》之“昭王南征而不复”。《史记.周本纪》: “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 ”

〔一一〕《纪年》:穆王元年,筑祗宫于南郑。《穆天子传》注

  案:《左传.昭公十二年》:“ 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也。”正义:“马融曰:‘祗宫,圻内游观之宫也。’ ”

〔一二〕(《纪年》):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
晋书.束皙传》

  案:《尚书.吕刑》:“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伪孔传》:“言吕侯见命为卿时,穆王以享国百年耄乱荒忽。”《论衡.气寿》: “周穆王享国百年。”束皙隐括《纪年》之语,以驳传统所谓穆王寿百岁之说。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一云:“传云自武王至穆王享国百年,谓武王在位十七年,成王三十七年,康王二十六年,昭王十九年,至穆王元年,共享国百年也。”《存真》同。此据今本《纪年》为说,除昭王十九年外,其余年数未见征引,是否可信,今不敢必。

〔一三〕《纪年》曰:穆王所居郑宫、春宫。《太平御览》卷一七三居处部

  郑宫、春宫。见《纪年》,穆王所居室。《初学纪》卷二四居处部

〔一四〕《纪年》曰:北唐之君来见,以一骊马是生绿耳。《穆天子传》注

  郭璞曰:《纪年》云:北唐之君来见,以一骊马是生绿耳。《史记.秦本纪》集解

  《纪年》曰:北唐之君来见,骊马是生绿耳。《尔雅.释畜》正义

  案:《存真》作“献一骊马”。《辑校》“骊马”作“骝马”,盖据明刻本《穆天子传》,现从洪颐烜校本。《尔雅正义》所引,《
存真》、《辑校》、《订补》失收。

  《逸周书.王会》:“北唐以闾。”孔晁注:“北唐,戎之在西北者。”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卷七云:“案《穆天子传》注引《竹书纪年》云:‘北唐之君来见,献一骊马是生騄耳。’即此戎也。”

〔一五〕《竹书》亦曰: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千里。《山海经.大荒北经》注

  《纪年》曰:穆王北征,行积羽千里。《穆天子传》注

  《竹书》曰: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行千里。《文选.江赋》注

  案:《存真》云:“《大荒北经》云:‘有大泽,方千里,群鸟所解。’《穆天子传》云:‘北至广厚之野,飞鸟所解其羽乃于此中,鸟兽绝群,载羽百车。’即谓此也。”

〔一六〕【天子北征于犬戎】。《纪年》又曰:取其五王以东。《穆天子传》注

  案:《穆天子传》:“天子北征于犬戎。”注:“《纪年》又曰:取其五王以东。”《存真》作“征犬戎,取其五王以东”,云:“
《后汉书.西羌传》亦引此,而云 ‘遂迁戎于太原’,疑亦《竹书》本文,而注不详,未敢羼入。”《辑校》亦云:“《后汉书.西羌传》:‘ 王乃西征犬戎,获其五王,遂迁戎于太原。’考《西羌传》前后文皆用《纪年》,此亦当隐括《纪年》语。” 作“【西征犬戎】,取其五王以东,【王遂迁戎于太原】”。

〔一七〕《纪年》曰: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憩。《艺文类聚》卷九一鸟部

  《竹书》曰:穆王西征,至于青鸟所解。《山海经.西山经》注

  《纪年》曰: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解。《太平御览》卷九二七羽族部

  案:《存真》云:“《西山经》云:‘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注曰:‘今在敦煌郡,三青鸟主为西王母取食者,别自栖息于此山也。’《艺文类聚》引郭璞赞曰:‘山名三危,三鸟所憩。往来昆仑,王母是隶。穆王西征,旋轸斯地。’”是《纪年》原文当作“憩”。

〔一八〕《纪年》:穆王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其年来见,宾于昭宫。《穆天子传》注

  《纪年》曰:穆王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 有鸟○人。”《
穆天子传》注

  《竹书》:穆王(五)十七年,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山海经.西山经》注

  《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见西王母,宾于昭宫。《列子.周穆王》释文

  郭璞曰:《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于昆仑丘,〔遂〕见西王母。《史记.秦本纪》集解

  《纪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昆仑丘,见西王母,王母止之。《艺文类聚》卷七山部

  《纪年》曰:穆王十七年,西征,至于昆仑丘,见西王母,乃宴。《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二昆仑山

  《纪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昆仑丘,见西王母。《太平御览》卷三八地部

  案:《辑校》云:“《山海经》注引作‘穆王五十七年’,然《
穆传》注引作‘其年来见’。其年即承上文‘十七年’,则《山海经》注所引,衍一‘五 ’字。”《订补》亦云:“《列子.周穆王篇》释文引作‘穆王十七年,西征,见西王母,宾于昭宫’,可证《山海经》注‘五’字之讹。”是。日本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所收日本古钞正义:“《穆天子传》曰: ……(穆王)西征,至于昆仑之丘,见西王母。其年王母来见,宾于昭宫。”(《赵世家》)实为郭注引《纪年》文,可补今本之脱。《史记.秦本纪》集解所引,日本庆长活字本、朝鲜刊本,“见”上有“遂”字(《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五页一一),据补。《辑校》误《秦本纪》为《周本纪》,《订补》未指出。《白氏六帖事类集》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

  《存真》、《辑校》据诸所引文,析并为两条,其一作“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鸟○人。’”其一作“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二云:“‘王见’至‘○人’,此魏史附纪所闻之词也。《穆天子传》不载其事,盖竹简薶沈,韦编希落,非完籍矣。‘丁未,天子饮于温山’,下有‘考鸟’二字,郭注引此传文谓疑说此鸟,脱落不可知也。愚案:‘○ ’字本或作‘○’,字书无此字。《尔雅.释训》曰: ‘甹夆,掣曳也。’司马相如《
上林赋》曰:‘适足以甹君自损。 ’晋灼注曰:‘甹,古贬字。’然则○或是○,即古砭字,谓以喙刺人如针石也,否则即掣曳之矣。盖王见西王母,犹欲西征,故西王母止之曰:‘有鸟○人’,而王始由西而北也。”《存真》云:“字书无‘○’字,疑‘○’之讹。《说文》:‘○,使也。’通作‘甹’ 。《尔雅.释训》:‘甹夆,掣曳也。’”

〔一九〕留昆国见《纪年》。《穆天子传》注

  案:《存真》列于穆王,作“【留昆氏来宾】”。《辑校》作“
留昆”,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穆天子传》:“留昆归玉百枚。”注即引《纪年》以释“留昆”,郭璞往往以《纪年》证《穆传》,此所述自当为一事。今本《纪年》作“十五年春正月,留昆氏来宾”。《存真》据此。现姑次于穆王西征之后。

〔二0〕《纪年》曰:穆王十七年,起师至九江,以鼋为梁。《广韵》卷一(二十二元)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楚,大起九师,至于九江,比鼋鼍为梁。《艺文类聚》卷九水部

  《纪年》曰:周穆王七年,大起师,东至于九江,架鼋鼍以为梁。《太平御览》卷七三地部

  《纪年》曰:周穆王四十七年,伐纡,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比鼋以为梁。《太平御览》卷三0五征伐部

  北龟为梁。《纪年》。《北堂书钞》卷一六帝王部

  《纪年》云:周穆王伐大越,起九师,东至九江,驾鼋鼍以为梁也。《北堂书钞》卷一一四武功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东至于九江,比鼋鼍以为梁。《
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征伐,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江赋》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纣,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恨赋》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荆,东至九江,比鼋鼍为梁而渡。《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三桥

  《纪年》:周穆王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 《事类赋》注卷六江

  《书纪年》曰:穆王三十七年,起师,至九江,以鼋为梁也。《
太平御览》卷九三二鳞介部

  《汲冢纪年》曰:(穆王)三十七年,(王起六师,至于九江,伐楚)。《通鉴外纪》卷三

  案:《事类赋》注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诸书所引,年次或作“ 七年”、“十七年”、“三十七年”、“四十七年”,地名或作“越”、“楚”、“荆”、“纡”。除其间有讹舛外,如《辑校》所引《御览》卷三0五之“伐纣” ,据鲍刻本、影宋本“纣”作“纡”,以此证《文选.恨赋》注所引“纣”亦当为“纡”字之误。然“越”、 “楚”、“纡”之间,决无致误之理,其歧异当为所据本释文之异。

  《存真》云:“‘纡’当作‘纾 ’,形近而讹,‘纾’、‘舒’通用。(《周礼.士师》释文:“纾”本亦作“舒”。《诗》“彼交匪纾”,《荀子.劝学篇》作“匪交匪舒”。)”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卷二0云:“《史记.齐世家》:‘常执简公于徐州’,索隐:‘徐字从人。’《说文》作‘□’,音舒。《战国策》:‘楚威王战胜于徐州。’高诱注‘ 徐州或作舒州,是时属齐。’案舒、徐、□古字通。” 是穆王之伐纡当即伐徐。

  《史记秦本纪》:“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得骥温骊、骅骝、騄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赵世家》:“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骥之乘匹,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则《纪年》所记穆王之伐徐,或即攻徐偃王事。

  《楚辞.离骚》:“麾蛟龙使梁津兮。”王逸注:“似周穆王之越海,比鼍鼋以为梁也。”王氏汉人,生当《纪年》出土之前,必源于他书。《书钞》引作“伐大越”者,或为王注所云“越海”之误。

  意者穆王南征似有一大段故事,如架鼋鼍以为梁,君子为鹤,小人为飞鸮(见下),以及《左传.昭公四年》之“穆有涂山之会”。(涂山,杜注在寿春东北。)此种种有关南征之传说,当与《穆天子传》所记西征相类。

〔二一〕《纪年》曰:穆王南征,君子为鹤,小人为飞鸮。唐写本《
修文殿御览》残卷

  案:《艺文类聚》卷九0、《太平御览》卷九一六引《抱朴子》:“周穆王南征,一军尽化,君子为猿为鹤,小人为虫为沙。”《御览》卷七四、八五同,惟卷八八八所引“鹤”作“鹄”。今本《抱朴子.释滞》云:“三军之众,一朝尽化,君子为鹤,小人成沙。”不云穆王南征,当有脱文。

  《修文殿御览》出敦煌石室,现存法国巴黎国民图书馆(伯字二五二六号),罗振玉影入《鸣沙石室佚书》,定为北齐《修文殿御览》。洪业《所谓〈修文殿御览〉者》一文(见《燕京学报》第十二期),认为系萧梁之《华林遍略》,似可信。现姑从旧称。

〔二二〕《纪年》曰:穆王西征,还里天下,亿有九万里。《穆天子传》注

  《纪年》曰:穆王东征天下二亿二千五百里,西征亿有九万里,南征亿有七百三里,北征二亿七里。《开元占经》卷四

  案:郭璞《注山海经序》云:“ 案汲郡《竹书》及《穆天子传》,……穆王驾八骏之乘,右服盗骊,左骖騄耳,造父为御,奔戎为右,万里长骛,以周历四荒。名山大川,靡不登济。东升大人之堂,西燕王母之庐,南跞鼋鼍之梁,北蹑积羽之衢,穷欢极娱,然后旋归。”所论即穆王四征,西南北皆见《纪年》,唯“东升大人之堂”未见征引,(《山海经.大荒东经》云:“有大人之国,有大人之市,名曰大人之堂。”)亦不见《穆传》,疑出《纪年》,以无确证,姑识于此。

  《楚辞.天问》:“穆王巧梅,夫何为周流?环理天下,夫何索求?”是《纪年》之“ 还里”应作“环理”,“还”、“环”古通,即周行天下之意。

〔二三〕《汲冢纪年书》曰: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太平御览》卷二天部

  《汲冢纪年书》曰:懿王元年,天再启。《开元占经》卷三

  《汲冢纪年》: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事类赋》注卷一天

〔二四〕《纪年》曰:夷王二年,蜀人、吕人来献琼玉,宾于河,用介珪。《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纪年》云:夷王二年,蜀人、吕人来献琼玉。 《北堂书钞》卷三一

  案:《御览》卷八五,《辑校》误作八四,《订补》未指出。《
存真》不误。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三云:“《尔雅.释诂》曰:‘介,大也。’ 《释器》曰:‘圭大尺二寸,谓之介。’盖此犹夏后芒以玄珪宾于河矣。”

〔二五〕《纪年》云:【夷王】三年,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史记.周本纪》正义

  《纪年》曰:……【夷王】三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
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案:《史记》正义所引,宋黄善夫本迄清殿本“烹”皆作“翦”,“鼎”作“昴”,金陵书局本据《御览》改,今从之。《御览》卷八五,《辑校》误作八四,《订补》未指出。《存真》不误。

〔二六〕《书纪年》云:夷王猎于杜林,得一犀牛。 《太平御览》卷八九0兽部

  案:《存真》作“桂林”,云: “‘桂’一作‘社’。”《辑校》亦作“桂林”。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四云:“‘杜林’,近本(诗铭案:指今本《纪年》。)俱讹作‘社林’,《太平御览》八百九十引作‘桂林’。案《汉书.地理志》曰:‘ 鄠杜竹林,……’据此,则王之行猎,在杜林甚明,‘ 桂’、‘社’皆字误也。”《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三同。《御览》鲍刻本作“社林”,然据《存真》、《考订》,似有一本作“桂林”。雷氏以为当作“杜林”,是,影宋本《御览》正作“杜林”。影宋本所据为日本所藏宋蜀刻本,文字多胜于今本,见张元济跋。本条作“ 杜林”,足证鲍刻之误。

〔二七〕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获马千匹。 (注: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皆从“ 命虢公”始引。“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为此次战役之因,后有“乃”字甚明,似此九字不应删。

〔二八〕《纪年》云: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砺。《北堂书钞》卷一五二天部

  《纪年》云: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砺。《初学记》卷二天部下

  夷王七年,雹如砺。《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一雹

  《纪年》曰: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砺。《太平御览》卷一四天部

  案:《白氏六帖》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

〔二九〕厉王无道,戎狄寇掠,乃入犬丘,杀秦仲之族。王命伐戎,不克。 (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后汉书.西羌传》:“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注云:“并见《竹书纪年》。”由本条上溯至“夷王衰弱”一条,又注云“见《竹书纪年》”。因此,除“夷王衰弱”条外,其间皆应属“并见《竹书纪年》”。本条称“杀秦仲之族”,下条云“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二条之间联系甚明,然《存真》、《辑校》、《订补》皆自“宣王四年”条起始作为《纪年》之文,而不及本条,今入辑。

〔三0〕(《竹书》):秦无历数,周世陪臣。《竹书》云:自秦仲以前,本无年世之纪。《广弘明集》卷一一《对傅奕废佛僧事》

〔三一〕(《纪年》):(幽)〔厉〕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晋书.束皙传》

  《汲冢纪年》则云:共伯和干王位。《史记.周本纪》索隐

  《纪年》云:共伯和即干王位。《庄子.让王》释文

  《竹书纪年》:……共伯名和。《史通.杂说上》

  《汲冢书》:共伯名和。《国语补音》卷一

  《汲冢纪年》曰:共国之伯名和,行天子政。《通鉴外纪》卷三

  案:《史记.周本纪》索隐:“ 共,国;伯,爵;和,其名;干,篡也。言共伯和摄王政,故云‘干王位’也。”《庄子.让王》:“共伯得乎共首。”司马彪注:“共伯名和,修其行,好贤人,诸侯皆以为贤。周厉王之难,天子旷绝,诸侯皆请以为天子,共伯不听,即干王位。”《史记.周本纪》正义引《鲁连子》:“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吕氏春秋.开春》:“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皆述共伯和事,与《纪年》同。《帝王世纪》:“共伯和干王位。”(《史记.三代世表》索隐引)当本《纪年》。

  金文有《师○○》,称“白和父若曰”,《师○○》、《师兑○》称“师和父”,郭沫若同志以为即共伯和(见《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一一四),是。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五“共伯和”条以为即指共伯和干王位事,疑是。

  共伯和干王位为西周末年大事,而《史记.周本纪》综述儒家传统之说,以为“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则显与史实不合。

〔三二〕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 (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所引无 “由是少却”四字,“使秦仲伐戎”作“使秦仲伐西戎 ”。

〔三三〕《书纪年》曰:宣王三十年,有兔舞镐。《太平御览》卷九0七兽部

  《纪年》曰:宣王三囗年,有兔舞镐。《初学记》卷二九兽部

  《纪年》曰:宣王四十年,有兔舞镐。《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二九

  案:《辑校》引有《通鉴外纪》卷三所收一条,然《外纪》未注明出《纪年》,现不入辑。《辑校》云:“《初学记》二十九引作‘
宣王三年……’。”据明晋府刻本《初学记》“三”“年”之间空一字,当为“十”字,非“三年”,《辑校》误。

〔三四〕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 (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云:“《西羌传》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后二十七年;条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后五年;下败北戎,灭姜邑,在此后二年。据此差次以补之。”因列此役于宣王三十一年,《辑校》同。

〔三五〕《纪年》曰:周(灵)〔宣〕王三十三年,有马化为狐。《
开元占经》卷一一八

  《纪年》曰:周宣王时,马化为狐。《广韵》卷四(四十祃)

  《纪年》曰:周宣王时,马化为狐。《太平御览》卷八八七咎征部

  《书纪年》曰:宣王时,(乌)〔马〕化为狐。 《太平御览》卷九0九兽部

  案:干宝《搜神记》卷六云:“ 周宣王三十三年,幽王生,是岁有马化为狐。”当本《纪年》。

〔三六〕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 (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六年。

〔三七〕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戎人灭姜侯之邑。 (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八年。

〔三八〕明年,王征申戎,破之。 (注:“并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九年。

〔三九〕后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 (注:“并见《竹书纪年》。 ”) 《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订补》云:“案《西羌传》作‘后十年’,谓周宣王三十九后十年。宣王四十六年卒,又三年即当幽王三年。”是。《存真》、《辑校》、《订补》均泥于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惟特记晋国,起自殇叔”之语,因自殇叔始即列晋国年次,而以幽王之事附见。《后序》之语,当与《晋书.束皙传》参证,传文明言: “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晋】事接之。”是《纪年》记周事当至幽王之亡为止,《太平御览》所引有“幽王八年”,“幽王十年”事(见下),可证。昔人误会《束皙传》之“以事接之”,即为《后序》所云“编年相次”之意,实则《晋书》当脱“
晋”字,所谓“以事接之”,指幽王死后方接以晋事。此处脱“晋”字,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三“竹书纪年”条及《二十二史考异》卷二一已指出:“‘事’上当有‘晋’字,刊本脱。”至《后序》所云“起自殇叔”,当谓《纪年》记晋国事起自殇叔,殇叔以前《
纪年》无晋事而已。本条《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元年,《订补》以为“当作‘二年’”。

〔四0〕《纪年》曰: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太平御览》卷一四七皇亲部

  《纪年》曰:幽王立褒姒之子伯盘,以为太子。 《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汲冢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太子。《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

  案:《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束皙云:“案《左传》‘携王奸命’,旧说携王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盘,非携王。”此束皙校正《纪年》之语。《国语.郑语》、《史记.周本纪》皆谓褒姒之子名伯服,旧释《左传》者亦称之为伯服,并以伯服为携王。和峤、荀勖初释《纪年》时,当据《国语》等书释作伯服,故束皙正之。案《纪年》原文应作“般 ”,“般”即古文“盘”字。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尚书》甘盘,《史记.燕世家》作甘般。《
商书》盘庚,《国语》作般庚。” 甲骨文盘庚亦作般庚。“般”、“
服”形近,《国语》等书因误般为服,和、荀循旧误以释《纪年》,束皙正之,是。古本《纪年》当已据束皙之说作“伯盘”,后人复据《国语》、《史记》等书臆改为“伯服”,今影宋本引此一作 “伯盘”,一作“伯服”,犹改之未尽者,而清代鲍刻本乃全改为“伯服”。《存真》、《辑校》未见宋本,仍作“伯服”,《订补》已及见影宋本,亦未指出。又《辑校》、《订补》所引《御览》皆讹作卷八四,《存真》作八五,不误。

  《存真》、《辑校》改“幽王八年”为晋文侯七年。

〔四一〕《书纪年》曰: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实。《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果部

  案:《订补》云:“朱本无此条。”实则《存真》改“幽王”为“幽公”,列入晋幽公十年,注云:“《太平御览》九百六十八。”《辑校》既录此“幽王十年”条,又据《存真》收幽公十年条,误。《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九年。

〔四二〕盟于太室。《纪年》。《北堂书钞》卷二一帝王部

  案:《辑校》误作卷二二,《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同误。

  《左传.昭公四年》:“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纪年》所记当即此事。《存真》未收,《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今本《纪年》云:“(幽王)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现姑从今本列此。

〔四三〕《汲冢竹书纪年》:(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

  《汲冢纪年》曰:幽王死,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通鉴外纪》卷三

  案:《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此携王即王子余臣。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携,地名,未详所在。《新唐书》:《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国语.鲁语上》:“幽灭于戏。”韦昭注:“幽,幽王,为西戎所杀。戏,戏山,在西周也。” 与《纪年》同。

  《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十年。《订补》云:“《左传》疏引原不系年,此据《国语》与《史记》幽王十一年死,系之于此。”现列于幽王十一年。

〔四四〕《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于〕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记.周本纪》集解

  《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通鉴外纪》卷三

  《汲冢纪年》曰: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 《通鉴外纪》卷三

  案:日本高山寺藏古钞本《周本纪》“以至幽王”作“以至于幽王”(见《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页六0),以《集解》所引“汤灭夏以至于受”(见上)例之,是,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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