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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 东观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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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志
   律历志〔一〕
  凡律所革,以变律吕,相生至六十。〔二〕聚珍本
〔一〕 “律历志”,司马彪续汉书律历志中刘昭注引袁山松书云:“刘洪,字元卓,泰山蒙阴人……及在东观,与蔡邕共述律历记,考验天官。 ”则东观汉记律历志出自蔡邕和刘洪之手。

〔二〕 “相生至六十”,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礼志
  立春之日,立青幡,施土牛于门外,以示兆民。〔一〕书钞卷一五四
  章帝行幸,敕立春之日,京都百官皆衣青衣,令史皆服青帻。〔
二〕书钞卷一五四

  汉承秦灭学,〔三〕庶事草创,明堂、辟雍阙而未举。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四〕犹不于京师。元始中,王莽辅政,庶绩复古,〔五〕乃起明堂、辟雍。御览卷五三三

〔一〕 “以示兆民”,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上云:“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论衡乱龙篇云:“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秉耒把锄,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盐铁论授时篇载贤良语云:“发春而后,悬青幡而策土牛。 ”隋书礼仪志亦载立春出土牛事,是隋时仍沿汉制。

〔二〕 “令史皆服青帻”,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汉承秦灭学”,此句上冠有“蔡邕礼乐志曰”一句。蔡邕礼乐志即东观汉记中礼乐志。蔡邕所撰东观汉记诸志,是礼、乐分志。从本条内容看,应为礼志中文字。

〔四〕 “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初学记卷一三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帝封禅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又类聚卷三八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封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文字与此稍有不同。

〔五〕 “庶绩复古”,聚珍本脱此句。


   乐志
  汉乐四品:〔一〕一曰大予乐,〔二〕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郊乐,易所谓“先王以作乐崇德,〔三〕殷荐上帝”,周官“若乐六变,〔四〕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也”。宗庙乐,虞书所谓“琴瑟以咏,祖考来假”,〔五〕诗云“肃雍和鸣,〔六〕先祖是听”。食举乐,王制谓“天子食举以乐”,周官“王大食则令奏钟鼓”。〔
七〕二曰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辟雍、飨射,孝经所谓“移风易俗,〔八〕莫善于乐 ”,礼记曰“揖让而治天下者,〔九〕礼乐之谓也”。社稷,诗所谓“琴瑟击鼓,〔一0〕以御田祖”者也。礼记曰“夫乐施于金石,〔一一〕越于声音,用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此之谓也。三曰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一二〕诗所谓“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者也。〔一三〕其短箫铙歌,军乐也。〔一四〕其传曰黄帝岐伯所作,以建威扬德,风劝士也。〔一五〕盖周官所谓“王师大献则令凯乐,〔一六〕军大献则令凯歌”也。〔一七〕孝章皇帝亲着歌诗四章,列在食举,又制云台十二门诗,各以其月祀而奏之。熹平四年正月中,出云台十二门新诗,下大予乐官习诵,〔一八〕被声,与旧诗并行者,皆当撰录,以成乐志。〔一九〕司马彪续汉 书礼仪志中刘昭注
〔一〕 “汉乐四品”,此句上冠有 “蔡邕礼乐志曰”一句,从所引内容看,当是东观汉记乐志中文字。

〔二〕 “大予乐”,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 李贤注云:“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

〔三〕 “先王以作乐崇德”,此下二句见易豫卦象传。

〔四〕 “若乐六变”,此下三句见周礼春官大司乐。

〔五〕 “琴瑟以咏,祖考来假”,此二句见尚书益稷篇。“假”,益稷篇作“格”。按“ 假”亦音“格”,二字音同义通。易萃卦云:“王假有庙。”王弼注云:“假,至。”

〔六〕 “肃雍和鸣”,此下二句见诗周颂有瞽篇。

〔七〕 “王大食则令奏钟鼓”,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 大食”,郑玄注云:“大食,朔月、月半以乐宥食时也。”

〔八〕 “移风易俗”,此下二句见孝经广要道章。

〔九〕 “揖让而治天下者”,此下二句见礼记乐记。

〔一0〕“琴瑟击鼓”,此下二句见诗小雅甫田篇。

〔一一〕“夫乐施于金石”,礼记乐记云:“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与此所引文字微异。

〔一二〕“天子所以宴乐群臣”。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
汉乐有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但汉帝也用来宴乐贵宾。如范晔后汉书东夷传云:“顺帝永和元年,其王来朝京师,帝作黄门鼓吹、角抵戏以遣之。”

〔一三〕“坎坎鼓我,蹲蹲舞我”,此二句见诗小雅伐木篇。“坎坎”,状鼓之声。“蹲蹲 ”,舞貌。郑玄笺云:“为我击鼓坎坎然,为我兴舞蹲蹲然。”

〔一四〕“其短箫铙歌,军乐也”,庄述祖汉铙歌句解云:“短箫铙歌之为军乐,特其声耳,其辞不必皆序战阵之事。”宋书乐志四载汉鼓吹铙歌十八曲,叙战阵者仅战城南一篇,其余皆与战阵无涉。庄述祖说可能是正确的。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短箫铙歌,鼓吹之常,亦以赐有功诸侯也。”

〔一五〕“风劝士也”,宋书乐志一云:“……短箫铙歌,蔡邕曰:‘军乐也,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敌也。’”宋书所引蔡邕语,即出蔡邕所撰礼乐志。

〔一六〕“王师大献则令凯乐”,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大献” ,谓战胜献捷于祖庙。

〔一七〕“军大献则令凯歌”,周礼春官镈师云:“军大献则鼓其恺乐。”

〔一八〕“大予乐官”,谓大予令、丞,属太常。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丞一人。”大予乐令下有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见司马彪书百官志二刘昭注所引汉官。

〔一九〕“以成乐志”,此条通鉴卷四四胡三省注亦引,字句极简。此下聚珍本尚有“国家离乱,大□未安,黄门旧有鼓吹,今宜罢去”一段文字。此段文字系辑自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0。据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一三0所引,知此段文字已经陈禹谟窜改,且此段文字出和熹邓皇后传,不当入乐志。参阅本书和熹邓皇后传注〔二六〕。


   郊祀志
  太尉赵□上言曰:〔一〕“自古帝王,每世之隆,未尝不封禅。陛下圣德洋溢,〔二〕顺天行诛,拨乱中兴,作民父母,修复宗庙,救万姓命,黎庶赖福,海内清平。功成治定,群司礼官咸以为宜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当仁不让。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礼,〔三〕以明灵契,望秩群神,以承天心也。”〔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复奏言:〔五〕“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陛下辄拒绝不许,臣下不敢颂功述德业。〔六〕谨按河雒谶书,〔七〕赤汉九世,当巡封泰山,凡三十六事,傅奏左帷。陛下遂以仲月令辰,遵岱岳之正礼,奉图雒之明文,以和灵瑞,〔八〕以为兆民。”上曰:〔九〕“至泰山乃复议。国家德薄,灾异仍至,〔一0〕图谶盖如此。” 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上东巡狩,〔一一〕至泰山,有司复奏河雒图记表章赤汉九世尤着明者,前后凡三十六事。与博士充等议,以为“殷统未绝,黎庶继命,高宗久劳,犹为中兴。武王因父,受命之列,据三代郊天,〔一二〕因孔子甚美其功,后世谓之圣王。汉统中绝,王莽盗位,一民莫非其臣,尺土靡不其有,宗庙不祀,十有八年。陛下无十室之资,奋振于匹夫,除残去贼,兴复祖宗,〔一三〕集就天下,海内治平,夷狄慕义,功德盛于高宗、武王。宜封禅为百姓祈福。请亲定刻石纪号文,太常奏仪制”。诏曰:“许。昔小白欲封,夷吾难之;季氏欲旅,仲尼非焉。盖齐诸侯,季氏大夫,皆无事于泰山。今予末小子,巡祭封禅,德薄而任重,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于得承鸿业,帝尧善及子孙之余赏,盖应图箓,当得是当。惧于过差,执德不弘,言道不笃,为议者所诱进,后世知吾罪深矣。”〔一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北夷作寇,千里无烟火,〔一五〕无鸡鸣狗吠之声。〔一六〕文选卷二0曹植五言诗送应氏李善注

  封禅,其玉牒文秘,天子事也。〔一七〕文选卷五左思吴都赋李善注

  明帝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之。〔一八〕 聚珍本

  诏曰:〔一九〕“经称‘秩元祀,咸秩无文’。〔二0〕祭法‘
功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传曰:‘圣王先成民而致力于神。’又曰:〔二一〕‘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二二〕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谷不登,欲有以增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今恐山川百神应典祀者尚未尽秩,其议增修群祀宜享祀者,以祈丰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诗不云乎:‘怀柔百神,及河乔岳。’〔二三〕有年报功,不私幸望,岂嫌同辞,其义一焉。’〔二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祠礼毕,命儒者论难。〔二五〕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孝成时,匡衡奏立北郊,复祠六宗。至建武都雒阳,制郊祀,六宗废不血食,大臣上疏谓宜复旧。上从公议,由是遂祭六宗。〔二六〕姚本

  永平三年八月丁卯,公卿奏议世祖庙登歌八佾舞名。东平王苍议,以为汉制旧典,宗庙各奏其乐,不皆相袭,以明功德。秦为无道,残贼百姓,高皇帝受命诛暴,元元各得其所,万国咸熙,作武德之舞。〔二七〕孝文皇帝躬行节俭,除诽谤,〔二八〕去肉刑,〔二九〕泽施四海,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三0〕孝武皇帝功德茂盛,威震海外,开地置郡,传之无穷,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三一〕光武皇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武畅方外,震服百蛮,戎狄奉贡,宇内治平,登封告成,修建三雍,肃穆典祀,功德巍巍,比隆前代。以兵平乱,武功盛大。歌所以咏德,舞所以象功,世祖庙乐名宜曰大武之舞。元命包曰:“缘天地之所杂乐为之文典。”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而诗人称其武功。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各与虞韶、禹夏、汤护、周武无异,〔三二〕不宜以名舞。协图征曰:“ 大乐必易。”诗传曰:“颂言成也,一章成篇,宜列德,故登歌清庙一章也。”汉书曰:“百官颂所登御者,一章十四句。”依书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三三〕节损益前后之宜,六十四节为舞,曲副八佾之数。十月烝祭始御,用其文始、五行之舞如故。进武德舞歌诗曰:“于穆世庙,肃雍显清,俊乂翼翼,秉文之成。越序上帝,骏奔来宁,建立三雍,封禅泰山,章明图谶,放唐之文。〔三四〕休矣惟德,〔三五〕罔射协同,〔三六〕本支百世,永保厥功。”〔三七〕诏书曰:“骠骑将军议可。”〔三八〕进武德之舞如故。〔三九〕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章帝初即位,赐东平宪王苍书曰:“朕夙夜伏思,念先帝躬履九德,〔四0〕对于八政劳谦克己终始之度,〔四一〕比放三宗诚有其美。〔四二〕今迫遗诏,诫不起寝庙,臣子悲结,佥以为虽于更衣,〔四三〕犹宜有所宗之号,以克配功德。宗庙至重,朕幼无知,寤寐忧惧。先帝每有着述典议之事,未尝不延问王,以定厥中。愿王悉明处,乃敢安之。公卿议驳,今皆并送。及有可以持危扶颠,宜勿隐。思有所承,公无困哉!” 太尉□等奏:〔四四〕“礼,祖有功,宗有德。孝明皇帝功德茂盛,宜上尊号曰显宗,四时祫食于世祖庙,如孝文皇帝在高庙之礼,奏武德、六始、五行之舞。”苍上言:“昔者孝文庙乐曰昭德之舞,孝武庙乐曰盛德之舞,今皆祫食于高庙,昭德、盛德之舞不进,与高庙同乐。今孝明皇帝主在世祖庙,当同乐,盛德之乐无所施;如自立庙当作舞乐者,不当与世宗庙盛德之舞同名,〔
四五〕即不改作舞乐,当进武德之舞。臣愚□鄙陋,庙堂之论,诚非所当闻所宜言。陛下体纯德之妙,奋至谦之意,猥归美于载列之臣,故不敢隐蔽愚情,披露腹心。诚知愚鄙之言,不可以仰四门宾于之议。伏惟陛下以至德当成、康之隆,天下乂安刑措之时也。百姓盛歌元首之德,股肱贞良,庶事宁康。臣钦仰圣化,嘉羡盛德,危颠之备,非所宜称。”上复报曰:“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四六〕藏主更衣,不敢违诏。祫食世祖,庙乐皆如王议。以正月十八日始祠。仰见榱桷,俯视几筵,眇眇小子,哀惧战栗,无所奉承。爱而劳之,所望于王也。”〔四七〕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建初四年八月,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四八〕苍上言:“文、武、宣、元祫食高庙,皆以后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从其祖武。’〔四九〕又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五0〕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五一〕御览卷五三一

  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五二〕于世祖庙与皇帝交献焉,如光烈皇后故事。御览卷五三一

〔一〕 “太尉赵□上言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建武三十年二月,群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泰山。”赵□上书即当在此时。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建武三十年”一句,系据司马彪书增补。

〔二〕 “陛下圣德洋溢”,书钞卷六仅引“德泽洋溢”四字。

〔三〕 “正三雍之礼”,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儒林传,光武帝中元元年,初建三雍。 “三雍”,谓明堂辟雍、灵台。

〔四〕 “以承天心也”,赵□虽然上书劝光武帝行封禅礼,但未被采纳。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群臣言宜封禅,“诏书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何事污七十二代之编录!桓公欲封,管仲非之。若郡县远遣吏上寿,盛称虚美,必髡,兼令屯田。’从此群臣不敢复言。”

〔五〕 “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复奏言”,原无“中元元年正月”一句和“复”字,御览卷五三六引有,今据增补。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建武“三十二年正月,上斋,夜读河图会昌符,曰‘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诚善用之,奸伪不萌’。感此文,乃诏松等复案索河雒谶文言九世 封禅事者。松等列奏,乃许焉。”“松 ”即梁松。“群臣复奏言”当即在建武三十二年正月。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是年二月即封泰山,禅梁父。四月改年为中元元年。此句上姚本有“建武三十二年” 一句,聚珍本有“三十二年”一句,皆依司马彪书增补。

〔六〕 “业”,御览卷五三六引无此字。

〔七〕 “谨按”,此二字原无,姚本同,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六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八〕 “和”,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五三六引作“祈”。

〔九〕 “上曰”,此下诸句御览卷五三六引作“于是许焉。至泰山乃复议曰:‘国家德薄,灾异仍至,图谶盖如此邪。’其下又引以下数句:“ 上东巡狩,至太山,有司复奏河图谶记表章赤汉九世尤着明者,后凡三十六事。”因与下条文字重出,今删去。

〔一0〕“仍”,频繁。

〔一一〕“上东巡狩”,原无“东巡狩”三字,姚本同,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二〕“受命之列,据三代郊天” ,聚珍本注云:“二句疑有脱误。”

〔一三〕“除残去贼,兴复祖宗”,文选卷五六陆倕石阙铭李善注引云:“博士等议曰:‘ 陛下除残去贼,兴复祖宗。’”又卷五九王巾头陀寺碑文李善注引云:“博士议曰:‘除残去贼,兴复祖宗。 ’”皆为节录。

〔一四〕“后世知吾罪深矣”,玉海卷九八、卷二00亦引此条,字句极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中元元年春正月,……丁卯,东巡狩。二月乙卯,幸鲁,进幸太山。北海王兴、齐王石朝于东岳。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禅于梁父。”据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所载:二十二日辛卯的大清晨,燎祭天于泰山下南方。则禅梁父之甲午为二十五日。光武帝封禅经过和施用典制,司马彪书祭祀志上及刘昭注所引应劭汉官马第伯封禅仪言之颇详,可参阅。

〔一五〕“烟火”,文选卷二七王粲五言诗从军行李善注引作“火烟”。

〔一六〕“无鸡鸣狗吠之声”,此句原无,文选卷三八傅亮为宋公至洛阳谒五陵表李善注引云:“北夷寇作,无鸡鸣狗吠之声。”今据增补。光武帝于中元元年二月行封禅礼,立碑刻石,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录其碑文,内有“北夷作寇,千里无烟,无鸡鸣狗吠之声”诸语。聚珍本辑者未能细考,郊祀志未收此条,而列入“无篇可归”的佚文篇内。

〔一七〕“天子事也”,此条文选卷三五张协七命李善注亦引,无此句,余同。

〔一八〕“光武皇帝配之”,今据增补。光武帝于中元元年二月行封禅礼,立碑刻石,司马彪续汉书于明堂,祀毕,登灵台。”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此事在永平二年正月辛未。据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明帝即位,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初祀五帝于明堂,光武帝配。五帝坐位堂上,各处其方。黄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卒 事,遂登灵台,以望云物。”可见此条所云“明帝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之”,时间亦在永平二年正月辛未,与文选所引当为一事,但文字有所不同,不知聚珍本此条文字从何书辑录。文选所引已编入本书明帝纪。

〔一九〕“诏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章帝即位,元和二年正月,诏曰:‘山川百神,应祀者未尽。其议增修群祀宜享祀者。’”此诏与司马彪书所载章帝元和二年诏当是同一诏文,只不过东观汉记所录较详,而司马彪书多所删节。

〔二0〕“经称‘秩元祀,咸秩无文 ’”,尚书洛诰篇云:“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予齐百工,伻从王于周,予惟曰庶有事。’今王即命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 经称”云云即本此。曾运干尚书正读云:“元祀,大祀也。”又云:“咸秩者,有秩序也。无文者,言无旧典可凭也。”而尚书孔安国传释“
咸秩无文”云:“皆次秩不在礼文者而祀之。”就东观汉记所引来看,当以孔安国所释为是。

〔二一〕“又曰”,此下所引为左传昭公元年子产之语。

〔二二〕“禜”,古代的一种禳灾之祭。聚草木为束,设为祭处,以牲、圭璧等祭日月星辰山川之神,消除风雨雪霜水旱疠疫等灾害。周礼春官大祝云:“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

〔二三〕“怀柔百神,及河乔岳”,语出诗周颂时迈篇。“岳”,此指岱宗。

〔二四〕“其义一焉”,此条玉海卷一0二两引,字句皆略。是时章帝将东巡狩,礼祀神祇,故有此诏。

〔二五〕“祠礼毕,命儒者论难”,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元和二年二月,章帝东巡,上泰山,柴祭天地群神如故事。“因行郡国,幸鲁,祠东海恭王,及孔子、七十二弟子。”其下刘昭即引此条文字作注。此条又辑入章帝纪。

〔二六〕“由是遂祭六宗”,此条又见聚珍本,不知二本从何书辑录。此所载祭六宗,乃安帝元初六年时事。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书欧阳家说,谓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谓六宗易六子之气日、月、雷公、风伯、山、泽者为非是。三月庚辰,初更立六宗,祀于雒阳西北戌亥之地,礼比太社也。 ”刘昭注引李氏家书云:“司空李郃侍祠南郊,不见宗祠,奏曰:‘按尚书“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阴阳,化成万物。汉初甘泉、汾阴天地亦禋六宗。孝成之时,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复祠六宗。及王莽谓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阳,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废不血食,今宜复旧度。’制曰:‘下公卿议。’五官将行弘等三十一人议可祭,大鸿胪庞雄等二十四人议不当祭。上从郃议,由是遂祭六宗。”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六年载:“三月庚辰,始立六宗,祀于洛城西北。”所谓“六宗”,自古聚讼,竟无定说,或云天、地、春、夏、秋、冬,或云四时、寒暑、 日、月、星、水旱,或云水、火、雷、风、山、泽,或云日、月、星、岱、海、河,或云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等等,司马彪书祭祀志中刘昭注言之甚详,可参阅。

〔二七〕“作武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

〔二八〕“除诽谤”,汉书文帝纪二年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二九〕“去肉刑”,汉书文帝纪十三年载:“五月,除肉刑法。”刑法志云:文帝“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 ‘……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三0〕“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孝景采武德舞以为昭德,以尊太宗庙。”

〔三一〕“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至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以尊世宗庙。”

〔三二〕“虞韶、禹夏、汤护、周武 ”,汉书礼乐志二云:“舜作招,禹作夏,汤作濩,武王作武。”风俗通义声音篇亦云:“舜作韶,禹作夏,汤作护,武王作武。……武,言以功定天下也。护,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韶继尧也。”

〔三三〕“依书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昭德、盛德修之舞”七字原作 “昭真修之舞”五字,有讹脱,今据聚珍本校改。然文仍有误,“修”字似为衍文。汉书礼乐志二云:“高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

〔三四〕“放”,效也。

〔三五〕“休”,美也,善也。

〔三六〕“罔射”,诗周颂清庙云: “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
射”与“斁”音同字通。“罔射” 即无厌。

〔三七〕“永保厥功”,宋书乐志一云:“至明帝初,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也。承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又制舞歌一章,荐之光武之庙。”

〔三八〕“骠骑将军议可”,骠骑将军谓东平王苍。明帝即位后,即拜苍为骠骑将军。范晔后汉书明帝纪 永平三年载:“冬十月,蒸祭光武庙,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即依东平王苍之议。

〔三九〕“进武德之舞如故”,“故 ”字聚珍本误作“数”。此条东汉会要卷八全文引录。玉海卷六一、卷一0七亦引,字句极为简略。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引蔡邕表志云:“孝明立世祖庙,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义,后嗣遵俭,不复改立,皆藏主其中。圣明所制,一王之法也。自执事之吏,下至学士,莫能知其所以两庙之意,诚宜具录本事。建武乙未、元和丙寅诏事,下宗庙仪及斋令,宜入郊祀志,永为典式。”

〔四0〕“九德”,尚书皋陶谟云: “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彊而义,彰其有常吉哉!’”而逸周书常训篇以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为“九德”,文政篇以忠、慈、禄、赏、民之利、商工受资、祗民之死、无夺农、足民之财为“九德”,宝典篇以孝、悌、慈惠、忠恕、中正、恭逊、宽弘、温直、兼武为“九德”。此所云“九德”,当取尚书说。

〔四一〕“八政”,礼记王制篇云: “齐八政以防淫。”又云:“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逸周书常训篇云:“八政和平。八政,夫妻、父子、兄弟、君臣。”此所云“八政”,当取礼记说。

〔四二〕“三宗”,谓太宗文帝、世宗武帝、中宗宣帝。

〔四三〕“更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明帝卒,“遗诏无起寝庙,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李贤注 云:“礼‘藏主于庙’,既不起寝庙,故藏于后之易衣别室。更,易也。”又注云:“更衣者,非正处也。园中有寝,有便殿。寝者,陵上正殿。便殿,寝侧之别殿,即更衣也。” 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云:“明帝临终遗诏,遵俭无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更衣。”

〔四四〕“□”,赵□。

〔四五〕“世宗庙”,姚本、聚珍本皆作“世祖庙”。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司马彪续汉书所据底本亦作“世祖庙”。聚珍本注云:“前文东平王苍请名世祖庙舞为大武,诏仍进武德之舞,无盛德舞之名。此句疑有讹舛。”聚珍本辑者所疑甚是。上文云“孝武庙乐曰盛德之舞”,是“世祖庙”乃“世宗庙”之讹。世宗即孝武帝。作“世宗庙”,则上下文义了然。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司马彪书已正作“世宗庙”。

〔四六〕“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永平十八年云:“十二月癸巳,有司奏言:‘孝明皇帝圣德淳茂,……功烈光于四海,仁风行于千载。而深执谦谦,自称不德,无起寝庙,埽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终之礼,遂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天下闻之,莫不凄怆。陛下至孝烝烝,奉顺圣德。臣愚以为更衣在中门之外,处所殊别,宜尊庙曰显宗。……’制曰‘可。’”据此,“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 ”是在永平十八年十二月癸巳。下文云“以正月十八日始祠”,此“正月十八日”时属建初元年。这样看来,章帝报东平宪王苍书的时间当在永平十八年十二月癸巳至次年正 月十八日之间。

〔四七〕“所望于王也”,此条玉海卷九七两引,字句皆极简略。

〔四八〕“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据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所载,建初四年“六月癸丑,皇太后马氏崩。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后”。此所谓“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即明德皇后葬后公卿所议祔庙事。

〔四九〕“昭哉来御,从其祖武”,此二句聚珍本作“昭兹来许,绳其祖武。”诗大雅下武篇同。吴闿生诗义会通云:“兹犹哉也。昭哉、昭兹,呼而戒之之词也。”“绳”,继也。“武”,迹也。

〔五0〕“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此二句见诗大雅假乐篇。“愆”,过也。“率”,循也。

〔五一〕“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 ,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引谢沈书云:“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苍,上言:‘文、武、宣、元祖祫食高庙,皆以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慎其祖武。”又曰:“不愆不忘,帅由旧章。”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于世祖庙,同席而供馔。’”所引“昭哉来御,慎其祖武”,当本三家诗。聚珍本注云:“刘昭注引谢沈书一段与此同,末有‘与世祖庙同席而供馔’句,尤为完密。”

〔五二〕“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 ”,“皇太后”谓和熹邓皇后。此事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记于永初七年春正月庚戌,而李贤注云:“东观、续汉、袁山松、谢沈书、古今注皆云‘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袁 宏后汉纪卷一六亦云: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范书安帝纪所载年月不可信。 宏后汉纪卷一六亦云: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范书安帝纪所载年月不可信。


   天文志〔一〕
〔一〕 “天文志”,据范晔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邕撰东观汉记十意,其中有天文意,即天文志。此志全佚,未见他书征引,今仅存其目。初学记卷一载:“蔡邕天文志言天体者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刘昭司马书天文志注引蔡邕表志云:‘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按徐坚初学记引此文竟题为蔡邕志。今按此乃表志之文,非即蔡志也。”



   地理志〔一〕
  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二〕史记卷五三萧相国世家集解
  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三〕范晔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李贤注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李贤注

  蛇丘有芳陉山。〔五〕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刘昭注

  东缗,〔六〕县名,属山阳郡。〔七〕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光武中兴,都洛阳,又于南阳置南都。〔八〕初学记卷二四

  鲁阳乡在寻阳县。〔九〕范晔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李贤注

  西海有胜山。〔一0〕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刘昭注

  秦时改为太末,〔一一〕有龙丘山在东,有九石特秀,色丹,远望如莲华。〔一二〕苌之隐处有一岩穴如窗牖,〔一三〕中有石□,可寝处。〔一四〕王先谦集解本范晔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任延传李贤注

  建安二十年,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一五〕又分钖、上庸为上庸郡,置都尉。〔一六〕 姚本

  安帝即位之年,分三县来属。〔一七〕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刘昭注

  临济,王莽更名利居,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一八〕水经注卷三

  永兴元年,乡三千六百八十二,〔一九〕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二0〕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刘昭注

〔一〕 “地理志”,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此志为侍中伏无忌、谏议大夫黄景所撰。

〔二〕 “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此条范晔后汉书明帝纪和和帝纪李贤注亦引,文字全同。“长陵”即汉高祖陵墓,在今陕西咸阳市渭水北岸。“司马门”为寝庙宫垣之外门。此句末聚珍本注云:“上陵属京兆尹。”

〔三〕 “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据今人考古勘测,霍光墓在茂陵东北方向一千米处。“茂陵”为汉武帝陵墓,在今陕西咸阳市渭水北岸,与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昭帝平陵合称五陵。文选卷一班固西都赋云:“南望杜、霸,北眺五陵。”刘良注云:“宣帝杜陵、文帝霸陵在南,高、惠、景、武、昭帝此五陵皆在北。”此句末聚珍本注云:“茂陵属右扶风。”

〔四〕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更始二年,“王莽和成卒正邳彤亦举郡降”。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

〔五〕 “蛇丘有芳陉山”,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济北国下云:“
蛇丘,有遂乡,有下讙亭,有铸乡城。”其下刘昭注云:“东观书有芳陉山。”此条即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辑录。

〔六〕 “东缗”,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山阳郡下属县有东缗,并云:“春秋时曰缗。”

〔七〕 “属山阳郡”,范晔后汉书冯异传载:建武二年,封异阳夏侯。异卒,长子彰嗣。 “十三年,更封彰东缗侯,食三县。”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八〕 “又于南阳置南都”,此条记纂渊海卷八亦引,文字全同。

〔九〕 “鲁阳乡在寻阳县”,范晔后汉书丁鸿传云:“建初四年,徙封鲁阳乡侯。”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寻阳县属庐江郡。

〔一0〕“西海有胜山”,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琅邪国属县有西海,刘昭注云:“东观书有胜山。”此条即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辑录。

〔一一〕“秦时改为太末”,聚珍本注云:“太末县属会稽郡。此句之上当有阙文。考司马彪郡国志刘昭注,太末,左传谓姑蔑。”

〔一二〕“华”,与“花”字同。

〔一三〕“苌”,龙丘苌。范晔后汉书循吏任延传云:“吴有龙丘苌者,隐居太末,志不降辱。王莽时,四辅三公连辟,不到。掾史白请召之。延曰:‘龙丘先生躬德履义,有原宪、伯夷之节。都尉埽洒其门,犹惧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录。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苌寻病卒。”御览卷五0二引谢沈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一四〕“可寝处”,此条姚本未辑,为聚珍本所录。据王先谦集解本范晔后汉书,此条文字出“东观记”,而据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范晔后汉书李贤注,此条文字出东阳记。按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会稽郡太末下刘昭注云:“东阳记:‘县龙丘山有九石,特秀林表,色丹白,远望尽如莲花。龙丘 苌隐居于此,因以为名。其峰际复有岩穴,外如窗牖,中有石林。岩前有一桃树,其实甚甘,非山中自有,莫知谁植。’”疑王先谦集解本范书李贤注所引“东观记” 乃“东阳记”之讹,此条当从本书中剔除。

〔一五〕“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此亦见聚珍本。聚珍本注云:“司马彪郡国志刘昭注西城下曰:‘巴汉志云汉末以为西城郡。’ 不言属汉宁。”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建安二十年,武帝平巴、汉,“复汉宁郡为汉中,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为西城郡,置太守”。由这一记载来看,汉宁郡之设在建安二十年以前,建安二十年恢复汉宁郡为汉中郡。又安阳、西城二县在建安二十年前属汉宁郡,建安二十年,始归西城郡。

〔一六〕“又分钖、上庸为上庸郡” ,此亦见聚珍本。此条不知姚本从何书辑录。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亦云建安二十年,分汉中之钖、上庸二县为上庸郡,置都尉。

〔一七〕“分三县来属”,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玄菟郡属县有高显、候城、辽阳,原皆属辽东郡。三县下刘昭引此条文字作注。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据司马彪书和刘昭注辑作“安帝即位之年,分高显、候城、辽阳属玄菟”。

〔一八〕“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 ”,水经注卷三云:济水“又东北过临济县南,县故狄邑也。王莽更名利居。汉记:‘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此条辑录时参考了水经注内容,字句略有增改。此所引汉记,杨熊合撰水经注疏杨守敬引惠栋说认为即指东观汉记。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一九〕“八十二”,玉海卷一七、卷一八引同,聚珍本作“八十一”。

〔二0〕“四十二”,聚珍本作“四十三”,玉海卷一七、卷一八亦引作“四十三”。


   朝会志〔一〕
〔一〕 “朝会志”,史通古今正史篇记东观汉记撰修始末云:“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着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可知东观汉记有朝会志、为蔡邕所修。此志全佚,未见他书征引,今仅存其目。



   车服志〔一〕
  天子行有□罕。〔二〕文选卷四六颜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李善注
  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议春南北郊,〔三〕东平王苍议曰:“孔子曰:〔四〕‘行夏之时,〔五〕乘殷之路,〔六〕服周之冕。’〔七〕为汉制法。高皇帝始受命创业,制长冠以入宗庙。光武受命中兴,建明堂,立辟雍。〔八〕陛下以圣明奉遵,以礼服龙衮,祭五帝。〔
九〕礼缺乐崩,久无祭天地冕服之制。按尊事神祇,洁斋盛服,敬之至也。日月星辰,山龙华藻,天王衮冕十有二旒,以则天数;旗有龙章日月,以备其文。今祭明堂宗庙,圆以法天,方以则地,服以华文,象其物宜,以降神明,肃雍备思,博其类也。天地之礼,冕冠裳衣,宜如明堂之制。”〔一0〕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刘昭注

  武冠,俗谓之大冠。〔一一〕类聚卷六七

  贵人、相国绿绶,三采,绿紫白,纯绿圭。〔一二〕公、侯、将军紫绶,二采,紫白,纯紫圭。〔一三〕公主封君同。〔一四〕九卿、中二千石青绶,三采,青白红,纯青圭。〔一五〕千石、六百石黑绶,二采,青绀,纯青圭。〔一六〕四百、三百、二百石黄绶,一采,纯黄圭。〔一七〕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一八〕御览卷六八二

  孝明帝作玭珠之佩,以郊祀天地。〔一九〕书钞卷一二八

  赐段颎亦帻,故知自上下通服之,皆乌也。厨人绿,驭人赤,舆辇人黄,驾五辂人逐车色。〔二0〕其承远游进贤者,施以掌导,谓之介帻。承武弁者,施以笄导,谓之平巾。事物纪原卷三

〔一〕 “车服志”,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此志为蔡邕所撰。

〔二〕 “天子行有□罕”,此条海录碎事卷一0亦引,文字全同。“□”与“罕”皆为鸟网。此所谓“□罕”,指载网之猎车。文选卷八杨雄羽猎赋云:“荷垂天之□,张竟□之罘。”又云:“罕车飞扬,武骑聿皇。”此“□”与“罕”分言,实为同类之物。李善注云:“罕,□罕也。”

〔三〕 “春”,姚本、聚珍本作“ 举”,误。玉海卷七八、卷八一、卷八二引皆作“春” ,字尚不误。卷六一引作“奏”,与“春”形近致误。

〔四〕 “孔子曰”,见论语卫灵公篇。 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孔子以“行夏之时”云云相答。

〔五〕 “行夏之时”,杨伯峻论语译注卫灵公篇注云:“据古史记载,夏朝用的自然历,以建寅之月(旧历正月)为每年的第一月,春夏秋冬合乎自然现象。周朝则以建子之月(旧历十一月)为每年的第一月,而且以冬至日为元日。这个虽然在观测天象方面比较以前进步,但实用起来却不及夏历方便于农业生产。就是在周朝,也有很多国家是仍旧用夏朝的历法的。”

〔六〕 “乘殷之路”,“路”与“ 辂”通。殷辂即大辂,汉代祭天,尚乘大辂,东汉称为桑根车。殷辂较周代车子朴质。孔子生当周代,主张“ 乘殷之路”,是表示崇尚俭朴。左传桓公二年云:“大辂、越席,昭其俭也。”

〔七〕 “服周之冕”,孔子主张礼服华美,论语泰伯篇孔子肯定禹“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 ”,可证。周冕较前代华美,所以孔子主张“
服周之冕”。

〔八〕 “建明堂,立辟雍”,据本书光武帝纪载,中元元年,起明堂,辟雍。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亦云中元元年,“初起明堂、灵台、辟雍”。

〔九〕 “五帝”,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五经通义,指苍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矩、黑帝协光纪。

〔一0〕“宜如明堂之制”,此条玉海卷八三亦引,字句极略。据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所载:“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汉承秦故。至世祖践祚,都于土中,始修三雍,正兆七郊。”光武帝时,郊祀天地之礼尚为简朴。至明帝,“初服旒冕,衣裳文章,赤舄絇屦,以祠天地”。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董巴舆服志亦云:“显宗初服冕衣裳以祀天地。衣裳以玄上纁下,乘舆备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诸侯用山龙九章,卿已下用华虫七章,皆五色采。乘舆刺绣,公卿已下皆织成。陈留襄邑献之。”又引徐广车服注云:“汉明帝案古礼备其服章,天子郊庙衣皂上绛下,前三幅,后四幅,衣画而裳绣。” 明帝在郊祀天地时舆服礼制的改变,当即发自东平王苍之议。

〔一一〕“武冠,俗谓之大冠”,此条海录碎事卷五亦引,文字全同。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武冠,俗 谓之大冠,环缨无蕤,以青系为绲,加双鹖尾,竖左右,为鹖冠云。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五中郎将、羽林左右监皆冠鹖冠,纱縠单衣。”

〔一二〕“纯绿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诸国贵人、相国皆绿绶,三采,绿紫绀,淳绿圭,长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与此所载微异。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诸国贵人、相国绿绶,三采,绿紫白,淳绿圭,长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绶三采之色与东观汉记所载同。

〔一三〕“纯紫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公、侯、将军紫绶,二采,紫白,淳紫圭,长丈七尺,百八十首。”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亦云:“将军紫绶,二采,紫白,淳紫圭,长一丈七尺,百八十首。”

〔一四〕“公主封君同”,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公主封君服紫绶。”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亦云公主封君绶制与将军同。

〔一五〕“纯青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青绶,三采,青白红,淳青圭,长丈七尺,百二十首。”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九卿、中二千石,一云青緺绶。 ”

〔一六〕“纯青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千石、六百石黑绶,三采,青赤绀,淳青圭,长丈六尺,八十首。”与此所载略有不同。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所载与司马彪书同。

〔一七〕“一采,纯黄圭”,此二句原误倒,今据上下文例乙正。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四百 丞、尉,三百长相,二百石,皆黄绶,一采,淳黄圭,长丈五尺,六十首。”亦可证此二句当作“一采,纯黄圭”。又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黄绶,一采,淳黄圭,长丈五尺,六十首。”

〔一八〕“宛转缪织圭”,原脱“圭 ”字。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长丈二尺。”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长丈二尺。 ”今据二书增补。此条文字上尚引有“掠得羌侯君长紫绶十七、艾绶二十八、黄绶二枚,皆入簿”诸句,此为段颎事,已入本书段颎传。

〔一九〕“以郊祀天地”,此条上书名引作“蔡邕车服志”。蔡邕车服志即东观汉记中车服志。此条御览卷六九二、唐类函卷一六八引同。

〔二0〕“驾五辂人逐车色”,“驾五”二字疑为衍文,或文有讹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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