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禁娼与妓业的鼎盛
清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末代王朝,其卖淫嫖宿的情况也自有其特点:一方面是清初的几次严厉禁娼,另一方面是娼妓业还是在发展蔓延,甚至达到了一个高峰。这似乎也是一种历史发展规律:在各个封建王朝开国之初,都能不同程度地汲取一些前朝覆亡的教训,采取一些改革措施,使社会矛盾得到某种程度的缓和;但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并没有解决也不可能解决,随着封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社会矛盾又日益尖锐起来,终于导致这个封建王朝的灭亡,以至最终导致整个封建社会的覆灭。这些社会矛盾表现在许多方面,卖淫嫖宿也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在这方面的社会矛盾,清代似较前朝更为突出。
一、清初的禁娼
清朝初年,从顺治到雍正,颁布过几次诏令,采取过一些措施,禁止与取缔卖淫嫖宿。
清初一开始还是承袭明制,顺治元年设教坊司以掌宫悬大乐。顺治八年,奉旨停止教坊女乐,用太监48名来替代。但是据《皇朝通考·乐考》上说:“顺治十二年仍设女乐,十六年后改用太监,遂为定制。”这一来,清代的北京宫妓似已消灭了。所以,《雍正会典》上有“顺治十六年裁革女乐后,京师教坊司并无女子”的话。
但是,京师如此,各省的消灭宫妓还有一个过程,这在康熙后才逐渐废除。《雍正会典》说:“礼部进春仪康熙十二年复准直省府州县拜迎芒神土牛,勒令提取伶人娼妇者,严行禁止。”但是,清初王士祯做扬州推官时曾有一段记载:“扬州旧例,府僚迎春琼花观,以妓骑导,太守节推各四人,同知以下二人,归而宴以侑酒,府吏因缘为奸利。余语太守罢之。”据考证,王做扬州推官为顺治十六年,康熙五年行取北归,所说的官妓现象,大概在康熙初年有些地区还未奉令禁止。
在取缔宫妓的同时,清初的几个皇帝都下过诏令,禁止以良为娼。例如,顺治五年制定并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重申了明律中禁止以良为娼的条文。顺治九年清世祖又下令禁止以良为娼,对误落平康者,许平价赎归。康熙时开始修订,后来颁行的《钦定大清律例》关于“买良为娼”的律令,除一字不差地照抄明律以外,还在后附“条例”中作了进一步的补充:
有私买良家之女为娼者,枷号三个月,杖一百,徒三年。知情卖者与同罪,媒合人减一等,妇女并发归宗。
凡籍充牙将领卖妇人逼勒卖奸图利者,枷号三个月,杖一百,发云贵川广烟瘴少轻地方。如虽无局奸图画情事,但非系当官交领,私具颌状,将妇女久养在家,逾限不卖,希图重利者,杖一百,地方官不实力查拿,照例议处。
凡无籍之徒及生监衙役兵丁,窝顿流娼土妓,引诱局骗,及得受窝顿娼妓之家财物,挺身架护者,均杖一百。生监革去衣顶,衙役兵丁不准食粮充役,邻保知情容隐者,杖八十。受财者准枉法论,计赃从重科断。其失察之该地方官,交部照例议处。
到了雍正年间,又诏令废除官妓,《雍正会典》说:“雍正三年律例馆奏准:令各省俱无在官乐工。”雍正还采取了一项措施,即下令免除明朝遗留下来的“惰民”、“蛋户”、“九姓渔户”等世为娼妓的贱民阶级,恢复成为良民。这方面的记载有:雍正元年时,山西省有日乐籍,浙江绍兴府有曰惰民,江南徽州府有曰伴儅,宁国府有曰世仆,苏州府常熟昭文二县有曰丐户,广东省有曰蛋(蛋)户。该地方视为卑贱之流,不得与齐民同列甲户。上甚悯之,俱令削除其籍,与编氓同列。而江西、浙江、福建又有所谓棚民,广东又有所谓察民,亦照保甲之法,按户编查。
自明初绍兴有惰民,靖难后诸臣有抗命者,子女多发山西为乐户,数百年相沿未革,一旦去籍为良,今下之日,人皆流涕。
在历史上,人们对雍正帝颇有争议,但从政治、军事上看,雍正和顺治、康熙一样,都还是有一些作为的。从雍正元年至八年间所持续推行的颇得民心的“除贱为良”政策,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否定和废除了延续实施达一千多年之久的乐籍制度,使卖淫为娼的活动失去了合法性,这对于乐户作为一个阶层的政治解放和对于城市娼妓业的控抑乃至于废止,是产生了积极作用和一定影响的。
二、清代娼妓之盛
虽然清初对禁娼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似乎也收到一定效果,但是,和前面几个朝代一样,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过了不久,反而进一步地蔓延发展了起来。
娼妓的产生与发展,是有一定的经济和文化土壤的,只要这种土壤未被铲除,娼妓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清初虽然三令五申地禁止以良为娼,雍正虽然废除了延续一千多年的乐籍制度,但是这些封建统治者既未对众多妓女除籍为良后的生活出路做出安排,也未对孳生娼妓的社会土壤予以铲除,于是过了不久,“解放”了的妓女中有不少人迫于生计又只好重操旧业。加之雍正之后的几代皇帝对于娼妓的活动也多听之任之,令虽行而禁不止,乾隆皇帝巡视江南时甚至亲自召幸过女伶昭容和雪如,于是,娼妓又像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了。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要作一些分析。在顺治、康熙两朝79年间,官妓废除得较为彻底,但市妓在经过改朝换代的动乱以后,很快又恢复了发展,例如顺治年间仅苏州城就曾两度开设花榜,品定高下。到了康熙年间,则各城镇的市妓都已比较活跃,如朱彝尊所狎代州妓白狗、汤西厓所悦江阴妓红娘子、赵执信情密的天津妓蕊枝、玉素、珍珠、金钱等,都是康熙年间声闻遐迩的名妓。但总的说来,清初的市妓已远不如晚明之盛。到了雍正年间废除乐籍制度后,市妓也随之结束了她的历史使命,而私妓则大大兴盛了起来。
雍正所采取的废除乐籍的制度,实际上并没有收到决定性的效果,政治上的压迫似乎消除了,但经济上的压迫仍旧存在,道光、咸丰以后,一些被解放了的“贱民”妇女,仍旧荐寝侑觞,未离旧业。例如同治五年出版的戴槃的《西浙宦游纪略》云:
严郡建德之渔课,始自明洪武间。九姓则陈、钱、林、李、袁、孙、赵、许、何,相传为陈友谅抗明师后的后裔,及臣属子孙,被贬入舟居,使身为贱役,无异教坊,其家属随船者皆习丝弦大小曲,以侑觞荐寝。名为眷属,实则官妓。日久年深,九姓之名,已难遍考,至今船只名为江山。由钱江而上至衢州为八省通衢,富商大贾,非此船不坐,豪宦亦然,沈游倾覆,述而不悟,耗费资财,诚不可以数计。道光、咸丰间,尚存船一千数百只,船以奉官为名,官吏既征课银,即有不能禁止之势。……渔课一项,征银九十四两五钱五分八厘,皆属可裁之款。九姓之课可裁,九姓之人可以改业。
乾隆以后,娼妓之盛,当时来华的日本人也有记载,《唐土名胜图》认为,古今风土变迁,最可玩味者,莫如戏楼与妓馆。其中的《东西青楼之图》,是在北京的灯市口之东一带,妓皆长袍盛妆,弹筝侑酒,绣帘红烛,迥非今世所见。《唐土名胜图》是1804至1805年所作,相当于清嘉庆初年,那么所述当然是乾隆时的情况。
可是,当时的北京,还不是妓女最盛的地方,在这方面,不如南方,其原因一则因为北方妇女的容色、装束、习惯都逊于南人,同时因为清沿明律,禁止官吏士人狎娼,凡文武官吏,宿娼者杖八十,(挟妓饮酒,亦在此例)媒合人减一等。监生生员……狎妓赌博……者,问发为民,褫革治以应得之罪。在京师对这些规定,掌握尤严。可是到了咸丰时,北京的妓风大炽,“胭脂石头胡同,家是纱灯,门揭红帖,每过午,香车络绎,游客如云,呼酒送客之声,彻夜震耳,士大夫相习成风,恬不为怪,身败名裂,且有因此褫官者。”这主要是因为清朝中叶以后,帝王沉迷于女色,无暇管理臣工;同时承平日久,法令渐弛的缘故。
当时广州一带,妓女很盛。清初妓馆,多设于沙面,其地积沙而成,妓女以板筑屋,和茅寮差不多,所以叫“寮”。疍户在水边筑板屋的叫“疍家寮”,也是这个意思。广州还有所谓“珠江花舫”,即以船舫载妓女,游泊于江,嫖客或在舫上饮乐,或在舫上嫖宿。但当时一般文人对粤妓评价不高,袁枚《随园诗话》说:“久闻广东珠娘之丽,余至广州,诸戚友招饮花船,所见绝无佳者,故有‘青唇吹火拖鞋出,难近都如鬼手馨’之句。相传潮州绿蓬船人物殊胜,犹未信也。”但他的孙子袁翔甫《沪北竹枝词·咏粤妓》则云:“轻绡帕首玉生香,共识侬家是五羊。联袂拖鞋何处去,肤圆两足白于霜。”对粤妓的评价与乃祖大异。
清初以后,妓女最盛处当推南京、扬州、苏州、杭州一带,大多是地处江南,水土气候好,素多佳丽;交通发达,商业繁盛;而且晚明时代该地妓业就很繁盛,虽经清初战乱的影响,但恢复起来很容易。
珠泉居士《续板桥杂记》(乾隆四十九年出版)述南京的妓业云:
闻之金陵父老云,秦淮河房,向为妓者所居,屈指不过几家。开宴延宾,亦不恒有。自十余年来,户户皆花,家家是玉,冶游遂无虚日。丙申丁酉(乾隆四十一二年间)夏间尤甚。由南门桥迄东水关,灯火游船,衔尾蟠旋,不睹寸澜。河亭上下,照耀如昼,诸名姬家,广筵长席,日午至酉夜,座客常满,樽酒不空。大约一日之间,千金靡费,真风流之薮泽,烟月之作坊也。
关于扬州的妓女,李斗《扬州画舫录》(乾隆五十八年出版)云:
自龙头至天宁门水关,夹河两岸,除有可纪载者,则详其本末,若歌喉清丽,技艺可传者,则不胜枚举。……如赵大官、赵九官……诸人,皆色技俱佳,每舟游湖上,遇者皆疑为仙。……
小秦淮妓馆尝买棹湖上,妆掠与“堂客船”异。……船首无侍者,船尾仅一二仆娣,游人见之,或隔船作吴语,或就船拂顺握手,倚栏索酒,倾卮无遗漏。甚至湖上会日,妓舟齐出,罗帷翠幕,稠叠围绕。韦友山诗:“佳话湖山要美人”,谓此。
如前所述,清初对禁娼法令甚严,但中叶以后,法令渐宽,这也大大促进了妓业的发展。例如康熙十九年律: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到了嘉庆年间,此律就有所修改,十六年时修订《大清律》:“京城内外拿获窝娼至开设软棚,日月经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给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知情容留者,……邻保杖八十,房屋入官。”到了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考核违警律摺》第三十一条规定:“凡犯左列各项者,处十五日以下十日以上之拘留,或十五元以下十元以上之罚金。”第五项:“匿娼买奸或代媒合及容留止者。”
这些法律与康熙年间相比,实在是轻得多多了。
到了慈禧执政后,曾于同治年间修订《大清律例》,其中虽然仍保留了禁止买良为娼和禁止文武百官宿娼或娶娼的律文,但是却删除了嘉庆年间颁布的《大清律例》中关于“京城内外拿获窝娼至开设软棚日月经久之犯”“照例治罪”的内容,这实际上是默认了妓院存在的合法性。
根据清人的烟花记载,似乎名妓很多,但她们的才学与社会影响都不如前朝,一些名妓无多可述者,但是清末的赛金花值得注意。这个名妓成为状元洪钧的妾后,曾随洪作为大使的眷属出国,晓德语;后来在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在联军统帅瓦德西之间周旋,对保护当时的城市与民众起了一定的作用,这在过去的妓女中是绝无仅有的。到了清末,中国已从封建社会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西方对中国的影响很大,在赛金花的一生经历中,也反映出这方面的许多影响,抹上了不少西方的色彩。
樊樊山《彩雪曲序》云:
赛金花原名曹梦兰,又名傅彩云,本苏州名妓,年十三依姊居申江。洪学士钧衔恤归一见悦之,以重金置为簉室,携至都下,宠以专房。会学士持节使英,万里鲸天,鸳鸯并载。既至英,六珈象服,俨然敌侍。英故女王年垂八十,彩云出入椒风,独与抗礼;尝与英皇并坐照像,时论奇之。学士代归,从居京师,与小奴阿福奸,生一子。学士逐福留彩云,寝与疏隔。俄而文园消渴,竟夭天年。彩云故与他仆私,至是遂为夫妇。居无何,私蓄略尽,所欢亦殂。返沪为卖笑生涯,改名曰赛金花。
花史《赛金花传》云:
……寻附轮至天津,再入平康,此光绪戊戌年事也。迨庚子七月,西兵由天津陷京师,北地香巢,都付一炬,亦莫知傅之所在。相传当联军入都时,傅以能操德语,故有为西兵所侮,而欲诉于瓦德西帅者,辄浼傅为介。傅甚工词辩,所言瓦帅无弗应,由是所保全甚多。及和议成,瓦帅尚迟迟,李文忠与诸大臣惶迫无所为计。有谓傅能办此者,乃召至许以厚酬,被以华服,遣之。傅入宫而瓦帅请并辔北游,瓦帅欣然曰诺。傅后佯讶曰:“君所部尚淹留于此耶?盍携以俱出。”瓦帅复欣然诺。即日宫禁肃清,无何,清帝还京,诸公使夫人入觐,或以傅充舌人,由是傅出入宫禁,声势颇张。迨甲辰夏(光绪三十年)以虐毙假女事,对簿南衙。大银台某公本洪钧懿亲,尝讽傅南归,傅弗听,至是欲按律论抵,京朝官为傅缓颊者积函盈箧,乃减死递原籍。傅既返沪,重张旗鼓,令其假女小金花等应客,不一年又以他事为人奸控归吴门。余于乙巳年元夕后曾一面之(光绪三十一年),见其容色昳丽,不异少年时,不知从何处得驻颜术也。
平等阁主人《咏赛金花诗》云:“任意输情本惯家,联欢毕竟赖如花。银骢拥出宜鸾殿,争认娉婷赛二爷。”这是当时赛金花名噪一时、风头出足的真实写照。有些老北京谈:庚子乱后,北京南城外胡同窑主重新开张,清吟小班等各种章程条规都是赛金花手创。从以上这些情况看来,赛金花实在是当时的一个不简单的人物。
这里,还要对《谐铎》多作一些介绍。作者沈起凤,字桐威,江苏吴县人,乾隆举人,历官祁(今安徽祁门)、全椒(今安徽全椒)训导,以度曲知名吴中,为当时著名的戏曲家,词亦清新。他的文言笔记小说《谐铎》共十二卷,问世后颇得好评,谓其“自有千秋,莫消稗官野史;唤醒万众,如聆暮鼓晨钟。”这本书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的文化现实、性混乱的情况,也表达了在许多知识分子中存在的性观念。例如前面引用的《节母死时箴》、《两指题旌》至少是在客观上反映出女子守节的痛苦;在这本书中又有不少内容描述两性生活,涉及妓院,同时反复地提倡戒淫,而且以因果循环相报来解释,这也反映出当时流行的一种性观念。
例如在该书卷九《脑后淫魔》这一节描写一个人去乞求佛法。师曰:“汝淫魔日扰,何得引登觉岸。”此人力辩自己是读书人,文魔有之,并无淫魔相扰,于是禅师叫他趺坐打定。后来有几十个美女联袂而来,对他百般挑逗,他坚忍而不为所动,最后,这些女子化为败纸,纷纷吹散。师曰:“幸子有些定力,不然,文魔可除,淫魔不可辟矣。”遂留座下,为忏除口业。
还有同卷的《掌中秘戏》,描述一个读书人宋生,好采阴补阳,以求长生,于是广置姬妾,日夜嬲戏。后来有个道者来访,向他伸开左掌,大如葵扇,排列合欢床九张,许多对男女在百般淫狎。然后又伸出右掌,出来一个八九寸的恶鬼,把这些赤条条的男女都吃得只剩骷髅。生大骇——
道人笑曰:“横阵之戏,君观之乎?”
生问:“若辈何人?”曰:“皆如君等,以采战求长生者也。”问:“恶鬼何名?”曰:“此尺郭,即淫魔也。仙家以清心寡欲,得臻上寿。若于欲海中求仙,淫魔一起,非以求生,实以丧生。君几见九转炉头,尽炼春恤胶为续命丹哉?”
这一节描述的除与《脑后淫魔》同样鼓吹淫魔要杀人、吃人外,值得注意的是,它把商、周与两汉、魏晋之际所盛行的采阴补阳、以求长生的房中术全否定了。
《谐铎》卷四还有一节《色戒》云,有个士人好渔色,妻美而贤,犹不足,一直在外拈花惹草。一日在某宅门外见一妇人,心向往之,夜间久不能寐。有一侠士来,愿助之,引一妇来,供士人淫狎;同时告士,还要引另一妇来,供另一友人淫狎。该士人云雨已毕,私窥另一男子淫狎,被淫狎者竟是其妻,乃大愤慨。同时,因已淫他人妇,差点被杀,狂呼而醒,原为一梦。因叹曰:“淫人妻者,妻亦得淫人报,况奸与杀近,可长以身试乎?”归家后,与妻颇敦琴瑟,娼楼伎馆中,亦杳无某生迹矣。
以上这些描述,不外乎是劝人戒淫,其中贯穿了封建社会一贯倡导的“万恶淫为首”的思想。但是,像《谐铎》当时这种在社会上相当流行的文言记事小说,劝人戒淫占这么多篇幅,这也说明在那个时期被认为是“淫人淫事”的太多了。
《谐铎》中还有一些内容描述当时的妓院情况,这就是卷十二的《北里》:
沙河站至平淡二十里铺,土倡流寓者,动以千计。予客郑州时,曾作《北地胭脂谱》,序中有“白茅盖屋,曾无燕子之楼;黄土为床,绝少芙蓉之帐。泥浆半勺,马长卿消渴之茶;鬼火一星,宋子京高烧之烛”等句。盖丑诋之,以为狎游者戒也。
偶于商家林,见旅店壁上,有赠妓地栗儿一诗曰:“芳名未许近花丛,家住莲塘东复东,应是前身郑家婢,至今犹自辱泥中。”赠妓黑丫鬟一诗曰:“几度妆成照墨池,乌衣巷口弄芳姿。梨花深处浑难觅,立到黄昏月上时。”诗笔婉丽,惜所赠非其人耳!
后来都中,述诸金进士梅,金笑曰:“何地无才,君勿下眼相觑。记在北留智庙,见里中有高兰玉者,姿貌端秀,能诵崔国辅小诗,吐气如兰,居然有刘采春、李秀兰一辈风度。”予疑其诡,回南时便道过访,已为大腹贾以千金购去。其妹绣贞出留别诗示予曰:“帘里馀光马上明,玉钗倒插且长征。砑罗裙畔秦筝曲,变作关山笛里声。”因喟然曰:“倾国佳人,本生北地,自与粗钗坌粉为伍,几至湮没不彰。则浆家饼肆,狗屠钓客中,狥才未遇者,不知凡几也。”书此非为烟花生色,亦俾求才者,不狥于俗云尔!
铎曰:苎萝风水,代产佳人。然使先到东家,则浣纱溪上,断不载西子归也。因知物以类聚之说,埋没风尘中几多奇士。牛医马磨,溷迹名流。爱才如我辈,而转出大腹贾下哉?亦可愧矣!
此外,卷十一还有一则《恶客除淫》的故事,说金山寺老僧蓄一白猴,性淫,一日脱索去,化为一年轻男子,混入陕商某家,先和某发生同性性行为,后来又乱其婢仆姬妾,竟至白昼宣淫。某很烦恼,有一天其友建议某召一娼名雪狗者来,此娼“下体发钜毒”,以嫁毒于此人。雪狗来,和这白猴化人者交,“雪狗本娼家妇,素善房术,少年又健战,朝夕攻毒,殊无觉察。”以后,少年两胯作痒,仍交雪狗不已;以后开始溃烂,最后阳具脱落,“大声呼痛,下床觅杖,踉跄遁去”。不久以后,人们发现金山塔顶,有一白猴,下体溃烂而死。
从《谐铎》以上描述看来,在清朝中叶,娼妓业已经很盛,而且性病已经蔓延,以至成为文人笔下的小说题材了。
三、妓女身上的金钱烙印
上一章在分析妓女产生的原因时曾指出,主要是政治上、经济上以及拐骗掠取等原因。到了清代,这种政治上的原因(如以罪俘之妻女为妓等)基本上不存在了,而经济因素大大膨胀,这也是社会发展、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后果。
当时,由于迫于生计而自卖或被卖入青楼的妇女是不少的。有些妇女被“落实政策”、落籍免贱以后,在法律上虽然获得与良民同等的社会地位,但实际上她们仍受人贱视,如果不能嫁为人妾,或做妾后又被逐出,因迫于生计,就不得不重返老路、驾轻就熟地又充当私妓。有些妇女因“家难”(如父母重病,父母负债累累,或父母死后无依无靠等)而自卖青楼。如程月娥,本为新安人,“年才十五,因父死无以偿逋负,堕入青楼。故酬对羞涩,而女工独贤,兼营刷印碑版坊刻,命作校书,实不负名矣。惜狭邪中重歌舞而轻文墨者,十八九也。”又如南京妓女张宝龄,“本泰州潘氏女,父母相继去,其兄无恒业,挟之游江湖,遂堕女闾”。她“生性静婉,蛾眉淡扫,丰韵不凡,粗识字义,而绣榻之旁,玉轴牙签,恒不去乎”,为嘉庆间名妓之一。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婚姻不幸而被迫为妓。这种婚姻不幸,有的是所嫁非人,为夫所卖;或是为妾为童养媳者,由于某种原因被休弃后,可能从夫家直接进入娼门;也有的因与丈夫感情不合,又难于改嫁他人,不得已而寄身青楼。这些女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例如传统力量的巨大压力,更有巨大的经济压力,她们因不能自立,离开夫家即难以为生,于是往往只能走卖淫之路。例如丹阳良家女子郭心儿,“父早亡,及笄之岁,母惑媒氏言,误字维扬郭某,成婚未几,竟以胁诱,堕入风尘,年十九,移家金陵之桃叶渡,妖冶倾一时。”又如扬州妓女陆庆儿,本是嘉兴良家女子,初为王三童养媳,长大不为婆婆所容而被直接驱事章台。再如,“徐二,江阴之青阳镇人,本姓张,乳名银儿,年十七,适同里徐权,田舍郎不解温存,大有骏马驮痴汉之戚。权又性耽逸乐,不愿力田。感于非人,夫妻皆赴吴门,转徙秦淮,作脂粉生活。”
以上这种种情况,大都是非自愿的,所以往往会进行反抗。例如南京有个姓朱的妓门女孩,“年方十岁,教以歌曲,不肯发声,自言愿归里门,织布为业。”当然,也有一些甘愿卖笑的女子,这主要由于环境影响,或是自小薰染,或是日处污泥之中而麻木不仁。例如,据《潮嘉风月记》载:
程江蜁船中,有雏女才十一岁,髦发鬖髿垂肩际若松尘。一夕,窥见其母与所欢横陈榻上,不觉欲心顿炽。比晓,靠母,欲人梳拢。母笑其年稚无识,谕止之。女曰:‘不如我愿,即服毒死,母无悔也。’越日,窃取鸦片和酒欲吞,母本弃之,不得已,为之请人梳拢。
从根本上说,妓女与嫖客的关系就是以金钱换取肉体的买卖关系,这种关系是十分丑恶的,但并不是每个妓女都能意识到这一点。特别是一些雏妓,她们被卖入娼门时,小至七八岁,大不过十三四,尚无自主意识,无所谓自愿不自愿。况且在娼家衣食丰美,又教习诗词歌舞,生活环境似远“优”于过去。至二八芳龄,龟鸨为之请名士豪客梳拢时,大多数人都心安理得,急欲一展风姿。由于当时贞操观念的影响,人们多以处女为贵,许多嫖客有狎玩处女的嗜好,所以为雏妓梳拢被看作一件大事,几乎要按正式娶亲的办法来做,嫖客要为她购置大量衣物,要请客庆贺,要点大红蜡烛,所费之资为一般嫖宿的十倍以至几十倍。这既可给妓女带来一定程度的心理满足,又可为龟鸨敲诈嫖客提供了一个大好机会。甚至在乾隆年间,南京有些龟鸨让已经梳拢过的妓女多次冒充处女一再请人梳拢,从而骗取钱财,这就更为低劣与丑恶了。
但是,不论一些妓女在娼门中是否满足,是否认识到自己的畸形命运,到年事渐长、阅历渐深,总会认识到娼门非久居之地,希望找个如意郎君而从良,使终身有靠,有个归宿。有些妓女达此目的了,而有些妓女只能飘零至死,极少数妓女却转为鸨母,开设妓馆,再剥削别人。但是,无论怎样说,绝大多数妓女都有严重的心理创伤,甚至看破红尘。《续板桥杂记》就记载过这么一件事:
许寿,本郡人。年逾二纪,举止风韵,俨如闺阁中人。有张生某夙与善,生以笔耕为业,而未有家室,岁入悉以遗姬。既而生以失馆,旅居,饔飱不继。姬招致之,日用皆取给于姬,衣履亦姬所制。继复为宛转营谋,得膺某邑侯之聘,馆谷丰美。濒行时,姬置酒祖饯,生恋恋不忍别。姬于酒半,忽抗声谓生曰:“青楼中那有情好,所绸缪者钱耳!君留意烟花,罔思自立,浪游数载,如梦如泡。今年已三旬,一误岂容再误!自兹以往,君当绝迹狎邪,亟图嘉耦。妾不能终事君,亦不愿继见君,此后君勿复来,亦无复以妾为念也。”言已欷歔,泣下如雨。生大感动,即振策去。
以上这段文字,记载了妓女许寿的复杂心理:她是爱张生的,当张生贫穷之际,她也不嫌弃张生,而到张生时来运转的时候,却决然地说出“妾不能终事君,亦不愿继见君”的话来,这是伤心至极的话。“青楼中那有情好,所绸缪者钱耳!”这真把世事看得透而又透了。许寿自惭形秽,自伤堕入风尘,对张生因爱之,故不欲害之、拖累之,饯酒与之诀别,这真是人间一大伤心事。
四、太平天国的禁娼
太平天国的起义是一场革命运动。任何革命运动都要不同程度地解放民众,光复人性,解放妇女,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和一切欺压民众、侮辱妇女的行为作斗争,禁娼也是其中内容之一。
到了清朝末年,中国封建社会已十分腐朽,走到了尽头,而全国许多地区娼妓之盛正是社会腐朽的表现之一。由于社会腐朽到民众所不堪忍受的地步,农民揭竿而起,在短短的时间里,神州大地燃起了熊熊的革命烈火,凡是太平军所攻占的城镇,娼妓业都受到暂时的冲击,尤其是在南京建立太平天国之后所推行的禁娼措施,曾经在一定范围内强行取缔了妓院和娼妓,使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太平天国禁娼的命令,今仅见于国宗提督军务韦俊、石凤魁两人会衔颁布的《海谕官兵良民人等各宜革除污俗以归正道》文告的第二条云:
娼妓最宜禁绝也。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一夫一妇,理之当然。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条规,当娼者,合家剿洗。邻右擒送者,有赏。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
从以上文告看来,“当娼者,合家剿洗”,“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这些禁娼措施是够严厉的了。当然,天朝的严令禁娼,并不意味着原有的妓女都被斩首了,实际上不过是以重刑示儆,禁令发布以后,即使原来是妓女,只要不再违禁卖淫,就不会受到处罚。由于采取了这么严厉的措施,在太平军所占领的东南各城中,在历来花事最盛、艳名远扬的南京、扬州、苏州等地,娼妓完全绝迹,这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真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当时有个同情太平军并参加太平军工作的英国人呤唎在所著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记载:
太平天国妇女或结婚成为家庭一员,或入姊妹馆,(许多大城中都设有姊妹馆,由专人管理)而不准单身妇女有其他生活方式。这条法律是为了禁娼,违者处以死刑。自然这是非常有效的办法,因为在太平天国所有城市中,娼妓是完全绝迹的。
太平天国的禁娼措施同他们的社会理想与妇女政策是一致的。太平天国的革命者主张妇女解放、男女平等,他们所构想的社会蓝图就是一个天下一个家、男女平等的大同世界。在革命实践过程中,许多政策都贯彻了男女平等的精神,例如,推行一夫一妻制,废除买卖婚姻;禁止蓄养奴婢;发布“解放缠足令”;妇女可和男子一样工作、参政、作战,并和男子一样分得土地,等等。在这些主张贯彻的过程中,坚决取缔妓院、废除侮辱妇女、玩弄妇女的娼妓制度,也是势所必然的了。
但是,在太平天国管辖的范围内娼妓制度的废除,也正像这个农民革命政权存在于一时一样,只不过是光辉灿烂的一闪现。在人类历史上、包括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的娼妓制度是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根源的,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与严刑峻法只能奏效于一时,而如果不把产生娼妓制度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土壤彻底铲除,彻底消灭娼妓制度是不可能的。
当太平天国占领一地并严厉实行禁娼时,不少妓女就纷纷外逃。例如当太平军于1853年3月20日攻占南京时,秦淮两岸的妓女就纷纷逃往扬州、苏州、上海,仍操旧业。(如果不操旧业,她们又何以谋生呢?)太平军相继攻占扬州、苏州后,她们又纷纷逃在上海的租界,当时有不少地主富绅为躲避太平军也逃往上海,于是正好构成了买、卖双方的需要。“正如吃了半个苹果以后就再不能有一个整苹果一样,没有矛盾的另一面,就不可能有矛盾的这一面。”因此,在这个时期,上海租界的娼妓业飞速发展,至1864年左右,上海租界人口激增到50万以上,租界妓女也达668家之多。
1864年是洪秀全逝世、天京陷落的一年。当曾国藩统湘军于1864年7月攻占天京之后,慈禧立即任命他为两江总督。他一面派遣军队追剿太平军的残部,一面着手恢复江苏、江西、安徽等地的经济。在繁荣和发展城市经济的过程中,曾国藩“效管仲之设女闾”,首先在南京发布弛娼令,并亲自倡设陆、李、刘、韩等六家妓院于清溪一带,允许六家任意增妓,以扩大规模,于是六家公开营业,“招四方游女,居以水榭,泛以楼船,灯火箫鼓,震炫一时,遂复承平之盛”。曾国藩还几次与幕僚、宾客买掉游览,召妓歌舞助兴,于是娼妓业很快地在江、浙地区向外地蔓延、恢复、发展。“一时士女欢声,商贾麇集,河房榛莽之区,白舫红帘日益繁盛,寓公土著风闻来归,遂大有丰昌气象矣。”对于这一时期娼妓制度被禁而绝迹、死而复甦、弛而复盛的过程,有人写诗感叹说:
何顿风流久寂寞,青青无复柳千条。
谁知几劫红羊后,又见春风舞细腰。
当然,似乎不应该简单地认为,由于太平天国革命失败了,所以废除娼妓制度失败了。从宋代至今,每个朝代之初,政府不同程度地禁娼,而且后一个朝代往往还比前朝严厉,可是都没有成功。那么即使太平天国最终得到了胜利,如果不彻底铲除娼妓孳生的社会土壤,娼妓制度又能废除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