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宫闱生活
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来看,奴隶主和封建帝王大都荒淫纵欲,“宫廷生活”几乎就是淫乱的代名词。但是,清王朝似乎呈现了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一方面,这时已到了封建末世,腐朽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之间已经产生了十分尖锐的矛盾,革命浪潮在不断高涨;另一方面,清朝统治者以满族入主中原,在开始时还比较生气勃勃,能注意汲取前朝亡国的教训,“祖制”很严,不允许皇子皇孙们淫乐无度。所以,虽然从清朝中叶以后,“祖制”逐渐变得有名无实,统治者也不可避免地腐烂堕落下去,但从整个朝代看来,在性方面的荒淫纵欲之事与前面几个朝代相比是较戢的。过去盛传同治帝是微服出宫狎妓,患梅毒而死的;其实据史家考证,他是因患天花而死的。过去又传说慈禧太后有男宠,一若武则天之与薛怀义、张昌宗然,主要是和太监安德海、李莲英有私,但在史书中也查寻不到足够的证据。
当然,这并不是说清代帝王都清心寡欲了,其实,他们也纵欲,但是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的制度下进行的。
一、清宫后妃制度
作为统治机构的一个重要方面,清代后妃制度,是随着其政权的发展而发展的,并且始终体现了为政治需要服务的特点,并对政治形势的变化起了重要作用。
在16世纪末,努尔哈赤刚开始起家,进行统一女真族各部落的战争时,还没有什么后妃制度,汗王的妻室既没有号位,也不分等级,一律都称福晋。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在对明战争节节胜利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封建帝制的建立与改革,这种情况反映到宫内,就是要有一套封建的后妃制度与之相适应,所以后妃制度开始建立。康熙以后,典制大备,后宫号位定制严明。皇帝的正嫡曰皇后,居中宫,主内治。以下是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嫔六人,分居东西十二宫,佐皇后主内治。嫔以下还有贵人、常在、答应三级,都无定额,随居东西各宫,勤修内职。
在最下层,还有宫女。相对以往各代,清朝的宫女数目是比较少的,在一般情况下,约两千人左右,比起有些朝代(如唐玄宗时)征几万宫女,似乎在施“仁政”了。宫女在宫中的地位是最低的,相当于婢女、丫鬟,按照清宫的制度,宫女除非被皇帝看中,并且“幸”过,她们到了25岁,可以退回本家,另行出嫁。
宫女可以升级,但很难跳级,婢作夫人,只能一步步来。但选进来的秀女就不同。清朝入关后,建立了选秀女制度,每三年在固定的八旗内部选一次秀女,其目的在于“或备内廷位,或为皇子、皇孙拴婚,或为亲、郡王及亲、郡王之子指婚。”也就是说,不仅皇帝的后妃要从旗籍女子中挑选,被选中的八旗秀女,还要配给皇帝的近支宗室。如果是宫女,要升到贵人或嫔,要经过做答应和常在的阶段,而秀女一进来,就可以做到贵人以上。例如咸丰皇帝的贵妃(即后来的慈禧太后),就是由秀女升至贵人,由贵人升为嫔,做嫔时生了儿子(即后来的同治帝),皇帝一高兴,再把她升为妃,以至贵妃。所以那时她被称为懿贵妃。
当然,尽管制度规定得十分严格,各朝妃嫔数目的多少实际上并未完全照规定执行,康熙、乾隆帝的嫔妃都大大超过规定的数目,而同治、光绪帝又远远没有那么多的嫔妃。另外,嫔妃晋封的情况也不一样,这和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分不开。
在这些宫廷女性中,宫女处于最受压迫的地位。清代蓄奴之风盛行,虐待奴婢之风也盛行。康熙初年,大司寇朱之弼在奏疏中说:“八旗仆婢,每岁报部自尽者,不下二千人。岂皆乐死恶生哉?由其平日教不谨而养不备,饥寒切于中,鞭扑加于外,饮恨自尽,势固然也。”宫女也有类似情况,她们担负着为皇家奢侈享乐所必需的繁重劳动和杂役,稍有不慎,就要受到严惩,甚至被处死。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十月初七日,宫里发生了淳妃毒打宫女致死事件,乾隆为了表示反对这种“纵性滥刑,虐殴奴婢”的行为,事情发生的第二天,他在养心殿西暖阁召见诸皇子及军机大臣,宣布“淳妃即著降封为嫔,以示惩儆;并令妃嫔等嗣后当引以为戒,母蹈覆辙,自干罪戾”。但是,没过多久,他就撤销了对淳嫔的处分。可见,他对这一事件的处理不过是标榜贤明仁慈,是一种统治权术而已。清帝的婚事往往和政治斗争结合在一起,尤其是在清末。
后妃不能干预朝政,这是清代的祖制家法。但是,自从同治朝的慈安、慈禧两位皇太后于1861年12月2日“垂帘听政”以后,这一祖制就被彻底打破了。从这时起,在半个世纪左右的清代历史中,皇太后操纵了包括帝、后命运在内的一切大权,从而使选妃立后与政治需要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按照清初顺治、康熙两朝的先例,皇帝满14岁,理应亲政,同治八年时,同治帝载淳已年满14,可是,两宫皇太后并未“即行归政”。同治十一年时,载淳已经17岁,皇帝大婚之事再也不能拖延了,但在选后时,两宫皇太后却发生了一场争议。当时,慈安皇太后拟选崇绮之女阿鲁特氏,慈禧却因阿鲁特氏是咸丰皇帝遗命辅政的八大臣之一、后被赐死的郑亲王端华的外孙女,不愿让她做皇后,而拟选凤秀的女儿富蔡氏。当时,慈安对慈禧说:“凤秀的女儿太轻佻,不宜选为皇后,只能当一个贵人。”这句话刺痛了当贵人出身的慈禧,于是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后来载淳选了阿鲁特氏为后,更使慈禧恼怒,所以皇帝大婚以后,慈禧待载淳帝与皇后都很不好。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载淳虽然亲政,但慈禧仍抓权不放,时时干预朝政,使载淳亲政有名无实,生活上又处处受慈禧的限制,第二年,载淳就得天花死了。
这时,又爆发了一场斗争。载淳无子,如果按照清代父子相承的祖制,应在载淳的下一辈(即“溥”字辈)中,给他过继一个儿子继承皇位,阿鲁特氏也应被尊为皇太后,如果还需要继续垂帘听政,也应由阿鲁特氏承当,而不应是慈禧的事。但是,慈禧又一次破坏祖制,不给载淳立嗣,而把自己胞妹的儿子(咸丰帝弟弟奕譞之子)、载淳四岁的堂弟载湑立为嗣皇帝。这样,慈禧仍为皇太后,仍可垂帘听政掌权;而阿鲁特氏在载湑(光绪帝)即位后,只得了个“嘉顺皇后”的封号,成为皇帝的寡嫂,政治上无所依靠,生活上处于慈禧的淫威之下,结果在同治死后不到一百天,就猝死在储秀宫。
为政治斗争服务的婚姻仍在继续。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慈禧为了便于监视和控制光绪,决意立其胞弟、副都统桂祥之女为皇后,即孝定景皇后。光绪帝虽不愿意,又拗不过慈禧,所以,光绪十五年正月大婚后,帝、后关系一直不好。而当时与皇后同时被选入宫的珍嫔(后封为妃)他他拉氏很受光绪帝宠爱,在政治上又同情光绪的改良主张,这就更加得罪了慈禧太后。因此,慈禧借1900年八国联军入京之机,派人将珍妃推到井中淹死了。光绪帝一生38岁,只选了一后二妃(还有一妃是珍妃之姐瑾妃),是除宣统帝外清代皇帝中后妃最少的一个。
由此可见,清宫的后妃制密切关联着政治斗争,而政治斗争又直接影响到这个末代封建王朝的覆亡。
二、光绪大婚
清代皇帝大婚和历代皇帝一样,是极尽奢侈铺张之能事的。光绪帝是清代正常地举办大婚的最后一个皇帝,目前所存资料比较齐全,可以作一些透视与分析。
光绪帝的大婚典礼在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正月二十七日举行,时年19岁。
大婚典礼的仪式和礼节极为隆重繁琐。皇后选定后,要举行一系列的典礼:十一月初二行纳采礼;十二月初四行大征礼;正月二十六祭告天地、太庙;二十七日行册立、迎奉礼,同日行合卺礼;二月初二日行朝见礼;初四日行庆贺礼;初五日行筵宴礼;初八日行祈福礼——至此大婚礼成,整个大婚吉期,自正月二十日起至二月初九日止,共二十天。在这期间,除正月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九、二月初七这四天不计外,其余十六天内,“不理刑名,京外文武百官咸衣蟒袍补服,常朝处衣朝服”,以示喜庆。大婚典礼的筹备工作,早在一年半以前就着手进行,并设立了专门机构——大婚礼仪处,专司大婚典礼一切应办事宜。
这次大婚,共花费银550万两。其中,各种“外办”耗费,共为105万余两,占大婚开支总额的20%左右;而由“内办”的帝、后应用冠服、朝珠、钿钗、金银珠宝玉器,嫔位所用器物,皇后妆奁,以及后嫔铺宫应用的金银器皿等,共为银400万两以上,占总耗费的80%左右。
这些银两主要是从各省、各税关指派筹解的,是从全国搜刮来的民脂民膏。虽然清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对筹办光绪大典曾装模作样地说:“国家经费有常,目下整顿武备,需款孔多,各省时有偏灾,尤宜体念民艰,爱惜物力,朝廷躬行节俭,为天下先,该大臣等,务当仰体崇实黜华之意,严饬承办各员,认真原理,不准稍涉浮冒。”但实际做法则完全相反,大婚典礼的经费,不但没有“节俭”下来,反而逐步加码。光绪十三年五月二十日慈禧明降懿旨,光绪大婚应需款项,“著户部先行筹画银二百万两”,各省“预为指派二百万两”。半年之后,光绪十四年正月十七日总管内务府大臣福锟面奉懿旨:“办理大婚之款四百万两尚不敷用,著户部再行筹拨一百万两”。九月二十六日又奉旨“续行筹拨五十万两”。三次共筹拨银550万两。
据清朝军机处档案记载,光绪十五年上半年直隶省顺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粮价,以谷子、高粱、玉米三种粮食计算,平均每仓石计银一两四钱六分。如果每人每年口粮按二石计算,计折银二两九钱二分。光绪大婚耗用白银550万两,按当时的粮价折算,可购买近400万石粮食,足够190万人吃一年。
当时,中国正处在内乱外患丛生、天灾人祸迭起的重重灾难之中,如此奢侈铺张的皇帝婚礼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举行的。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六月,山东河决,毁坏历城、齐东、利津等堤埝,大片地区遭灾,清政府仅拨银16万两赈灾;光绪十一年两广水患,慈禧仅下令拨银6万两赈济;光绪十二年北运河决口漫溢,使永平各府受灾,朝廷只拨银12万两救急;光绪十三年郑州河决口,南入于淮,使河南、安徽大片地区受害,清政府仅截留京饷漕折银30万两赈恤。到了光绪十四年,由于皇帝婚期迫近,用款孔殷,这一年虽有多起水、火、雨、雹、震、疫等灾害发生,但却未见有拨银救灾的记录,只是免除了某些地区的税赋钱粮,拨留了13万石京仓及海运漕米以赈顺直之灾。这样一对比,可见清王朝用于人民生计迫切需要的开支寥寥无几,而从民众身上榨取的财富则多得难以计量。
三、宦官生涯
在上一章阐述了明代的宦官为虐,在清代,在这方面也有不少情况需要阐述,因为清代后期的太监不仅对宫闱生活有很大影响,而且对政局也有相当大的影响。
清朝统治者开国后,汲取了前朝宦官乱国的教训,制定“祖制”,对宦官限制很严。例如规定太监最高是四品官衔(在清朝只有一个太监是四品官衔,述有五品、六品至九品,然而被授到这一品级的太监也不出100人。在清朝宫禁之内,太监总额为3000人,比明朝少得多),不准干预政事,不准和外官交往,不准离开京城,违者斩无赦。所以,在清代的前期和中期,太监的势力不大,后期那个恃宠而骄的太监安德海被斩,其理由也是“违反祖制”。
当时,太监的来路如何,为什么有人要去当太监呢?1964年,全国政经文史资料研究会为征集晚清史料,曾邀集在北京附近的老年太监开了一次座谈会,到会者有15人,他们谈了一些这方面的情况。
任福田说:“那年头,河北省的青县、静海、沧州、任邱、河间、南皮、涿县、枣强、交河、大城、霸县、文安、庆云、东光,现在北京郊区的昌平、平谷,还有山东省的乐陵,都是出太监的地方。太监都是劳苦人出身,被生活所迫,指望把孩子送进宫里,有条活路,将来也得些好处。”
马德清说:“我是天津南青县窑子口人。父亲是个卖膏药的,母亲是穷人家的女儿。拿‘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吃上顿没下顿’来形容我的家,也就够了。”“当太监真正‘出息’了的,一千里难挑一个,可人总是往亮处看啊!我有个姑母,她有个远房侄儿叫李玉廷,李玉廷的父亲也是穷人,可是自从李玉廷当上了太监,十几年以后,这一家便发了,买了地,拴上了几头大骡子。我父亲常常提到这个李家,下狠心也让我走李玉廷那条路。”
池焕卿说:“除了穷苦人被生活所迫送孩子进宫当太监之外,太监的来路还有几条:歹人拐骗人家的小孩图得一笔身价,这是一条;专门包办施行‘阉割’手术的人家,诱骗苦寒人,把当太监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鼓动他们把孩子送进宫里去,这是第二条;有的人犯了重罪,用‘净身’来逃避刑罚,这又是一条。千条万条,被送上这条断子绝孙的绝路上的,大都是贫苦人家的子弟。”
阉割是一种对男性的性摧残,这种摧残是十分残酷的。怎样阉割呢?据《宸垣杂识》记载,正式的手续是,愿意净身入宫做太监的人必须要由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凭证人立下“自愿阉割书”,这才请来阉割者,进行施手术前的准备工作,选一个吉日,把净身者先清理大小便,关在房内,房间必须密不通风,使净身者决不受凉而感冒。在这三四天禁闭期间,绝对不能饮食,以免有排泄的污物沾染手术后的创口,致使手术恶化,危及生命。正式阉割时,净身者被除尽衣裤,蒙上眼睛,手脚被绑得严严实实,有人还按头揿腰,防止他因痛极挣扎、流血过多而死。动刀前阉割者还要问他是否自愿,如果现在后悔了还来得及。只有获十分肯定的答复后,才能动刀。
据《浪迹丛谈》记载,阉割要用烈酒来麻醉,使净身者喝醉而不觉痛。阴部还要涂满药油,这种药油也有麻醉作用。一切准备就绪后,就用锋利的刀沿阳具的根部环而割之,深度需十分讲究,尤以阴茎下部及近睾丸处最难割,因为此处筋多,极易致命。割后即取去阴茎的海绵体,全茎只剩下两根管子,一为输尿管,一为输精管,精管要盘曲起来塞入体内,尿管要剪掉。割掉阴茎后当即敷以止血药,手术后四五天内不准饮食,半月不准见风。手术一个月左右结痂收口,阴部只有一个孔洞。
1870年,有一个名叫史汀德的英国官员在北京实地采访,把阉割的方法记得很详尽。他说,手术的地方是一间破旧的小屋,叫厂子,位于紫禁城的西华门外。里面有几名刀子匠,他们没有固定的工钱,但却是政府认可的专家。他们的职业就是阉割,手术费每人六两白银,负责到完全治好。可是净身者大多是穷人,有不少人无法付现银,所以要有担保人,手术费可以事后补交。
另外一种方式是自幼破坏性功能。如果父母决定自己的儿子长大后做太监,当孩子还在襁褓中时,由一个“特种”佣妇以一种特殊方法经常捏揉幼儿的小睾丸,即逐渐破坏其性功能,使其生殖力逐渐萎缩,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显现出女性的特征,没有喉结,双乳突出,臀部隆起,声音尖细,行动扭捏,而达到太监的模样。
净身者阉割是否彻底,入宫前要经过严格检查,以后还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就要被清除出宫,当然也有通过贿赂而混过去的。清代蔡澄所著《鸡窗丛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河北河间有个富商的遗孀魏氏,看中了小叔子,多次挑逗未果,以后又强迫小叔子同床,但小叔子畏怯不前,那寡妇竟把他的阳具咬掉一半。于是闹进官府,有个刀笔吏受了魏氏贿赂,反诬小叔子有罪,此事当时十分轰动。那小叔子出狱后想去当太监,但是太监们认为此人并非阉割,而且还留着半截,他连太监也当不成。后来他的同乡老太监介绍他到太监荟集之所去当一各杂役,专管银钱收付之事。这个人很聪明,当时麻将牌尚未风行,他制成一种纸牌,纸张好,绘画精美,很受太监们欢迎。
太监们不仅生理上畸形,而且心理也和常人有殊。他们喜怒无常,猜疑心重,有自卑心理,还有排外心理,太监和太监“抱团”。他们对于直接或间接影射“欠缺”的事物很敏感,因此如和太监同座,看到无尾或尾巴被切短的猫狗时,应转弯抹角地说“鹿尾的狗”;如果看到缺少柄的茶壶时,应若无其事,不要声张;对“切”、“斩”、“割”这些字眼要避开,改成别的字眼,他们还有一个大忌讳,即坚持不让别人看到下身,否则,认为这是极大的侮辱。在北京有一条胡同名“尽忠胡同”,这是太监下班之后的聚居之所,胡同中设有剃头店、裁缝店、吸烟房(清朝的太监几乎都吸鸦片)和浴池。这个浴池的顾客都是太监,连浴室中的伙计也是被净过身的,这是因为太监决不愿让非同类之人看到他们的下身。
净身者被割下的阴茎睾丸,要经过防腐处理,放在小匣中,送进家祠。这东西称为“宝”,当太监死后,这个“宝”就要被“请”出来,缝在死者的阴部,让他像个堂堂正正的男子“归天”。因为失去阴茎,是太监终生之憾,即使死了也要这样弥补一下。
太监还是有不同程度的性欲的,如上一章第二节所述,这有许多复杂的原因。因此,宫廷中的丑闻常和太监分不开。即使太监已完全丧失了性功能,那些有严重性饥渴的嫔妃、宫女们也以聊胜于无的心情对待他们,因为他们总算是男人。同时,清朝也有太监娶妻的现象。清朝开国时“祖制”虽严,但到了后期也出现了太监跋扈的现象,李莲英受慈禧宠信,权势炙手可热,勾结袁世凯,破坏“戊戌变法”,起到了十分恶劣的作用。据说他是阉割未净之身,有人还向他进奉海狗肾等药物。他在宫外还有妻妾,而且有子女,不过表面上都说是领养来的。后来,太监小德张又受慈禧的宠信,并成为隆裕皇后的心腹,他权势显赫,大臣中有不少人都和他结为兄弟。在隆裕后死后,他就告老离宫,最初住在北京永康胡同自己所修的一所穷奢极侈的大宅第中,过着大富豪的生活。后来,又搬到天津英租界去住,娶了好几个老婆。有一次,他的一个小老婆受不了他的摧残,跑到英租界的巡捕房去哭求救命,诉说在小德张家常受笞杖与折磨,小德张贿赂了巡捕房,仍将这个妇女要回,这个妇女重落虎口,其悲惨命运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