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玉(1672 年—1755 年),字衡臣,号研斋,安徽桐城人,清朝大臣,康熙朝大学士张英之子。历任保和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军机大臣、太保,封三等伯,历三朝元老,居官五十年。张廷玉深谙为官之道,谨小慎微,平素清廉,颇有政绩。才华横溢,著作颇丰,如《传经堂集》、《澄怀园全集》。
个人生平
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雍正朝保和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军机大臣,加少保衔,后加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长期和清廷对抗的蒙古准噶尔部煽动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及西北各族反清,雍正为维护国家统一安定,决定出兵征讨。因战事紧急,军令需要迅速处理和严守秘密,所以,即令在隆宗门内设立“军机房”,嗣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命怡亲王允祥、张廷玉及 大学士蒋廷锡领其事”,“廷玉定规制”。按照旨意,张廷玉就军机处的性质、官职、职能、纪律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涉及到档案的地方就达多处,如:军机处参予官员奏折的处理和谕旨的撰拟;军机章京负责誊写、记档及日常工作;军机处设《存记簿》,“奉旨存议”事务,一律登记;“密事有件”,密封存档,届时拆阅办理等。这一整套严密的规章制度,不仅加强了皇权统治,避免了政出多门以及失、泄密现象的发生,而且更重要的是统一了办文机构,保证了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为利用和编撰方略(志)提供了方便。
张廷玉为人谨小慎微,谨守「万言万当,不如一默」。故雍正赞扬他「器量纯全,抒诚供职」称其为「大臣中第一宣力者」。
曾参与编纂《平定朔北方略》《御选咏物诗》《佩文韵府》,清廷开馆编修《三朝实录》、《玉牒会典》、《治河方略》、《四朝国史》《国史》、《明史》时,均受命为总裁。尤以《明史》一书为史学界所推重。备受雍正、乾隆倚重。任《明史》检修总裁官,一统完成全书。《明史·艺文志》4卷,由他监修主编。共收录明人撰著4000余种。分经、史、子、集四部,著录各书,均以作者姓名置于书名之上。少数书籍加有评语,是考明代文化学术重要参考目录。私人藏书颇多。去世后,藏书由其子张若溎(字树谷)继承,雍正帝曾一次赐内府藏书给他,有52种之多,乾隆间开四库馆,张若溎进呈图书多种,《四库全书总目》著录有其家进呈34种,可与周永年、朱彝尊、王际华、郑大节等藏书家相比。著有《传经堂集》、《澄怀园全集》。
升迁履历
康熙十一年(1672年)生,父康熙朝大学士张英。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康熙朝历任检讨、直南书房、冼马、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刑部侍郎、吏部侍郎等职。
雍正元年(1723年)升礼部尚书,次年转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国史馆总裁,太子太保。
雍正三年(1725年),署大学士事。四年(1726年),晋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并兼充康熙实录总裁官。
雍正六年(1728年),转保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雍正七年(1729年),加少保衔。同年,因西北用兵,设军机房於隆宗门内,与怡亲王允祥、大学士蒋廷锡董其事。雍正皇帝临终,命其与鄂尔泰并为顾命大臣。
乾隆朝,以两朝元老为朝廷所重,死后配享太庙。终清一代,汉大臣配享太庙者惟张廷玉一人。
个人功绩
翻阅有关史料,我们惊讶地发现,在整个雍正朝, 张廷玉只做了两三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他的事功不在于处理某件政事,而在文字工作和规划建立军机处制度以及完善奏折制度。
当雍正即位之初,办理康熙丧事,特命吏部左侍郎张廷玉协办:
翰林院文章之事
那时,“凡有诏旨,则命廷玉入内,口授大意,或于御前伏地以书,或隔帘授几,稿就即呈御览,每日不下十数次”。张廷玉为军机大臣时,“西北两路用兵,内直自朝至暮,间有一二鼓者”。八、九年间,雍正身体不好,“凡有密旨,悉以谕之”。由于撰写谕旨的需要,雍正每天召见张廷玉多达十几次。由于雍正不分昼夜地召见,以至张廷玉要到晚上一二更以后才能回去休息。雍正即位第一年,张廷玉即升为礼部尚书,后又长期担任大学士和军机大臣,可是他在雍正朝所做的主要工作,又确确实实是这些文字工作。就连雍正本人,也认为张廷玉的作用是“纂修《圣祖仁皇帝实录》宣力独多,每年遵旨缮写上谕,悉能详达朕意,训示臣民,其功甚巨。”承认他的功劳在于文字。且张廷玉所草之上谕,全合雍正本意,是以屡获表扬。军机处不过是皇帝的秘书处,军机大臣实际上只是皇帝的高级秘书,这种地位和身份,张廷玉自然不能独树一帜,建立创新的大功业。因此,他的作用和政绩只能由参预机务和书写文字方面来体现。
真正称得上是张廷玉大功业的,是他规划建立军机处制度和完善奏折制度。
规划建立军机处制度
“军机处初设,职制皆廷玉所定”。军机处成为清朝的中枢机构并深深影响清代中后期的历史,这确实是张廷玉的大功业。另外,确立并完善奏折制度,使它成为清朝的主要官方文书,同样是清朝官僚政治上的重大变化,并对清朝中后期的政治产生了十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归军机处办的事情,不问大小,“悉以本日完结”,绝不积压。这样的办事作风,效率自然较高。寄信方法也是快捷的。张廷玉制定的廷寄办法,最后形成一套制度,是军机处将上谕函封后交兵部,由驿站递相传送。军机处根据函件内容,决定递送速度,写于函面,凡标“马上飞递”字样的,日行三百里,紧急事,另写日行里数,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并有六百里加快的。这就和内阁发出的“明发上谕”不同了。内阁的“明发上谕”,或由六科抄发,或由有关部门行文,多一个衙门周转,就费时日,保密也不容易,往往被地方官员探到消息,雇人先行投递,在正式公文到来之前,他们已悉内情,作了准备,加以应付。所以,经张廷玉规划,创廷寄之法,既保证了中央政令的严格贯彻,速度又较前加快,从而提高了清朝政府的行政效率。
奏折
是一种臣民上奏文书,它始出现于康熙年间,但在作者范围、传递方法、疏奏内容及朱批等方面,都还没有制度化。《清史稿·张廷玉传》载:“廷玉定规制:诸臣陈奏,常事用疏,自通政司上,下内阁拟旨;要事用折,自奏事处上,下军机处拟旨,亲御朱笔批发。自是内阁权移于军机处,大学士必充军机大臣,始得预政事,日必召入对,承旨,平章政事,参与机密”。自此以后,作为一种官文书制度的奏折制度才被确立下来。不要小看这种文书制度,它的影响之大甚至远远超过中枢机构的兴衰替废。它不仅牵涉朝廷政令的推行,而且关乎君臣间权力的分配。它的确立和军机处的设立一样,都是清朝官僚政治上的重大变化,对清朝中后期的政治产生了十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清朝入关之初,沿袭前明旧制,官员有事报告皇帝,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题本盖印,奏本不盖印。题奏本都由通政使司进呈,在皇帝阅批之前,内阁大学士已经“票拟”过。因此,这两种文书都是公开的,不利于下情上达。其次,题本办文程序太繁,运转速度十分迟缓,而且由于经办人员过多,容易造成泄密,使皇帝实施政务受到很大限制。自张廷玉把奏折制度化以后,稍微重要一点的事务,地方官员都先撰拟奏折,经过皇帝朱批,认可了,才写题本作正式报告。但奏折中的朱批内容,不得写入题本,作为奏事的依据。这样题本就成了官样文章,价值大大降低。奏折代替了原来题本的作用,使它成为主要官方文书。这一制度坚持到清末。
奏折刚产生时,有资格使用奏折的官员不太多。雍正践祚之后,内苦于宗室诸王的讪谤排挤,外困于满汉大臣的朋党倾轧,急于求言,故放宽了臣民专折具奏的范围和权限。到后来,有权上奏折者多达1000以上。
由于奏折所涉事情多系国家机密,所以奏折的保密性是非常突出的。不能保密,就不要上奏折,保密是书写奏折的前提条件。为了保证奏折的内容不致泄漏,清廷定立了一整套保密制度,使奏折制度更加完善起来:1、撰写人须亲自书写,一般不许他人代笔,写成后不得外传,否则治罪。2、由宫中制作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具奏官员,专门用作储藏和传递奏折。3、督抚以上大员的折子,派专人送到大内乾清门,交内奏事处,直达御前,而不像题本交通政使司转呈;一般官员的折子,亦差专人送到雍正指定的亲信大臣处,由他们代呈,代交人当然无权知道折子的内容。雍正帝阅毕,作了朱批,折子由原渠道发回。4、收回朱批奏折。康熙在位期间,奏折御批发还具奏人后,尚无缴还内廷的规定。雍正一登基,便下令内外臣子将朱批奏折全部查收呈缴。不但前朝奏折需交回,嗣后朱批发还本人看过之后,即需交回。由于实行了缴本制度,不但有效地防止了泄密事件发生,而且为后来保存了丰富的史料。5、加强军机处的保密工作。规定:皇帝召见军机大臣时,太监不得在侧;每日承领事件人员,未到传领时间不得进入军机值房;严禁各衙门人员在军机值房台阶外及附近处所站立窃听;即使是高级的王公大臣,非奉特旨,也不准进入;自王以下文武满汉大臣,都不准到军机处找人谈话。同时规定各章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做到手续慎密完备。特别是文书收发登记,必画押存查;个人承办的事情,均不许任意喧泄;不经由自己办理的事情,绝不许过问;撰写寄信谕旨,办理朱批奏折,都得在办公房办理;凡办理机密事件时,军机大臣指交一二章京承旨,在军机堂上缮写后,要将底稿押封存记,俟查办之事办完后再行拆封登档。如有泄漏,缮写文件的章京要受到很重的处分。
在奏折的内容上,较之以前,更为丰富了。其中最重要的是利用奏折商讨政务。由于奏折免去了中间环节的传递,又采用廷寄方法,不但能迅速递到皇帝手中,而且在皇帝朱批御旨后,又可直接发还上奏官员,马上付诸实行,从而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给清朝的政治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同时,由于奏折都是秘密进行,于是在直省督抚与司道之间,地方与中央,内廷与外廷之间,除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等关系之外,又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大臣相互告密,皇帝的耳目遍布京内外,谁也不知道谁向皇帝打了什么小报告,中央部院和地方上的公私事件和人际关系,无论巨细,皇帝都可以从奏折中直接了解到。皇帝于是借助奏折整饬吏治,监察民情,发号施令,排斥异己,天下庶务总归一人处理,从而使封建皇权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因此,“在中国章奏制度史上,雍正一朝应该是最为多姿多彩的时代,而帝王对朱批运用的巧妙和有效,雍正也可以说是前无古人的了”。而这一切,张廷玉是功不可没的。说这是他的大事业大功业,一点都不夸张。
张廷玉任职年久,长期处机要之地,在雍正年间,他虽然“最承宠眷”,然而“门无竿牍,馈礼有价值百金者辄却之。”他在皇帝身边服务,担负的又是机要文字工作,深知言多必失的道理,因而处处小心谨慎,办事十分细致周到。他对黄山谷说的“万言万当,不如一默”,极其倾倒,表示“终身诵之”。少说多做,既是他立身的主导思想,也是他的为官之道。他以皇帝的意志为意志,默默去做,不事张扬,事成归功于人主,事败自己首先承担责任。雍正赞扬他“器量纯全,抒诚供职”。乾隆称许他“在皇考时勤慎赞襄,小心书谕”。作为领导人的秘书,这些确实都是很值得称道的品质。
配享太庙
太庙,是封建帝王祭祀列祖列宗的庙宇。而帝本至尊,不仅生前要有文武百官俯首听命,即使死后,也要有佐命功臣陪伴扈从。因而,得以身后配享太庙,便成了大臣们无以伦比的殊荣。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弥留之际的皇帝,没有忘记安排他的老臣,临终留下了令鄂尔泰、张廷玉配享太庙的遗诏,这使已经地位煊赫的鄂张二人,更加身价百倍。而嗜爵如命的张廷玉,尤其看重这配享的隆遇,视为光宗耀祖的殊荣,因为,在整个清朝配享太庙的十二名异姓大臣中,他是唯一的汉人。
张廷玉没有立下出生入死的殊勋,也不曾建立惊天动地的功业。他之所以能与那些满族的“英贤”等量齐观,不过是因为他具有超乎常人的好手笔。张廷玉正是凭着自己的好手笔,参预了雍正一朝的最高机密,划策决疑,为雍正皇帝定天下立有大功。因此,雍正帝对张廷玉是倍加称道,视若股肱,赏赐酬庸甚厚。据记载,在雍正临朝的十三年中曾六赐帑金给张廷玉,“每赐辄以万计”。张廷玉为感激皇帝的恩宠,也为了炫耀自己的体面,将自家花园命名为“赐金园”。
但是,遭逢也有时运。张廷玉虽为雍正帝所宠,却不为乾隆帝所爱。在乾隆的眼里,“张廷玉在皇考时仅以缮写谕旨为职,此娴于文墨者所优为”。“朕之姑容,不过因其历任有年,如鼎彝古器,陈设座右而已。”鄙视到把张廷玉当作一件只可供人观赏,却毫无用途的摆设,几同所蓄俳优之类。
而且,乾隆满汉之见极深。张廷玉虽以汉人久居高位,却得不到他的信任。只因乾隆深恶朋党,在对鄂尔泰集团势力多方裁制的同时,为了保持派系之间的力量均衡,收相互牵制之效,不得不庇护张廷玉,但也不时给予裁抑。
乾隆即位之初,张廷玉与鄂尔泰同封伯爵,加号“勤宣”。张廷玉以此为荣,乾隆七年(1742年),请将伯爵由其长子张若霭承袭,乾隆没有答应。为了抑制张氏家族势力过分嘭胀,也为了裁抑张廷玉本人,乾隆令伯爵衔只封张廷玉本人,及身而止。
其时,张廷玉年逾花甲,已是接近七十的老人。乾隆准其在紫禁城内骑马,又允其不上早朝。这一方面是出自对老臣的关照,但另一方面,却不无排斥之意,从而逐渐形成了由讷亲独自面承圣旨的局面。
张廷玉身历三朝,久经官场,见惯了宦海的沉浮与倾轧,对于君臣关系所出现的变化,他不会没有感受。只是他一向立身严谨,信奉“万言万当,不如一默”的原则,绝不会为此露出一丝一毫的不满,更不会去追究其中的缘故。据说,张廷玉曾有一句名言,记载在他所作的《澄怀园语》中,即为:“予(我)在仕途久,每见升腾罢斥,众必惊相告曰,此中必有缘故。余(我)笑曰:天下事安得有许多缘故?”
缘故当然有,只是张廷玉早巳视之为官场常情,司空见惯。而以他的处世哲学,他绝不“敢”去追究其中的缘故,唯独想在“功德圆满”之后,赶快逃之夭天,离开是非之地。
乾隆十一年(1746年),张廷玉的长子内阁学士张若霭病故。这对张廷玉实在是个意外的打击,白头人为黑头人送终,不能不使他倍觉伤悼,更引起了他的思乡之情。这年他已是七十五岁的老翁了,虽不时上朝奏事,但内廷行走,已是步履蹒跚,需人扶掖。乾隆特命其次子庶吉士张若澄在南书房行走,以便照料。但皇帝的关照,却无法阻止他的归梓之心,致仕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乾隆十三年(1748年)正月,张廷玉上疏乞休,以“年近八旬,请得荣归故里”。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在专制君主的眼里,却有不肯尽忠之嫌。乾隆认为,人臣事君,只应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对张廷玉说:“卿受两朝厚恩,且奉皇考遗命,将来配享太庙。岂有从祀元臣,归田终老之理?”
乾隆不允所请,而张廷玉极力陈奏,以致“情词恳款,至于泪下。”尽管乾隆反复晓喻不应引退的道理,张廷玉还是晓晓争辩,不甘罢休。结果是张廷玉被迫留下了,却惹得乾隆皇帝满心的不悦。
这一年恰恰是乾隆最不称心的一年,先是皇后富察氏病逝,乾隆失掉爱妻。继之,又是大臣辱命,金川败绩。乾隆一反常态,大开杀戒,连连惩治大臣,或杀、或革、或降罚流遣,官场上乌云密布,雷声四起,大小官僚又似乎回到了雍正时代,处在人人自危、岌岌惶惶的恐惧中,担忧着明日的命运。
张廷玉没有被卷到这场“灾难”中去,但也没有躲过这场暴风雨给人的震慑力。他三番两次地受到乾隆的点名指责。
七月,生员樊显科场自刎,大学士兼浙江学政陈其凝因署内阅卷,被疑为有忝职守,以权谋私。乾隆以此案情节暖昧,骇人听闻,命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梅彀成会同浙江巡抚方观承鞫讯查明。但却顾虑陈其凝是张廷玉荐举之员,梅、方二人又是张廷玉的安徽同乡,会瞻徇情面,避重就轻。故而当着众军机大臣的面,点明他们之间的关系,说张廷玉与陈其凝“师生契密,人所共知”。言外之意,是警告他们不得在众人眼皮底下徇私。这毫无根据地责谴,表明了乾隆对张廷玉的强烈不满,带有明显的有意寻过的味道。而这次寻过不过是个开头。
九月,文颖馆进呈所刻《御制诗集》,乾隆以其“讹误甚多”,又命将身为总裁官的张廷玉与梁诗正、汪由敦等人交部议处。
冬至,翰林院撰拟皇后祭文,用了“泉台”两字,乾隆吹毛求疵,认为这两个字,只可用于常人,不可加之皇后之尊。掌管翰林院的大学士张廷玉以及阿克敦、德通、文保等人,俱被指为草率塞责、罚俸一年。
十一月,他发现由张廷玉、陈大受、汪由敦等人拟写的渝旨中·,存在明显的抑满扬汉倾向,将同时办理军需马骡台站事项的满人巡抚阿里衮说成是“善于取巧”,将汉人巡抚陈弘谋说成“无功无过”。乾隆十分气愤,他说:“此系面奉谕旨,何得舛谬若是,明系袒护陈弘谋。”并点出日前他曾召见汪由敦,谈到陈弘谋尚有任事之能时,汪由敦竟以汉人中有如此能吏喜见于形色。为此,张廷玉、来保、陈世倌、史贻直、陈大受等五名汉人大学士,均被交部议处。
但乾隆犹以为不足,他喋喋不休,继这道申饬汉宫的谕旨后,又降旨训斥。而每次都少不了有张廷玉。这其中也是有原因的。
其时,庆复、讷亲等一批满族大臣丧师失纪,已被议为死罪,张广泗、周学健等汉军旗人,也各有过犯,死命难逃。这本是由皇帝个人掀起的政治风潮,但乾隆却怀疑汉大臣们在一旁幸灾乐祸,而汉大臣的首领自然是张廷玉。特别是在鄂尔泰死后,张党的势力有在朝廷中上升的趋势,乾隆不能不藉端给以打击。故而,他对他们说:“夫国家不能无军旅之事,为大臣者熟不当抒诚宣力,效命疆场,不辞艰瘁。若汉人见伊二人(讷亲、张广泗)之身罹罪谴,而自幸不膺重寄,得以优游事外,转从而非笑之,此其居心不太凉薄乎?即如大学土张廷玉久历仕途,幸而保全至今,亦因未遇此等事耳。又如汪由敦,诸凡不肯奋免向前,遇此等事,更不知若何矣。伊等扪心自间,当抱歉之不暇,尚可存訾议之见耶!”
这道贬责汉宫的谕旨,只点了张廷玉和汪由敦的名,足见乾隆当时对张廷玉的嫌恶与不满,已达到了难以容忍的程度了,因而,也殃及他的党徒。
汪由敦,出自张廷玉的门下,浙江钱塘人,雍正二年进士。乾隆即位以后,汪由敦受知于新皇帝,入直南书房,为内阁学士。而后,累迁至侍郎、尚书。乾隆十一年(1746年)署左都御史,为军机大臣。
据《清史稿》记载,汪由敦的才学,酷似他的老师张廷玉。他记诵淹博,文章典重有体。当时,乾隆作诗成癖,每日或用朱笔作草,或者口授,令人移录,称之“诗片”。凡经汪由敦耳闻笔录者,从无差错。故而,汪由敦又因强记,当乾隆之意,令他撰写谕旨,实则取代了张廷玉的位置。最初,汪由敦只为讷亲代笔,讷亲死后,汪由敦得面承圣谕,然后根据圣旨拟草,从而成了出纳王命的大臣。史称,汪由敦“内直几三十年,以恭谨受上知。”死后,乾隆称其“老诚端恪,敏慎安详”。
但在乾隆恣意打击朋党、削夺权臣的政治中,汪由敦以门生之见,不可能不卷入派系党争,乾隆也不可能不藉端给予打击。
在乾隆皇帝咄咄逼人的申斥下,张廷玉更是“思乡”心切,只想一走了之。乾隆自然看出此意,于乾隆十四年(1749年)正月,再颁上渝说:“张廷玉”生长京邸,子孙绕膝,原不必以林泉为乐”。“城内郊外,皆有赐第,可随意安居,从容几杖,颐养天和。”随后赐诗一首:
职曰天职位天位,君臣同是任劳人,休哉元老勤宣久,允矣予心体恤频。
潞国十朝事堪例,汾阳廿四考非伦。勖兹百尔应知劝,莫羡东门祖道轮。
诗中,一方面告诫张廷玉为臣的天职,在于任劳任怨,决不可倚老邀功,因为皇帝已经“体恤频”矣。另一方面,又在提醒张廷玉“应知劝”。可见,廷上廷下,口头笔上,张廷玉的致仕之请,已不知提过几次了,而乾隆皇帝也不知劝慰过几次了。
无奈,张廷玉的“乡思”,已到了执迷不悟的程度。到了十一月,乾隆见他仍然归心炽切,且老态日增,精采大减,故而动了侧隐之心。觉得“强留转似不情,而去之一字实又不忍出诸口。因为“座右鼎彝古器,尚欲久陈几席,何况庙堂元老,谊切股肱。”
乾隆派人到张廷玉的府第,将自己的意思告诉了他,让他自行抉择。这其中虽不乏关切和恩许,却带有更多的贬低和试探。因为,在乾隆的谕旨中,张廷玉已毫无掩饰地被比同为“座右鼎彝古器”了,而“去之一字实不忍出诸口”,则又没有明确的准他走。
但张廷玉似乎顾不了许多了,他见乾隆松了口,喜出望外。当即表示:“仰蒙体恤垂询,请得暂辞阙廷,于后年江宁迎驾”南巡。乾隆见事已如此,便准他原官致仕,伯爵仍带于本身,声称“俟来春冰泮舟行旋里,朕当另颁恩谕”。并表示他期待着十年以后“朕五十正寿,大学士亦将九十,轻舟北来,扶鸠入觐”的君臣重逢情景。
如果张廷玉就此与乾隆一别,便可以荣归故里,以全晚福了。谁知,他又节外生枝,自取其辱,反落得蓬头垢面的下场。
原来,张廷玉在得遂初衷后,又顾虑起身后能否得到配享的问题了。因为乾隆说过,“岂有从祀元臣,归田终老之理?”君恩似水,何况新君并不得意他这个老臣,张廷玉不能不为此辗转反侧。而恰在这时,他又听说大学士史贻直(鄂尔泰之党)向乾隆进言,说他并无功德,不应配享。张廷玉顿时心急如焚,似火攻心,强烈的虚荣心使他顾不得多年的休养,再不是那个持志养气,甘于淡泊,见“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方正君子了。他唯恐身后不得蒙荣,进宫面谒皇帝,请求乾隆不改变雍正的遗命,“免冠呜咽,请一辞以为券”,流露出一付不讲廉耻的乞恩讨赏的奴才相,完全不见了平日的清高和谨慎。
乾隆因配享出自雍正的遗诏,久成定命,并无收回之意。见张廷玉对自己如此防备,如此不信,提出这近似要挟的请求,心中十分不快。但乾隆还是勉从所请,答应了张廷玉,并赋诗一首赐之:
造膝陈情乞一辞,动予矜侧动于悲;先皇遗诏唯钦此,去国余思或过之。
可例青田原侑庙,漫愁郑国竟摧碑;吾非尧舜谁皋契,汗简评论且听伊。
这是一首寓意颇深的诗句,它一方面重申了雍正帝的遗命,同意张廷玉配享太庙,并以唐朝开国功臣的身后之荣作比,声称对他的恩典“或过之”。但另一方面,更浸透了皇帝对张廷玉的不满和警告。所谓“漫愁郑国竟摧碑”,是说他可以像唐太宗那样,给魏征(封郑国公)树碑立传,也可同样效法太宗仆碑毁文。而“吾非尧舜谁皋契,汗简评论且听伊”,更是直接了当,说张廷玉的功德不比皋契,实不应配享,将来历史自有评论。
这首诗所流露出来的反感情绪,是谁都看得出来的。对张廷玉来说,绝不是好兆头。
帝王可以翻手为云,也可以复手为雨,他的喜怒哀乐向来关乎着每个人的命运。张廷玉以三朝元老重臣,久经政治风雨,当尽知为官的临深履薄之道。可是,不知他是真的轻视皇帝,还是一时糊涂,鬼迷了心窍。在得到恩准配享的谕旨后,他只是具折谢恩,并以年老天寒,不亲赴殿廷,让儿子张若澄代往。
乾隆动怒了,他认为这是张廷玉对自己的不敬,“所行有出于情理之外”,要明颁谕旨申斥。这时,他正当丧妻失子之恸,家庭惨变的悲哀,再加上金川之役失利的烦恼,使他肝火上升,动辄大发雷霆。讷亲、庆复、张广泗、周学健等大臣相继被诛,满朝文武不时遭到谴责,宽大政治已经变成了严苛政治。
而张廷玉好像不识时务,偏偏在此时“惹”怒了乾隆。
乾隆对张廷玉的不满已经积郁了很久,这时,就像火山爆发一样,既猛且烈。他让军机大臣传旨,令张廷玉明白回奏。
当时,军机大臣承旨的只有傅恒和汪由敦。汪由敦不能不顾及到师生之情份,何况张廷玉在奏请赐券配享的同时,又不避嫌疑地推荐了他这位得意门生继任了大学士之职\汪由敦当即免冠叩头为张廷玉求情,请求皇帝不要将此事公布于众,声称“若明发谕旨,张廷玉罪将无可逭”。但乾隆怒气正盛,对汪由敦的请求毫不理睬。汪由敦无奈,又不忍负师生之谊,便不顾军机处的规矩,将乾隆发怒的消息禀报师门。
龙颜大怒,张廷玉已知此番非同小可。第二天一大早,他便赶到宫廷跪叩请罪。不料,这亡羊补牢之举,非但没有任何用处,反而授人以柄。
乾隆明明知道,张廷玉的“请罪”并非出自真情,而是汪由敦泄露了消息。因而更加恼怒,对张廷玉大加诘责,似在历数他的罪状。而张廷玉的所为也确有为乾隆所不能容忍之处。第一,配享太庙,乃非常恩典。张廷玉不亲自至宫廷谢恩,是视配享为应得之分。正像乾隆质问的那样,“伊近在京邸,即使衰病不堪,亦应匍匐申谢。乃陈情则能奏请面见,而谢恩竞不赴阙廷,视此莫大之恩,一若伊分所应得,有此理乎?”并点明了张廷玉这样做是认为皇帝配享之言既出,自无反汗之理,而自己以后再无可觐之恩,也无复加之罪了,因而无须顾及君臣之情了。
第二,张廷玉要求兑现雍正的遗言,请乾隆重申配享太庙的恩典,是信不过新君。所以乾隆说他,“张廷玉之罪,固在于不亲至谢恩,而尤在于面请配享。其面请之故,则由于信朕不及,此其所由得罪于天地鬼神也。”
第三,张廷玉归心似箭,引起了乾隆对他的怀疑。乾隆得知,早在讷亲当政时,张廷玉就多次怂恿讷亲代奏归里之请,讷亲深晓乾隆的个性,不敢明言,只是时时借机流露。因而,乾隆认为,张廷玉在尚未龙钟衰老之时,就营营思退,是对新君不予重用的不满,“自揣志不能逞,门生亲戚之素相厚者,不能遂其推荐扶植之私”,从而寻求明哲保身之道,在为官一世,“赀产足瞻身家”的情况下,以“容默保位为得计”。
第四,张廷玉不能亲至朝廷谢恩,却于次日黎明赴阙请罪,“此必军机处泄露消息之故”,而汪由敦以师生之情,先已舍身向皇帝请命,后又不顾朝规泄密露情,更加深了乾隆的成见,从而确信张廷玉举荐汪由敦继任大学士,乃是在朝廷安插私人,在皇帝身边留下耳目。他痛斥说:张廷玉“及去位,而又有得意门生留星替月”,“则身虽去而与在朝无异,此等伎俩可施之朕前乎?试思大学士何官,而可徇私援引乎?更思朕何主,而容大臣等植党树私乎?”专制帝王最容不得大臣“震主”和“欺主”。张廷玉对乾隆已犯有不信、不尊,外加欺蒙之罪,而欺君蒙主,植党营私,尤其为乾隆所憎恶,不仅为权力受损,还为龙颜无光。他忿忿地说:“我大清朝乾纲坐揽,朕临御至今十有四年,事无大小,何一不出自朕衷独断。即月选一县令未有不详加甄别者,宁有大学士一官而不慎重详审,听其援置私人乎?”“为人臣者,其可不知所儆惕乎?”
乾隆于盛怒之下,出言威厉,大有倾覆张廷玉之势。但乾隆御下的高明之处,就在恰到好处。他见张廷玉已经威风扫地,而所捐之罪又不足以置之重惩,因此,当廷议张廷玉不得配享太庙,并革去大学士职衔和伯爵、留京待罪时,乾隆反倒下令让张廷玉仍以大学士衔休致,明春回乡,身后仍准配享太庙,只是削去了伯爵。而被牵连的汪由敦却被革去协办大学士和尚书衔,令在尚书任上赎罪。以后,汪由敦虽仍得乾隆的任用,累官至吏部尚书,但直到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病故,始终不曾再任大学士之职。其原因只为汪由敦为张廷玉徇私援引。
但一波三折,事情并未就此了结。张廷玉在遭到乾隆帝的一顿披头盖脸的训斥后,只觉得老脸丢尽,心灰意冷。在提心吊胆地度过一个严冬之后,便遵照乾隆的“明春回乡之旨,奏请启秆。这时,他恨不得马上离开京城,大有逃命的心境。不料,这又惹恼了乾隆。”
因为,乾隆十五年三月,皇帝的长子定安王永璜逝世,而作为永璜老师的张廷玉,在永璜刚过初祭,就急请归田,似乎太无人情。
乾隆本不喜爱永璜,永璜一向不得重用,乾隆十三年(1748年)孝贤皇后大丧时,永璜又因礼节疏简被乾隆痛斥,声称绝不立永璜为太子。但父子挚情,永璜在遭谴后两年即殁,即使与乾隆的滥施皇威没有直接关系,也不能不引起他的内疚。因而在永璜死后,乾隆一反十三年切责的态度,丧礼仪典甚优,礼部奏请缀朝三日,乾隆命改为五日,而且在初奠时亲临奠酒。
初祭在成服之后,丧服未除,张廷玉便亟亟告归,于是又被乾隆帝抓住了小辫子。他觉得张廷玉实在太不知趣。本来经廷臣议处,张廷玉已是罪不可逭,而他仍然加恩,宽留原职,准其配享。在张廷玉陛辞之日,又赏赍手书御制诗篇、冠服、如意等物,并下令在张廷玉动身南还时,派大臣侍卫送行。而张廷玉却是甫过初祭,即奏请南还。“试思伊曾侍朕讲读,又曾为定安亲王师傅,而乃漠然无情,一至于此,是谓尚有人心者乎?”
张廷玉虽然教过乾隆读书,但那早已成为往事,自视天资超绝的乾隆并不十分看重师门,如今老迈衰耆的张廷玉更是令他嫌弃,动辄得咎,最后竟以曾为人师获愆。
或许也是张廷玉的官运到了劫数。
这时,恰好蒙古额驸、超勇亲王策凌病故。策凌能征惯战,为清王朝拓疆开土,守护边陲立有大功,临终时又留下“身故之后,乞附葬公主园寝”的遗言。乾隆听后,大加赞赏,称他“身后尚不忘恋阙,其一生实心为国可知。”令侍卫德山与策凌子成衮扎布护送其遗体进京,赏锒万两办理丧事,照宗室亲王典礼进行。随后,又下令让策凌配享太庙,开蒙古亲藩配享太庙之先。
作为乾隆来说,令一个屡立战功的蒙古亲王配享太庙,不足为怪,只是当他如此慷慨地把配享的殊荣赐给一个并不为他平日称道的大臣,且又需打破成规时,他的举动不能不使人产生一种别有用意的感觉,从而联想到他是在对张廷玉死乞百赖邀恩的一种嘲讽和鄙视。因为,乾隆虽然恩准了张廷玉配享太庙,但实在过于勉强。
没过多久,乾隆果然开始借策凌配享一事大作文章。于十五年四月颁布上谕,列举张廷玉不得配享太庙的理由。他毫不掩饰地指出,凡得配享太庙的均为立有汗马之功的佐命元勋,鄂尔泰尚有开辟苗疆经略边陲之功,配享已属过优。张廷玉仅以缮写谕旨为职,为娴于文墨者所为,于经国赞襄毫无建树,配享实在逾分。
乾隆不客气地对张廷玉说:“刘基在明,原系从龙之佐,有帷幄之功,而当时配享尚不免有訾议,今张廷玉自问,果较刘基何若乎?”接着,他下令将此旨并清朝配享诸臣名单一同交给张廷玉阅看,让他自加忖量,能否与配享诸臣比肩并列。“应配享,不应配享,自行具折回奏。”
这实在是专制君主的别出心裁的恶作剧,乾隆忽晴忽雨,忽左忽右,将一个八十老臣“玩”于指掌之中,直到他服服贴贴地“告饶”。
张廷玉一心想着配享太庙,俎豆千秋,却遭到了乾隆皇帝三番五次的指责,求荣反辱。直到此时,他才如梦方醒,知道帝王之家的供果并不好吃,如若再行坚持,则不仅自身受辱,还会祸及家门。于是,张廷玉战战兢兢地具折请罪:
“臣老耆神昏,不自度量,于太庙配享大典,妄行陈奏。皇上详加训斥,如梦方觉,惶惧难安。复蒙示配享诸臣名单,臣捧诵再三,惭悚无地。念臣既无开疆汗马之力,又无经国赞襄之益,年衰识瞀,行昝日滋,伏乞罢臣配享,并治臣罪。”
乾隆终于向张廷玉逼出了;“口供”。然后,他便以大学士九卿议奏的名义,修改了雍正皇帝的遗诏,宣布罢免张廷玉的身后配享。
可怜张廷玉三朝侍君,五十年如一日,修炼了一辈子的谨慎,竟因一时的疏忽失检,逆犯了龙颜。结果是倍受羞辱,衣冠扫地,在乾隆十五年以大学士致仕,灰溜溜地返回桐城老家。但遭逢不际,祸患相寻。刚刚归里的张廷玉,又有祸事跟踪而来。他的儿女亲家朱荃获罪,牵连到他。
朱荃官四川学政,被御史储麟趾参劾匿丧赴任,贿卖生童,罢官回籍,十五年《1750年)三月,行至巴东,于船上投水而死。这种潜纵灭迹,畏罪自杀的行为,自然瞒不过明察的乾隆,他认为这其中定有更大的情弊,不能以朱家托词落水而草草了事。于是下令地方官对朱荃的戚属严加审训,并让四川总督策楞、湖广总督永兴、巡抚唐绥祖过问此案。
在乾隆的严厉督责下,督抚大人闻风而动。七月,湖广总督永兴具折上奏,声称朱荃家人供出,御史所劾朱荃之罪件件属实。原来,朱荃接到家中讣告时,正值地方科举考试临近,按照规定,他该丁忧守制,以尽孝道。但他为了不失掉监临考官的肥缺,当即将讣告焚毁,匿丧不报,历考嘉定等三郡一府。当时,地方“童试”两考,本县为初试,学政“按临”为院试,以府为单位,分两场,一场正试,一场复试,取中者都是生员,俗称秀才。其中的考试程序甚为繁复。朱荃就是贪图新秀的挚敬,利用其间的关节作弊的。他从中贿卖生童九名,婪得银两、貂衣等物。接着朱荃的弟弟朱英等人也供出,朱荃勒索新进诸生规礼约有四五千两。随后,又察出朱荃原为吕留良;严鸿逵文字狱大案中获罪之人。
诸罪齐发,朱荃劣迹累累,赃私狼藉,“实近年来学政所未有”,乾隆气愤已极。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他用人的脸面,更主要的,也是他最不愿承认的,是在朱荃一事上他确有被人欺骗之处,张廷玉、梁诗正、汪由敦等人都先后举荐、包庇过朱荃。张廷玉为元老旧臣,朱荃的年辈后于张廷玉许多,他与张廷玉结为儿女亲家,自然可得到这颗大树的庇荫,而张廷玉也不能不为他多方周旋和提携。以他的地位和身份即使他不出面,也会有那些善于察言观色的门生属下为他代劳,唯恐阿谀逢迎不及。所以,尽管朱荃是吕留良逆案中的罪人,为人不齿,但满朝文武、包括御史科台,都没有一个人出面指参,更没有一个人指责张廷玉与此等人联姻结戚。这种朋此瞻徇之习,自然为乾隆所不能容忍。
而且,朱荃的发迹和高迁,也全凭了张廷玉在朝中的显赫地位。当时朝廷举行词林会考,朱荃被列为一等,在张廷玉以皇帝宰辅兼阅卷大臣的情况下,不管朱荃的真才实学有多高,都摘不掉得到张廷玉暗中扶持关照的嫌疑。因为,即使张廷玉没有看到朱荃的卷子,也没有授意嘱托其他的阑卷大臣,仍然会发生阅卷大臣揣摩迎合的事情。何况张廷玉并非洁身自好到不徇私情的程度,在京察大典时,他就曾把朱荃列为一等,直到引见时,才被乾隆降为二等。张廷玉平日谨守远祸之道,但对朱荃的扶掖却漫无忌惮,其本人植党如此,党羽门徒更是交相引类,无所顾忌。汪由敦曾在试差人员中力保朱荃。梁诗正在朱荃交部审议时,声称“功令森严,无人更敢作弊”,言外之意是朱荃被人诬陷。
这种明目张胆的党庇行径,令乾隆震怒。他本对张廷玉余怒未息,耿耿于怀,这时朱荃一案正好给他抓住把柄。他怒责张廷玉说:“公然与(朱荃)为姻亲,是诚何心?而漫无忌惮至于如此。其忘记皇考圣恩为何如?其藐视朕躬为何如?张廷玉若尚在任,朕必将伊革去大学士交刑部严审治罪。今既经准其回籍,著交两江总督黄廷桂于司道大员内派员前往传旨询问。”随后又将张廷玉罚款一万五千两,追缴从前赐给的御笔、书籍及一切官物,查抄其在京住宅。兴师动众,严追严查,大有穷治张党之势,张党的重要人物梁诗正交部察议,汪由敦降为侍郎,均为包庇朱荃获罪。
经过这场“问罪”,张党完全被击垮。张廷玉以垂老之躯几遭严谴,已是荧茕孑立,尽失往日的威势,门生故吏各寻出路,如树倒猢狲散,连吴士功这样的死党也去投奔了史贻直。乾隆打击前朝勋臣,严禁朋党之患的斗争,至此,以皇权的独尊而宣告了它的尾声。
乾隆二十年(1755年)三月,张廷玉病逝,乾隆又做出眷念老臣的姿态,宽恕他的过失,令仍配享太庙,声称:张廷玉“要请之愆虽由自取,皇考之命朕何忍违!且张廷玉在皇考时,勤慎赞襄,小心书谕,原属旧臣,宜加优恤,应仍谨遵遗诏,配享太庙,以彰我国酬奖勤劳之盛典。”赐祭葬如例,谥“文和”。张廷玉直到死后,才为自己挽回了一点面子。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年已七旬的老皇帝又想起了他的这些老臣,在《怀旧诗>>中品评功过,张廷玉被列为五阁臣之一,诗曰:
风度如九龄,禄位兼韦平。承家有厚德,际主为名卿。
不茹还不吐,既哲亦既明。述旨信无二,万言倾刻成。
善皇祖实录,记注能尽诚。以此蒙恩眷,顾命配享行。
及予之莅政,倚任原非轻。时时有赞襄,休哉国之桢!
悬车回故里,乞言定后荣。斯乃不信吾,此念讵宜萌?
臧武仲以防,要君圣所评。薄惩理固当,以示臣道贞。
后原与配食,遗训改或更?求享彼过昭,仍享吾意精。
斯人而有知,犹应感九京。
在这首毁誉参半的诗评中,乾隆既讲出了他与张廷玉之间的关系,也讲出了他对臣下的驾驭术。那就是有过必惩,有错必责,但却惩而不治,罚而不罪。从而使大臣衔于皇恩,畏于皇威。正如他自己在诗注中所说的那样:“廷玉卒于家,余仍遵皇考遗诏行,而彼时不得不示以惩戒,固亦瑕谕不能相掩也”。 “廷玉虽有过,余仍不加重谴,仍准以大学士衔休致,及其既卒,仍令配享太庙。余于廷玉曲示保全,使彼泉下有知,当如何衔感乎?”
家庭成员
元配姚氏,麻溪姚文然第六女,是张廷玉外公姚孙森的族孙女。妾氏依次有:金陵吴氏、常熟李氏、桐城蔡氏、顺天施氏、桐城吴氏。儿子分别是:张若溎(1703-1787 )雍正8年二甲七十五名进士;张若霭(1713—1746)字晴岚,雍正十一年(1733)癸丑科殿试金榜中二甲一名进士;张若澄字镜壑,一字链雪,自号款花庐主人,乾隆十年(一七四五)进士,乾隆乙丑进士,改庶吉士。
史料记载
张廷玉,字衡臣,安徽桐城人,大学士英次子。康熙三十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检讨,直南书房,以忧归。服除,迁洗马,历庶子、侍讲学士、内阁学士。五十九年,授刑部侍郎。山东盐贩王美公等纠众倡邪教,巡抚李树德令捕治,得百五十馀人。上命廷玉与都统讬赖、学士登德会勘,戮七人、戍三十五人而谳定。旋调吏部。
世宗即位,命与翰林院学士阿克敦、励廷仪应奉几筵祭告文字,赐荫生视一品,擢礼部尚书。雍正元年,复命直南书房。偕左都御史朱轼充顺天乡试考官,上嘉其公慎,加太子太保。寻兼翰林院掌院学士,调户部。疏言:“浙江衢州,江西广信、赣州,毗连闽、粤,无藉之徒流徙失业,入山种麻,结棚以居,号曰‘棚民’。岁月既久,生息日繁。其强悍者,辄出剽掠。请敕督抚慎选廉能州县,严加约束。其有读书向学,膂力技勇,察明考验录用,庶生聚教训,初无歧视。”下督抚议行。命署大学士事。四年,授文渊阁大学士,仍兼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五年,进文华殿大学士。六年,进保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七年,加少保。
八年,上以西北用兵,命设军机房隆宗门内,以怡亲王允祥、廷玉及大学士蒋廷锡领其事。嗣改称办理军机处。廷玉定规制:诸臣陈奏,常事用疏,自通政司上,下内阁拟旨;要事用摺,自奏事处上,下军机处拟旨,亲御朱笔批发。自是内阁权移於军机处,大学士必充军机大臣,始得预政事,日必召入对,承旨,平章政事,参与机密。
廷玉周敏勤慎,尤为上所倚。上偶有疾,奖廷玉等翊赞功,各予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袭。廷玉请以子编修若霭承袭。十一年,疏言:“诸行省例,凡罪人重者收禁,轻者取保。独刑部不论事大小、人首从,皆收禁,累无辜。请如诸行省例,得分别取保。刑部引律例,往往删截,但用数语,即承以所断罪;甚有求其仿佛,比照定议者:高下其手,率由此起。请敕都察院、大理寺驳正;扶同草率,并予处分。”命九卿议行。大学士英祀京师贤良祠,复即本籍谕祭,命廷玉归行礼,并令子若霭从;弟廷璐督江苏学政,亦命来会。发帑金万为英建祠,并赐冠带、衣裘及貂皮、人参、内府书籍五十二种。十二月,廷玉疏言:“行经直隶,被水诸县已予赈,尚有积潦不能种麦,请敕加赈一月。”并议以工代赈。得旨允行。十二年二月,还京师,上遣内大臣、侍郎海望迎劳卢沟桥,赐酒膳。十三年,世宗疾大渐,与大学士鄂尔泰等同被顾命。遗诏以廷玉器量纯全,抒诚供职,命他日配享太庙。高宗即位,命总理事务,予世职一等阿达哈哈番,合为三等子,仍以若霭袭。
乾隆元年,明史成,表进,命仍兼管翰林院事。二年十一月,辞总理事务,加拜他喇布勒哈番,特命与鄂尔泰同进三等伯,赐号勤宣,仍以若霭袭。四年,加太保。寻谕:“本朝文臣无爵至侯伯者,廷玉为例外,命自兼,不必令若霭袭。”又谕:“廷玉年已过七十,不必向早入朝,炎暑风雪无强入。”十一年,若霭卒。上以廷玉入内廷须扶掖,命次子庶吉士若澄直南书房。十三年,以老病乞休。上谕曰:“卿受两朝厚恩,且奉皇考遗命配享太庙,岂有从祀元臣归田终老?”廷玉言:“宋、明配享诸臣亦有乞休得请者。且七十悬车,古今通义。”上曰:“不然。易称见几而作,非所论於国家关休戚、视君臣为一体者。使七十必令悬车,何以尚有八十杖朝之典?武侯鞠躬尽瘁,又何为耶?”廷玉又言:“亮受任军旅,臣幸得优游太平,未可同日而语。”上曰:“是又不然。皋、夔、龙、比易地皆然。既以身任天下之重,则不以艰钜自诿,亦岂得以承平自逸?朕为卿思之,不独受皇祖、皇考优渥之恩,不可言去;即以朕十馀年眷待,亦不当言去。朕且不忍令卿去,卿顾能辞朕去耶?朕谓致仕之义,必古人遭逢不偶,不得已之苦衷。为人臣者,设预存此心,必将漠视一切,泛泛如秦、越,年至则奉身以退,谁复出力为国家治事?是不可以不辨。”因命举所谕宣告朝列,并允廷玉解兼管吏部,廷玉自是不敢言去。然廷玉实老病,十四年正月,命如宋文彦博十日一至都堂议事,四五日一入内廷备顾问。是冬,廷玉乞休沐养疴,上命解所兼领监修、总裁诸职,且令军机大臣往省。廷玉言:“受上恩不敢言去,私意原得暂归。后年,上南巡,当於江宁迎驾。”上乃许廷玉致仕,命待来春冰泮,舟行归里。亲制诗三章以赐,廷玉入谢,奏言:“蒙世宗遗命配享太庙,上年奉恩谕,从祀元臣不宜归田终老,恐身后不获更蒙大典。免冠叩首,乞上一言为券。”上意不怿,然犹为颁手诏,申世宗成命,并制诗示意,以明刘基乞休后仍配享为例。次日,遣子若澄入谢。上以廷玉不亲至,遂发怒,命降旨诘责。军机大臣傅恒、汪由敦承旨,由敦为乞恩,旨未下。又次日,廷玉入谢,上责由敦漏言,降旨切责。廷臣请夺廷玉官爵,罢配享。上命削伯爵,以大学士原衔休致,仍许配享。十五年二月,皇长子定安亲王薨,方初祭,廷玉即请南还,上愈怒,命以太庙配享诸臣名示廷玉,命自审应否配享。廷玉惶惧,疏请罢配享治罪。上用大学士九卿议,罢廷玉配享,仍免治罪。又以四川学政编修朱荃坐罪,荃为廷玉姻家,尝荐举,上以责廷玉,命尽缴历年颁赐诸物。二十年三月,卒,命仍遵世宗遗诏,配享太庙,赐祭葬,谥文和。
乾隆三年,上将临雍视学,举古礼三老五更,谘鄂尔泰及廷玉。廷玉谓无足当此者,撰议以为不可行。四十三年,上撰三老五更说,辟古说踳驳,命勒碑辟雍。五十年,复见廷玉议,以所论与上同,命勒碑其次,并题其后,谓“廷玉有此卓识,乃未见及。朕必遵皇考遗旨,令其配享。古所谓老而戒得,朕以廷玉之戒为戒,且为廷玉惜之。”终清世,汉大臣配享太庙,惟廷玉一人而已。(《清史稿·卷二百八十八》)
评论 条 / 浏览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