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骚第五
辨骚第五
◆小雅怨谤而不乱。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旁并作诽。注云:“元作旁,许改。”
立斋按:庄子刻意篇:“放言怨诽。”通训定声:“放言曰访,微言曰诽。”许改是。
◆可谓兼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兼之二字。
立斋按:兼之言兼有国风小雅之不淫不乱也,唐写本脱。
◆昆仑悬圃。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悬一作玄。”唐写本元作玄。
立斋按:悬、玄古通。
◆文辞雅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辞字。
立斋按:文辞与次句辞赋之辞犯重,从唐写本是。
◆驷虬乘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铃本云:“洪本翳作鹥,诸本皆误,唯唐写本作鹥不误。”
◆皆合经术。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术作传。
◆杨雄讽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讽作谈。
立斋按:从讽是,说文“讽、诵也。”
◆谓不合传。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铃木云:“洪本传下有体字。”
◆鉴而弗精。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弗作不。
◆玩而未覈者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也作矣。
◆汤武之祗敬。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作禹汤。
立斋按:离骚原作汤禹。又按祗敬以下四句,唐写本脱,诸家皆未校出。
◆桀纣之猖披。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原脱此句。
立斋按:猖披,楚词宋本作昌被,别本作倡披,被音义与披通,盖古文凡披皆作被也。
◆丰隆求宓纪,鸩鸟媒嫁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丰上有驾字,鸩上有凭字。
立斋按:唐写本驾凭字衍,此列举迂怪之事,杨校非。
◆夷羿蔽日。
梅本凌本黄本蔽并作彃。注云:“元作蔽,孙改。”唐写本作毙。
立斋按:楚辞天问:“羿焉彃日。”别本又作毙,从彃是。说文:“彃射也。”王校从唐写本改从非是。
◆木天九首。
梅本凌本黄本天并作夫。注云:“元作天,谢改 ”唐写本作木夫。
立斋按:楚辞招魂:“一夫九首,拔本千些。” 作夫是。
◆土伯三足。
梅本凌本黄本足并作目。注云:“目元作足,朱改。”唐写本作目。
立斋按:同前书:“土佰九约,....参目九首。” 从目是。
◆摘此四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摘作指。
立斋按:摘发指近也,见说文。从摘是。
◆体宪于三代。
梅凌黄三本宪并作慢。注云:“慢元作宪,朱据宋本楚辞改。”唐写本作体宪。
立斋按:从慢是,参注订。杨校语意朱阐,从宪非,诏策之体宪一词,义有别也,王校从宪亦非。
◆风雅于战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雅作杂。
立斋按:唐写本以形近而讹,从雅是。
◆取镕经意。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意作旨。
◆自铸伟辞。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赵云伟作纬。”唐写本亦作纬。
立斋按:唐写本误,从伟是。
◆九歌九辩。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辩作辨。
立斋按:辨、辩字通,见前说。说文同作判解,后以引申之义,乃有考问谓之辨,巧言谓之辩也,据易干卦“问以辨之”又履卦“君子以辩上下定民望”可证。
◆绮靡以伤情。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绮靡作靡妙。
◆□诡而惠巧。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惠作慧。
立斋按:惠慧字通。后汉书孔融传:“将不尔惠乎。”注:“惠作慧。”
◆招魂招隐。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招魂、冯云:‘楚辞本作大招。’下云、屈宋莫追,疑大招是。”唐写本作大招。
立斋按:淮南小山有招隐士在续楚辞中,彦和所引不及贾谊以下诸篇;故从大招是。
◆耀艳而深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深作采。
立斋按:耀艳、文采外发也;深华、文采内蕴也。外发故曰耀,内蕴故曰深,深者藏也。考工记:“梓人必深其爪。”即藏其爪也。采、采、彩互通,与耀字不协,从深是,杨校非。
◆遽蹑其迹。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引钟本梁本遽作远。
立斋按:从遽是。
◆菀其鸿裁。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菀作苑。
立斋按:菀苑音义互通;惟菀盛茂也,诗小雅“ 有菀其特。”则与苑有别,从菀是。菀又音郁,王校非。
◆酌□而不失其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真作贞。
◆顾盻可以驱辞。
梅本盻作盼,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盻作眄。
立斋按:盻音系,说文“恨视貌。”盼音判,玉篇“目黑白分明貌。”眄音□,虞卿以顾眄而指相印,见前汉书班固叙传,从唐写本作眄是。王失校。
◆壮志烟高。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志作采。
立斋按:骚体志郁而文盛,壮字非,从唐写本作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