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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官一卷 - 汉官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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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官一卷

汉官一卷
  汉官一卷
   清孙星衍辑
太傅,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二十二人。
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诏书,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司徒掾属三十人。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司徒掾属”四字从续汉志补,以小字别之,下凡仿此。

司空掾属二十四人。〔一〕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太常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

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案:唐六典十引“太史属员有理历六人”,因避唐讳改。 三人□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二人。案:各本引此条俱作“汉官仪”。

太史灵台待诏四十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钟律。一人舍人。案:唐六典十引汉官“灵台员吏十三人,灵台待诏四十六人” 。

太祝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二〕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太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三〕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太予乐令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一人斗食,〔四〕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五〕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高庙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

世祖庙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六〕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

光禄勋员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二人佐,六人骑吏,八人学事,十三人守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八十一人。

长,墨绶铜印。

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监官属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奉车都尉三人。

驸马都尉五人。

骑都尉一十人。

光禄大夫三人。

太中大夫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谏议大夫三十人。

议郎五十人,无常员。

谒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持使也。

卫尉员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三人学事,〔八〕一人官医。卫士六十人。

南宫卫士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

北宫卫士员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二人。〔九〕

右都侯员吏二十二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侯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

 案:“侯”皆当作“候”。〔一0〕

南宫南屯司马员吏九人,卫士百二人。

(北)宫门苍龙司马〔一一〕员吏六人,卫士四十人。

玄武司马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北屯司马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北宫朱爵司马员吏四人,卫士百二十四人。

东明司马员吏十三人,卫士百八十人。

朔平司马员吏五人,卫士百一十七人。

员吏皆队长佐。案:谓南屯司马以下。

太常、光禄勋、卫尉。右三卿,太尉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

太仆员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骑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学事,一人官医。

考工员吏百九人。

车府员吏二十四人。

未央厩员吏七十人,卒驺二十人。

长乐厩员吏十五人,卒驺二十人,苜蓿苑官田所一人守之。

廷尉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

大鸿胪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骑吏,十五人学事,五人官医。

大行员吏四十人。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

太仆、廷尉、大鸿胪。右三官,司徒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

宗正员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骑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学事,〔一二〕一人官医。

诸公主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一三〕从官三人。〔一四〕

大司农员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学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学事,〔一五〕一人官医。

太仓员吏九十九人。

平准员吏百九十人。

导官员吏百一十二人。

廪牺丞一人,三百石。员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学事,五人守学事,皆河南属县给吏者。

雒阳市市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补。员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啬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棹丞,三百石,别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马市东,有员吏六人。

少府员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骑吏,十三人学事,一人官医。

太医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

太官员吏六十九人,卫士三十八人。

守宫员吏六十九人。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上林苑员吏五十八人。

黄门员吏十八人。〔一六〕

掖庭吏从官百六十七人,待诏五人,员吏十人。

永巷员吏六人,吏从官三十四人。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御府员吏七人,吏从官三十人。右丞一人。

祠祀从官吏八人,驺仆射一人,家巫八人。

钩盾吏从官四十人,员吏四十八人。又有署一人,胡熟监一人。

中藏府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内者从官禄士一人,〔一七〕员吏十九人。

尚方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符节当得明法律郎。

宗正、大司农、少府。右三卿,司空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

执金吾员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学事,注缇骑。执金吾缇骑二百人,五百二十人。〔一八〕

太子少傅员吏十三人。〔一九〕

太子舍人十三人,选良家子孙。

太子门大夫门大夫二人,选四府掾属。

太子洗马选郎中补也。

北军中候员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鸿胪一人,斗食。

屯骑校尉员吏百二十八人,领士七百人。

越骑校尉员吏百二十七人,领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员吏七十三人,领士七百人。

长水校尉员吏百五十七人,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

射声校尉员吏百二十九人,领士七百人。

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脩行二百三十人,〔二0〕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雒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干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人,脩行二百六十人。

乡户五千,则置有秩。

沛国谯,刺史治。去雒阳千二十里。

常山国高邑,刺史治。去雒阳一千里。

武陵郡汉寿,刺史治。去雒阳三千里。案:此条引作“汉官仪”,误。

九江郡寿春刺史治,去雒阳千三百里。

汉阳郡陇(州),〔二一〕刺史治。 去雒阳一千一百里。

太原郡晋阳,刺史治。南有梗阳城,中行献子见巫皋。

广阳郡蓟,刺史治。雒阳东北二千里。

苍梧郡广信刺史治,去雒阳九千里。案:以上俱见续汉志补注

校勘记
〔一〕 “二十四人”原作“三十四人 ”,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简称点校本)、汲古阁本(以下简称汲本)武英殿本(以下简称殿本)、王先谦后汉书集解本(以下简称集解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作“
二十四人”,据改。
〔二〕 “九人有秩”原作“四人有秩”据诸本改。

〔三〕 “二十三人佐”原作“二十二人佐”,据诸本改。

〔四〕 “一人斗食”,汲本、集解本同,点校本、殿本作“二人斗食”。

〔五〕 “守学事”原作“守乐事” ,据诸本改。

〔六〕 “监丞一人”原作“监丞五人”,据诸本改。

〔七〕 “二人斗食”点校本作“一人斗食”。

〔八〕 “十三人学事”点校本作“ 十二人学事”。

〔九〕 “卫士四百七十二人”点校本作“卫士四百七十一人”。

〔一0〕诸本“侯”均作“候”,孙辑作“侯”,当系自误。

〔一一〕据黄山后汉书集解校补删“ 北”字。又汲本续汉百官志亦无“北”字。

〔一二〕“学事”原作“学士”,据诸本改。

〔一三〕“直吏”原作“直隶”,据诸本改。

〔一四〕“从官三人”,汲本、集解本同,点校本、殿本作“从官二人”。

〔一五〕“学事”原作“学士”,据诸本改。

〔一六〕“十八人”原作“十九人” ,据诸本改。

〔一七〕“从官禄士”,点校本作“ 从官禄事”,当是。

〔一八〕“五百”即伍伯,其上点校本据北堂书钞(以下简称书钞)卷五四引应劭汉官仪补 “持戟”二字。

〔一九〕诸本中唯点校本作“员吏十二人”。

〔二0〕“脩行”原作“循行”,据点校本续汉百官志五校勘记改。下引同。

〔二一〕惠栋后汉书补注卷二三曰: “‘州’字衍。或曰当作‘西’。”按汉书地理志作“ 陇”,师古曰:“今呼陇城县者也。”据此则“州”字系衍文无疑,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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