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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篇 - 孙子略解

历史今天:1988年11月15日 巴勒斯坦独立宣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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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篇

〈计篇〉

〔曹操曰:计者,选将、量敌、度地、料卒,计於庙堂也。〕

  孙子曰:

  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校之以计,以索其情。

〔曹操曰:谓下五事七计,求彼我之情也。〕

  一曰道,

〔曹操曰:谓导之以教令。〕

  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者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

生,民弗诡也。

〔曹操曰:危者,危疑也。〕

  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顺逆,兵胜也。

〔曹操曰:顺天行诛,因阴阳四时之制。故《司马法》曰:『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吾民

也。』〕

  地者:高下、广狭、远近、险易、死生也。

〔曹操曰:言以九地形势不同,因时制利也。论在〈九地〉篇中。〕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曹操曰:将宜五德备也。〕

  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曹操曰:曲制者,部曲、旗帜、金鼓之制也。官者,五官之分也。道者,粮路也。主用

者,主军费用也。〕

  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故校之以计,以索其情。

〔曹操曰:同闻五者,将知其变极,则胜也。索其情者,胜负之情。〕

  曰:主孰贤?将孰能?

〔曹操曰:道德、智能。〕

  天地孰得?

〔曹操曰:天时、地利。〕

  法令孰行?

〔曹操曰:设而不犯,犯而必诛。〕

  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曹操曰:以七事计之,知胜负矣。〕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曹操曰:不能定计,则退去之。〕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

〔曹操曰:常法之外也。〕

  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曹操曰:制由权也,权因事制也。〕

  兵者,诡道也。

〔曹操曰: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

  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

  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

〔曹操曰:欲进而治去道,若韩信之袭安邑,陈舟临晋而渡於夏阳也。〕

  故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

〔曹操曰:敌治实,须备之也。〕

  强而避之,

〔曹操曰:避其所长也。〕

  怒而桡之;

〔曹操曰:待其衰懈也。〕

  (卑而骄之)

  (佚而劳之)

〔曹操曰:以利劳之。〕

  (亲而离之)

〔曹操曰:以间离之。〕

  攻其无备,出其不意。

〔曹操曰:击其懈怠,出其空虚。〕

  此兵家之胜,不可预传也。

〔曹操曰:传,犹泄也。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临敌变化,不可先传也。故料敌在心,察

机在目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败,况

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曹操曰:以吾道观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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