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年
◎ 桓公十年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 桓公十一年
【经】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公会宋公于夫钟。冬十月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従。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 桓公十二年
【经】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会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传】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
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従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