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三年
◎ 桓公三年
【经】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六月,公会杞侯于郕。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翚如齐逆女。九月,齐侯送姜氏于欢。公会齐侯于欢。夫人姜氏至自齐。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有年。
【传】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逐翼侯于汾隰,骖絓而止。夜获之,及栾共叔。
会于嬴,成昏于齐也。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公会杞侯于欢,杞求成也。
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齐侯送姜氏于欢,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
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 桓公四年
【经】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传】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书,时,礼也。
夏,周宰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
秋,秦师侵芮,败焉,小之也。
冬,王师、秦师围魏,执芮伯以归。
◎ 桓公五年
【经】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夏,齐侯郑伯如纪。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葬陈桓公。城祝丘。秋,蔡人、卫人、陈人従王伐郑。大雩。螽。冬,州公如曹。
【传】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夏,齐侯、郑伯朝于纪,欲以袭之。纪人知之。
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
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
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祭、卫不枝,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従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战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従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
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
仍叔之子,弱也。
秋,大雩,书,不时也。凡祀,启蛰而郊,龙见而雩,始杀而尝,闭蛰而烝。过则书。
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国危,遂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