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官司马第四 之三
小司马之职,掌凡小祭祀。会同、飨射、师田、丧纪,掌其事,如大司马之法。
军司马,阙。
舆司马阙。
行司马阙。
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王功曰勋,国功曰功,民功曰庸,事功曰劳,治功曰力,战功曰多。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於大烝,司勋诏之。大功,司勋藏其贰。掌赏地之政令。凡赏无常,轻重眡功。凡颁赏地,三之一食,唯加田无国正。
马质掌质马。马量三物,一曰戎马,二曰田马,三曰驽马,皆有物贾,纲恶马。凡受马于有司者,书其齿毛与其贾。马死,则旬之内更,旬之外入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马及行,则以任齐其行。若有马讼,则听之。禁原蚕者。
量人掌建国之法。以分国为九州,营国城郭,营后宫,量市朝道巷门渠。造都邑,亦如之。营军之垒舍,量其市朝州涂,军社之所里。邦国之地与天下之涂数,皆书而藏之。凡祭祀,飨宾,制其従献脯燔之数量,掌丧祭奠之俎实。凡宰祭、与郁人受斝历而皆饮之。
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而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凡沈、辜、侯、禳,饰其牲,衅邦器及军器。凡师田,斩牲以左右徇陈。祭祀,赞羞,受撤焉。
羊人掌羊牲。凡祭祀,饰羔。祭祀,割羊牲,登其首。凡祈珥,共其羊牲。宾客,共其法羊。凡沈、辜、侯、禳、衅、积,共其羊牲。若牧人无牲,则受布于司马,使其贾买牲而共之。
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従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时则施火令。凡祭祀,则祭爟。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
掌固掌修城郭、沟池、树渠之固,颁其士、庶子及其众庶之守,设其饰器,分其财用,均其稍食,任其万民,用其材器。凡守者受法焉,以通守政,有移甲,与其役,财用唯是得通,与国有司帅之,以赞其不足者。昼三巡之;夜亦如之;夜三鼜以号戒。若造都邑则治其固与其守法。凡国都之竟有沟树之固,郊亦如之。民皆有职焉,若有山川,则因之。
司险掌九州之图,以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设国之五沟、五涂,而树之林以为阻固,皆有守禁,而达其道路。国有故,则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属守之,唯有节者达之。
掌疆阙。
候人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侯人,若有方治,则帅而致于朝。及归,送之于竟。
环人掌致师,察军慝,环四方之故,巡邦国,搏谍贼,讼敌国,扬军旅,降围邑。
挈壶氏掌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舍,挈畚以令粮。凡军事,县壶以序聚柝。凡丧,县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及冬,则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
射人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东面,聊大夫西面。其挚,三公执璧,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厄。诸侯在朝,则皆北面,诏相其法。若有国事,则掌其戒令,诏相其事。掌其治达,以射法治射仪。王以六耦射三侯,三获三容,乐以《驺虞》,九节五正。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获二容,乐以《狸首》,七节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苹》,五节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蘩》,五节二正。若王大射,则以狸步张三侯。王射,则令去侯,立于后,以矢行告。卒,令取矢。祭侯,则为位,与大史数射中,佐司马治射正。祭祀,则赞射牲。相孤、卿、大夫之法仪,会同、朝觐、作大夫介。凡有爵者,大师,令有爵者乘王之倅车。有大宾客,则作卿大夫従,戒大史及大夫介。大丧,与仆人迁尸,作聊大夫掌事,比其庐,不敬者,苛罚之。
服不氏掌养猛兽而教扰之。凡祭祀,共猛兽,宾客之事则抗皮,射则赞张侯,以旌居乏而待获。
射鸟氏掌射鸟。祭祀,以弓矢驱乌鸢。凡宾客、会同、军旅,亦如之。射则取矢,矢在侯高,则以并夹取之。
罗氏掌罗乌鸟,蜡则作罗糯。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行羽物。
掌畜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祭祀,共卵鸟。岁时,贡鸟物,共膳献之鸟。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岁登下其损益之数,辨其年岁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子之数,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以久奠食,唯赐无常。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卿,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左,南面东上,大仆、大右、大仪従者,在路门之右,南面西上。司士摈,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王还,揖门左,揖门右,大仆前,王入内朝,皆退。掌国中之士治,凡其戒令,掌摈士者,膳其挚。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诏相其法事,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帅其属而割牲,羞俎豆。凡会同,作士従。宾客,亦如之。作士适四方使,为介。大丧,作士掌事,作六军之士执披。凡士之有守者,令哭,无去守。国有故,则致士而颁其守。凡邦国,三岁则稽士任,而进退其爵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