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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卦三十二】雷风恒 - 周易 - 下经

历史今天:1988年11月15日 巴勒斯坦独立宣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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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卦三十二】雷风恒


  ◎ 恒 【卦三十二】  雷风恒

     震上
     巽下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従一而终也。夫子制义,従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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