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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卦十四】火天大有 - 周易 - 上经

历史今天:1988年11月15日 巴勒斯坦独立宣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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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卦十四】火天大有


  ◎ 大有 【卦十四】  火天大有

     离上
     乾下

  《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晰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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