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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发展史略》附录 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社会 - 中国佛教发展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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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发展史略》附录 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社会

《中国佛教发展史略》附录 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社会

禅宗丛林制度的由来

到梁武帝的时代,达摩大师渡海东来,传佛心印的禅宗法门,便是中国初有禅宗的开始。那时信受禅宗的僧人,并不太多,据《景德传灯录》所载,正式依止达摩大师得法的,也不过三、四人。其中接受大师的衣钵,传承心印,为东土第二代祖师的,只有神光一人而已。以后历世的学人,虽然渐渐增加,但接受祖位,都是一脉单传。传到六代祖师慧能,在广东曹溪大弘禅道。四方学者辐辏,禅宗一派,可谓如日之方东,光芒万丈,衣钵就止于六祖而不再传了。从六祖得法的弟子很多,能够发扬光大的,有湖南南岳怀让禅师、江西青原行思禅师二支。青原一支,不数传就渐呈衰落。南岳一支,便单祧道脉,此后就有马祖道一禅师,大弘禅宗宗旨。因他俗家姓马,故称马祖。马祖门下出了七十二位大善知识,可为禅宗大匠的,也不过数人,其中尤以江西洪州百丈怀海禅师,称为翘楚。改变佛教东来的制度,首先创立丛林制度的,就是马祖和百丈师徒,而且正式垂作丛林规范的,尤其得力于百丈,所以相传便称百丈创立丛林。据《释门正统》载:“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其实,百丈师徒,正当唐代中叶(约当公元八、九世纪之间)。佛教正式传入中国,当在汉、魏两晋时期,其中已经过四五百年蜕变,它被中国文化融和,受到中国民情社会风俗的影响,制度渐渐地改变,也是势所必致,理有固然的。在百丈以前,梁僧法云,住光孝寺,虽已奉诏创制清规,但没有像百丈一样,敢明目张胆,大刀阔斧地毅然改制,定作规范。在百丈以后,更无完美的僧众制度,能够超过丛林制度的范围,所以说者便裁定是百丈禅师,创建丛林制度了。

在百丈以前,禅宗的学风,大多只在长江以南一带流传。最盛的区域,当在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苏、四川等省,能够北入中原的还不太多。至于黄河南北,还是停留在初期东来佛教的方式。禅宗以外的其余宗派,以及专精佛教学理,讲习经论的法师,被称为义学沙门的,为数还是很盛。大凡笃信研究经论学理的人们,不是过于圆通,便是过于迂执,尽管他自己本身,也翻滚不出时代的潮流,如果有人要公开改变旧制,自然就会忿然动色的。所以当百丈创建丛林之初,就被人骂作“破戒比丘”,这也是势所必致的了。马祖百丈等辈,都是气度雄伟,智慧豁达之士,具有命世的才华,但当立地成佛的心印,他毅然改制,固然由于见地定力的超群,也是适应时势机运的当然趋势。

百丈以后,晚唐五代之间,禅宗本身,又有五家宗派的门庭设立,范围僧众的制度,大体还是遵守丛林的清规。可是在教授方法,和行为仪礼之间,却因人、因地、因时的不同,就各有少许出入,这种不能算是异同,只能算是出入的仪礼和教授法,又名为家风。所以后世各个丛林禅寺,各有家风的不同,一直流传到清末民初。严格地说,禅寺丛林所流传的规范,已经经过千余年的变易,当然不完全是百丈禅师时代的旧观了。而且江南江北,长江上游和下游,各寺都有各寺不同的家风和规矩。但推溯这个演变的源流,无沦它如何变更形式,穷元探本,可以得一结论:

丛林禅寺的宗风,是渊源于丛林制度的演变。禅宗的丛林制度,是脱胎于佛教戒律的演变。

佛教戒律,是由释迦牟尼所制定的,它为了范围僧众集体生活,修证身心性命,建立具有中 文化《礼记》中的礼仪,以及法律、与社会法规等的精神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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