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发展史略》第四章 二十世纪的中国佛教
一、宗派的没落
自十七世纪的中叶,清朝入关以后,佛教虽然仍被敬信,但是清廷为了笼络蒙藏地区边疆民族的关系,对密教的佛法,尤极尊崇,这自元朝以来,已经相沿成习,且为国家政策的一贯传统。内地的佛教,自雍正以后,禅宗一派,在丛林制度的庇荫下,其法统的传承,有形式的保留,但实际上,已是一蹶不振,只有净土一宗还能保持划日的阵容,普遍流传于民间社会。此外,如天台一宗,也是若隐若现,不绝如缕。华严、唯识等宗,大多已名实不符,附和于禅宗、天台、净土三宗之间。这是当时佛教的一般概况。
我们如就佛教学术的盛衰,及其学术的立场,严格说来,到了明末清初阶段,佛学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已经盛极而衰,而且因理学的阳明之说大行,明末少数禅师和法师们,虽然身为僧众,有些还是从阳明之学才理解到佛法的心要。所以,从清初到以后三百年间,(一)士大夫们,竭诚致力于匡复大业,大多专志于经世实用之学。出家的师僧们,在佛学见地上,又无特别的创获,所以佛学在知识分子间,不能再有唐宋以来的声望。(二)佛教本身,人才衰落,极少有如唐宋高僧的嘉言懿行,以为风世的楷范。到了清朝中叶以后,许多号称禅宗的大和尚们,为了虚誉,为了流传,剿袭历代禅师的语录,闭门虚构一些所谓“语录”的“传家之宝”,吩咐后代法子徒孙,争取编入《大藏经》,以为光荣。比较稍具学识的名僧,则又竞相入京,奔走权门,纳交官府,一意攀高结贵,希望求得皇帝的封号。如果能够得到一纸诏书的敕封或称号,便可以国师自命,而夸耀于善男信女之间。所以民间俗谣,便有“在京和尚出京官”的感叹了。这种风气,由明末开始,到雍正时代,已经相当严重,因此雍正一再下诏,切责师僧们不必学习诗文,一心只想以文字因缘,与士大夫们来往。他说:“你们作诗再作得好,总也比不上我们翰林学士们,既然出家为僧,便应努力修行证果,何苦与文人们争取文名呢”!这些倒是很诚恳的老实话,决不能因人而废言了。有清一代,专重真参实证,以打坐参禅相标榜的,以南方的金山寺和高旻寺两大名刹最为有名。他如天童、育王诸寺院,比较已在其次。
二、师僧和寺院的变质
因为唐宋以来丛林制度的遗荫,全国各地,无论庵、堂、寺、院,都有相当的私产,如山林,如寺田,产业数目,相当可观。民国初年,有人作过初步的调查,认为如果集中佛教的全国寺院财产,大可富埒天主教,可与罗马教廷的财富柏媲美。虽然调查末必准确,然其资财的富有,为不争的事实,由此殆可以想见一斑。但自明末以至清代,这个本来完美的制度,已经产生很大的流弊,全国各地,除了少数有名的几个大丛林寺院,还保留着它的“共有”“共享”制度,而为公天下的“十方丛林”以外;有些地方寺院,已经一变而为“子孙丛林”的私天下了。所谓“子孙丛林”,便是师徒历代传授法统,同时也授受了本寺资产的管理权。如果一师数徒,他们也同世俗人家一样,分为数房,如大房、二房等房份,以次递分,争权夺利的事情,也处处可见,因此师僧结交官府,称霸一方的也不少。除了“子孙丛林”以外,在教内的术语,还有“小庙”,“小庙”的南方僧众,又有“禅门”与“应门”的分别。所谓“禅门”,讲究清修;所谓“应门”,专作佛事。他们念经拜忏,乃至荐亡送死,藉此赚些报酬,聊资糊口。至于招收皈依弟子,造成信众的派系等,已经不在话下。我们回溯往史,释迦牟尼昔以充满慈悲的宏愿,创为救世的佛教,如今已是自救不暇,衰颓到了极点。所有宗教,大约都不许违背良心说谎话,所以我写到这里,也只好实活实说,俾明大概,以为有远见的佛徒们,对佛教的兴衰成败,作一策励的检讨和反省的惕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