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从中国“撤侨”11万内情
苏侨带来隐患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境内居留了大量外国侨民。这些侨民,实际上是外国列强在旧中国推行其扩张主义政策的一个重要产物。
苏联在华侨民也是在这个大背景下产生的。他们中有很多人政治素质低下,依旧保留了白俄遗风(指俄国“十月革命”后逃难来到中国的俄罗斯裔居民)。新中国成立之初,随着失业的不断加剧,许多苏侨不但违法乱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而且很多居住在沿海城市的苏侨,实际上已沦为美帝的潜伏间谍和特务,从而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反动侨民形成混杂之势,成为危害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的不可低估的潜在隐患。
更有甚者,随着中国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展开,苏侨中出现了大量因不适应这些运动而予以对抗的现象。在新疆伊犁,1952年就发生了苏侨游行请愿要求回国直至越境逃往苏联的严重事件。这一事件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中国领导人的忧虑。
着手撤侨工作
1953年11月,苏联驻华大使库兹涅佐夫在与周恩来的一次谈话中,第一次提到了撤侨问题。然而,在苏方尚未作出正式决定并通知中国前,一些驻中国领事馆的苏联官员如上海、内蒙古等地自作主张,于1954年4月初便向在华苏侨宣布了苏方的撤侨意图。他们宣布:“苏联政府决定苏联侨民及过去曾申请加入苏联及未经批准之无国籍侨民均可回国至高加索、西伯利亚、哈萨克斯坦等地开荒。”苏侨闻讯后,思想波动很大,前往登记者踊跃。
由于中方事先没有得到相关通知,因而,中国外交部顿感事态严重,立即向苏联驻华大使馆询问究竟。苏联大使馆回答说,苏联政府确有吸收侨民回国开荒之意图,但目前尚在进行调查研究,并不是立即开始登记报名,各领事馆的做法是错了。
在苏联政府即将集体撤侨的消息得到证实后,中国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准备和商讨该问题。就在其间,即4月23日,苏联驻华使馆正式向中国外交部通报了苏方的撤侨决定:“苏联政府决定将在华(上海、青岛等地)的苏侨6000家,约1.6万至2万人(注:全国苏侨除新疆外现有6万余人,新疆有8万人)于本年六、七、八三个月内分批遣送回国至高加索、西伯利亚、哈萨克斯坦等地开荒。回国的条件是具有苏联籍,有劳动能力,无现行政治问题的,经审查后即可回国,其家属亦可回去。”此外,该代办还提出,在运输问题、侨民政治审查问题等方面希望中国政府协助。
苏方撤侨的决定,使中方的准备工作有了针对性。在中方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1954年5月底,各地政府便开始协助苏侨陆续分批回国。据统计,1954年从中国遣返的苏侨计24807人,远远超过了苏联政府的计划数目。而到了1955年,又有8.7万名在华苏侨回到苏联。
赫鲁晓夫示好
众所周知,长达四年的卫国战争使苏联遭受了重创,夺去了苏联2000多万人口,他们中大多数是青壮年。因此,战争结束后,苏联劳动力极端匮乏。1953年斯大林去世后,以赫鲁晓夫为核心的苏共新领导人针对严峻的农业形势,决定由国家投资在哈萨克斯坦、西伯利亚、乌拉尔、伏尔加河流域等地区开垦大面积荒地。为了解决开荒所需要的巨大劳动力资源,苏联党和政府便将目光投向其最大的海外侨民群体——中国苏侨。
从国家安全层面来看,当时美国正通过修改其难民、移民政策以诱使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公民逃到或移居西方,以作为其对苏“冷战”的软武器。苏联政府为避免这种现象发生,必须“重新获得对国外一切苏联公民的控制”,不然会极大损害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声誉。
另外,刚刚上台的赫鲁晓夫并没有立即确立起苏联最高领导人的地位,为了获得并巩固这一地位,他非常需要得到新中国的支持。在这样的背景下,苏联政府作出从中国集体撤侨的决定,显然是其向新中国示好的一系列步骤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