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作家与酒量
四年前听了医生的忠告,我停止了饮酒的习惯。我原并不是一个过度的酒鬼,医生的忠告起源于我身体健康问题(我发现戒酒戒烟并不困难。目前,即使我偶然点一枝烟、偶然一嗜酒味,也能适可而止)。
不过烟酒与动用脑筋的作家似有不解之缘。日前与一个朋友相谈,对这个话题发生兴趣,随便一提,我可举出好几十个近代(已故的)名作家的名字。他们是这样的著名,我甚至用不着说明他们的英文原名,我相信这些名字都是为中国读者们(对美国文学有兴趣者)所熟知的:
辛克莱?刘易斯,威廉?福克纳,厄尼斯特?海明威,尤金?奥尼尔,约翰?史坦倍克,托马斯?沃尔夫,司各特?菲兹杰拉,约翰?奥哈拉,田纳斯?威廉姆斯,劳勃?罗威尔,杰克?凯鲁亚克,约翰?契佛,丽琳?海尔曼,杜鲁门?卡波地,杰克?伦敦,陶乐赛?派克,约翰?贝雷门,史蒂芬?克兰,季莱?杰克逊,詹姆斯?瑟伯,E?E?卡敏斯,西奥陀?德莱塞,哈特?克兰,奥?亨利,詹姆斯?琼斯,欧文?萧,桑顿?韦尔德,凯撒琳?安?波特……这个名单我可继续不断地列下去。饮酒是不是与写作的灵感有关,我不敢断言。我可断言者是,美国文坛史的传统上,做作家的都无固定职业,他们的写作行业所具有的特点之一是独栖性,在单独孤寂的时候,容易找酒解闷。
酗酒是一种病态。我自己的喝些酒(在戒酒以前)只是因饭前饮酒增添食欲,给我一种很健康的感觉。我这个习惯学自我的父亲,不过他在去世前也早已戒酒。论到酒与作家,我并没有赞扬或贬责饮酒习惯的意思。我深觉一个创造艺术家的才能与成就,跟我们对他的生活习惯嘉许与否,是两不相关的事。
比如我所最拜服的文学评论家爱德门·威尔逊就有酗酒的弱点(且不说他醉了酒后与老婆、女作家玛丽·麦卡锡动手打架的轶闻)。他是他的时代中一位最有权威的评论家,可是见到了酒,他就发狂似的不能自制。他的饮酒习惯在文坛闻名。《纽约人》杂志的编辑勃兰登·吉尔曾经回忆说,威尔逊常到以文人群集著名的阿尔贡耿旅馆大厅参加《纽约人》作家们的酒会,他一进来,“就点了双料马丁尼酒,或是双料威士忌酒,以后就是继续不断的‘双料’。酒去除了他的胆怯感,使他善于讲话。几个小时后,当他要站立起来的时候,结果却是跌倒了下去。”
特别是在美国的禁酒时期,威尔逊与他的酒友们饮得更多。那是因为政府加禁而民间抵拒的物极必反的自然现象。
威尔逊曾于一九二七年出版了一本《禁酒时期词典》,其中列了一百零四个形容“醉酒”的词句。不过那本词典尚不能与十八世纪本杰明·佛兰克林的《饮酒者字典》相比。那本两个世纪前的字典列了二百二十八个同义词。
美国文学评论家中另一个豪饮者是马尔可姆·考莱。考莱在他的《流放者的回返》中有言:“人们已不再是因为乐趣或因为要找一个作为后来话资的傻事的藉口而饮酒。他们饮酒已养成了习惯;他们因生活乏味、或因有一种心理上的需要而饮酒。嬉戏与娱乐仍像以前一样的有,但是神经紧张的,甚至是歇斯底里的。”
文坛人物在美国禁酒时期为何如此的大饮特饮呢?另一文学史家与评论家阿尔弗雷·卡静有个特别的解释。他于一九七六年的一期《评论》杂志中著文称,文人饮酒可能是他们对一件不公正法律抗议的表示:你越是要禁,我越是要偷偷的饮。但更重要者乃是另一个原因:出身于美国乡村小镇的作家,一进入城市,开了世面,要学学外面世界的习惯。
美国所流行的所谓鸡尾酒会具有一种特别“宗教仪式”的性质。当年轻的约翰·契佛于一九三O年初到纽约,他应邀去参加一生第一个文学鸡尾酒会,地点是马尔可姆·考莱的公寓。契佛后来回忆说:“我亟要假装老于世故,叫了一杯曼哈顿酒。以后我就不断饮曼哈顿酒,以免人知晓我是来自麻省奎恩西这个小镇。四五杯曼哈顿酒后,我感到要呕吐,连忙奔向考莱夫人,向她道谢,匆忙走出公寓,呕吐在过道的糊墙纸上。”
文人嗜酒的深浅度不同。有的醉了仅轻度地摇晃,无特别影响,可是像辛克莱·刘易斯之流就不然了。评论家马克·萧瑞尔曾说,刘易斯能将一品脱的威士忌酒仰首一口饮尽。他的酗酒可到了不省人事的地步,有时在旅室中敲坏家俱,被送往疗养院中去治疗。他的饮酒名誉如此之坏,某著名餐馆的看门人禁止他入内。某次他坐在那家餐馆门前的人行道上,自言自语道:“获得了诺贝尔奖有什么用?连一家酒店也进不去!”
美国的八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中,只有三个不是酒鬼:赛珍珠,索尔·贝娄,艾萨克·辛格。其余五个中,海明威与史坦倍克善于饮酒,可是最声名狼藉者还是刘易斯,奥尼尔,福克纳。他们几乎一生都是酒鬼。
有些人也许认为酒量与文学天才有关。可是有经验的作家却不以为然。詹姆斯·琼斯请《巴黎评论》的访问记者上酒吧,说道:“我必须向你讲明,嗜酒与做作家不一定是联在一起的,美国的一般观念错了。”
事实是许多很有希望成大名的作家因嗜酒而早死。《纽约人》杂志作家林·拉德纳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司各特·菲兹杰拉常与拉德纳一同通宵饮酒,于一九三三年在他逝世后写道:他的早逝“不但使我感到个人的损失,而且使我相信,他比任何头流美国作家都可多出一些作品。”
不过菲兹杰拉自己就常被人举为文学天才与酗酒有密切关系的例子。菲兹杰拉写他名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是个口不停饮的酒鬼。另一个早夭的作家詹姆斯·阿吉(James Agee)在他的自传性名著《家中丧事》中说:“那些时候,我一直因威士忌酒所致而昏昏沉沉,没有能力思索,没有能力写作。”阿吉于四十年代以替《时代》周刊写影评闻名。他的影评文章至今被视为难得的文学作品。
许多青年作家很可能需要酒精来刺激灵感。心理精神病专家这么解释:某些创作天才常在心理上有种堵塞,必须用酒来开通,使创作灵感能够源源流出。
美国南方女作家卡逊·麦克勒斯必须先饮些酒,然后才能埋头动笔。她开始饮淡酒,后来进步到威士忌,到后期每天非饮一瓶白兰地不可。
作家之间有风格的不同。饮酒对福克纳那类朦胧作家的产品,不一定有大损害,可是对那些欲求精确明晰的现实主义的作家,却无大助。据近来医学界研究报告,酒精能够刺激大脑的右边(主管想像力、形象化、创造力的),却会麻木大脑的左边(主管记忆力、细节、责任感的)。饮了酒的人会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能力非常。福克纳某次对他的朋友说:“我饮了一杯马丁尼酒后,便会觉得大了一些,高了一些,聪明了一些。当我饮了第二杯,我会觉得超然。再饮几杯,我会觉得我的能力无限。”其实这类夸张的心情显然只是一时的,它绝对不会产生明晰清楚的作品。
尤金·奥尼尔写《琼斯皇帝》与《安娜·克里斯蒂》时不断饮酒。可是他的最佳作品如《冰人来矣》,《长日逐夜》,《诗人的笔触》等却是在清醒时所写的。因此,酒精刺激或助发灵感的理论不一定正确,并没有文学史上的依据。
不过很有一些作家至死坚信饮酒与吸毒帮助了他们的创作。剧作家田纳斯·威廉姆斯就是一例。他似乎没有意识到他的后期作品都没有在百老汇受到欢迎。
另一个著名例子是杜鲁门·卡波地。他临死不能完成他的最后作品《应了愿的祈祷》。这事至今仍是一个谜。卡波地自称,为了这部小说花了十余年时间,出版之后可以成为自己一生的代表作。《应了愿的祈祷》的一部分曾以短篇小说方式在杂志登载。卡波地死后,他的朋友在遗物或保管库中找不到剩余的遗稿。
这个谜如何解释呢?卡波地的腐化生活是他的致命伤,验尸官发现他的死因是肝脏衰竭与血液中的毒品药性过多。一些有见识的人士认为,他的后期生活在酗酒迷糊状态中度过,根本没有写出什么作品。所谓《应了愿的祈祷》一书,只是在他幻想中的产物,而在谈话时为了搪塞,向访问者作了交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