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7月1日 中国开始推广邮政编码制度
邮政编码是实现邮件机器分拣的邮政通信专用代号,是实现邮政现代化的必需工具,最终目的是使您的信件在传递过程中提高速度和准确性,因此在交寄信件、包裹时务必写明邮政编码。如果您不知道对方(收件人)的邮政编码,可在当地邮局营业室内设置的邮政编码查询器或邮政业务多媒体微机查询系统上进行咨询,也可通过11185特服电话查询。
为了实现邮件分拣自动化和邮政网络数字化,加快邮件传递速度,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先后实行了邮政编码制度,并以此作为衡量一个国家通信技术和邮政服务水平的标准之一。各国邮政编码规则并不统一。
邮政编码是邮电部门为实现邮政现代化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源于英国。20世纪50年代初,英国就开始研究邮政编码,并于1959年在诺威治邮区试行,从而引起许多国家的注意。西德于1961正式公布4位数的邮政编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邮政编码的国家。紧接着,美、英、法、澳、瑞士等国陆续在全国推行。1965年后,随着机械设备的广泛应用,邮政编码的优越性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故日、意、加、荷和瑞典等国也相继实行了邮政编码。至1988年初,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邮政编码制度。
邮政编码是用阿拉伯数字组成,代表投递邮件的邮局的一种专用代号,也是这个局投递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通信的代号。我国于1974年开始研制我国的邮政编码,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拟定出“全国邮政编码试行方案”,于1978年在辽宁、上海、江苏等省市进行试点。1980年7月1日开始正式在全国宣传推行。后来因种种原因,推行工作全面停止。直到1986年,全国邮政工作会议决定重新在全国推行邮政编码。我国目前采用的邮政编码为“四级六码”制。即每组编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这六位数字分别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邮区、县(市)邮电局和投递局(区)四级。六位数的前两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前三位代表邮区,前四位代表县(市)邮电局,最后两位是投递局(区)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