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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圆圆 - 人物故事3

历史今天:1988年11月15日 巴勒斯坦独立宣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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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圆圆

我最爱读的鲁迅杂文中间,有一篇是“阿金”。回忆在那“史无前例”的日子里,手里什么书都没有了,却意外地还“藏”着一本《且介亭杂文》,破破烂烂的,倒是初版本。记得这是先生逝世后一年左右,我跑到上海四马路的开明书店买来的。这本书前后读了不知道有多少遍了,可是每次一上手,总还是兴味盎然。而且每次总要读一遍“阿金”。后来又忍不住向“硕果仅存”的一两位朋友去推荐。他们不置可否,只是给我一个鬼脸。我想,他们大概都是读过的,不但读过,也许同样读了不只一两遍了。

“阿金”里有一段文字,我一直极佩服,而且这佩服的历史也有了3O年以上了。鲁迅先生说:

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的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决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但向来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

鲁迅先生接下去说,不料阿金的出现却动摇了他的“宿信”,使他“连对于人事也从新疑惑起来了”。这是别一个问题。我在这里想说的,只不过是曾经由前面那一节话引出的一些奇怪想法。

我曾想,中国历代的诗人、文士,大抵都是很喜欢对历史人物发表各种意见的。这当然不只是诗人才如此。可惜一般老百姓有的只是口头意见,不曾录音,也自然没有文集流传下来,因此只能由文士们逞强。诗文集中有“史论”和“怀古”这样的门类。遇见历史上的名人,人们大抵总是不肯放过的。最近我翻过一些诗集,发现几乎每本都多少有一两首钓台诗,说明着他们对严子陵的意见。而早在明代前期,就已有人搜罗了这样的诗文,汇编了一部《钓台集》了。严子陵是“隐士”,人们对他的兴趣尚且如此浓烈,更何况西子、王嫱这些赫赫的绝代美人。譬如,在明清之际有关西施的《苧萝志》(还不只一种)就早已编印了,而且有厚厚的四大本。当然也有漏略,关于王昭君的专书就至今还没有人来动手编辑,我想这工作还是值得做的。我们现在要开王昭君讨论会,规模搞得大些也许可以邀请一百来位专家作者吧。可是好好编一本《青冢集》(姑妄名之),就等于邀请了两千年来不同时代不同观点的人物来开大型座谈会,七嘴八舌,议论纷纷,成绩将更为可观。

照我想,这样的名单是可以开出一长串来的。

三十多年前住在昆明,无聊得很,也许是偶然记起了鲁迅先生的话吧,忽然想起300年前一位有名的女人—一陈圆圆。她的最终归宿就在昆明。同时起劲地寻访起她的遗迹来,最后还写了一篇杂记。说来可怜,当时手边几乎没有什么参考书,想借也借不到。我知道有人编过一本《畹芬录》的小册子,却是隔了十来年之后才在昆明市上搜到一本。后来又看到了一册《陈圆圆事辑》,“临桂况周颐夔笙辑”。于1931年由李根源在苏州刊成,后面附有李氏的“续辑”一卷。这书收集的资料并不算怎样完备,不过一些有关系的文件,是大致都在的。一晃又是多少年,最近看到《李自成》的作者、小说家姚雪垠的《论<圆圆曲>》(《文学遗产》季刊198O年第一期),立即拜读了。作者下了很大的功夫,对围绕着陈圆圆活动的种种人物、展开的历史事件进行了探索,对历史的真实与评断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一位小说家肯下这样的功夫做研究,首先就是可贵的。因为这是创作的基础与出发点。记得也是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像这样花了极大气力写成的历史小说,虽然会被人讥为“教授小说”,其实倒是很难组织之作。先生是深知、也说出了此中甘苦的。

除此以外,在我看来,姚文还提出了以下一些问题:历史小说的创作原则;“野史”与小说的分野;史诗与“政治传奇抒情诗”的区别;诗人吴梅村的评价等等。更为重要的是对大顺农民起义军及其主要领导人的看法,以及由此而来的创作思想、方法问题。这许多,也确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姚文的“结论”说,歌妓陈圆圆是被皇亲田宏遇从苏州买下,带到北京的。不久,田死。吴三桂“闻陈圆圆艳名,派人随吴襄到京,从田府将她买去,送往宁远。她到了宁远后,心情悒郁,又过不惯关外生活,不久病死。”“大顺军进入北京时她已在宁远早死。关于她被李自成或刘宗敏所得,以及刘宗敏为索她拷掠吴襄,全是胡说。”

这个“结论”与吴梅村的《圆圆曲》、《鹿樵纪闻》及清初的许多记载是全然不同的,不失为崭新的研究成果。研究者的方法是一方面分析批判了旧说的许多矛盾、错误之处;又从正面举出了“有较多参考价值”的史料,加以推论而成。姚文举出的正面史料是钱[甹只]的《甲申传信录》,引据的重要章节是:

闯入京师,伪权将军刘宗敏处田宏遇第,闻寿(按:同为田宏遇买来的著名姑苏歌妓)从优人潜遁,而沅(按:即圆圆)先为襄市去,乃枭优人七人而系襄索沅。襄具言遣送宁远,已死。宗敏坚疑不信,故掠襄。

陈圆圆不但早已到了宁远,而且随即死掉。这是在刘宗敏逼索之下,吴三桂的父亲吴襄的招供。“结论”中的主要判断都是据此推论而来的。但最重要的基本内容,刘宗敏的逼索陈沅,则被作者断为“误传”而舍弃了。既然刘宗敏不曾为了陈沅而逼问吴襄,那么吴襄的招供也是“莫须有”的“误传”无疑了,怎么又可以据以作出结论呢?

这里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怎样实事求是地看待和使用野史?对史料的取舍应该采取一种怎样的态度?当然,也不只是在“野史”上才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有一部题为《庭闻录》的书,作者刘健的父亲在吴三桂开藩云南时曾任云南府同知,吃过很大的苦头,有许多见闻。这书是康熙五十八年刘健“追忆趋庭所闻”的笔录,是时代较早见闻较切的有关吴藩的重要史料。光绪中武进庄士敏又据以增删改定为《滇事总录》二卷。这里据《事辑》转录涉及陈沅的几节:

陈沅之事,言者多殊。陆次云《陈沅传》以夺沅者为李自成,不知其为宗敏也。传文虽详,考究未确。其点缀处尤多已甚之词。

崇祯辛巳年,田宏遇进香普陀,道经苏州,购沅以归。三桂奉命出镇,宏遇饯之,出沅佐觞。三桂悦之,以为请。宏遇许俟终年。后果送至襄宅,襄不敢受,仍归田氏,而客以报三桂。时有入卫之命,疾驰赴京,欲乘便取沅。中途闻刘宗敏踞宏遇宅,挟沅日事酣宴,遂大怒,出关乞师。

吴妓陈沅顾寿,并名噪一时。田宏遇以重价市寿,而沅名更高,不易得。会其婿以细故得罪,欲求好,无以通媚。百计购沅以献。宏遇善之如初。未几,宏遇卒。襄入都。三桂使人持千金随襄市沅。既得,襄遣送宁远。京师陷,刘宗敏踞宏遇宅。闻沅、寿名索之。寿从优人私逸,而沅先为三桂购去。宗敏于是斩优人七,而系襄索沅。襄具言送宁远己久。宗敏不信,拷掠备至。

关于《甲申传信录》,姚文说,“此书在清代经过长期手抄流传,错字和后人整段加入的地方都有。”可见并不是保持了原貌的旧本。我们试就《甲申传信录》和《庭闻录》所记陈沅被送到宁远的传说对比,可以看出两书大体上是一致的,甚至字句都颇少差异,可证同出一源。惟一的不同是陈沅到宁远后,《传信录》说“已死”;《庭闻录》则说“已久”。这可不是一般的字句微异,因为姚文的主要结论,就建筑在“已死”两字上面。还有一种理解,这是吴襄应付刘宗敏逼问的胡乱推托之词,那么不论“已久”还是“已死”,自然都不关重要了。

野史读起来有时也真令人头痛。异说纷坛,破绽时有,令人为难。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关于陈圆圆的记载,前人是早就发现了这种复杂错乱的情况的了。《事辑》在引录《庭闻录》的原文时就说,“二说彼此微异。至谓三桂入卫之时,方欲取沅,与谓沅在宁远者皆非也。惟吴梅村《圆圆曲》为得其真。当日梅村诗出,三桂大惭,厚赂求毁板,梅村不许。三桂虽横,卒无如何也。”

值得考虑的是,一旦出现了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是否就能从中得出结论,连主要的基本事实都不可信了呢?当然不应该如此。我们不妨回忆一下十年动乱中间广为传播、并为“四人帮”所严密追查的小道新闻。有些确是经过辗转流传,渲染夸张,言人人殊的。不过后来事实证明,尽管传说的种种细节都经不起细密的考证,但那重要事实却大抵是“基本属实”的。我们也绝不会因一些细节的出入从而否定“四人帮”人神共愤的如山罪案。在判断300年前的吴陈事件时,我觉得也理应使用此法。

人们认为吴梅村的《圆圆曲》是最可信据的诗史,自然也有他们的理由。梅村此诗和《杂感》诗第十八首、《鹿樵纪闻》中的有关记载,基本上是一致的。可以证明诗歌的创作有一定的史实根据,自然是得之传闻。以吴梅村当日的身份,没有可能自由运用国家的档案。他只能像谈迁那样在民间作些调查研究。何况像这样牵涉到有名歌妓的政治“丑闻”,正史是不记的。正统派的史家也不屑记,吴三桂的同伙就更不肯记,畏惧吴的权势者也必然要多方回避。清初有关记载的稀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过,有清一代,我们也不曾看见有谁站出来否认过这个传说。

吴梅村一生写了许多以明清易代之际史事人物为题材的长诗,他写了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战役,写了杨机部、吴昌时、陈之遴……;出现在他的诗中的还有公主、老妓、歌僮……各色人物,很久以来就有不少人对吴诗作过笺注,证明诗篇都有史实依据,颇少捕风捉影的悠谬之说,因此称之为诗史,梅村也以此自许。不能想象,他在吴三桂身上会栽赃诬陷,他是想敲“平西王”一笔竹杠么?却又坚决拒绝了吴三桂的“厚赂”。如果陈圆圆果然早已死于宁远,声势炙手可热的吴平西是不会听任吴梅村“诬蔑”,而甘于缄默的。

吴梅村的诗只写到“斜谷”、“散关’为止,没有涉及圆圆在云南的故事。不过陈其年《妇人集》说,“李自成之乱,(圆圆)为贼帅刘宗敏所掠,我兵入燕京,圆圆归某王(按指吴平西)为次妃。”陈圆圆的同乡、曾经亲自看见她演剧的邹枢(贯衡)也说,“陈圆,女优也。少聪慧,色娟秀,……后为田皇亲以二千金酬其母,挈去京师。闻又属之某王,宠冠后宫,入滇南终焉”。清代前期昆明著名诗人王思训(康熙四十二年,吴次尾的孙子吴铭道游云南,曾与思训过从。思训为吴的《滇海集》、《京雒尘集》撰序。)有《野园歌》,原诗注云,“吴三桂筑野园滇城北,以处陈圆圆。穷极土木,毁滇人庐墓无算,以拓其地。缙绅家有名花奇石,必穿屋破壁致之,虽数百里外不恤也”。《野园歌》中就有“浮云渺忽春城隈,乐游谁拟姑苏台。夷光未去走麋鹿,红墙碧树鸟栖哀。(原注:滇城破,圆圆犹在。)……亡魂徒结分香恨(原注:吴死衡阳,念圆圆不置),月冷荒台觅燕钗”这样的句子。

王思训还写过一首《圆圆歌》:

东海真珠溷泥滓,多情直为将军死。

将军留剑不轻施,怒惜红颜投袂起。

燕山定后丽人归,千队万骑西南飞。

玉女城连巫峡水,迷离妖梦春风围。

春风正奏霓裳曲,锦洞天荒新草绿。

风高南渡雁无声,望断香魂悲小玉。

出于清代前期昆明诗人之手的这些诗篇至少可以说明一个事实,陈圆圆后来是随吴三桂到了云南的。如果她早已死于宁远,吴三桂为什么还要为她起造庭园宫馆呢?乾隆刻仪封张裕〔觳角改禾〕《滇中消日集》有《滇中秋兴》诗,作于乾隆四十三年,诗注说,“(昆明)悯忠寺侧尚存圆圆妆楼,半就倾欹。”道光刻乌程范锴《苕溪渔隐诗稿》卷一有《安阜园杂事诗》,也有同样的记事。凡此,都可以说明,清代前期中期,许多人都知道,圆圆曾经到过云南。

姚文用了很大力量辩驳存在于许多纪事中的矛盾、错误。其中一些重要的问题,是前人已经发现并作过分析判断的。《事辑》收有被大顺农民军俘虏的明朝内监王永章的《甲申日记》,保存了吴三桂给吴襄的五封家书,又记:“四月初九日,闯下伪诏亲征三桂。十二日起程。太子定王、代王、秦王、汉王、吴陈氏、吴氏、吴氏、吴李氏、伪后嫔妃皆从行。吴陈氏即圆圆,两吴氏皆三桂妹也。念五日战于一片石,闯大败,退入关。太子与圆圆遂皆至三桂军中。”下面的分析大概是况周颐所作:

按延陵复得圆圆,钮云,驻师绛州,将渡河时,陆云得之京师。据王氏日记,闯败于一片石,圆圆遂至三桂军中,其说独异。吴梅村《圆圆曲》云,“若非壮士全师胜,争得蛾眉匹马还。”又云,“蜡炬迎来在战场”,由钮之说,驻师绛州,追问未及,无所为战胜;由陆之说,京师觅得,非战场迎来。延陵之师,唯一片石一战,可云全胜。永章身陷贼中,见闻较确,其说固有可信之道。“若非壮士”二句,勃勃有英气,似乎乃公马上得之。梅村诗工于体物,傥由寻觅而得,词意必不如是。

其“遍索绿珠”二句,言圆圆被掠.下即紧接“若非壮士”二句,可见当日珠还,未尝甚费周折。其言“萧鼓秦川”在“蜡炬迎来”后,可见迎圆圆一时一事,向秦川又一时一事。再下“画楼”“妆镜”云云,则是延陵追闯,圆圆随军,道途供张之盛也。昔贤长篇名作,通篇有层次,即数句亦有层次。是极抑扬跌宕之致,而条理不紊,事迹可寻,所以为诗史也。

况周颐是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上的,问题讲得也不免有些琐细,但他的分析是清晰的,对吴梅村诗的解剖也是细致的,对读者颇有帮助。如果不能证明王永章的日记是伪作,那么这里的分析将难以推翻。

姚文也对《圆圆曲》作过一些分析。“按照这一节诗(指“前身合是采莲人”以下3O句)看,陈圆圆的出身并非妓女,而是良家少女。诗中先说她‘前身合是采莲人,门前一片横塘水’,后边又说‘教就新声倾座客’这是说陈圆圆原是良家少女,被买到田府以后才教会歌唱。后边又有‘教曲妓师怜尚在,浣纱女伴忆同行’。前一句的‘教曲妓师’是指在北京‘教就新声’的师傅,后一句的‘浣纱女伴’是指苏州家乡的女伴,不是妓女……”下面还有许多引证,主要是说,吴诗说“陈圆圆是良家姑娘,完全与事实不符。”这逻辑是非常奇怪的。世界上恐怕没有天生的妓女(除了明朝某些生下就被指定是“淫贱材儿”的政治敌手的后裔),只有卖入娼门的良家少女。为什么指出陈沅在堕落风尘之前的民间少女身份,就完全与事实不符了呢?“传来消息满江乡。乌柏红经十度霜。教曲妓师怜尚在,浣纱女伴忆同行。旧巢共是衔泥燕,飞上枝头变凤凰。长向尊前悲老大,有人夫婿擅侯王。”这一节诗是一个小的完整段落,是描写经过十年左右的岁月之后,圆圆家乡姑苏的女伴(女妓)和妓师得知圆圆在这段日子中的经历、后来终于成为平西王次妃的消息以后的反应。女伴、妓师,都是姑苏的旧侣。羡慕圆圆的“好运”而在“尊前”悲叹自己年长色衰的凄凉身世的更绝不是良家;幸存的也只能是当年教过圆圆习曲的姑苏妓师。这是明明白白的。中国传统的古诗写法,绝不可能在整个抒写江乡的章节里突然插入一个在北京“教就新声”的师傅。这种不谐和的跳跃手法,是不可能在中国古代诗人笔下出现的。

姚文在很多地方,援引明代的法令、规制以及宫庭制度等等,给予非常的信赖;同时对野史则并不尊重,采取了任意取舍的态度。两者之间,对照是鲜明的。野史固然有许多异说、破绽,但经过正确的分析辩证(不是任意草率的处理),其可信据的程度,恐怕要远远超过封建统治阶级的高文典册。这是不待说的。崇祯是著名的“励精图治”的皇帝,17年中发了无数宣言,颁布了如毛的法令,有多少是兑现了的呢?更何况明代列祖列宗制定的那些规章制度?不知道曾经有过这样的文件、规制……是不行的;完全接受它的制约,捆住了自己的头脑、手脚就更危险。

姚文说,“不但甲申春天吴三桂没有到过北京,而且在甲申前几年内也没有进京机会”。理由是明朝的总兵官不奉召不能进京,和“我们从文献上找不到这几年中,吴三桂曾经奉召进京的任何资料”。吴三桂本来只不过是八总兵之一,直到甲申二月间才被封为平西伯,成为崇祯心目中的救命稻草。在这以前皇帝召见轮不到他,史官也没有为一个小小的总兵作起居注的责任。虽然甲申前数年中东线军事紧张,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间歇。吴三桂因公因私回到北京的机会是不能完全排除的。像吴三桂这样的小军阀,不能相信他竟能恪守法制,甘居艰苦的军中,长期不到首都来“度假”。吴诗“白晰通侯最少年”一句的“通侯”二字,姚文说是隐喻平西伯,是不错的,下面又进而指实吴诗所写三桂赴田府家宴的时间必在三桂始封平西伯的甲申春。(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许多结论性的判断都是从此开始的。因此姚文不能不进行这一考证。)用这样的方法论诗,恐怕最谨严的史诗也将招架不住。诗人到底还剩下了多少自由,用一个“通侯’的泛指瘦词,还要查年表、排时辰,诗人的工作也未免太枯燥也太苦了。

“尝闻倾国与倾城,翻使周郎受重名。”一节诗,姚文的解释是,“诗中的周郎指吴三桂,是说他在田宏遇宅中听陈圆圆歌唱而爱上了她,使她后来出了大名。”实在不大好懂。我看《圆圆曲》中这六句诗,确是说出了吴梅村自己的意见,这意见是不错的。也就是“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的意思。“重名”是反话,指的当然是吴三桂背在身上、一直背进棺材、千秋万世永远摆脱不掉的“好名声”。

姚文对吴梅村的身世评论,所据也是一些传统的意见,同时还指出了梅村和钱牧斋的区别,说“钱在政治上是一个投机分子,而他则不是。”对吴梅村死前的一诗一词也寄以同情,我想在这里作一点补充。

吴梅村自然和钱牧斋不一样,不过是不是政治上的投机分子?怕也一时不好论定。

人们说梅村诗是诗史,不是没有因由的。他的作品中的故事最多,不只是关系家国兴亡的大事,个人的遭际、感慨也都随处可见。要了解诗人的生平和心事,他的作品是十分可贵的第一手资料。梅村集中有一篇《鸳湖曲》,是为吴昌时而作的。此人在晚明政局中是一个重要人物。他是复社成员,后来又成为首辅周延儒的心腹。梅村自己也是复社的重要分子,参预党魁张西铭决策的少数核心人物之一,他们策划了周延儒的再相,希望利用周施展复社在政治上的抱负。结果失败,周延儒和吴昌时都被杀。《鸳湖曲》隐约地写厂吴昌时的故事,情绪上特别沉痛,说明梅村自己在这场政治一个争中牵涉很深。这是明朝覆亡前夕发生的事。

清初,吴梅村应诏出山,在清政府中任职,通常的说法是他被荐之后不得已而就道,其实真正的原因并不如此简单。其间委曲梅村自己也曾在诗篇中有所透露,不过言词闪烁,不易索解而已。投降了清朝的陈之遴是梅村的儿女亲家,陈之遴在政府里攫得了很大的权势,为了培植自己的势力,和以冯铨为首的北方政治集团较量,迫切希望复社重镇的吴伟业出来参加政府。这才是梅村出山的真正动力。梅村出山以后就一直不曾得意过。谈迁在《北游录》里常常有到梅村住处谈天的记事,那正是他坐冷板凳的时期。这一次政治活动不幸又失败了,结局几乎和前一次同样悲惨。人们看到他写的“误尽平生是一官”的诗句,是会引起同情的,却不知道他的“悔恨”远较一般人所了解的还要更深切得多。其实梅村在《咏拙政园山茶花》、《赠辽左故人八首》等诗中都接触到了这件公案,诗之沉痛也颇不下于《鸳湖曲》。“一官误汝高门累,半子怜渠快婿才”,就是对随陈之遴全家遣戍辽左的女儿和女婿说的。从这些事实看,吴伟业实在是一个不能忘情于政治的人。他遗嘱在墓前树碑,要求只写“诗人吴梅村之墓”数字,并非声明自己不是政治家,只是说是个失败了的政治家。

对于吴梅村,清代前期人还是比较了解的,批评、讽刺他的很不少,后来离开那个时代愈来愈远,旧事也日益模糊,难怪慢慢糊涂起来。现在介绍仁和王曾祥的一种意见,在我所见种种批评中,要算是清醒、严正的一类。

胜国之际,乾坤何等时乎!梅村甲申以前,无一忧危之词,见于豪牍。其出也,以陈海昌之援。既而陈以权败,遂置不任用。呜呼,天下之恶一也。陈父子(按,指祖苞、之遴)负贰于昔,而窃柄于今。他日沈阳之窜.不待智者而可决矣。又足附乎哉!或犹以病中一词为原心之论。夫梅村惟不用也,斯沮丧无聊作此愧恨语耳。梅村而用,则阳和回斡(梅村颂海宁语—一原注),梅村且有以自负矣。抑请发陵寝者为谁(按,这是陈之遂向清政府上的条陈),独无一言相正乎!于旧君故国乎何有!(《书梅村集后》二首之二,《静便斋集》卷八)

批判是严酷的,但也不能不说是深刻的。

姚文所力图论证的,归结到一点,就是陈圆圆和李自成、刘宗敏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在大顺军进入北京之前,圆圆早已到了宁远,而且立即死掉了。因此,一切有关的传说,都只能是胡说。不只此也,“所谓吴襄因陈圆圆被拷掠,全家被抄,也是无稽之谈。各种野史所提供的追赃拷掠的名单中没有吴襄,只在谈到陈圆圆故事时提到此事。陈圆圆故事既属虚构,此事也就没有。”

这里说的可谓斩钉截铁。但在姚文曾引用过的赵士锦《甲申纪事》(中华书局据叶景葵旧藏抄本重刊)后面,附有据辽东海州卫生员张世珩探报的“塘报”一件,开头就说,“三桂差人进北京打探老总兵圣上消息,有闯贼在北京捉拿勋戚文武大臣,拷打要银,将吴总兵父吴襄□打要银,止凑银五千两,已交入。……吴老总兵已受闯贼刑法将死,吴总兵闻之,不胜发竖。……”就是一个例外。

一切记录,不论出之何人,只要提到陈圆圆被刘宗敏掠去,姚文对之都一概否定。连著名的以毕生精力研究晚明史的全祖望所记当日与圆圆同被宗敏掠去的名妓杨宛的叙述,“据杨宛叙言,与沅同见系于刘宗敏,既而沅为宗敏所携去,不知所往。”也判定为“大概是得自辗转误传,不应作为信史看待”。全祖望尚且不足信赖,其他的野史作者就更不在话下了。

即使把陈圆圆从刘宗敏身边拉开,看来形势也未必会有什么好转。杨宛不是曾被刘将军掠去过的么?还有《甲申纪闻》里所记,“是日,予在宗敏宅前,见一少妇,美而艳,数十女人随之而入,系国公家媳妇也。”(三月二一十日)名妓杨宛和美艳的国公媳妇与陈圆圆之间有一条怎样的鸿沟呢?惟一的区别只是她们没有使吴三桂“冲冠一怒”而已。随便什么女人都不妨抢来,只有陈圆圆碰不得。似乎她有一种神力,能使历史发展为之停滞,倒退。

姚文还责怪“郭沫若同志在这个问题上又继续作了宣传,扩大了错误影响。”这指的是《甲申三百年祭》一文。姚文说,这是“完全上了清朝一部分谣言的当,制造那些谣言的动机既是鞭挞吴三桂,同时也诬蔑刘宗敏。诬蔑刘宗敏也就是诬蔑大顺军。”

这种推论方法非常面熟,看来作者是适可而止了,本来是还可以继续推论下去的。不过时至今日,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民都已懂得,尽量使英雄人物高大起来、纯洁下去的方法,并不是真心诚意歌颂英雄的好方法。

300年前的大顺农民军和它的领导人物,和历史上多次发生过的农民起义一样,必然会带有他们的历史局限性,他们会作出这样那样的错事,也毫不奇怪。按照历史的真实进行艺术的反映,是会带来应有的良好效果的。比起人为的、离开了真实的画像效果要好得多。沫若同志的论文写于1944年。他看到了并大声提醒革命者警惕存在在李自成、刘宗敏身上的局限性和弱点,大胆地摸了他们的屁股,这样做对人民有好处,理所当然地得到了人民的喝采。当然也有人不舒服,在当时就曾引起过一场“轩然大波”。这些往事我们还记得的。在这个问题上沫若同志是看得远、说得对的。今天我们重读此文,依旧感到它有力、有益,也就是说,还不曾过时。

《甲申三百年祭》问世迄今,已经过去了36年。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一直在起劲地反对并企图消灭“资本主义”。待得背上吃了狠狠的一枪,这才回过头来,发现那里站着一个“封建主义”。怎么办呢?也还只能一刀一枪地作战,没有别的办法。

过去读古人的“史论”,在结尾处常常看见类似“不禁掷笔三叹”之类的话头,觉得很可笑。现在,我可是多少理解了古人的这种心情了。

还有一些小问题,如谈迁在吴梅村处见到《绥寇纪略》,是顺治而非崇祯十一年中事;《宛署杂记》是万历中临湘沈榜撰,不是孙承泽的作品。这里不—一细说了。

1980年8月4日

附记

明兴化李清,崇祯辛未进士。历官刑吏兵科给事中,撰《三垣笔记》。“附识”下记,“李自成陷京师……传吴帅三桂已上表请降,止因闯党权将军刘宗敏闻三桂所娶妓陈沅色艾……至是刘宗敏系三桂父襄,索沅不得,拷掠甚酷。三桂闻之,忿而中改。……”(嘉业堂本)

卢生甫《东湖乘》卷一,“先辈钱〔禾犀〕积(应作〔禾犀〕农)尝至京师,为吴梅村所重,遍为延誉。值甲申之变,杂记其事,作十种。尚记其四。其一日‘赤眉兵变’,言闯贼之乱;一曰‘大行骖乘’,言怀宗死节诸臣;一曰‘槐国衣冠’,言弘光时马阮奸邪;一曰‘女戎召祸’,言李贼破京师时,吴襄为经营督,子三桂从其舅祖大受于辽东,有爱妾圆圆者,国色也,为贼权将军所得。三桂闻之怒,遂东入本朝乞兵讨贼。钱牧斋吴梅村皆有《圆圆曲》,为道其事。”(《戊寅丛编》)

以上两条所记是同时人的见闻、纪录。说明陈吴事件在当时家喻户晓,广泛传说的状况。在辗转流传中,有种种不同异说,有明显的误说,但基本事实是一致的。

《众香词》六集,康熙二十九年庚午吴绮序刻本。其第五“书集”收陈元词三首,前有小传:

陈元,字圆圆。初为女优,名擅吴中,与某公子有生死盟。田皇亲购得之,公子遣盗劫之江中,误载他姬以还。盗再往,已有备矣。力战易归。已而事露,祸且不测。公子度不能争,遂以献。既至,无宠,杂配梨园中。三桂以父荫入觐,

皇亲出家伎侑觞,一见陈元,问乡里,遂属意焉。酒半,则供奉者已易人矣。盖家伎有上次两班,初出供客,犹其次也。三桂频问陈元,皇亲知其意,辇送旅中。时边报益急,三桂一宿驰去。既而流贼陷京师,陈元已为贼部权将军某所得。三桂入关,首遣亲骑四出,悬重赏购归,宠之并嫡,宫中呼陈娘娘。壬子以前时,达官解饷至滇。官本吴人,娘娘召见便殿,问吴中某某无恙乎,皆平昔所交厚者。盖犹未忘情也。太仓吴梅村祭酒有《圆圆曲》纪其事,有《舞余词》。

《众香词》,玉峰徐树敏、金阊钱岳同选辑,每集前有阅、定者八人的姓氏,都是当时著名的文士。选者在“凡例”中评论一些通行的女性作者选集“不免沿袭谬误”,标出此书的选录标准,在清初诗余总集中算是较为严肃的一个选本,采录也比较丰富。陈元的小传所提供的史实细节,与通常的记载又自不同,可供研索。但基本事实则是大体一致的。关于圆圆入滇以后的记事,更不见于他书。圆圆还曾有词集名《舞余词》,也是仅见的著录。所选入的三词,有《送人南还》的“转应曲”、“丑奴儿令”,后者下片说,“声声羌笛吹杨柳,月映官衙,懒赋梅花,帘里人儿学唤茶。”题为《有所思》的“荷叶杯”词是:

自笑愁多欢少,痴了。底事倩传杯,酒一巡时解九回。推不开,推不开。

这些都是颇有个性的作品,与通常的“闺词”不同。

钱唐江景祺的《读书堂西征随笔》,作为罪证被雍正罗织为年羹尧大逆五罪之一。原稿后来在懋勤殿奉旨封锢的箱子里发现,印入“掌故丛编”中。原书有作者雍正二年序,其中有“女子之祸”一条,文略云,“吴三桂饮田皇亲嘉遇家。嘉遇出歌伎侑酒,其中有陈沅者色艺冠伦。三桂醉,长跪向嘉遇乞沅。嘉遇曰,‘吾老矣,谢世后当以持赠。’李自成陷京师,三桂方镇山海关。自成遣人招之,三桂已纳款矣。时嘉遇已死,遗命家人送陈沅至三桂所,以兵戈载道,未逞也。三桂侦知陈沅为刘宗敏所得,闻之自成。自成渝宗敏以陈沅还三桂,宗敏不可。三桂遂不降,自成竟灭。女子之能祸人家国如此。五月二十八日。”

汪景祺出身于杭州世族,在雍正初发生的年羹尧案中受到牵连被杀。他所提供的李自成曾下令退还陈沅,为刘宗敏拒绝的细节,也不见于他书。

以上,是陈吴事件发生以后不久的当代人记事,可以看出这件哄传一时的新闻在社会上辗转传播的一些情况。

临桂况周颐《阮庵笔记》据《武阳志掖遗》记陈玉汝与圆圆事,亦在入滇以后。又记四印斋藏圆圆画像三帧,“一明珰翠羽,一六珈象服,一缁衣练裙。名人题咏甚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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