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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是英雄吗? - 人物故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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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是英雄吗?

2009年4月30日,河南大学教授王立群先生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宣讲历史,说到秦始皇,多有褒奖之词。譬如说秦始皇焚书坑儒、修长城,是为了“帝国的安定”,不是坏事,是正义之举。“帝国的安定”这句话,重复了两遍。在王立群教授看来,“帝国的安定”似乎是一种很伟大的至高无上的事情,是比千千万万人的性命更重要的东西。第二天,5月1日,王立群教授和一位“草根学者”(很遗憾,我没有记住他的名字,只记住了“草根学者”这个定语)再次出现在这个栏目,称颂秦始皇。这一回,王立群教授干脆称秦始皇是“英雄”,是个“纯爷们儿”,也就是真正的男子汉。那位“草根学者”更是语出惊人,称秦始皇是“仁君”。两人一唱一和,把秦始皇捧上了天,就差喊一声“秦始皇万岁”了。

王立群教授在《百家讲坛》宣讲历史,有不少时日了。宣讲来,宣讲去,终于把秦始皇宣讲成了“英雄”。古往今来,中国人一直视秦始皇为暴君。修长城、焚书坑儒,就是他实施的暴政的实例。忽然之间,居然有人把这个千年定论翻转过来,变成了“英雄”和“仁君”,实在很新鲜。只此一点,足以说明当今的中国社会多么民主,言论多么自由,真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了。

那好,我们也来畅所欲言吧,与王立群教授商榷一下,秦始皇究竟是暴君,还是“英雄”。

王立群教授称秦始皇是“英雄”的主要依据,是说秦始皇“顺应历史发展的大趋势,统一了六国”。这里我们首先不赞成“统一”的说法。一个国家内部发生了战乱或割据,统治者平息战乱,消除割据,使国体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方叫“统一”。春秋时的秦国和其他六国,都是平等的独立的国家,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主权”国家。秦始皇只是秦国的君王,有什么权利去“统一”其他国家呢?难道他领有“圣谕”或是“上天”的旨意?都不是。秦国对六国的征伐占领,只能说是吞并或兼并,是弱肉强食。

“顺应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应该是与人民有关,对人民有益,得到人民拥护的事情。秦始皇吞并六国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举两个例子。其一,秦始皇的母亲是赵国人。秦军占领赵国之后,秦始皇赶到邯郸,把过去与秦母有过仇怨的人全都杀了。《资治通鉴》是这样记载的:“王翦击赵军,大破之,遂克邯郸,虏赵王迁。王至邯郸,故与母家有仇怨者皆杀之。”其二,秦始皇每吞并一个国家,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该国的美女掳到秦国,并模仿该国的王宫,在咸阳再造一座宫殿,让美女住入,供其淫乐。《资治通鉴》是这样记载的:“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这说明,秦始皇吞并六国,只是为了实现他的野心,满足他的私欲,与“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云云没有任何关系,与人民也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有关系,也只是使他的暴政殃及更多的人民,使人民遭受更多的痛苦罢了。历史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阐述这个问题。在宋代,也曾发生过金兀术入侵中原、岳飞抗金的事。金国是在吞并了北方的辽国之后,继续向南进犯,企图将宋国也吞并了。由于岳飞的坚决抵抗,金国没有得逞。对于这个事实,我们该怎样评价呢?金兵的入侵与岳飞的抗金,哪一种行为是正义的?我们当然应该支持后者,当然不应把金兵的入侵说成是“顺应历史发展大趋势的统一”。这绝不是因为金兵的“统一”没有得逞。再后来,元朝的统治者忽必烈吞并了金国,再次进攻南宋,文天祥抵抗被俘,英勇就义。这一次忽必烈的吞并成功了。对于这个事实,我们又该怎样评价呢?忽必烈的吞并与文天祥的抵抗,哪一种行为是正义的?我们当然还是应该支持后者。我们当然不能用“胜者王侯败者贼”的逻辑来解释历史。正义的行为即使失败了,也是正义的;非正义的行为即使成功了,也是非正义的。

在民间,一直流传着屈原的故事。屈原就是吞并行为的反抗者。人们对这位爱国诗人永久的尊崇和纪念,从某种意义讲,不也是对秦始皇吞并行为的否定和谴责吗?虽然屈原的爱国行为没有奏效,楚国最后还是沦陷了,但人民还是赞颂他,如同赞颂岳飞、赞颂文天祥一样。这种赞颂就代表了一种是非评价。秦始皇吞并六国的确成功了,但这不是“英雄”之举,只是一个“枭雄”的强盗和霸道行为。所谓“顺应历史发展大趋势的统一”,不过是王立群教授在事后为粉饰秦始皇的强盗和霸道行为而胡诌的一个概念罢了。

如果把秦始皇、金兀术、忽必烈的吞并行为都视为“顺应历史发展大趋势的统一”,屈原、岳飞、文天祥岂不成了违背历史发展趋势的反动派了吗?能这样解释吗?

再说修长城和焚书坑儒。王立群教授认为秦始皇做这两件事是为了“帝国的安定”。或许是吧。然而这种所谓的“帝国的安定”也不会给人民带来任何的幸福和利益。相反,秦始皇是用摧残和屠杀人民的手段,用千千万万人民的生命,来换取他的“帝国的安定”。那么,这种“帝国的安定”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而是可诅咒的了。在民间,一直流传着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这个故事就代表了人民的心声,表明了修长城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的灾难,人民对这件事是否定的。不仅是人民,秦始皇以后的封建统治者对修长城也是否定的。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为之使,恬不仁可知矣。”蒙恬是秦始皇的心腹爱将,也是修长城的总指挥官。“堑山,堙谷,起临洮,击辽水,力不足而尸有余,忠不足相也”。司马光曾任宋朝的丞相,也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分子,但他主张仁政,反对暴政。司马光首先肯定秦始皇修长城是“毒天下”的行为,是一种罪恶,而蒙恬甘愿听其驱使,实施这一罪恶,挖山填沟,西起临洮,东至辽水,绵延万里,人力不足,死尸却遍地都是。蒙恬虽忠于其君,也不能抵消其罪恶。之所以说是罪恶,是因为秦始皇不管人民死活,不把人当人看,漠视生命。人民就像是一群动物,一群牲畜,他可以随便使唤、奴役、蹂躏、折磨、杀戮,毫不顾惜。因修长城而被冻死、饿死、累死、病死的人不计其数。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就真实地反映了这一惨状。

然而“草根学者”居然说,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是“瞎编”出来的,根本没有这回事。这是胡说!历史上或许没有“孟姜女”这个人名,但故事反映的现实却是完全真实的。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可能是编出来的,但不是“瞎编”,是以当时的现实——“力不足而尸有余”为依据的。人们之所以编这个凄惨的故事,就是要抨击和控诉修长城给人民造成的痛苦。如果修长城给人民带来的是幸福,人们自然会编出另一个欢乐的故事去颂扬这件事。

秦始皇焚书,是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而实施的。《资治通鉴》是这样记载的:“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处死刑),以古非今者族(灭九族)。”此时有两个儒生曾非议秦始皇,十分害怕,赶紧逃跑了。秦始皇知道了,十分恼怒,命御史对咸阳所有的儒生严厉讯问,将其中的四百六十人活埋掉,其余的贬往边疆。这就是所谓的“坑儒”。《资治通鉴》是这样记载的:“侯生、卢生相与讥议始皇,因亡去。始皇闻之,大怒曰:‘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察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余发谪徙边。”非议秦始皇,就要被坑杀,这是令人发指的行为,是野蛮的封建法西斯主义。这件事典型地反映了秦始皇的暴虐无道。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对人民实行思想专制、文化专制、言论专制,就是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开始的。这种专制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生机勃勃的“百家争鸣”文化现象的反动和倒退。

王立群教授还引述鲁迅的一句话为秦始皇的暴行辩护。鲁迅在《准风月谈·华德焚书异同论》中曾谈到秦始皇:“德国的希特勒先生们一烧书,中国和日本的论者们都比之于秦始皇。然而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这句话好像是说,秦始皇本不是暴君,也没有干坏事,只是因为“二世而亡”,才让秦始皇跟着背了黑锅。其实这样的理解是不对的。

首先,说到鲁迅,的确很伟大。他的许多思想见解都是很精辟的。不过,一个人再伟大,也不是神仙,不是上帝,不能去迷信他,不能认为他的每一句话都是绝对正确,也不能用教条的僵化的态度去照搬他的每一句话。王立群教授拿鲁迅的话来佐证秦始皇不是暴君,是从概念到概念,是不对的。一个概念是否正确,只能用事实本身来证明。不能说鲁迅认为什么是对的,就一定是对的,鲁迅认为什么是错的,就一定是错的。

说秦始皇是暴君,冤枉吗?当然一点不冤枉。秦帝国固然是“二世而亡”,祸根却是秦始皇种下的。人们对他的种种暴行,早已是怨声载道。譬如,公元前238年,秦始皇发现其母有奸情,还生了两个孩子,就把她迁到外地囚禁起来,并杀死奸夫,两个私生子也装在布袋里摔死。有人谏言,认为不妥,秦始皇便将其杀死。又有人谏言,又杀死,接连杀了二十七人。这时有个叫茅焦的就此事再次向秦始皇进言,说:“陛下有狂悖之行,不自知邪?车裂假父,囊扑二弟,迁母于雍,残戮谏士,桀、纣之行不至于是矣!今天下闻之,尽瓦解,无向秦者,臣窃为陛下危之!”又譬如,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坑杀儒生四百六十人,他的长子扶苏就极力反对,说:“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茅焦和扶苏都预见到了秦始皇的暴行将会产生的后果,也说明了秦王朝的灭亡与秦始皇的暴政是有着直接关系的。

不过,当秦始皇在世时,在他统治下的秦帝国,的确是“安定”的,没有一个人敢说秦始皇一个“不”字。这种“安定”就是以残酷的镇压和屠杀来维持的。公元前211年,天上掉下一块陨石,有人在石上刻字,骂秦始皇,咒他早死。秦始皇大怒,下令将刻字石头附近所有村庄的居民统统抓起来杀死。石头也烧毁了。《资治通鉴》是这样记载的:“有陨石于东郡。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使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燔其石。”这件事既反映了秦始皇的残暴,也说明了人心所向,对秦始皇暴政的不满。所谓的“帝国的安定”,只是一种假象,“安定”下面潜藏着巨大的危机。这种危机迟早会迸发出来。这也是秦王朝如此短命的原因所在。公元前220年,秦始皇吞并了六国。十年后,公元前210年,也就是在他残忍地捕杀刻字石头附近居民的第二年,秦始皇死了,秦二世登基。第二年,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揭竿起义,项羽、刘邦跟着造反,将罪恶的秦王朝一举推翻。起义军提出的口号就是:“伐无道,诛暴秦。”

所以说,秦王朝的灭亡,与秦二世其实没有太大关系。秦始皇刚死,二世刚登基,起义就爆发了。这个恶果完全是他自己酿成的,赖不到别人,怎么能说“冤枉”呢?

还有一个问题。起义爆发之后,原先被秦始皇吞并的六国,也纷纷起兵抗秦,反抗秦王朝的统治。公元前207年,秦王朝灭亡前夕,秦国的最后一个丞相赵高宣布:秦国过去为王,从秦始皇吞并六国之后才称帝。如今六国又自立为王,秦地更小,应仍旧改称王为是。《资治通鉴》是这样记载的:“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如故,便。乃立子婴为秦王。”历史发展到这里,又回到了起点,回到了秦始皇吞并六国之前的状态。这是很富有戏剧性和讽刺性的一幕。不可一世的秦帝国只是昙花一现,转眼间帝国的大厦就坍塌了,“皇帝”的称号也挂不住,又改称“王”了。那么再请问王立群教授:当初秦始皇吞并六国而称帝,与后来“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而改称王,究竟哪一种状态是“顺应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呢?若是前一种,为什么后来又“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而改称王了呢?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趋势”呢?王立群教授又该如何自圆其说呢?

前些年,有人在西安为秦始皇铸了个铁像,竖在大街上,企图使他永垂不朽,但立刻遭到民众的反对,铁像又毁掉了。这说明,民心不可违。人民与秦始皇是势不两立的。秦始皇就是专制、独裁、暴政的象征。称颂秦始皇,就是称颂专制,称颂独裁,称颂暴政,就是对人民的蔑视和侮辱。人民是不答应的。秦始皇的案是翻不了的。他只是一个暴君,不是英雄。他只能遗臭万年,不会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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