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事琐谈
题意是文章过失,非文过饰非。
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又招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此文,字不到两千,用化名,小说形式。文中,先叙与主人公多年友情,中间只说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后再叙彼此感情,并点明他原是一片好心。最终说明主旨:写文章应该注意细节的真实。纯属针对文坛时弊的艺术方面的讨论,丝毫不涉及个人的任何重大问题。扯到哪里去,这至多也不过是拐弯抹角、瞻前顾后,小心翼翼地,对朋友的写作,苦口婆心提点规谏。
说真的,我写文章,尤其是这种小说,已经有过教训。写作之前,不是没有顾忌。但有些意念,积累久了,总愿意吐之为快。也知道这是文人的一种职业病,致命伤,不易改正。
行文之时,还是注意有根有据,勿伤他人感情。感情一事,这又谈何容易!所以每有这种文字发出,总是心怀惴惴,怕得罪人的。我从不相信“创作自由”一类的话,写文章不能掉以轻心。
但就像托翁描写的学骑车一样,越怕碰到哪一棵树上,还总是撞到那棵树上。
已经清楚地记得:因为写文章得罪过三次朋友了。第一次有口无心,还预先通知,请人家去看那篇文章,这说明原是没有恶意。后来知道得罪了人,不得不在文末加了一个注。
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当时所谓清查什么,不过是走过场。双方都是一场虚惊。现在又有人援例叫我加注,我解释说:散文加注可以,小说不好加注,如果加注,不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说是小说也不行。有的人一定说是有所指。可当你说这篇小说确有现实根据时,他又不高兴,非要你把这种说法取消不可。
结果,有一次,硬是把我写给连共的一封短简,已经排成小样,撤了下来。目前,编辑把这封短简退给我,我看了一下内容,真是啼笑皆非: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只能向收信人表示歉意。
鲁迅晚年为文,多遭删节,有时弄得面目皆非。所删之处,有的能看出是为了什么,有的却使鲁迅也猜不出原因。例如有一句这样的话:“我死了,恐怕连追悼会也开不成。”给删掉了。鲁迅补好文字以后写道:“难道他们以为,我死了以后,能开成追悼会吗?”当时看后,拍案叫绝,以为幽默之至,尚未能体会到先生愤激之情,为文之苦。
例如我致连共的这封短简,如果不明底细,不加注释,任何敏感的人,也不会看出有什么“违碍”之处。文字机微,甚难言矣。
取消就取消吧,可是取消了这个说法,就又回到了“小说”上去。难道真的有没有现实根据的小说吗?
有了几次经验,得出一个结论:第一,写文章,有形无形,不要涉及朋友;如果写到朋友,只用颂体;第二,当前写文章,贬不行,平实也不行。只能扬着写,只能吹。
这就很麻烦了。可写文章就是个麻烦事,完全避免麻烦,只有躺下不写。
又不大情愿。
写写自己吧。所以,近来写的文章,都是自己的事,光彩的不光彩的,都抛出去,一齐大甩卖。
但这也并非易事。自己并非神仙,生活在尘世。固然有人说他能遗世而独立,那也不过是吹牛。自我暴露,自我膨胀,都不是文学的正路,何况还不能不牵涉他人?
大家都希望作家说真话,其实也很难。第一,谁也不敢担保,在文章里所说的,都是真话。第二,究竟什么是真话?
也只能是根据真情实感。而每个人的情感,并不相同,谁为真?谁为假?读者看法也不会一致。
我以为真话,也应该是根据真理说话。世上不一定有真宰,但真理总还是有的。当然它并非一成不变的。
真理就是公理,也可说是天理。有了公理,说真话就容易了。
1991年7月23日促成之
所谓文虑,就是写文章以前,及写成以后的种种思虑。
我青年时写作,都是兴之所至,写起来也是很愉快的,甚至嘴里哼哼唧唧,心里有节奏感。真像苏东坡说的:
某生平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自谓世间乐事,无逾此者。
其实,那时正在战事时期,生活很困苦,常常吃不饱,穿不暖。也没有像样的桌椅、纸张、笔墨。但写作热情很高,并视为一种神圣的事业。有时写着写着,忽然传来敌情,街上已经有人跑动,才慌忙收拾起纸笔,跑到山顶上去。
很长时间,我是孤身一人,离家千里,在破屋草棚子里写东西。烽火连天,家人不知死活,但心里从无愁苦,一心想的是打败日本,写作就是我的职责。
写出东西来,也没有受过批评,总是得到鼓励称赞。现在有些年轻人,以为我们那时写作,一定受到多少限制,多么不自由,完全是出于猜测。我亲身体验,战争时期,创作一事,自始至终,是不存什么顾虑的。竞技状态,一直是良好的,心情是活泼愉快的。
存顾虑,不愉快,是很久以后的事。作为创作,这主要和我的经历、见闻、心情和思想有关。
土地改革,解放战争时期,我虽受到批判,但写作热情未减。批判一过,作品如潮,可以说是“屡败屡战”,毫不气馁。我还真的亲临大阵,冒过锋矢。
就是“文革”以后,我还以九死余生,鼓了几年余勇。但随着年纪,我也渐渐露出下半世光景,一年不如一年的样子来。
目前为文,总是思前想后,顾虑重重。环境越来越“宽松”,人对人越来越“宽容”,创作越来越“自由”,周围的呼声越高,我却对写东西,越来越感到困难,没有意思,甚至有些厌倦了。我感到很疲乏。究竟是什么原因,自己也说不清楚。
顾虑多,表现在行动上,已经有下列各项:
一、不再给别人的书写序,实施已近10年。
二、不再写书评或作品评论,因为已经很少看作品。
三、凡名人辞书、文学艺术家名人录之类的编者,来信叫写自传、填表格、寄像片,一律置之。因为自觉不足进入这种印刷品,并怀疑这些编辑人是否负责。
四、凡叫选出作品、填写履历、寄照片、手迹,以便译成外文,帮助“走向世界”者,一律谢绝。因为自己愿在本国,安居乐业,对走向那里,丝毫没有兴趣。
五、凡专登名人作品的期刊,不再投稿。对专收名家作品的丛书,不去掺合。名人固然不错,名人也有各式各样。如果只是展览名人,编校不负责任,文章错字连篇,那也就成为一种招摇。
六、不为群体性、地区性的大型丛书挂名选稿,或写导言。因为没有精力看那么多的稿件,也写不出像鲁迅先生那样精辟的导言。
总之,与其拆烂污,不如岩穴孤处。
作家,一旦失去热情,就难以进行创作了。目前还在给一些报纸副刊投投稿,恐怕连这也持续不长了。真是年岁不饶人啊!
人们常说: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作家。时代一变,一切都变。我的创作时代,可以说从抗日战争开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所以,近年来了客人,我总是先送他一本《风云初记》,然后再送他一本芸斋小说。我说:“请你看看,我的生活。全在这两本书里,从中你可以了解我的过去和现在。包括我的思想和感情。可以看到我的兴衰、成败、及其因果。”
1991年8月4日上午
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叫女儿抄了一下,放在抽屉里。有一天,报社来了一位编辑,就交给他去发表。发出来以后,第一次看,没有发现错字。第二次看,发现“他人诗文”,错成了“他们诗文”。心里就有些不舒服。第三次看,又发现“入侍延和”,错成了“入侍廷和”;“寓意幽深”,错成了“意寓幽深”;心里就更有些别扭了。总以为是报社给排错了,编辑又没有看出。
过了两天,又见到这位编辑,心里存不住话,就说出来了。为了慎重,加了一句:也许是我女儿给抄错了。
女儿的抄件,我是看过了的,还作了改动。又找出我的原稿查对,只有“延和”一词,是她抄错,其余两处,是我原来就写错了,而在看抄件时,竟没有看出来,错怪了别人,赶紧给编辑写信说明。
这完全可以说是老年现象,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我写作多年,很少出笔误,即使有误,当时就觉察到改正了。为什么现在的感觉如此迟钝?我当编辑多年,文中有错字,一遍就都看出来了。为什么现在要看多遍,还有遗漏?这只能用一句话回答:老了,眼力不济了。
所谓“文章老更成”,“姜是老的辣”,也要看老到什么程度,也有个限度。如果老得过了劲,那就可能不再是“成”,而是“败”;不再是“辣”,而是“腐烂”了。
我常对朋友说,到了我这个年纪,还写文章,这是一种习惯,一种惰性。就像老年演员,遇到机会,总愿意露一下。
说句实在话,我不大愿意看老年人演的戏。身段、容貌、脚手、声音,都不行了。当然一招一式,一腔一调,还是可以给青年演员示范的,台下掌声也不少。不过我觉得那些掌声,只是对“不服老”这种精神的鼓励和赞赏,不一定是因为得到了真正的美的享受。美,总是和青春、火力、朝气,联系在一起的。我宁愿去看娃娃们演的戏。
己之视人,亦犹人之视己。老年人写的文章,具体地说,我近年写的文章,在读者眼里,恐怕也是这样。
我从来不相信,朋友们对我说的,什么“宝刀不老”呀,“不减当年”呀,一类的话。我认为那是他们给我捧场。有一次,我对一位北京来的朋友说:“我现在写文章很吃力,很累。”
朋友说:“那是因为你写文章太认真,别人写文章是很随便的。”
当然不能说,别人写文章是随便的。不过,我对待文字,也确是比较认真的。文章发表,有了错字,我常常埋怨校对、编辑不负责任。有时也想,错个把字,不认真的,看过去也就完了;认真的,他会看出是错字。何必着急呢?前些日子,我给一家报纸写读书随笔,一篇一千多字的文章,引用了四个清代人名,竟给弄错了三个。我没有去信要求更正,编辑也没有来信说明,好像一直没有发现似的。这就证明,现在人们对错字的概念,是如何的淡化了。
不过,这回自己出了错,我的心情是很沉重的,今后如何补救呢?我想,只能更认真对待。比如过去写成稿子,只看两三遍;现在就要看四五遍。发表以后,也要比过去多看几遍。庶几能补过于万一。
老年人的文字,有错不易得到改正,还因为编辑、校对对他的迷信。我在大杂院住的时候,同院有一位老校对。我对他说:“我老了,文章容易出错,你看出来,不要客气,给我改正。”他说:“我们有时对你的文章也有疑问,又一想你可能有出处,就照排了。”我说:“我有什么出处?出处就是辞书、字典。今后一定不要对我过于信任。”
比如这次的“他们诗文”,编辑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不通的,有错的。但他们几个人看了,都没改过来。这就因为是我写的,不好动手。
老年文字,聪明人,以不写为妙。实在放不下,以少写为佳。
199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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