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
自有伽利略以来,科学之影响如此其广且深,吾人无有不受其影响者。近代人类对于造物、宇宙,对物质的基础性质及构造,关于人类的创造及其过去的历史,关于人的善与恶,关于灵魂不灭,关于罪恶,惩罚,上帝的赏罚,以及关于人类动物的关系等等的观念,自有伽利略以来,都经过莫大的变动了。大体上我可说:在我们的脑筋里上帝是愈来愈伟大,人是变得愈渺小;而人的躯壳即变得愈纯洁,灵魂不灭的观念却亦愈模糊了。因此与信仰宗教有关的重要概念,如上帝、人类、罪恶、及永生(或得救)均得重新加以检讨。
我情不自禁的寻求科学知识之进步怎样予宗教的繁文缛节以打击,并非我不虔敬,倒是因为我对于宗教非常感觉兴趣。虽则基督之山上垂训,与乎道德境界及高洁生活的优美,仍然深入人心,然我们必须大胆承认宗教的工具——宗教所赖以活动的观念,如罪恶、地狱等——却已为科学摧残无余了。我想真正想象地狱的,在今日大学生中恐百不得一,或简直千不得一罢。这些基本的观念即已大大的变更了,则宗教本身,至少在教会,当然是难免要受影响的了。
方才我说上帝在我们脑中比前来得巨大而人却变得渺小,我意指物质方面而言。因为上帝既然充其量只能与宇宙同其广大,而现代天文学告诉我们的物质的宇宙愈来愈广阔无际,我们自然心头起恍惚畏惧之感。宗教与夫以人类为中心的种种信念的最大敌人是二百英寸的望远镜。数星期前我读纽约报纸的记载,说是有一位天文学家新近发现一簇离地球有廿五万光年的星群,那时我顿觉往昔对于人类在天地间所处之地位观念未免太可笑了。这些事物对于我们的信念,其影响不能谓为不大。许久以前我就觉得我在造物宇宙的心目中是何等渺小卑微,而灭亡、惩罚、赎罪等办法何等乖谬狂妄了。上帝以人有缺点而加以惩治,正如人类制定法规,以惩治虫蛆蚂蚁,或使其悔改赎罪,同样荒谬无据。
善恶报应,以及代人赎罪之价值与必要等观念,皆因科学与近代知识之进步而变更了。理想化的至善与罪恶之对立观念已不足信了。知道人由下等动物进化而来而并承受动物之本能,则觉向来人性善恶之争颇属无谓。吾人之不能责人类有情欲,正如吾人不能责海狸有情欲一样。因此基督教基础的关于肉欲之罪恶的神秘思想显然失其意义了。所以那中古的、僧侣的、与夫宗教所特有的对于身躯及物质生活的态度,均归消灭了,取而代之是一种较为健全合理的对于人及尘世一切的看法。谓上帝因人类有缺点或因正在进化的半途中尚未达至善之境而恼怒,是诚无聊的话耳。
宗教最使我不满的一端便是它的看重罪恶。我并不自知罪孽深重,更不觉我有何为天所不容之处。多数人如能平心静气,亦必已与我抱同一之见解。我虽非圣贤,做人倒也相当规矩。在法律方面,我是完美无疵的;至于在道德方面则不能十全十美。但是我道德上之缺点,如间或有之的说说谎与撒撒烂污之类,给他算个总帐,叫我妈妈去审判,充其量,她也只能定我三年有期徒刑而已,决不会说是判我投入阎王那里的油锅的。这不是吹牛;我朋友中间该受五年有期徒刑的也委实很少。如果我能见妈妈于地下而无愧,则在上帝面前我有何惧哉!我母亲不能罚我入地狱里的油锅,这是我所深知的。我深信上帝必也同样近情与明鉴。
基督教教义的另一端是至善的观念。所谓至善,便是伊甸乐园里的人的境界;亦即是将来天国里的境界。干么至善呢?我委实不懂。所谓至善,实也不是爱美的本能所产生的。至善之观念,即为耶稣降生后数百年中小亚细亚的那种逻辑的产物,其意乃谓我们欲与上帝为伴,既想与上帝为伴而进天国,则非做到至善的地步不可。故只是想进天国至乐之境一念之产物,并无逻辑之根据,纯是一种神秘思想而已。我诚疑基督徒如不许以天国,不知还愿做一个至善的人否?在实际日常生活中,所谓至善是并无任何意义的。因此我亦不赞成“完人”那种思想。理想的人倒是一个相当规矩而能以自己之见解评判是非的人。在我看来,理想的人无非是一个近情的人,愿意认错愿意改过,如斯而已。
以上所说的那种信仰未免太使真诚的基督教徒惶惑不安了。然而非大着胆不拘礼节地说老实话,我们是不配谈真理的。在这点上,我们该学科学家。在大体上,科学家的守住旧的物质定义不愿放弃,不肯接受新的学说,亦正有如我们的不愿放弃陈旧的信仰。科学家往往与新的学说争执,然而他们毕竟是开通的,故终于听命他们的良心拒绝或接受新的学说了。新的真理总是使人不安的,正如突如其来的亮光总使我们眼睛觉得不舒服一样。然而我们精神的眼睛或是物质的眼睛经过调节以后,就觉得新的境遇毕竟也并不怎样恶劣。
然则剩下来还有什么呢?还有很多,旧的宗教的外形是变迁至模糊了,然宗教本身还在,即将来亦还是永远存在的。此处所谓宗教,是指激于情感的信仰,基本的对于生命之虔诚心,人对于正义纯洁的确信之总和。也许有人以为分析虹霓之彩色,或是在公园喷泉上设置人为的虹霓,我们对于主宰的信心就要消失,而我们的世界将要沦为无信仰的世界。然而不,虹霓之美,固犹昔也。虹霓或溪边微风并未因此而失去其美丽与神秘之一丝一毫。
我们还有一个信仰较为简单的世界。我爱此种信仰,因为它比较简单,颇为自然。我所说的得救的“工具”已没有了;其实对于我“得救”的目的也已没有了。那严父样的上帝,对于我们的琐事也要查问的上帝,也没有了。在理论上互有关连的人本善说、堕落、定罪、叫人代理受罚、善性的回复,这些也被击破了。地狱没有了,天堂跟着也消逝了。在这样的人生哲学中,天堂这东西是没有地位的。这样也许要使心目中向有天堂的人不知所措了。其实是不必的。我们还是拥有一个奇妙的天地,表面上是物质的,然其动作则几乎是有灵智的,似有神力推动者然。
人的灵性亦并未受到影响。道德的境界乃非物理定律的势力所能及的。对虹霓的了解是物理学,然见虹霓而欣喜则属于道德的范围了。了解是不会、不应、并且也是不能毁灭心头的欣喜的。这便是信仰简单的世界,既不需用神学,亦不乞助于无据的赏罚,只要人的心尚能见美而喜,尚能为公道正义慈爱所感动,这样也就够了,规规矩矩的做人,做事以最高贵最纯洁的本性为准绳,原是应该的。其实这样也就是合乎教义了。我们既有秉自祖先的兽性——就是所谓人类进化过程中的罪恶——则以常识论,我们有一个较高贵的我与一个较低级的我。我们有高尚的本能,同时有卑劣的本能。吾人虽不信我们的罪恶是由撒旦作祟,然此非谓我们行事须依顺兽性也。
孟子说得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敬畏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人心,人皆有之。”孟子又说:
养其大者为大人,养其小者为小人。
以论理言,唯物主义非必随旧的宗教观念之消灭与俱来,然在事实上唯物主义却接踵而至。因人本非逻辑的动物,人事本有奇特可笑处,在大体上,近代社会日趋唯物,而离宗教日远。宗教向为一组经神批准的一贯的信仰,它是不期然而然的情感冲动,并非理智的产物。冷酷的合理的信仰是不能替代宗教的。复次,宗教一事,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有传统的力量,这部传统的规范倘或失去,并非佳事;然事实上竟已失去。这个时代又非为产生新教教主的时代。我们太爱批评故也。而个人私信对于合理的行为的信念,其力量以之与伟大的宗教相较,直有大巫小巫之差。这种私人的信念,以语上也者之君子则有余,对于下也者之小人则不足应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