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7)
“丹妮,我有个建议,”老彭笑笑说,“你嫁他以后,应该裁一件拼花被,用橘红、蓝色和绿色拼起来,代表中国地图上的省份,每天早上铺床以前仔细研究研究。”
“现在我能不能考新郎?”丹妮问道。博雅听出她语气很苛刻,以为她是为测验而生气,于是他和颜悦色地鼓励她考问。
“当然,不过只限于地理方面。”
“好,我想想看。”丹妮慢慢说。那天她刚看到报上希特勒进军奥国的一则报导,上面有一张中欧的地图。
“兹可洛伐基亚在哪儿?”她问道。
博雅的地理常识只限于中国,不过他稍微有点印象。
“当然是在德国以东,奥国以北。”
“不完全对。它的西半部在德国的北、南和东部,嵌在里面。当然大体来说,你有权说它在东部。”
她得意地轻笑,但是语气显得很不友善。
“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他大笑说,“你真棒,你可以考倒我哩。现在再给我一次机会。”
“好吧。不过是地理以外的问题——人情味较浓的问题。”
“说呀。”
“老彭多大年纪?”她问道。
博雅困惑不解,甚至有点惊慌。
“喔,四十七八吧。”
“你错了,我恐怕要考倒你啰,他四十五岁。”她的声音带有决然的胜利感。
博雅脸红了,自嘲一番。“你知道有时我们会把最要好的、最亲密的朋友的年龄忘记。”
这次的谈话在博雅心中留下一个坏印象,比丹妮心中更甚。她强调老彭四十余五是什么意思呢?她的整个态度,尤其是这句胜利的口吻,也许暗示一种警告,要把他眼睛放亮些……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并不是不能恋爱呀……
说也奇怪,我们接受了佛家所谓“因缘”二字,“因”如果加上女边就成为嫁娶之事了。事实上两字发音完全相同,意思是说良缘天注定,或者由符合事物规律的某些因素所决定,不管前因是多么微小、无形,也不管事件显得多么偶然。
提出因缘论的古作家知道人事是由药房天平般精细的法则所控制,俗话说“天道分毫不爽”。丹妮不高兴,敌对的口吻是她对过去为博雅受苦的一种发泄,现在她不知不觉地对他报复。如果说他发现丹妮对老彭比他亲密已稍嫌晚了点,那只是因为他先注意工作和计划,丹妮离开上海后他没有立刻到汉口来,或者至少稍微早一点来,如今便遭到了自然的结果。如果他不怀疑丹妮,至少分开的头几个月他会写信给她。如今他为另一个疑窦而痛苦,这次是切身的问题了。
那天傍晚雨停了,博雅跟他们到一家饭馆,但是他对丹妮的态度似乎变了,他更亲热、更体贴。在餐桌上他一直拍她的手,似乎觉得有再追她一次的必要。他将她当做新娘,也当做恋人。点菜的时候先问她爱吃什么。也许因为那天早晨她不自觉地用语言或行动暗示她和他平等,这和她在上海对他说话那种甜蜜、热心的态度完全不同。因为他知道她为孩子焦虑以及等他的经过,觉得十分歉疚,也许想补偿一番吧。老彭对他说的话使他百分之百信任她的忠诚,他该马上娶她。
于是三个人在餐桌上吃得很快活。博雅问起丹妮的女友和他们为难民工作的情形。博雅和老彭又对面畅饮,同北平时期一样,不过现在是依约来内地共酌了,而且这次又有丹妮做伴。
老彭为他们的婚礼而干杯,和博雅对饮,丹妮只轻轻用嘴唇碰了一下酒杯。
“喔,对了,我忘了,”博雅说,“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看。”
他缓慢地由口袋里掏出一个皮夹。正在掏的时候,一件东西掉下来,丹妮看出是她寄给他的一封信,有点脏,四角也磨破了。
“是我的信。”丹妮惊叹道。
“是的,我随时带在身旁。有一样东西我要拿给你看。”
他打开皮夹,拿出一块仔细折好的红绸巾,也就是他那份爱情的誓言。丹妮满脸通红。他慢慢打开,对丹妮爱怜地说:“看,我叫律师公证了。”
她的眼睛一亮:“你什么时候办的?”
“在上海的时候。”
“我以为你在上海已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呢。”
“怎么会呢,莲儿?我不管走到那儿,都把这块布带在身旁。”
丹妮为自己烧掉另一块而歉疚。她一直盯着他,但是表情很平静。
“来,唱一曲给我听,好不好?”他转向老彭说,“你有没有听过她唱大鼓?”
老彭说没有,丹妮说她不想唱,“曲高和寡”。她引一则音乐爱好者的老故事说,见到红绸她虽感动,却还是采取自卫的态度,话里暗示博雅不可能了解她,以及她和老彭分享的战地工作。但是博雅继续缠她。
“分别这么久,这是我们三个人第一次团聚,好不好吗?”他的声音很柔细。
丹妮和气地瞥了博雅一眼,终于唱了一段,声音发抖,然后三个人就各自回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