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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常 - 中国道教

历史今天:1988年11月15日 巴勒斯坦独立宣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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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常

    李志常(1193~1256)为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字浩然,其先洺州(治所在今河北永
平)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今山东范县)。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
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宫之主者嘱其往
从邱处机。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今山东牟平县)转居莱州(今山
东掖县),乃束装往拜席下,赐号真常子。次年,邱处机应召西觐元太祖,被选为十八
随行弟子之一。迨处机东返,随师居燕京长春宫。“凡教门公事,必与闻之。”①元太
祖二十二年处机逝世,尹志平嗣教,委之为都道录兼领长春宫事。太宗元年(1229)七
月,“见上于乾楼辇。时方诏通经之士教太子,公进《易》《诗》《书》《道德》《孝
经》,且具陈大义,上嘉之。冬十一月,得旨方还”。②次年冬,“有诬告处顺堂(邱
处机埋骨处——引者注)绘事有不应者,清和(指尹志平——引者注)即日被执,众皆
骇散,公(指李志常——引者注)独请代之,曰:‘清和,宗师也,职在传道,教门一
切,我悉主之,罪则在我,他人无及焉’。使者高其节,特免扭械,锁之入狱”。③不
久,讼事息,乃还。
    太宗(窝阔台汗)时期(1229~1241),汗庭鲜有儒家士人,太宗知李志常博通儒
学,遂命创建国子学,选汉族教师以教蒙古贵官子弟。时在太宗五年(1233)。志常承
旨后,荐冯志亨(亦是邱处机弟子)佐其事。志亨乃于蒙古贵官子弟中选十八人为学员,
课读《孝经》《论语》《孟子》《中庸》《大学》等书;其后又令添选汉人子弟习蒙古
语言和骑射。当时京城残破,国子学即设于长春宫内。太宗曾为此事颁发过两通“宣谕”
圣旨,后立碑于国子学内,称《宣谕夺罗等圣旨碑》《通谕夏学子弟员等圣旨碑》,
④文中除具列蒙、汉学员名(蒙人十九,汉人二十八)外,即列有:宣授蒙必阇赤(意
为书生)四牌子总教冯志亨,宣授金牌提举国子学事中书杨维中,御前宣议国子学事仙
孔八合识(意为师傅)李志常。
    说明蒙古贵族入主中原,亟须学习“汉法”以治汉地,全真道首领适逢其会,成为
蒙古族学习“汉法”之师。这无疑是全真道获得统治者支持而取得很大发展的重要原因
之一。李志常也因此受到太宗的殊遇。
    元太宗十年(1238)春,尹志平以年老荐李志常继任掌教,同年三月,奉朝命加封
为“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四月赴阙,奏请扩建其祖师王重阳修真之所终南山
灵虚观,得旨赐重阳宫号,命大为营建。海迷失后二年(1250),李志常及随邱处机赴
西域的其余十七人,皆奉旨封大师。宪宗元年(1251),奉命遍祭岳渎。三年,受命作
金箓大斋,并随路给散道士、女冠普度戒牒。五年,宪宗数次召见,咨以治国保民之术。
问曰:“朕欲天下百姓安生乐业,然与我同此心者,未见其人,何如?”志常答称:
“自古圣君有爱民之心,则才德之士必应诚而至。因历举勋贤并用,可成国泰民安之效。”
⑤宪宗称是。
    李志常掌教期间,不少士大夫因金亡之后流离失所,或沦为贱隶,或冻饿街头。李
志常则“委曲招延,饭于斋堂,日数十人。或者厌其烦,公(指李志常——引者注)不
恤也”。⑥其中不少人因此去儒为道。此举深得士大夫们的称赞,王恽说:“全真教倡
于重阳王尊师,道行于邱仙翁(指邱处机——
    引者注),逮真常李公,体含妙用,动应玄机,通明中正,价重一时,可谓成全光
大矣!”⑦李志常掌教十八年,全真道仍方兴未艾。但到晚年,因佛道矛盾激化,宪宗
五年爆发了关于《化胡经》和《老子八十一化图》之争,全真道在辩论中失败,被勒令
焚毁道经,全真道遭到严重打击,其鼎盛局面从此结束;李志常在感到屈辱与愤懑中,
于次年六月将教事付张志敬后去世。中统二年(1261),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
至大三年(1310),加封“真常妙应显文弘济大真人”。
    著作有《又玄集》二十卷,已佚。《长春真人西游记》二卷,现存于《正统道藏》
中。该书对研究我国西北和西亚史地以及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注:
    ①②③⑤⑥ 皆见《道藏》第19册745~746页,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
出版社联合出版,1988年
    ④ 《畿辅通志》卷一百三十九:《金石二》
    ⑦ 《秋涧集》卷三十九:《真常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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