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八
黑衣少年笑道:“我对姓名向不重视,随你叫我张三也好,李四也好,都无所谓。”宇文雄睁大了眼睛,心道:“这人怎么如此古怪,难道他是有甚么避忌,须得隐姓埋名?”
黑衣少年又笑了一笑,说道:“但你既然固执世俗之见,一定要我有个真名实姓以便称呼,我告诉你亦是无妨。我姓唐……”说到此处,发现宇文雄心有诧异之色,瞿然一省,心道:“哦,是了。刚才那女子将我的姓氏叫了出来,想必他也已经听见了。”便即改口道:“我是唐努乌梁的汉人,嘿,嘿,不幸得很,跟你那个做了奸细的大师兄是一个姓,也是姓叶,名叫慕华。”接着朗声吟道:“人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耻姓秦。这是从前有一个姓秦的人,在秦桧墓前做的诗。嘿,嘿,其实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即使同名同姓,又有何妨?”
宇文雄心想:“原来他是耻于与萧志远同姓,故而发了一顿牢骚。”宇文雄怎想得到他是“正脾”的萧志远,故而尽管他在话语之中已经透露真相,宇文雄还是未能领悟。
不过这黑衣少年却也不是胡乱捏造一个名字的,他的父亲叶冲霄原是马萨儿国的大王子,本姓“唐努”,“汉姓”才是跟他义父姓叶。故而这黑衣少年也有一个汉人的姓名和一个他本国的姓名。本国的姓名唤作“唐努弥支”,“唐努”是姓,“弥支”是名。“弥支”的汉译即“爱慕中华”之意。叶冲霄因为曾受汉人大恩,妻子也是汉人,故而给儿子取了这个名字。做书人为了叙述方便,以后也就改称这个黑衣少年为叶慕华了。
叶慕华报了姓名,笑道:“你还未曾答复我的问题呢。”宇文雄道:“这个,这个……”叶慕华笑道:“要是你不方便说,那就不说也罢。我问得本来是有点冒昧。”
宇文雄道:“不,不,兄台请别误会。小弟其实也没有甚么特别的事,不过是奉了师父之命,要到四川去拜访几位武林前辈,这几位武林前辈都是朝廷重犯,不愿透露姓名的。”宇文雄因为叶慕华处处关心自己,不愿给他有个“见外”的感觉。他所说的也是实话,不过不够完全而已。因为他倘若到了小金川,当然也要拜访许多武林前辈,例如义军首领冷天禄、冷铁樵叔侄,以及青城派的萧青峰、萧志远等人的。
宇文雄虽然没有说出代师“清理门户”之事,但叶慕华何等聪明,一听心中就已明白,知道他是要去四川干甚么的了。
叶慕华心里想道:“我姑父既在病中,做徒弟的宇文雄不在他身边服侍,却要披星戴月地赶到四川去,不问不知,当然是奉了师父之命的了。听他刚才所说,我姑父已经知道了那小子的身份来历,而现在在四川‘围袭’义军的清军主帅又正是那小子的父亲——出了名的残害百姓的刽子手叶屠户。将这两件事情连起来推究,莫非是那小子也已经到了四川,混进了义军之中?而宇文雄则是奉了师父之命去揭发他的?”叶慕华人极聪明,虽然没有完全猜中,却也对了个十之七八。
但叶慕华却不说破,只作了个意外欢喜的神情,笑起来道:“这可就真是巧极了,我也正要到四川去,宇文兄若是不厌弃的话,咱们正可以结伴同行。令师那儿,就留待以后若有机缘,再去拜谒了。”叶慕华是因为宇文雄身上负有重大的任务,故而要想与他同行,以便暗中保护他的。
叶慕华这么一说,宇文雄怎好意思拒绝?心想:“此人武功高强,有他同行,倒是一个良伴。只是若到了小金川,我的事情可不便对他明言。”于是问道:“不知叶兄是往川东还是川西?”叶慕华道:“我是前往川东,宇文兄呢?”宇文雄道:“我是前往川西。”叶慕华道:“可惜,可惜,咱们入川之后就要分手了。不过从这里到四川有数千里之遥,少说也要走半个多月吧?在路上我也可以向兄台请教许多武功了。”
宇文雄听说他是前往川东,放下了心事,说道:“叶兄客气,说到武功,我只有求你指点的份儿。叶兄,你肯与小弟结伴同行,小弟也正是求之不得。”
其时月亮已过中天,是三更的时分了。叶慕华道:“今晚不能赶路的了,你打了一场,早点安歇吧。看这天色,不会下雨,在草地上也可睡一大觉。”
宇文雄道:“是。出门人随遇而安,小弟准备了随时餐风露宿的。”当下将那匹坐骑唤来,解开一个包裹,取出一个轻便的帐篷,就在草地上搭起来。要知身有武功之士,在野外露宿,对猛兽倒是不用惧怕,却须防备毒蛇。因为猛兽之来,必有吼声,而毒蛇却可在不知不觉之间咬你一口。有了帐篷,可以防备毒蛇的侵袭。
他们在搭起帐篷,清理草地上的碎石泥块之时,却发现了一枚黄澄澄的东西,原来就是那女贼用来打宇文雄的那支金钗,掉在草地上的。宇文雄想起刚才之事,自己侥幸只受了一点轻伤。这口气还没有过去,正想把金钗抛开,叶慕华却先捡起来了。
叶慕华笑道:“金钗可以作暗器,也可以作饰物,还可以换许多银子救济穷人,抛了它岂不可惜?你不要给了我吧。”宇文雄之所以想抛掉金钗,不过是因为曾受这支金钗刺伤,一时气愤而起,此际经他一说,也觉得自己的举动未免有点幼稚,于是,面上一红,说道,“叶兄说得是。你刚才不是接了那女贼的另一支金钗吗?如今正好配上一对。”他是无意之言,哪知叶慕华听了,也是面上一红,讪讪说道:“不错,这对金钗的手工倒是很精巧,拆开来就没那么值钱了。”
宇文雄也听得出他的话语中有点自我解嘲的味道,故意笑道:“既然如此,吾兄不如留下来做个纪念。若要救济穷人,尽可以另用其他银子。”叶慕华道:“宇文兄说笑了,有甚么值得纪念?你若喜欢,我给你也行。”
宇文雄摇手道:“这女贼用金钗作暗器,不是很特别吗?只这一点,就值得收藏作个纪念了。但我却不配保有它,因为我根本就没本事接这金钗。”叶慕华道:“吾兄越发说笑了。”话虽如此,但还是把那对金钗收了起来。宇文雄心头纳罕,暗自想道:“叶慕华当然不会是贪图这对金钗。看来他一定是和这女贼有点纠葛的,但我刚才曾问过他,他好像很不愿意谈这女贼的事,我却是不便再向他打听了。”
宇文雄一来是与叶慕华初初相识,二来他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更不愿刺探人家的秘密。于是在说了几句笑之后,便适可而止,说道:“帐篷已经搭好了,咱们睡吧。”
宇文雄马不停蹄跑了半天,跟着又激斗一场,实在是疲累不堪,一躺下来便睡着了。叶慕华怀着那对金钗,却是辗转反侧,未能入梦。
夜风吹得野草猎猎作响,叶慕华脑海中幻出一幅图景,和今天一样,也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佳日,也是在草原上奔驰。所不同是那个草原可比如今他们所在的这个草原大得多,那是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塔里木盆地上的大草原!还有那天自己是骑着一匹骏马在草原上打猎,不同于今天的徒步而行。
那天运气不好,没有猎到野兽,连一只小兔都没打着。正自失望,忽见有只雄鹰飞来,飞得很低,当时心想:“这只雄鹰倒是大得出奇,它猎野兽,我就猎它,倒也不错的。”于是一箭就把它射了下来。塞外的兀鹰翅膀硬,气力大,本来以为它中了一箭,还未必就会跌落的,哪知它非但跌了下来,而且落地便即死了。仔细一看,这才发现这头雄鹰的身上还有另一支箭,它是被别人先射中了的。
这支箭射得很是巧妙,正插在翅膀骨缝之处,所以兀鹰中箭之后,渐渐无力飞行。叶慕华再加上一箭,就把它射下来。叶慕华心道:“想不到此地竟有如此一位高明的射手,不知此人是谁?”拔下了这支箭,只见箭杆上刻有一个“耿”字。
就在此时,忽听得马铃声响,一匹四蹄如雪的白马风驰电掣般地跑来,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梳着两条辫子,绾着两支凤头金钗,跑起来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煞是好看。这小姑娘一手执弓,一手执鞭。叶慕华大感意外,“难道竟是这位小姑娘射的?”
可是不必叶慕华开口问她,她已经先说出来了。不,不是“说”,而是骂。“你这人岂有此理,为甚么射死了我这头大鹰?”
叶慕华心想这本来是自己的过错,对方是个小姑娘,自己也不应该和她计较,于是便先赔了个不是,把那头射毙了的大鹰双手奉还这小姑娘。
叶慕华本以为事情就此可了,不料那小姑娘竟然不依。他双手奉还,那小姑娘却唰的一鞭,将他手上的死鹰打落。
“你已经射死了它,我还要它干嘛?”小姑娘更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