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宗孝桓皇帝
孝桓皇帝讳志,〔一〕章帝曾孙,河间孝王孙,〔二〕蠡吾侯翼之长子也,〔三〕母曰匽夫人。〔四〕年十四,袭爵,始入,有殊于人,梁太后欲以女弟妃之。本初元年四月,〔五〕征诣雒阳。既至,未及成礼,会质帝崩,无嗣,太后密使瞻察威仪才明,任奉宗庙,遂与兄冀定策于禁中,迎帝即位,〔六〕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御却非殿。〔七〕改元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八〕江舍及李坚等伏诛。〔九〕永兴二年,〔一0〕光禄勋府吏舍夜壁下忽有青气,〔一一〕掘之,得玉玦,〔一二〕各有钩,长七寸三分,玦周五寸四分,身中皆有雕镂。诏司隶:〔一三〕“蝗水为灾,五谷不登,令所伤郡国皆种芜菁,以助民食。”延熹元年三月己酉,〔一四〕初置鸿德苑,〔一五〕置令。〔一六〕二年,〔一七〕大将军梁冀辅政,纵横为乱。帝与中常侍单超等五人共谋诛之,〔一八〕于是封超等为五侯。〔一九〕五侯暴恣日甚,毒流天下。司徒韩縯、司空孙朗并坐不卫宫,〔二0〕止长寿亭,减死一等。以爵赎之。初置秘书监,〔二一〕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异同。烧当等八种羌叛,〔二二〕护羌校尉段颎追击到积石山。三年,白马令李云坐直谏诛。〔二三〕四年,〔二四〕京师雨雹,大如鸡子。五年,〔二五〕长沙贼起,时攻没苍梧,取铜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辅各奔出城。以京师水旱疫病,〔二六〕帑藏空虚,虎贲、羽林不任事者住寺,减半奉。时贼乘刺史车,〔二七〕屯据临湘,居太守舍。贼万人以上屯益阳,杀长吏。七年冬十月,〔二八〕上幸云梦,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庙。〔二九〕诏曰:“存善继绝,实藉德贞。武骑都尉樊演高祖父重,以光武皇帝元舅,扶助中兴,追封寿张侯,谥曰敬,祖父茂封冠军平望乡侯,五国并建,〔三0〕其二绝者祠之。”〔三一〕八年,〔三二〕妖贼盖登称“太皇帝”,有璧二十,珪五,铁券十一,后伏诛。九年,〔
三三〕戴异锄田得金印,到广陵以与龙尚。七月,〔三四〕祀黄老于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金银釦器,采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设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名臣少府李膺等并为阉人所谮诬为党人,下狱死。〔三五〕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三六〕在位二十一年崩,年三十六。御览卷九二
桓帝好音乐,善琴笙。〔三七〕书钞卷一一0
〔一〕 “孝桓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二0、卷二一、卷二二。汪文台辑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二〕 “河间孝王”,即刘开,章帝子,永元二年封河间王,立四十二年卒,谥孝,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三〕 “蠡吾侯翼”,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云:“蠡吾侯翼,元初六年,邓太后征济北、河间王诸子诣京师,奇翼美仪容,故以为平原怀王后焉,留在京师。岁余,太后崩。安帝乳母王圣与中常侍江京等谮邓骘兄弟及翼,云与中大夫赵王谋图不轨,窥觎神器,怀大逆心,贬为都乡侯,遣归河间。翼于是谢宾客,闭门自处。永建五年,父开上书,愿分蠡吾县以封翼,顺帝从之。”
〔四〕 “匽夫人”,名明,为蠡吾侯翼媵妾,和平元年,追尊为孝崇皇后。事详范晔后汉书孝崇匽皇后纪。
〔五〕 “本初”,原误作“太初” ,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作“本初 ”。
〔六〕 “迎帝即位”,通鉴卷五三载桓帝即位经过云:本初元年闰六月甲申,质帝卒,“ 将议立嗣,固(谓李固)与司徒胡广、司空赵戒先与冀(谓梁冀)书,……冀得书,乃召三公、中二千石、列侯,大议所立。固、广、戒及大鸿胪杜乔皆以为清河王蒜明德着闻,又属最尊亲,宜立为嗣,朝廷莫不归心。而中常侍曹腾尝谒蒜,蒜不为礼,宦者由此恶之。初,平原王翼既贬归河间,其父请分蠡吾县以侯之,顺帝许之。翼卒,子志嗣,梁太后欲以女弟妻志,征到夏门亭。会帝崩,梁冀欲立志。众论既异,愤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夺。曹腾等闻之,夜往说冀曰:‘将军累世有椒房之亲,秉摄万机,宾客纵横,多有过差。清河王严明,若果立,则将军受祸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贵可长保也。’冀然其言,明日,重会公卿,冀意气凶凶,言辞激切,自胡广、赵戒以下莫不慑惮,皆曰:‘惟大将军令!’独李固、杜乔坚守本议。冀厉声曰:‘罢会!’固犹望众心可立,复以书劝冀,冀愈激怒。丁亥,冀说太后,先策免固,戊子,以司徒胡广为太尉,司空赵戒为司徒,与大将军冀参录尚书事,太仆袁汤为司空。汤,安之孙也。庚寅,使大将军冀持节以王青盖车迎蠡吾侯志入南宫,其日,即皇帝位,时年十五。”。
〔七〕 “太后犹临朝,御却非殿” ,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云:桓帝即位,“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政”。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太后御却非殿。”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八〕 “芝草生中黄藏府”,此句原无,御览卷九八五引云:“桓帝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今据增 补。御览卷八七三、记纂渊海卷四、合璧事类卷一九引云:“桓帝时,芝草生中黄藏府。”字句与御览所引稍有不同。稽瑞引云:“皇帝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袭。”“皇 ”字乃“桓”字之讹,“●袭”二字疑为衍文。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建和元年四月载:“芝草生中黄藏府。”李贤注引汉官仪云:“中黄藏府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
〔九〕 “江舍及李坚等伏诛”,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建和元年十一月载:“陈留盗贼李坚自称皇帝,伏诛。”李贤注引东观记云:“江舍及李坚等。”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一0〕“永兴二年”,此句至“身中皆有雕镂”诸句原无,御览卷三五四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御览引有“桓帝”二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一一〕“青”,原无此字,稽瑞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得玉玦”,此句至“周五寸四分”句稽瑞引作“得玉钩一枚,钩长一寸三分,玦周五寸□□”。
〔一三〕“诏司隶”,此句至“以助民食”诸句原无,御览卷九七九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御览引有“桓帝永兴二年”一句,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永兴二年载:“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韶司隶校尉、部刺史曰:‘蝗灾为害,水变仍至,五谷不登,人无宿储。其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民食。’”
〔一四〕“延熹元年三月己酉”,此下三句原无,玉海卷一七一引,今据增补。
〔一五〕“初”,此字原无,御览卷一九六引云:“桓帝延熹元年,初置鸿德苑。”今据增补。初学记卷二四引又无“初”字。
〔一六〕“置令”,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云:“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鸿德苑令。”李贤注引汉官仪云:“苑令一人,秩六百石。”
〔一七〕“二年”,此句原无。据范晔后汉书桓帝纪载,桓帝诛梁冀在延熹二年,今据补“ 二年”一句。
〔一八〕“单超等五人”,谓中常侍单超、徐璜、具瑗,小黄门史左悺、唐衡,见范晔后汉书宦者单超传。
〔一九〕“封超等为五侯”,封单超新丰侯,徐璜武原侯,具瑗东武阳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见范晔后汉书宦者单超传。
〔二0〕“司徒韩縯、司空孙朗并坐不卫宫”,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二年八月载:大将军梁冀等被诛,“司徒韩縯、司空孙朗下狱”。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并坐不卫宫,止长寿亭,减死一等,以爵赎之。”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一〕“初置秘书监”,此下四句原无,初学记卷一二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初学记引有 “桓帝延熹二年”一句,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书钞卷五七引云:“桓帝延嘉二年,初置秘书监,典掌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异同,皆统之也。”同卷又引此文,无“典”字,无“
皆统之也”句。御览卷二三三亦引此文,“典掌”二字互乙,无“皆统之也”句,余与书钞卷五七引同。书钞、御览所引“延嘉”为“延熹” 之讹。万花谷前集卷一二引云:“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掌国史。”“延熹”二字尚不误。六帖卷七四引云:“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曰国史之兴,将明得失之迹,谓之实录,使一代之典,焕然可观。散骑常侍崧,文质彬彬,思义通博,历位先朝,莅事以穆,宜掌秘奥,宣明史籍。”合璧事类后集卷三六引同。按“曰国史之兴”以下,非东观汉记中语。初学记卷一二在引东观汉记“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云云数句后,又云:“温峤举荀崧为秘书监曰: ‘夫国史之典,将以明失得之迹,谓之实录,使一代之典,焕然可观。散骑常侍崧,文质彬彬,思义通博,历位先朝,莅事以穆,宜掌秘奥,宣明史籍。’”六帖、合璧事类所引皆本初学记,而又脱“温峤举荀崧为秘书监”九字,遂以温峤举荀崧语误属东观汉记。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二年八月载:“初置秘书监官。”李贤注引汉官仪云:“秘书监一人,秩六百石。”
〔二二〕“烧当等八种羌叛”,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二年十二月载:“烧当等八种羌叛,寇陇右,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罗亭,破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追到积石山,即与罗亭相近,在今鄯州也。”通鉴卷五四胡三省亦引李贤注。此下二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按范书段颎传载:“延熹二年,迁护羌校尉。会烧当、烧何、当煎、勒姐等八种羌寇陇西、金城塞,颎将兵及湟中义从羌万二千骑出湟谷,击破之。追讨南度河,使军吏田晏、夏育募先登,悬索相引,复战于罗亭,大破之,斩其酋豪以下二千级,获生口万余人,虏皆奔走。明年春,余羌复与烧何大 豪寇张掖,攻没钜鹿坞,杀属国吏民,又招同种千余落,并兵晨奔颎军。颎下马大战,至日中,刀折矢尽,虏亦引退。颎追之,且斗且行,昼夜相攻,割肉食雪,四十余日,遂至河首积石山,出塞二千余里,斩烧何大帅,首虏五千余人。”可见段颎追羌于罗亭,是延熹二年时事,三年春,又追羌至积石山。桓帝纪亦云:延熹三年闰正月,“烧何羌叛,寇张掖,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积石,大破之”。
〔二三〕“三年,白马令李云坐直谏诛”,“三年”二字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三年闰正月云:“白马令李云坐直谏,下狱死。”今据范书增“三年”二字。
〔二四〕“四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四年五月载:“己卯,京师雨雹。”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大如鸡子。”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五〕“五年”,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载:“夏四月,长沙贼起,寇桂阳、苍梧。”李贤注引东观记云:“时攻没苍梧,取铜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辅各奔出城。”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六〕“以京师水旱疫病”,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载:“八月庚子,诏减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与冬衣。”其下李贤即引此下四句作注,今据增补。
〔二七〕“时贼乘刺史车”,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八月载:“艾县贼焚烧长沙郡县, 寇益阳,杀令。 ”其下李贤引此下五句作注,今据增补。
〔二八〕“七年冬十月”,此句至“ 其二绝者祠之”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姚本亦辑有此段文字,惟“七年冬十月”句作“延寿七年十月”,余与聚珍本同。姚本“延寿”二字乃“延熹”之讹。此段文字不知二本从何书辑录。
〔二九〕“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庙 ”,新野公主即光武帝姊刘元。光武即位前,为乱兵所杀。光武即位,追封谥元为新野节义长公主,立庙于新野县西,见范晔后汉书邓晨传。寿张敬侯即樊重,光武帝之舅。建武十八年,光武南祠章陵,过湖阳,祠重墓,追爵谥为寿张敬侯,立庙于湖阳,见范书樊宏传。
〔三0〕“五国并建”,范晔后汉书樊宏传亦云“樊氏侯者凡五国”。据樊宏传,宏建武五年封长罗侯,十三年封宏弟丹为射阳侯,兄子寻玄乡侯,族兄忠更父侯,十五年定封宏寿张侯,二十七年封宏少子茂为平望侯。
〔三一〕“其二绝者祠之”,聚珍本注云:“新野公主,光武姊元也,嫁邓晨,韶中不及祠之之意,当有阙文。”
〔三二〕“八年”,此句至“后伏诛 ”诸句原无,御览卷五九八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 “桓帝延熹”四字,因与上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妖贼盖登等称‘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铁券,相署置,皆伏诛。”李贤注引续汉书云:“时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 ‘皇 帝信玺’、‘皇帝行玺’,其三无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铁券十一。开王庙,带王绶,衣绛衣,相署置也。”袁宏后汉纪卷二二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伏诛。”
〔三三〕“九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正月载:“沛国戴异得黄金印,无文字,遂与广陵人龙尚等共祭井,作符书,称‘ 太上皇’,伏诛。”其下李贤引“戴异锄田得金印,到广陵以与龙尚”二句作注。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此下三句。
〔三四〕“七月”,此句至“以求福祥”诸句原无,书钞券八八引云:“皇帝九年七月,祀黄老于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金钿器,祠用三牲,作倡乐。”御览券五二六引云:“桓帝初,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釦器,采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设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今综合二书所引增补。书钞所引“九年七月”,即指延熹九年七月。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七月载:“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司马彪续汉书祭祀中载:“延熹……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文罽为坛,饰淳金釦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也。”皆可证。初学记卷一三、类聚卷三八,万花谷后集卷一七亦引桓帝于濯龙宫中祀黄老事,然文字甚简。聚珍本据御览所引辑录,系于永康元年,不可据。
〔三五〕“下狱死”,延熹九年,李膺等被诬为党人,并坐下狱。李膺之死在灵帝建宁二年。事见范晔后汉书桓帝纪、灵帝纪。
〔三六〕“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 ”,此二句原无,类聚卷九九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永康元 年载:“十一月,西河言白兔见。”
〔三七〕“善琴笙”,范晔后汉书桓帝纪论云:“前史称桓帝好音乐,善琴笙。”李贤注云:“前史谓东观记。”疑此条文字为东观汉记序中语。六帖卷六二、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六亦引此条,字句较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