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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 法言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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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杨子法言校补
  刘师培
学行卷第一
仲尼驾说者也,不在兹儒乎?
 李注:“驾,传也。”案:文选陆机吊魏武帝文注引作“仲尼之驾税矣”;又引李范(上脱“弘”字。)曰“税,舍也”。是李本“驾说”作“ 驾税”,上有“之”字;“者也”作“矣”。今本挩李注诂“税”之词,正文复异,(古“税”字亦作“说” 。或李本正文亦作“说”,选注所引,亦用正字。)知非李本之旧。 又案:注文“驾,传也”三字如系李注,似“传”字当读传遽之“传”,今下注又云“传言” ,知非李注。

如将复驾其所说,则莫若使诸儒金口而木舌。

 李注:“金宝其口,木质其舌,传言如此,则是仲尼常在也。” 案:李本“说”字亦当作“税”。驾其所税,谓驾其既息之道也。今注以传言为训,明系以“言”训“说”,亦非李注。

螟●之子殪而逢,蜾裸祝之曰:“类我,类我。”久则肖之矣。速哉!七十子之肖仲尼也。

 李注:“肖,类也。蜾裸遇螟●而受化,久乃变成蜂耳。七十子之类仲尼,又速于是。” 案:文选刘伶酒德颂注引“●”作“蛉”,(
太平御览九百四十五、广韵十五青、叶大庆考古质疑六、史容山谷诗外集注二引同。广韵二十四果又作“裸”作“蠃”。)引“速哉!七十子” 作“速哉!若二三子”。又引李轨注云:“螟蛉,桑虫也;蜾蠃,蜂虫也;肖,类也。蜂虫无子,引桑虫蔽而殪之,幽而养之,祝曰:‘类我。’久则化而成蜂虫矣。速疾哉!二三子受学仲尼之化疾也。”据彼引,是李本“七十”作“二三”,注文亦殊。今本惟“肖,类也 ”三字与同,嗣外均非李注,即正文亦非李本也。

羿、逢蒙分其弓。

 案:分当训裂。

师哉!师哉!桐子之命也。

 李注:“桐,洞也。桐子,洞然未有所知之时,制命于师也。”案:嘉佑本注文“洞也” 作“侗也”,下“桐子”亦作“侗子”,当据正。汉书礼乐志:“桐生茂豫。”颜注训桐为通。 刘攽刊误云:“
桐,幼稚也。杨子曰:‘师哉!师哉!桐子之命。’”据彼说,盖以“桐”谊同“僮”。俞正燮云:“桐读为僮。”(癸巳存稿。)本此。

师者,人之模范也。(徐养原考异云:“一本无‘也’字。”)

 案:初学记十八引有“也”字,“ 也”非衍文。

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

 案:孟子尽心上篇疏云:“杨子云:‘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如,仰天庭而知天下之居卑。 ’”

为其不舍昼夜与?

 案:王观国学林九引此文及问道篇 “不舍”字并作“舍”,谓舍字之意与论语“不舍”不合。是所据本作“不舍”。

满而后渐者,其水乎?

 李注:“水满坎而后进,入学博而后仕。”(考异云:“宋刻一本无。”) 案:事类赋注七引“渐”作“进”,疑涉注误。御览五十九引注“ 学博”作“博学”,当据订。

吾未见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世德堂本作“欤”。)

 案:文选女史箴注、王融曲水诗序注所引并无“好”字,御览百八十八引同。(戴望校本引。)“好”疑后人所增。盖既言斧藻,不必更着“好 ”字矣。

睎骥之马,亦骥之乘也。睎颜之人,亦颜之徒也。或曰:“颜徒易乎?”曰:(世德堂本无 “曰”字。)“睎之则是。昔颜常睎夫子矣。”

 案:文选运命论注、御览八百九十七引“睎”并作“希”。运命论注又引李轨云:“希,望也。言颜回尝望孔子也。”谢朓辞隋王笺注亦引“希骥”语,复引李轨云:“希,望也。”与运命论注引同。今本并挩。

吾不睹参、辰之相比也。

 案:文选苏武古诗注引“睹”作“ 睹”,又引宋衷曰:“辰,龙星也;参,虎星也。我不见龙、虎俱见。”疑宋衷注本作“辰、参”。

百川学海,而至于海;丘陵学山,不(世德堂本上有“而”字。)至于山。

 案:御览六百七引“至于海”作“ 归于壑”。事类赋注引“不至”作“而不至”,“而” 字当有。

是故恶夫画也。

 李注:“画,止。”案:御览六百七引“也”上有“者”字;五十三引“画也”作“住者 ”,引注“画,止”作“住,止”。

使我怀金纡紫,其乐不可量已。(世德堂本作“也”。)

 案:文选鲍明远拟古诗注引无“不 ”字,“已”作“也”;宦者传论注、让平原内史表注及后汉书宦者传注亦引“已”作“也”。(“
也”与“邪”同,“不”字当衍。)宦者传论注引李轨曰:“朱,绂也。”拟古诗注引李轨曰:“金,金印也。”后汉书注并引之。(“
朱”字叠。)今本并挩。

颜苦孔之卓之至也。

 案:温公从宋、吴本无“之至”二字,非也。脩身篇云:“公仪子、董仲舒之美之邵也。 ”此文句例正与彼同。之卓之至,犹云卓且至。

曰:“有教立道,无心仲尼;有学术业,无心颜渊。 ”(音义云:“
天复本并作‘无止’。一止云天复本‘心’作‘止’。”案:音义一本云云,盖谓他本校引天复本。)

 案:两“心”字嘉佑本并作“止” 。“无止”即下文所云“孰御”。彼文李注云:“孔子习周公,颜回习孔子,无止之者。”是其说。(“术” 与“述”同。)

    吾子卷第二
童子雕虫篆刻。
 案:颜氏家训文章篇、后汉书杨赐传注、文选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注、杨修与临淄侯笺注并引“雕”作“雕”,(白帖八十六引同。惟王观国学林九引此并下文“雕刻”作“雕”,引“玉不雕”作“雕”。)

或问景差。(音义云:“旧本作‘景 ●’。”)

 案:嘉佑本正作“●”。又史记屈原传“景差”,索隐云:“杨子法言及汉书古今人表并是‘景瑳’。” 足考唐本异文。

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用赋也。

 案:意林引“用赋也”作“而用赋 ”,(御览五百八十七引同。)引“如”作“若”,“ 淫”作“媱”。

或问苍蝇红、紫。

 李注:“苍蝇间于(世德堂本作“乎”。)白、黑、红、紫,似朱而非朱(世德堂本作“紫”。)也。” (世德堂本“也”上有“非朱之义四字。)案:俞樾平议云:“苍蝇则何间白、黑之有?疑原本本作‘苍駹’ 。”其说非也。李注所言本属古训,诗小雅青蝇郑笺已标此谊。楚辞九叹云:“若青蝇之伪质。”王注云:“ 青蝇变白成黑,变黑成白。”文选曹子建赠白马王诗亦曰:“苍蝇间白、黑。”盖蝇淆白、黑,红、紫乱朱,同为有害于色,故杨子并言。艺文类聚九十七及御览九百四十四并引此文入蝇部,足证李说非讹。 又案:类聚引注无“也”字,亦作“非朱”,明本注误,疑非李本之旧。

多哇则郑。

 李注:“多哇者,淫声繁越也。”  案:文选东京赋注、谢灵运拟陈琳诗注、养生论注并引李注云:“哇,邪也。”今本挩。(李 既训哇为邪,或此注“淫声繁越”亦非李注。)

如玉如莹,爰变丹青。

 李注:“如玉如(世德堂本作“之 ”。)莹,磨而不磷。今屈原放逐,感激爰变,虽有文彩,丹青之伦耳。” 案:龚鼎臣东原录云:“嘉佑中,予在国子监,与监长钱象先进学官,校定李轨注杨子法言。后数年,乃于唐人类书中见‘如玉如莹’一义,惜其未改正也。‘
或问:屈原智乎?曰:如玉如莹,爰见丹青。’轨注云:‘夫智者达天命,如玉加莹(一),磨而不磷。’往日不知其误,遂改轨注以就文义耳。”据龚说,似以作“加”为正。今考此语本于佚论语,说文引之,近儒考辨甚详。古籍所称,多作“如”字。如隶释十一高阳令杨着碑云:“其德伊何?如玉如莹。”又蔡邕集幼童胡根碑云:“实有令仪,而气如莹。 ”是“如莹”本非误字,故初学记廿一、山堂考索前集二十一并引此作“如”。惟李以磨而不磷为释,似注本作“加”。

(初学记亦引作“如”。)加、如形近,惟不得以“如”为误字耳。 又案:考索引注“之伦”作“之论”,亦通。

(一)“加”字原本讹作“如”,形近而误,今改。

观书者譬诸观山及水。

 案:文选吴质答东阿王书注引“诸 ”作“如”。

升东岳而知众山之峛崺。

 案:文选褚渊碑文注引“升”作“ 登”,“峛崺”作“迤逦”。(
答东阿王书注亦引作“迤逦”,惟袁本作“峛崺”。)据慧琳一切经音义七十八云:“‘ 峛崺’或作‘逦迤’。”(文选甘泉赋:“登降峛崺。 ”李注云:“邪道也。”)是两文古通。(御览六百十三引 邹子曰:“夫观书者,譬犹登东岳而知丘陵之□●也,浮沧海而知江河之不广也。 ”意与此同。)

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

 李注:“末,无。” 案:御览七百七十引注作“末,无之也”。

山●之蹊。

 案:御览百八十八引“●”作“径 ”,(戴校引。)二字古通。

曰:“子户乎?”曰:“户哉!户哉!”

 案:御览引无上“曰”字;“户哉 ”作“我户哉”,无下“户哉”二字。“我户哉”与“ 子户乎”相应,似属古本。

见草而说。(音义云:“天复本作‘ 见羊而悦’。”)

 案:文选枣据杂诗注、御览七百六十六、九百二并引“说”作“悦”。

绿衣三百,色如之何矣?

 李注:“绿衣虽有三百领,色杂(世德堂本作“杂色”。)不可以入宗庙。” 案:类聚十五引裴頠女史箴云:“绿衣虽多,无贵于色。”说本此。据裴说,盖为绿为贱色,即诗邶风绿衣毛传所云“ 绿,间色”也。李云:“领色杂”。盖以绿衣为缘衣。缘谓缘饰,即礼记深衣篇所云:“纯袂缘纯边。”与裴似异。

震风陵雨。

 李注“陵,暴。” 案:御览十、洪兴祖楚辞九章补注引“陵”作“凌”,文选陆机连珠注引注作“陵雨,暴雨也”。

然后知夏屋之为帡蒙也。

 李注:“帡(世德堂本“帡”上有 “夏,大也”三字。)蒙,盖覆。”案:文选连珠注引 “夏”作“厦”,御览十引注亦有“夏,大也”。三字,当从明本。 又案:连珠注引此文,下有“帡,莫经切;蒙,真公切”八字,亦古音。

    修身卷第三
或问“治己”。曰:“治己以仲尼。”
 案:御览八百九十七引此文,夹注云:“问治己何用?益以用孔子之道。”疑李注挩文。

仲尼奚寡也。

 案:御览引此文,夹注云:“言学孔子道多,而成者何少也。”疑亦李注。

荧魂旷枯,糟(音义云:“李轨读‘ 糟’如字。”)莩旷沈。

 李注:“莩,孰(考异云:“一本作‘熟’。”)也。” 案:“
糟”字当从柳注易“精”。淮南淑真训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娆其精营(一),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彗”连读,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荧、营古通。(“营”即老子“营魄。”后汉书寇荣传:“营魂识路之怀。”李注云:“老子曰:‘载营魄。’犹营魂也。”)荧魂、精莩,即淮南所谓“精营”。又荀子赋篇云:“血气之精也,志气之荣也。”成相篇云:“思之精,志之荣。”管子内业篇曰:“精存自生,其外安荣。”精、营对文, 亦与此文荧、精意合。(李注不改字者,盖以“糟”犹淮南道应训“糟粕荧魂”,糟粕别精粗言之。)(一)“ 营”下原本有旁书小字“句”,盖校补作者以之示句读,今删。

敢问四轻。

 案:意林引作“何谓四轻”。

   问道卷第四
或曰:(音义云:“天复本无‘或曰’ 二字。”)“事虽曲而通诸圣。”
 案:“或曰”二字衍。

请问礼莫知。(音义云:“天复本作 ‘请问莫知’。”)

 李注:“言已有礼制,则有尊卑。 ” 案:“礼”字涉注而衍,温公从天复本,是也。

或问:“雕刻众形者匪天与?”曰:“以其不雕刻也。”

 案:北堂书钞百四十九引“雕刻” 作“刻雕”。(引“曰”作“因”,误。)

如物刻而雕之。

 案:御览二所引叠“物”字,是也。

及捶(音义云:“旧本皆从手。” 案:据此则音义所据本不从手,当作“槌”。)提仁义。

 案:宋云翻译名义集半满书籍篇引 “捶”作“槌”。

惟圣人为可以开明,佗(考异云:“ 一本作‘他’。”)则苓。

 案:管子宙合篇云:“明乃哲,哲乃明,奋乃苓,明哲乃大行。”下文释之曰:“奋,盛;苓,落也。”彼文明、苓对文,(此文“开明”,“ 开”与“闿”同。李注训发,似非。)与此文同,即此文所本。苓义诂落,当从彼说。

或问(世德堂本作“曰”。)“ 太古涂民耳目”。

 李注:人以为太古不(世德堂本作 “下”。)如绝礼乐以涂塞人之耳目。”案:文选剧秦美新云:“弛礼崩乐,涂民耳目。”亦即绝礼乐言。彼注引六韬云:“先涂民耳目。”据李云,涂塞似亦读“ 涂”为“●”。

御失其道,则天下狙诈咸作敌。

 李注:“失其御则反间(考异云: “宋刻一作‘闻’。”)背叛。” 案:范祖禹唐鉴六引“敌”作“逆”,与注义合。

刀不利,笔不铦,(音义云:“或作 ‘钻’,误。”)而独加诸砥,不亦可乎?

 李注:“刀钝砺之以砥,笔秃铤削(世德堂本作“铦之”。)以刀,申、韩行法,欲以救乱,如加(世德堂本无“欲”字、“加”字。)刀砥,亦所以利也。” 案:意林及御览三百四十六引“独加诸砥”作“宜加砥(御览作“●”。)削。”据注,以砥释刀,以铤削释笔,“削”字应有。

    问神卷第五
 李注:“□能测乎天地之情。” 案:嘉佑本缺处乃 “心”字。
天精天粹,万物作类。

 李注:“天以精粹覆万物,各成其类。” 案:书钞百四十九引注“类”下有“也”字。(“成”作“色”,误。)

龙蟠于泥,蚖其肆矣。

 案:玉烛宝典二云:“韦昭所注国语,一本云‘化为玄蚖’。昭解云:‘蜥蜴类’。杨子法言云‘龙蟠于泥,蚖其肆矣’,即是此虫。李轨同。 ”今注无诂蚖之词,疑挩。

圣人以不手为圣人。

 李注:“手者,桎梏之属。” 案:“手”疑“●”误,即古“●”字。荀子富国篇:“ 垂事养民。”杨注:“垂,下也。”是●为降抑之义。盖或人以不受拘执为不制,杨子以志不降抑为不制也。说苑权谋篇“东郭垂”,韩诗外传“垂”作“牙”,“ 手”即“●”误,知古籍“垂”恒作“●”也。

至书之不备过半矣,而习者不知。

 李注:“本百篇,今有五(世德堂本误“四”。)十九,故曰过半。”案:李合伪古文数之,故曰“五十九”。若杨子所言,自指今文二十九篇,故曰“不备过半”。

今亡夫。

 案:王观国学林一引“夫”作“矣 ”。

周书噩噩尔。

 李注:“不阿附(考异云:“宋刻作‘阶’。”)也。 案:御览六百八引注“阿附”作 “可名”,是也。

下周者,其书谯(音义云:“俗本作 ‘谁’,旧本皆作‘谯’。”)乎?

 李注:“下周者秦,言酷烈也。”  案:御览六百八引“谯”作“
憔悴”,“悴”字疑衍。憔、谯古通。温公从宋、吴本作“谁”,误矣。

大哉!天地之为万物郭,五经之为众说郛。

 案:书钞九十五引“郭”亦作“郛 ”。

君子小人见矣。

 案:文心雕龙书记篇引“见”作“ 可见”。

人病以多知为杂。

 案:“以”字疑衍,文选景福殿赋注引无。

育而不苗者,吾家之童乌乎!

 李注:“童乌,子云之子也。” 案:王楙野客丛书八云:“童乌,旧说谓杨子云之子小名。有一老先生读法言,谓‘吾家之童’为句,‘乌’ 连‘乎’字,作‘呜呼’字读,谓叹声。似亦理长。仆观后汉郑固碑曰:‘大男有杨乌之才,年七岁而夭。’ 苏顺赋:‘童乌何寿之不将?’是时去子云未远,所举想不谬。于是知童乌为子云之子小名。”其说是也。童乌见御览所引 刘向书。

九龄而与我玄文。

 李注:“童乌九龄而与杨子论玄。 ” 案:音义云:“与音预。”白帖二十及八十七两引并作“预”,预谓参预,义较李注为长。(如李说,必增字乃通。)

或问经之艰易。

 案:文选连珠注引“艰”作“难” ,下同。

盍势诸名卿,可几也。

 李注:“盍,何不也。势,亲也。名卿,亲执政者也。言何不与之合势而成名也。”案: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势”作“执”。势无亲训,疑李本旧作“执”字,执即“●”省。国语周语云:“居寝有●御之箴。”韦注:“●,近也。”●有近训,故李注诂亲,谓亲近名卿也。(注文“亲执政”,“亲”字衍。)今本作“势”,与韩非子有度篇“●在郎中”今作“势在”例同。注文“言何”以下又以势为合势,与亲训殊,疑非李注。汉书颜注引韦昭说云:“言有势之名卿,庶几可不朽。”与李异。

不屈其志。

 案:文选颜延年侍游蒜山诗注引“ 屈”作“诎”,与汉书合。辨命论注引作“不诎其节” 。

而耕乎岩石之下。

 案:文选注两引“乎”作“于”。御览八百廿二引“岩”作“岩”,叶梦得避暑录话上引作“岩”。

名振于京师。

 案:文选侍游蒜山注引“振于”作 “震乎”,避暑录话亦引作“震”,(与汉书合。盖据温公本。)史容山谷诗外集注五引作“而名震于京师” 。

愆语,君子不出其口。

 李注:“欲闻其义。” 案:此注应在“何谓德愆”下,今本误移此文“愆”字下。此文 “愆语”联词,犹云过失之语,非愆为或人所问之词也。

    问明卷第六
匪天也夫?
 案:御览二引“匪”作“惟”。

鸿飞冥冥,弋人何慕焉?

 李注:“君子潜神重玄之域,世网不能制御之。” 案:“慕”字惟宋衷本作“篡”,温公言之甚详。后汉书逸民传:“弋人何篡?”注谓诸本或作“慕”,法言作“篡”,又引宋衷注,训篡为取。文选逸民传论注引法言作“弋者(或作“人”。)何篡 ”,亦引宋衷注。(音义引后汉书注所载宋注,与今选注所引悉同。)又云:“今‘篡’或为‘慕’,误也。 ”并据宋本。野客丛 书六云:“ 杨子云法言:‘鸿飞冥冥,弋人何慕焉。’一本作‘纂 ’,故退之诗云:‘久嫌弋者纂。’(案:韩集酬崔十六少府三十韵诗云:“久嫌弋者纂。”字不作“纂”。王伯大音释引方崧卿云:“杨子:‘鸿飞冥冥,弋人何纂焉。’古本及后汉书均然,盖篡取之义也。然今本杨子亦作‘慕’,非也。”)仆观后汉逸民传序及注云云引节乃是‘篡’字,非‘纂’字也,故陈子昂碑曰‘弋人何篡,鸿飞高云。’张曲江诗曰‘今我游冥冥,弋者何所慕’,则用元字。梁肃四皓赞曰‘弋者何思,鸿飞冥冥’,又转为‘思’字,是‘何慕’宋本或作‘纂’ 也。据李云不能制御,与宋注训取不同,李本自不作‘ 篡’,类聚九十引作‘慕’,自据李本。白帖九十四引作‘弋者何篡’,据宋说改”。(梁肃云:“何思”亦据作“慕”之本。)

凤鸟跄跄,匪尧之庭。

 李注:“匪尧之庭则不降步也。”  案:周礼考工记:“且其匪色必似鸣矣。”郑注:“ 故书‘匪’作‘飞’。”是飞、匪互通。此文“匪”字疑亦“飞”假,若如李说,必增字而后通。

蜀庄沈冥。

 案: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作“蜀严湛冥”。(世说新语注十八引此亦作“沈”。)

举兹以旃。

 案:旃当诂表。汉书颜注云:“旃,亦之也。”非是。

灵场之威,宜夜矣乎?

 李注:“灵场,鬼神之坛祠也。(世德堂本挩“祠也”二字。)灵场所以为威,可冥(世德堂本作“宜”。)夜,而不可白日。” 案:灵场盖即受禅灵坛。(“灵坛”见魏受禅碑。)此节谓禅让至重,尧无轻禅许由之事。其曰“灵场之威”云云者,“威”与“严”同。盖谓授禅之际,厥典至严,不得于幽隐行之。若如或说,不啻于昏夜私为授受也,故曰“宜夜矣乎”?

朱鸟翾翾,归其肆矣。

 李注:“朱鸟,燕别名也。肆,海肆也。” 案:御览九百二十二引此文,又引侯苞(即侯芭。)注云:“朱鸟,燕别名;肆,恣肆也。”说与李殊。(音义亦云:“注非也。朱鸟往来以时,不累其身,放肆自遂。”与侯注同。)

而卒死于说难。

 案:“难”字当衍。

    寡见卷第七
说天者莫辩乎易,说事者莫辩乎书。
 案:书钞九十五引“辩”作“辨” ,下同。意林引“事”作“地”。

春木之芒兮,援我手之鹑兮。

 李注:“春木芒然而生,譬若孔氏启导人心,有似援手而进。” 案:温公从宋、吴本“ 芒”作“春”,当从之。注云“芒然”,亦“
春然”之误。

美言不文。

 案:御览三百九十引“美”作“至 ”。

古者之学耕且养,三年通一。今之学也,非独为之华藻也,又从而绣其鞶帨。

 李注:“鞶,大带也;帨,佩巾也。” 案:后汉书儒林传论引“
学也”作“学者”,文选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注、御览八百十五引同。后汉书注云:“‘鞶 ’或作‘幋’。”选注引注文“巾也”下有“喻今之文字烦多,非独华藻也。巾、带皆文之如绣也”二十字,今本并挩。 又案:“三年通一”下,李刻据卢校本无 “经”字,嘉佑本有之,当据补。

雷震乎天,风薄乎山。

 案:文选颜延年曲水诗序注引“乎 ”作“于”。

使起之用兵每如斯。

 案:温公从宋、吴本无“用”字,疑非。史记吴起传集解引有“用”字,“如”作“若” 。

航人无楫,如航何?

 李注:“虽有舟航,而无楫棹,不能济难;虽有人民,而无礼乐,不能熙化。” 案:御览七百七十一引“楫”作“烜”,引注作“喻有民无礼乐治也”,系约引,“治”上有挩字。(疑今注“熙化 ”,“化”本作“治”。)

航安,则人斯安矣。

 案:类聚七十一引“则人”作“而民”,御览七百七十亦引作“人”。

    五百卷第八
 李注:“五百□□,非通经之言。” 案:嘉佑本作 “五百岁一圣”。
仲尼开迹,将以自用也。

 李注:“欲行其道,制素法也。”  案:“素法”疑当作“素王法”。

曰:“知之则曷为不用?”曰:“不能。”曰:“知圣而不能用也,可得闻乎?”

 案:类聚二十、御览四百一引“曰知之”作“若知之”,类聚引无“也”字。

逆其所顺。

 案:类聚、御览并引“顺”作“从 ”。

捐其所能。

 案:御览引“捐”作“损”。

非天下之至。(音义云:“天复本‘ 至’下有‘德’字。”)

 案:御览引“至”下有“圣”字。

关百圣而不惭。

 案:“关”与“贯”同,犹礼记杂记下“关毂”即“贯毂”也。

占天地。

 李注:“言皆(世德堂本作“能” 。)占之。” 案:注文“皆”字当作“能”,盖正文衍“地”字,校者易注以就之。

月未望则载魄于西。

 李注:“渐东满。” 案:嘉佑本注文“渐”上有“以”字。

既望则终魄于东。

 案:书钞一百五十引“终魄”作“ 魄落”。

●之而已矣。

 案:礼书一百十二引“●之”作“ 亦檠之”。

庄、杨荡而不法。

 案:晋书王坦之传载所着废庄论引 “荡”作“放荡”。

邹衍迂而不信。

 李注:“迂回不可承信。” 案:史记封禅书云:“驺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说不能通,然则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不可胜数也。”此文“迂”字即怪迂之“迂”。汉书郊祀志颜注云:“迂谓回远也。”

    先知卷第九
忽眇绵作□。
 李注:“眇绵,远视。” 案:文选江赋注云:“●眇,远视貌。法言曰:‘眇绵作炳。 ’”●音绵,与李说同。学林六引作“忽忽眇绵作炳” ,疑非。

政善而吏恶,一勤也;吏善而政恶,二勤也;政、吏骈恶,三勤也。

 李注:“政,君也;骈,并也。”  案:书钞七十七引作“一曰善政,二曰吏善政恶,三曰政、吏戒恶,此曰三勤也”。“戒”乃“咸”讹。(文选景福殿赋注引李注:“骈,并也。”)

之谓恶政。

 案:御览八百十九引作“此谓恶政也”。

圣君少而庸君多。

 案:文选辨命论注引“庸”作“乱 ”。(裕孚案:“文选各本多作‘庸’。”)

脩之以礼义。

 案:“脩”当作“循”。循与顺同,(说文:“循,顺行也。”)犹云顺之以礼义也。(古籍脩、循互讹,弗具引。)

吾见玄驹之步。

 李注:“玄驹,蚍蜉子也。” 案:“孙诒让札移云:“‘步’当作“走’。”今考玉烛宝典十二引“步”作“●”,(似“走”字艸书之误。)又引郭璞蚍蜉赋云“感萌阳以潜步”。文心雕龙物色篇亦云:“盖阳气萌而玄驹步。”据郭、刘二文,似“ 步”非误字。

象龙之致雨也,难矣哉!

 案:续汉书礼仪志注引无“也”字,“难”作“艰”。

君之不才。

 案:御览九百二十八引作“君乏才 ”。

甄陶天下者,其在和乎?

 案:文选景福殿赋注引此文,又引李注曰:“埏埴为器曰甄陶,王者亦甄陶其民也。”今本挩。(选注又有“埏,失然切”四字,盖隋、唐以前李注音义文。)

刚则甈。

 案:学林八引杨子音义曰:“甈,五计切,破甖;又力制切,破瓦。”今本音义挩。(学林引本文“甈”误“甔”,又云:“太刚则有玻裂之患也。”)

譬犹日之中矣。

 案:事类赋注一引“矣”作“乎” 。

什一,天下之中(世德堂本无“中” 字。)正也。

 李注:“什一税民,天下之中赋正法也。” 案:事类赋注一引作“什一之税,天下正也 ”,亦无“中”字。据李注,“中”字应有。

    重黎卷第十
羲近重,和近黎。
 案:书尧典疏引此文,申之曰:“ 是羲承重,而和承黎矣。”

盖哉!盖哉!应难未几也。

 李注:“再言‘盖哉’者,应难以事,未有近其理哉。” 案:事类赋注一、御览二引无 “应难”二字。北史信都芳传载芳四术周髀宗自序云(一):“汉成帝时,学者问盖天。杨雄曰:‘未几也。 ’问浑天。曰:‘几乎!’言盖差而浑密也。”亦无“ 应难”二字,当系衍文。(注云“应难以事”,盖谓杨子难盖天八事。)

(一)“宗”字原本讹作“周”,据北史本传改。

至蠡策种而遁,肥矣。

 案:“肥”即易下经“肥遯”之“ 肥”,肥与蜚同。

六国蚩蚩,为嬴弱姬。

 案:后汉书袁绍传载沮授引此文,注云:“方言:‘蚩,悖也。’”

守失其微。(音义云:“本或作‘徽 ’。”)

 案:作“徽”是也。嘉佑本亦作“ 徽”,尔雅释诂:“徽,善也。”守失其徽,犹言伤其美。

天胙光德,而陨明忒。

 李注:“天之所福,光显有德。而令陨之者,明乎秦、楚忒恶之所致。” 案:嘉佑本注文“令”作“今”。

故天之胙,为神明主。

 案: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引作“故天因而瑞之”,王命论注引作“
故天因而胙之”,又引“天因胙之 ”,是古本当有“因而”二字,今本挩。

胎籍三正。

 案:此语盖本书甘誓“怠弃三正” 。胎、怠同声假用。

越与(音义云:“俗本作‘兴’。” 世德堂本亦作“兴”,从宋、吴本。)亢眉,终无桡辞,可谓伎矣。

 李注:“有才伎也。” 案:伎众亢眉及无桡言,与曲对文。疑与史记项羽传“枝梧”义同。庄子齐物论释文引司马彪云:“枝,柱也。”是其谊。李说非。

自令之间而不违。

 案:“自令之间”,犹云独善其间。

不能移。

 案:学林二引“不”上有“项”字。

劘虎牙矣。

 案:史容山谷诗外集注六引“劘” 作“摩”。

张辟疆之觉平、勃。

 案:学林八引音义:“辟,必益切;又蒲必切。”今本音义挩下四字。(学林二又云:“ 观辟疆启陈平之语,殆非十二龄所能言,当从汉书作‘ 十五’也。”)

始六之诏。(音义云:“天复本作‘ 始元之初’。”)

 案:嘉佑本“六”下有“世”字,是也。始六世者,谓高帝至武帝计六君。(李刻据卢校本无“世”字,与宋、吴本同。)

事得其宜之谓义。

 案:孟子题辞解疏引作“谓之义” 。

四皓、韦玄。(音义云:“天复本作 ‘四皓、韦玄成’。”)

 案:嘉佑本正引“韦玄成”。

栾布之不涂。(音义云:“天复本作 ‘不倍’。”)

 案:嘉佑本亦作“倍”。“倍”字疑非。不涂,犹云弗伪饰。

左氏。曰:“品藻。”

 案:类聚五十四引“氏”下有“传 ”字。

    渊骞卷第十一
攀龙鳞,附凤翼,巽以扬之。
 案:戴校云:“据温公集注,则古本无‘巽’字。今考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有‘巽’字,似唐本已然。”

请(世德堂本下有“问”字。)孟轲之勇。

 案:御览四百三十七引“请”作“ 或问”,“问”字当有。

鲁仲连●而不制,蔺相如制而不●。

 案:学林九引作“●而不剀”,“ 剬而不●”,释云:“皆读音旨兖切,乃鱄、剸二字正音。”则所据之本不作制。陈骙文则上引两“
制”字亦作“剬”。(引“●”误 “伤”。)

使知国如葬,则吾以疾为蓍龟。

 案:文选三国名臣序赞注引“如” 作“若”,“龟”作“蔡”,下有“也”字。

周之顺、(音义云:“俗本作‘周之倾’”。)赧以成周而西倾。

 案:音义云:“顺靓王及赧王也。 ”俞正燮说亦同,(癸巳存稿。)其说似确。惟书钞四十二引“顺”作“从”,立义似别。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 案:“相 ”乃“●”讹。晏子春秋杂下:“望之相相然。”王氏杂志云:“‘相’当作‘●’。说文:‘●,高貌。’ ”此文讹“●”为“相”,与彼例同。忠不足●,犹云功不足崇也。

焉可谓之义乎?

 李注:“义者,臣子死节乎君亲之款也。” 案:嘉佑本注文“款”作“难”,当从之。

实刺客之靡也。

 案:文选吴都赋刘注云:“靡,美也。杨子法言曰:‘聂政、荆轲,刺客之靡。’”盖本书古训。

角(世德堂本作“甪”。)里先生。

 案:洪括隶释十六、陈骙文则上亦引作“甪”,与温公所引或本同,当从之。

灾(世德堂本作“灾”。)异董相。

 案:文选辨命论引“灾异董相”,又引李轨曰:“董相,江都相董仲舒也。”今本挩。

叔孙通。曰:“椠人也。”

 李注:“见事敏疾。” 案:椠无敏训,疑与荀子“渐诈”义同。

陈平之无悟。

 李注“内明奇画,外无违悟。” 案:李注盖读“悟”为“啎”。据文选长笛注引法言注:“遻,触也,五故切。”似即此文佚 注。遻、悟、啎三字并古通。或李本旧作“遻”,陈揆文则上引作“无□”,与温公所据宋、吴本同,则俗本也。 又案:文选陆机汉高功臣颂注引宋仲子法言注云: “张良为高祖画策六,陈平出奇画四,皆权谋,非正也。”即此文及上张子房语宋注。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齐,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 案:注本汉书朔传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选颜延年陶征士诔曰:“依世尚同,诡时则异。”疑据此。

“有李仲元者,人也。”“其为人也,奈何?”曰: “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

 案:意林引“意”作“志”,“累 ”作“辱”。华阳国志“意”亦作“志”,国志称:“ 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从事,常以公正谏正为志。”(又国志赞云:“仲元抑邦家仪形。”)三国志蜀秦宓传载宓与王商书,论严君平、李弘立祠事云:“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沦。”均本此。

(一)“不”字原本讹作“又”,据法言正文改。

则西山之饿夫与东国之绌臣。

 案:文选陆机连珠注引“绌”作“ 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
人以巫鼓。(音义云:“天复本作‘又以巫鼓’。”)
 李注:“巫鼓犹妄说也。” 案: “鼓”疑“瞽”省,犹云巫史。

或问:“圣人之言,炳若丹青。”

 案:后汉书来歙传注引“炳”作“ 明”,公孙述传注引“圣人”作“王者”,疑误。(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亦引,同今本。)

如回之残,牛之贼也,焉德耳?

 李注:“言复甚也。” 案:谢应芳辨惑编一引“德”作“得”。据宋咸注云:“假令颜行之残,冉行之贼,则安得不朽之业如此?”似“德” 字旧亦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
故孝子之于齐,见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宾。
 李注:“夫齐者,交神明之至,故致齐三日,乃见其所谓齐者。” 案:俞樾平议云:“ ‘祭’疑‘齐’字之误。”其说是也。据李注,似亦作 “齐”,“祭”涉下文“不祭”而误。礼书七十六正引作“
齐不宾”,当据订。

死生尽礼,可谓能子乎!

 案:上四字乃答词,下五字乃或人问词。

无已泰乎?

 案:御览八百四十九引“泰”作“ 太”,下同。

天地之得,斯民也;斯民之得,一人也;一人之得,心矣。

 李注:“得养育之本,故能资生斯民也。得资生之业,是故系之一人也。一人之得统御天下者,以百姓之心为心。” 案:李说迂曲,必增字而后通。以意揆之,此中三“得”字似均“中”字假文。周礼:“师氏掌国中失之事。”郑注云:“故书‘中’ 作‘得’”吕氏春秋行论篇:“以中帝心。”高注云: “中犹得。”淮南齐俗训:“天之圆也,不得规。”文子自然篇“得”作“中”。此均中、得互通之证。斯文作“得”,与周礼故书例同。天地之中斯民,即礼记礼运篇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斯民之中一人,又缁衣篇所谓民以君为心也。心矣之“心”,指君心言,李以百姓之心为释,亦非。

或问群言之长。

 案:文选文赋注引此文,又引宋衷曰:“群,非一也。”

或问“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

 案:文选宋元后哀策文注引“泰” 作“太”,七启注、求自试表注亦引作“太”,“乎” 作“也”。又七启注引注文云“天下太和也”,求自试表注亦引“天下太和”四字,今本挩。

珍膳宁糊。(世德堂本作“□”,注同。)

 李注云:“宁糊,糊其口也。” 案:御览八百四十九引作“曼糊”。(书钞百四十二亦引作“宁”。)

不亦享乎。

 李注:“嫌礼胡如此,太盛也。”  案:平议云:“‘享’当作‘
厚’。”其说是也。据李注,似亦作“厚”,故云“太盛”。御览八百四十九正引作“厚 ”,当据订。

可不享。(世德堂本下有“乎”字。)

 李注:“言如此不可不以盛礼待之也。” 案:御览引作“不可不厚也”,当据订。注云 “盛礼”,似亦以盛训厚。

否则介鳞易我冠裳。

 案:后汉书杨终传注引“介鳞”作 “鳞介”。

或问“劳功”。曰:“日一日劳,考载曰功。”

 李注:“日一,日犹日日也。考,成也。周而复始以成其岁,故曰功。”案:此节劳、功并文,正文“日劳”当作“曰劳”,与“曰功”对文。注文“日一日”当作“日一”,日一即日省言,故曰“ 犹日日”。今本“一”下衍“日”字,因误正文为“日劳”,误矣。

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

 案:此乃杨子自述其作书之岁也。以史考之,当为平帝三年。此书成于居摄前,故称新莽为汉公。互相勘验,厥证益昭。李注不察,以汉公为称其前美之词,并杂引新事缘饰杨书,以为慨寄微言,箴规深切。所谓本无其意,妄欲强合也。 (或以重黎篇羲和为莽官。今考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置羲和官,秩二千石。”杨子所云,即属此秩,非王莽所改大司农也。)

    序
 案:序篇引入汉书本传。其文字小有异同者,如“恣乎情性”、“
冠乎群伦”,汉书“乎”并作“于 ”;昔在圣考,作“在昔”;“忽恍”作“曶恍”;“ 莫尚”作“莫上”,“一概”作“壹概”;以及“遐” 字作“假”,“范”字作“范”,“欢”字作“欢”,是也。或古字两通,或字体稍别,具详温公所引,兹不悉着。
恣乎情性。

 案:黄氏日钞引“乎”作“于”。

终后诞章乖离,诸子图徽。

 李注:“诸子应时而作诡世之言。 ” 案:温公从宋、吴本“终”作“然”,与汉书合。李读“终后诞章”为句,似非。“诞章”二字当连下文 “乖离”读六字为句。徽、□古通,当从俞正燮说。汉书作“微”,亦假字。

陈施于意。

 案:汉书“意”作“亿”。颜注引李奇曰“布陈于亿万事也”,系本书古谊。

动不克咸,本诸身。

 李注:“克,能;咸,皆。” 案:李读“动不克咸”为句,似非。“咸”当下属。孟子离娄篇:“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即此所本。咸本诸身,犹彼文皆反求诸己。动与行同,不克犹不得也。

神心忽恍。(世德堂本作“忽恍”。)

 案:罗大经鹤林玉露三引作“忽恍 ”。

撰先知。

 案:汉书亦作“先”。宋祁引景本作“光”,似误。

    法言逸文
或问:“屈原、相如之赋孰愈?”曰:“原也过以浮(一),如也过以虚。过浮者蹈云天,过虚者华无根。然原上援稽古,下引鸟兽,其着意子云,(或本作“虚”,是也。)长卿亮不可及。”(文选宋书谢灵运传论注引法言。 案:“然原”以下,似非本书。)
周穆王少不好学,至乎耄长。(御览八十五引杨子法言。)

(一)原本“浮”下有“过”字,据文选宋书谢灵运传论注引法言,此“过”字当在“如也 ”下,今正之。

    杨子法言校补校勘记
 裕孚既校杨子法言校补讫,复得先生手□数页,亦题“法言校补”,与前互见异同,有足资参证者。不忍割弃,因刊诸校勘记中。片玉碎金,都为瑰宝,固不妨兼收并载也。郑裕孚记。
吾未见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学行。)

 李注:“斧藻犹刻桷丹楹之饰。楶,栌也。” 案:“好”字后人所增也。既言斧藻,则不必更有“好”字。太平御览一百八十八引此文无“好 ”字,此古本无“好”字之确证。

然亦有苦乎?曰:“颜苦孔之卓之至也。”

 考异云:“宋、吴本无‘之至’二字,温公从之。” 案:“之至”二字非衍文。修身篇 “公仪子、董仲舒之才之邵也”,与此句词例正同。之卓之至,犹言卓且至也。盖或人以颜子所苦为问,杨子答之谓颜子所苦在于孔子之道既卓且至,难于跻及,故曰:“颜苦孔之卓之至也。”不得以“之至”为衍文。

或问苍蝇红、紫。(吾子。)

 李注:“苍蝇间于白、黑。”俞云:“苍蝇则何间白、黑之有?疑原文本作‘苍駹’。”  案:俞说无他证,且蝇、駹字形匪近。李注所言,本属古训,诗小雅青蝇郑笺已标此义。文选曹子建赠白马王诗曰:“苍蝇间白黑。”盖苍蝇能淆黑白,故凡黑 白相淆者,以苍蝇为喻。苍蝇能淆黑白,与红紫之乱朱物异,而有害于色则同,故杨子并言之。俞盖未达斯旨。

曰:“子户乎?”曰:“户哉!户哉!”

 案:御览一百八十四引此无上“曰 ”字,“户哉!户哉”!作“我户哉”!无下“户哉” 二字。“我户哉”与“子户乎”相应,似属古本。

它则苓。(问道。)管子宙合篇云:“明乃哲,哲乃明,奋乃苓,明哲乃大行。”下文释之云:“奋盛苓落也。”

 宋注:“‘苓’当为‘蒙’。”吴注:“苓,苓耳也。苓耳徒有其名,而无聆闻之实。” 俞云:“当读为笭,言如车笭也。” 案:吾子篇云: “好说而不要乎仲尼,说铃也。”李注:“铃以喻小声。”此文之“苓”,盖即彼“铃”字之假字也,言惟圣人能开明,余皆所闻弗远也。李于此文无注,盖以“铃 ”字已注释于前,“苓”与“铃”同,故不加释训。此 “苓”当作“铃”之确据。(此条改前作。)

圣人以不手为圣人。(问神。)

 李注:“手者,桎梏之属。”宋注:“当作‘干’。”吴注:“手,持也,执也。虽以非礼见囚,终不能执而戮之。”俞云:“‘手’当为‘午 ’。午,啎也。不午者,不逆也。” 案:上云“龙以不制为龙”,其上又言“圣人不制,则何为乎羑里”,则手义当与制近,“手”乃“●”之误也。“●”即古 “●”字,见说文我部。说文云:“●,草木华叶下● 。”●恒作“垂”,荀子富国篇:“垂事养民。”杨注:“下也。”则●有降抑之义。不●者,犹言不屈不抑也。言文王虽囚,终不因囚而诎,故曰“不●”,盖或 人以不受拘执为不制,扬子以志不屈抑为不制也。古“●”字恒书作“●”,故说苑权谋篇“ 东郭垂”,吕览重言作“牙”,牙即“●”字之讹。是古籍恒用“●”字也。

至书不备者过半矣,而习者不知。

 李注:“本百篇,今五十九,故曰过半。” 案:李合后世伪古文尚书数之,故曰五十九。若扬子所言,则指今文二十八篇言,故曰不备者过半。然其说足破汉博士以尚书为备者之妄。

九龄而与我玄文。

 李注:“童乌九龄而与扬子论玄。 ” 案:与犹举也。举训左传襄二十七年“使举此礼” 之“举”。与我玄文,犹言记诵太玄之文也。李说非。

议其教化。(先知。)

 案:“议”读若“仪”。仪为仪型之“仪”,犹言准一其教化也。

修之以礼义,则下多德让。

 案:“修”当作“循”,循与顺同。(说文:“循,顺行也。”淮南本经训:“五星循轨。”高注:“顺也。”)循之以礼义,犹言顺之以礼义也。古籍循、修互讹,说别见。

守失其微。(重黎。)

 音义:“微或作徽。” 案:作“ 徽”是也。尔雅释诂:“徽,善也。”书尧典:“慎徽五典。”徽亦训善,即“媄”字之假。失其徽 者,犹言失其善也。宋嘉佑本正作“徽”。

天胙光德,而陨明忒。

 李注:“天之所福,光显有德,而令(当作“今”。)陨之者,明乎秦、楚忒恶之所致。 ” 案:“明”借为“盲”。贾谊新书大政篇曰:“萌之为言也,盲也。”明假为盲,犹萌之训盲也。与望诸即萌都,●通作□(诗鄘风载驰毛传:“□,贝母也。 ”尔雅释草作“●”。)同例。白虎通八风篇云:“清明者,青芒也。”亦其证。吕氏春秋音初篇云:“天大风晦盲。”高注:“盲,瞑也。”则明忒之义与光德相反。光德者,明而善也;明忒者,闇而恶也。言天于明而善者赐以福,闇而恶者覆其位。明忒与光德对文。李说非是。

自令之间而不违。

 李注:“自令与始皇并心为无道。 ” 案:“令”与“善”同,“
之”与“是”同。自令之间而不违,犹言独善于无道之朝而不去也。“之间”指秦之朝廷言。

始六之诏。

 考异云:“温公曰:‘李本作始六世之诏。宋、吴本作始六之诏。’音义曰:‘天复本作始元之初,今从之。’卢云:‘宋本作始六之诏。’案:如天复本,文理最顺。但未知李本如是否。宋、吴本尚可通。若监本,则不可通矣。宋刻既与宋、吴同,今姑从宋、吴本。” 案:作“始六世之诏”是也。六世者,汉由高祖至武帝,计六君也。诏谓制令之属。尔雅释诂训“基”为“始”,始犹基也。始六世之诏者,言霍光之治以先世之制令为其基,犹言本六世之令也。与贾谊新书过秦篇 “奋六世之余烈 ”词例相似。作“始元之初”者,则俗儒不达“始”字之义所妄改也。宋嘉佑本亦作“始六世之诏”。

栾布之不涂。

 案:不涂犹言不伪饰。言布哭彭越,顺情而发,对于高祖,不饰伪言也。嘉佑本作“倍” ,疑后人所改。

□龙鳞,附凤翼,巽以扬之。(渊骞。)

 考异云:“案:温公曰:‘宋、吴本作巽以扬之,今从李本。’而今本仍与宋、吴本同。卢云:‘李本巽作翼。’又云:‘有误,今姑缺疑。’ ”(以上考异。)俞云:“李本无‘巽’字,亦无他字。今各本皆作‘巽以扬之’,盖据宋、吴本。”案:“ 巽”字系衍文,即“翼”字讹文之并入者也。今当据李本删。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俞云:“相与观近。” 案:“相”当作“
●”。晏子春秋杂下:“望之相相然。”王氏杂志云:“‘相’当作‘●’。说文:‘● ,高□’。”此文讹“●”为“相”,与彼同例。忠不足●,犹言忠不足崇也。

焉可谓之义也。

 李注:“义者,臣子死节乎君亲之款也。” 案:李注“款”字系“难”字之讹,宋嘉佑本正作“难”。

有李仲元者,人也。

 案:李仲元见华阳国志,名弘,成都人,志载其事甚详。又三国志蜀秦宓传载宓与王商书论严君平、李弘立祠事,即其人也。又下文“
不屈其意”,华阳国志引“意”作 “志”。

或问“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孝至。)

 案: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李注引此文,“泰”作“太”,“乎”作“也”。此系故本。“ 也”与“邪”同,后人不达其义,改“也”为“乎”。文选注引李注有“天下太和”四字,今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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