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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文集

历史今天:1988年11月15日 巴勒斯坦独立宣言发表

沈从文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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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从文全集》编入迄今收集到的所有沈从文先生已发表的文学作品、学术性著作及通信等;未曾发表的各类作品、书信、日记及其他成文史料,亦尽可能广泛收集编入。由北岳文艺书版社出版。 全集收入文稿共1000多万字,其中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及书信等约440万字;另配插图1710余幅,内含作者不同时期的生活照、手迹和绘画速写等珍贵史料近200幅。
《沈从文全集》

概况

        全集按小说、散文、传记、杂文、诗歌、文论、书信、集外文存、物质文化史分类分卷编辑。

        曾出版过的作者自选集或单行本,按原书名和内容整体编入全集。其中,一选集内若有不同文体作品,以该集作品主体性质归类;不同选集若收有同一作品,该作品只编入全集的某一集内,其他选集仅存目备考。
        未曾结集出版的作品,依据文体归类,按发表或创作时间的先后,或按相关内容分编成若乾新集,收入全集。
        全集收入的已发表作品、作品集或单行本,均尽可能采用最早发表的文本或初版文本;作者主持增订过的著作,按增订版本编入;因故用其他文本,均附说明。
编辑说明

        为保持作品原貌,全集编入的作品,除对显明的编校错误、笔误和个别错字作必要的订正及按规范采用简化字外,均按原文排版。
        作者习惯遣词用字,如:“做”时有用“作”,“熟悉”作“熟习”,“智慧”作“知慧”,“理智”作“理知”,“一律”作“一例”,“哪”多作“那”,“字眼”多作“字言”,“必须”多作“必需”,以及“佣人”与“用人”、“癫子”与“颠子”,“火夫”与“火夫”、“年青”与“年轻”等等并用,还有文中数字多使用汉字,某些事物名称及人名、地名、译名与现今不一致的,均一仍其旧。作者对标点的使用,尤其是当标号、点号连用时,有的规范用法不同,亦未作改动。文中“□”,除另有注明其含意外,还表示原书或原稿中无法辨识的字迹。
卷别

        全集共分32卷:第1~10卷,小说,其中第1、4卷含剧本等少量其他作品;第11~12卷,散文;第13卷,传记;第14卷,杂文;第15卷,诗歌;第16~17卷,文论;第18~26卷,书信,编入书信、废邮(即信稿)和零散日记,但1949年前已发表的书信、废邮,分别编入散文、杂文或文论卷;第27卷,集外文存,编入作者生前未发表的史料性、回忆性文字,及1949年后的文学创作试笔等;第28~32卷,物质文化史,其中第32卷为《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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