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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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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基本信息
《北史》一百卷,其中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记述北朝从公元386年到618年,魏、齐(包括东魏)、周(包括西魏)、隋四个封建政权共二百三十三年的历史。
《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
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
作者李延寿,唐初相州今河南安阳人,曾任史官,参与修撰隋书、晋书。

内容简介
《北史》上起北魏登国元年(386年),下迄隋义宁二年(618年),记北朝北魏、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应当指出的是,隋代的最初九年即开皇元年至开皇九年(581-589年)的历史,可以作为北朝历史看待;至于开皇九年隋灭陈统一全国以后的历史,本是统一的封建皇朝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看成北朝史而写入《北史》是不恰当的。当然,也许是作者考虑到编纂上的困难,不得不作这样的安排,但我们今天来看待和叙述北朝史,则不应沿袭《北史》的这个做法。
《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李大师(570-628),字君威,隋唐之际人。他熟悉前代历史,又长于评论当世人物,青年时代就产生了撰写一部编年体南北朝史的志向。但他着手做这件工作时,已是唐朝武德初年了。不久,他因生活条件的变化,又曾一度中辍了这件事。当他再次获得从事于此种撰述机会时,已是武德九年(626年),而他在贞观二年(628年)就去世了。他在临终之前,因“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父亲的事业和遗恨,深深地影响着李延寿,对他产生了一种感召的力量。李延寿,字遐龄,贞观初年参与《隋书》编撰工作,从这时起,他就决心把南北朝史写出来。以实现父亲的遗愿。李延寿用了十五、六年的时间搜集资料,而在贞观十七年(643年)因参与修撰《五代史志》的工作,便得以广泛阅读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朝正史,于是正式开始撰写《南史》《北史》。除八朝正史外,李延寿还参考各种杂史一千余卷,历时十六年,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撰成《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据说唐高宗还为《南史》、《北史》写了一篇序,可惜这篇序文早已失传。
《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

社会影响
把《南史》、《北史》作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来读。
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
把《南史》、《北史》作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来读,一则有益于了解整个南朝和整个北朝历史发展的脉络,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去认识和思考南北朝时期的历史问题。再则,这也有益于我们了解作者分别把南北朝各朝历史贯串一气的历史见解和撰述思想,并对前人批评它们“以家为限断不以代为限断”的论点有恰当的认识。应当说,在以某一个皇朝的兴衰存亡为断限而著史的历史环境下,李延寿能够以数代之史为一史,“断代为仍行通法”,无疑是个创造。

创作背景
充分注意到《南史》、《北史》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
李大师为什么要写南北朝史?李延寿是这样讲的:“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该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这种情况,从上面介绍的《宋书》、《南齐书》、《魏书》可以看得很清楚。而李大师所能见到的当时人的著作一定比这要多得多,因而感触也会更深。李大师认为应当“改正”这种不正常的作史态度,所以才打算“编年以备南北”,写一部贯通南北朝的史书。从史学跟社会的关系来看,国家的统一,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的历史著作、唐初,皇家组织撰写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以及重修《晋书》,只说“正统”和“僭伪”,不特别强调“华”、“夷”界限,只有在统一的政治形势下才能做到。这反映了隋唐统一后“天下一家”的思想。李大师生活于隋唐之际,他提出“编年以备南北”的撰述计划时,“五代史”尚未着手撰写,重修《晋书》的工作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足见他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是十分可贵的。
李延寿继承了父亲的这一历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虏传》,在《北史》里也不再立《岛夷传》;于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历史均立“本纪”;于宋、齐、梁、陈历史亦均立“本纪”。从而摆脱了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学家的偏见和局限,大致摆平了南、北历史的地位。这不仅反映了在国家统一局面下“天下一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以来中国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结局。我们读《南史》、《北史》、不能不了解作者所处的历史环境以及在这个历史环境下所形成的撰述旨趣。

艺术特点
以“二史”同“八书”作比较。
“二史”出于“八书”,但又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八书”,除了上面讲的两点以外,还表现在:
第一,内容上有增删之别。“二史”对于“八书”的增与删,有利也有弊。其所删部分,多是皇帝册文、诏令,大臣奏议、文章,从而使史文紧凑、醒目,可读性强,这是利的方面。但是“二史”也删去了“八书”中的一些重要史实。这是弊的方面。其所增部分,因多采自杂史中的预言和故事,因而加重了某些史事、人物的神秘色彩,这是弊的方面。但李延寿撰写“二史”,参考的书籍比较多,因而增加了“八书”中原来所没有的一些重要史料,扩大了某些人物传记的篇幅,甚至还增写了一些人物传记。这是利的方面。可见,在增删问题上,“二史”与“八书”各有得失,不能作简单的看待。
第二,书法上有曲直之分。南北朝时期人们作史,因多所忌讳而形成曲笔者甚多。《南史》、《北史》对这些曲笔有不少改正。如魏收在北齐文宣帝高洋时撰《魏书》,凡事涉高洋父亲高欢在东魏所作所为时,多曲为回护;《北史》对此大多据实直书,予以改正。《梁书》、《陈书》虽是姚思廉撰成于唐初,但因部分史稿系继承其父姚察旧作,而姚察又多据梁、陈史官所录,故曲笔也不少。如《梁书》对临川王萧宏大加褒美,称赞他“性宽和笃厚”,“时称其长者”;而《南史》则揭露他是个品行低劣、恣意聚敛、贪生怕死之徒。《南史》改正《陈书》曲笔之处更多,“使奸恶不能藏匿”。当然,“二史”亦并非完全没有曲笔,但总的来看,在书法的曲直上“二史”是胜过“八书”的。
第三,文字上有繁简之异。“八书”共五百三十七卷,“二史”只有一百八十卷,仅占原书卷数三分之一。这是李延寿“删落酿辞”、“叙事简劲”的长处。《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称赞《南史》、《北史》“叙事简劲,比于南北正史,无繁冗、芜秽之辞”,堪为“近世之佳史”,并认为陈寿之后,只有李延寿可以与之相比拟。正因为如此,“二史”比“八书”流传广、影响大。北宋以前,“八书”中有的颇多散失,而“二史”却完整地保存下来,就是最好的证明。
李延寿自序说他补充的史料很多出于当时的“杂史”,即所谓“小说短书”,故事性较强,且多口语材料,增补入传,常常能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更能反映当时真实情况。这类资料在南史的何佟之传,北史的东魏孝静帝纪、高昂传、斛律金传、李稚廉传、尒朱荣传中都可以发现。但因此也掺入了大量神鬼故事、谣言谶语、戏谑笑料,这又是它的严重缺点。总之,南北史就史料的丰富完整来说,不加八书,但也不乏胜过八书的地方。作为研究南北朝历史的资料,可以和八书互相补充,而不可以偏废。
《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以“二史”与“八书”相比,不是说“二史”可以代替“八书”,或者相反,那都不是正确的态度。在“二史”与“八书”的关系的问题上,正确的看法应当是:
(一)对于“二史”和“八书”撰述的历史条件的不同,对于它们的作者在思想上的异趣,以及它们在材料运用上和表述形式上的区别,都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说明;(二)“二史”和“八书”在反映南北朝时期历史面貌方面,在保存和传播这一时期的历史知识方面,各自都有贡献,都有应当受到重视的理由和根据,我们不应在它们之间进行抑扬和褒贬;
(三)对“二史”和“八书”作比较,目的在于总结和说明它们的特点和优点,以便更好地认识它们,运用它们所提供的而又确实经过我们鉴别的历史知识为今天的社会实践服务。读“八书”、“二史”如此,读其他史书也是如此。

四库提要记载
△《北史》·一百卷(内府刊本)
唐李延寿撰。延寿表进其书,称《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为《北史》,与今本卷数符合。《文献通考》作八十卷者误也。延寿既与修《隋书》十志,又世居北土,见闻较近。参核同异,於《北史》用力独深。故叙事详密,首尾典赡。如载元韶之奸利,彭乐之勇敢,郭琬、沓龙超诸人之节义,皆具见特笔。出《郦道元》於《酷吏》,附《陆法和》於《艺术》,离合编次,亦深有别裁。视《南史》之多仍旧本者,迥如两手。惟其以姓为类,分卷无法。《南史》以王、谢分支,《北史》亦以崔、卢系派。故家世族,一例连书。览其姓名,则同为父子;稽其朝代,则各有君臣。参错混淆,殆难辨别。甚至《长孙俭》附《长孙嵩传》,《薛道衡》附《薛辨传》,遥遥华胄,下逮云仍,隔越抑又甚矣。考延寿之叙次《列传》,先以魏宗室诸王,次以魏臣,又次以齐宗室,及齐臣,下逮周、隋,莫不皆然。凡以勒一朝始末,限断分明。乃独於一二高门,自乱其例,深所未安。至於杨素父子,有关隋室兴亡,以其系出弘农,遂附见魏臣《杨敷传》后。又魏收及魏长贤诸人,本非父子兄弟,以其同为魏姓,遂合为一卷,尤为舛迕。观延寿《叙例》,凡累代相承者皆谓之“家传”。岂知“家传”之体不当施於国史哉?且《南北史》虽曰二书,实通为一家之著述。故延寿於《裴蕴传》云:“祖之平,父忌,《南史》有传。”《王颁传》云:“父僧辨,《南史》有传。”即互相贯通之旨也。乃《南史》既有《晋熙王昶传》矣,《北史》复有《刘昶传》;《南史》既有《鄱阳王宝寅传》矣,《北史》复有《萧宝夤传》;《南史》既有《豫章王综》、《乐良王大圜》传矣,《北史》复有《萧赞》(萧综入魏改名赞)、《萧大圜》传。朱修之、薛安都诸人《南史》则取诸《宋书》,《北史》则取诸《魏书》,不为删并。殆专意《北史》,无暇追删《南史》,以致有此误乎?然自宋以后,《魏书》、《北齐书》、《周书》皆残阙不全,惟此书仅《麦铁杖传》有阙文,《荀济传》脱去数行,其馀皆卷帙整齐,始末完具。徵北朝之故实者,终以是书为依据。故虽八书具列,而二史仍并行焉。明末清初,李清作《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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